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公交站,具體是一種帶有廣告機的公交站。
背景技術:
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15年7月8日公開了公開號為104763170A,專利名稱為一種公交站臺的專利申請文獻,它包括至少兩根等高立柱,位于立柱頂端的遮陽防雨棚,以及設置在立柱下部的休息座和車鎖架;兩根立柱之間設置有廣告框,廣告框內設置有照明燈體;遮陽防雨棚的頂面設置有太陽能電池板、底面設置有與太陽能電池板相連的控制板和與控制板相連的蓄電池;遮陽防雨棚和休息座之間的立柱柱身上設置有與控制板相連的充電接口,蓄電池分別為照明燈體和充電接口供電;立柱柱身上還設置有投幣充電裝置,用于??吭谲囨i架上的電動自行車進行投幣后充電。結構簡單、制作容易、安全可靠、實用性強,利用太陽能進行照明供電,兼具座椅、遮陽避雨和鎖車等功能,并提供蓄電儲能和臨時充電功能。
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10年7月21日公開了公開號為101781939A,專利名稱為自供電公交站的專利文獻,它包括支架、頂棚、廣告報欄箱、交通站點指示箱和座椅,在廣告報欄箱和交通站點指示箱內安裝有LED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棚由多個太陽電池組件與多個鋼化玻璃構成,多個太陽電池組件與多個鋼化玻璃反向傾斜交錯排列組成波浪形狀安裝在支架上;還包括風力發(fā)電機、蓄電池和風光互補控制器,風力發(fā)電機安裝在頂棚旁邊的支架上,蓄電池和風光互補控制器設置在交通站點指示箱下方,太陽電池組件和風力發(fā)電機分別通過電纜與風光互補控制器連接,風光互補控制器與蓄電池通過電纜連接,風光互補控制器通過電纜與廣告報欄箱及交通站點指示箱中的LED燈連接。
上述的公交站中都配有廣告牌,廣告牌中的內容需要人工定期更換,故存在費時費力的缺陷,如果要展示多個廣告內容的話,還要設置多個廣告牌,故占用了較多空間,增加了廣告的投入成本。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帶有LED燈的公交站。本公交站中的廣告機,由于LED燈,采用并聯的形式,一個LED燈出了問題,不影響其它燈的工作。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帶有LED燈的公交站,其特征在于:包括后隔墻、前圍欄、遮陽防雨棚、監(jiān)控室、刷卡進站裝置、公交站牌和廣告機,遮陽防雨棚設在后隔墻的頂部,后隔墻和前圍欄形成一個封閉的站臺,后隔墻的兩頭設有所述的監(jiān)控室和所述的刷卡進站裝置,公交站牌掛在后隔墻,廣告機靠后隔墻放置,前圍欄上分布有多個自動門;所述廣告機,包括盒體、左電機、左卷繞軸、右電機、右卷繞軸和廣告畫布,所述盒體上設有視窗,所述視窗處設有透明玻璃板,所述左卷繞軸和右卷繞軸設在盒體內且分別位于視窗的左側和右側,廣告畫布的兩端分別卷繞在左卷繞軸和右卷繞軸上,左電機用以帶動左卷繞軸轉動,右電機用以帶動右卷繞軸轉動;
還包括多個LED燈,所述多個LED燈設在盒體內的燈板上,燈板安裝在盒體的后蓋上,所述的多個LED燈之間,采用并聯的電連接方式。
進一步地,所述左電機、右電機為伺服電機。
進一步地,所述的LED燈共96個,在燈板上以8行*12列的方式分布。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由于采用上述往復展示的方式,具有占有用空間小、成本低、廣告展示效果好的特點;由于LED燈,采用并聯的形式,一個LED燈出了問題,不影響其它燈的工作。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所示廣告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2所示的俯視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1、盒體; 2、左電機; 3、左卷繞軸; 4、右電機; 5、右卷繞軸; 6、廣告畫布; 7、視窗;8、透明玻璃板;9、背景燈;10、燈板;11、后蓋;40、監(jiān)控室;41、刷卡進站裝置;42、后隔墻;43、前圍欄;44、自動門;45、廣告機;46、公交站牌;47、遮陽防雨棚。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帶有LED燈的公交站,包括后隔墻42、前圍欄43、遮陽防雨棚47、監(jiān)控室40、刷卡進站裝置41、公交站牌46和廣告機45,遮陽防雨棚47設在后隔墻42的頂部,后隔墻42和前圍欄43形成一個封閉的站臺,后隔墻42的兩頭設有所述的監(jiān)控室40和所述的刷卡進站裝置41,公交站牌46掛在后隔墻42,廣告機45靠后隔墻42放置,前圍欄43上分布有多個自動門44;
如圖2所示,所述廣告機45,包括盒體1、左電機2、左卷繞軸3、右電機4、右卷繞軸5和廣告畫布6,所述盒體1上設有視窗7,所述視窗7處設有透明玻璃板8,所述左卷繞軸3和右卷繞軸5設在盒體1內且分別位于視窗7的左側和右側,廣告畫布6的兩端分別卷繞在左卷繞軸3和右卷繞軸上5,左電機2用以帶動左卷繞軸3轉動,右電機4用以帶動右卷繞軸5轉動,所述左電機、右電機為伺服電機;
如圖3所示,包括多個LED燈9,所述多個LED燈9設在盒體1內的燈板10上,燈板10安裝在盒體1的后蓋11上,所述的多個LED燈9之間,采用并聯的電連接方式。所述的LED燈9共96個,在燈板10上以8行*12列的方式分布。
工作前,所述的廣告畫布6卷繞在左卷繞軸3上,當廣告畫布6在視窗7中展示的部分達到1天后,啟動右電機2,右電機2帶動右卷繞軸5轉動,右卷繞軸5開始卷繞廣告畫布6,將視窗7中展示的畫布部分卷繞到右卷繞軸5,左卷繞軸3上的新展示的廣告畫布6部分顯示到視窗7中,直到將左卷繞軸3上的廣告畫布6上所有廣告展示完成后,左卷繞軸3開始卷繞,達到往復展示的目的。
以上所述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而已,當然不能以此來限定本發(fā)明之權利范圍,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都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