一種多功能健身筆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提供了一種多功能健身筆,包括空心筆桿和筆頭,所述空心筆桿的上端設有封蓋,封蓋上設有通氣孔,封蓋上還活動設有與通氣孔相對應的旋轉蓋;空心筆桿的下端設有控水管,該控水管的下端安裝在筆頭內,筆頭為海綿筆頭,該海綿筆頭的上部固定在底部開有孔的儲水瓶內,儲水瓶上端開口固定在空心筆桿上;本實用新型將水注入空心筆桿中,根據實際情況,通過旋轉蓋調節(jié)通氣孔的大小,控制書寫的連貫性;充分利用廢舊海綿、廢舊儲水瓶等材料,節(jié)約環(huán)保,操作簡便。
【專利說明】一種多功能健身筆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筆,具體涉及一種多功能健身筆,用于地面書寫。
【背景技術】
[0002]目前,我國越來越多的地書愛好者在公園、廣場上進行書法練習,愛好者多數是用毛筆蘸水的方式進行書寫,這種方式需要人們一邊提著水桶,一邊蘸水書寫,往往蘸一次水僅能寫一兩字,嚴重影響書寫的連貫性,極其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多功能健身筆。
[0004]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多功能健身筆,包括空心筆桿和筆頭,所述空心筆桿的上端設有封蓋,封蓋上設有通氣孔,封蓋上還活動設有與通氣孔相對應的旋轉蓋;空心筆桿的下端設有控水管,該控水管的下端安裝在筆頭內。
[0005]所述筆頭為海綿筆頭,該海綿筆頭的上部固定在底部開有孔的儲水瓶內,儲水瓶上端開口固定在空心筆桿上。
[0006]為了能夠更好地起到密封作用,所述空心筆桿與控水管之間設有水封圈。
[0007]為了方便操作,所述控水管與空心筆桿活動連接。
[0008]為了手握舒適,所述封蓋為手柄形。
[0009]本實用新型相對現有技術具有以下優(yōu)點:
[0010]1、本實用新型能夠實現地書書寫的連貫性,將水注入空心筆桿中,根據實際情況,通過旋轉蓋調節(jié)通氣孔的大小,控制書寫的連貫性;
[0011]2、本實用新型充分利用廢舊海綿、廢舊儲水瓶等材料,節(jié)約環(huán)保,操作簡便。
[0012]3、本實用新型的封蓋為手柄形,控水管與空心筆桿活動連接,書寫完畢后,可將控水管折疊到空心筆桿中,整個健身筆即變身為老人拐棍,方便練字完畢的老年人行走。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多功能健身筆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0015]如圖1所示的一種多功能健身筆,包括可收縮的空心筆桿I和海綿筆頭2,該海綿筆頭的上部固定在底部開有孔的儲水瓶7內,儲水瓶7上端開口固定在空心筆桿I上;空心筆桿I的上端設有手柄形封蓋4,封蓋4上設有通氣孔6,封蓋4上還活動設有與通氣孔6相對應的旋轉蓋5 ;空心筆桿I的下端設有控水管3,控水管3與空心筆桿I活動連接,該控水管3的下端安裝在筆頭內,空心筆桿I與控水管3之間設有水封圈8。
[0016]使用時,將水注入可收縮的空心筆桿I中,根據書寫情況,通過旋轉蓋5調節(jié)通氣孔6的大小,控制需水量方便書寫,筆頭長可以為200mm時,最大可以寫I米左右的字,最佳寫400mm大小的字;筆頭長為180mm時,最大可以寫800mm大小的字,最佳寫300mm大小的字;筆頭長為160mm時,最大可以寫600mm大小的字,最佳寫200mm大小的字。使用完后,可以收縮空心筆桿I的長度,卸下筆頭2,將控水管3折疊在空心筆桿I內,健身筆便成了老年人的拐棍,可以更換手柄,安裝拐棍頭,將封蓋放入拐棍頭中以防丟失,方便老人行走;手柄形的封蓋可以用裝飾品來裝飾使其外觀更美觀,多功能健身筆手柄又是一個健身醫(yī)療器具,可以用于點穴位療法、刮痧療法、按摩療法、自然療法,保健強身,可疏通五臟六腑之經氣,調整全身氣血,增強身體抵抗力,預防疾病,達到有病治病無病強身健體功效。
【權利要求】
1.一種多功能健身筆,包括空心筆桿(I)和筆頭(2),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筆桿(I)的上端設有封蓋(4),封蓋(4)上設有通氣孔(6),封蓋(4)上還活動設有與通氣孔(6)相對應的旋轉蓋(5);空心筆桿(I)的下端設有控水管(3),該控水管(3)的下端安裝在筆頭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健身筆,其特征在于:所述筆頭(2)為海綿筆頭,該海綿筆頭的上部固定在底部開有孔的儲水瓶(7)內,儲水瓶(7)上端開口固定在空心筆桿(I)上。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多功能健身筆,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筆桿(I)與控水管(3)之間設有水封圈(8)。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多功能健身筆,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水管(3)與空心筆桿(I)活動連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多功能健身筆,其特征在于:所述封蓋(4)為手柄形。
【文檔編號】B43K29/00GK203752734SQ201320671540
【公開日】2014年8月6日 申請日期:2013年10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0月29日
【發(fā)明者】臧瑞利 申請人:臧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