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平面鏡組合展覽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七個平面鏡組合:
第一平面鏡組合,第一平面鏡和第二平面鏡垂直固定于地面,所述第一平面鏡與所述第二平面鏡的夾角為103度,所述第一平面鏡的側面與所述第二平面鏡的側面無縫拼接;
第二平面鏡組合,第三平面鏡和第四平面鏡垂直固定于地面,所述第三平面鏡與所述第四平面鏡的夾角為90度,所述第三平面鏡的側面與所述第四平面鏡的側面無縫拼接;
第三平面鏡組合,第五平面鏡和第六平面鏡垂直固定于地面且相互分離,所述第五平面鏡與所述第六平面鏡的夾角為45度;
第四平面鏡組合,第七平面鏡和第八平面鏡垂直固定于地面,所述第七平面鏡與所述第八平面鏡的夾角為78度,所述第七平面鏡的側面與所述第八平面鏡的側面無縫拼接;
第五平面鏡組合,第九平面鏡、第十平面鏡和第十一平面鏡垂直固定于地面且相互分離,所述第九平面鏡與所述第十平面鏡、所述第九平面鏡與所述第十一平面鏡、所述第十平面鏡與所述第十一平面鏡的夾角均為60度;
第六平面鏡組合,第十二平面鏡與第十三平面鏡的夾角為90度,所述第十二平面鏡的側面與所述第十三平面鏡的側面無縫拼接,所述無縫拼接的第一相交線與地面的夾角為45度;
第七平面鏡組合,第十四平面鏡和第十五平面鏡垂直固定于地面,所述第十四平面鏡、所述第十五平面鏡和第十六平面鏡兩兩相互垂直且側面無縫拼接;所述第十四平面鏡和所述第十五平面鏡形成第二相交線,所述第十四平面鏡和所述第十六平面鏡形成第三相交線,所述第十五平面鏡和所述第十六平面鏡形成第四相交線,所述第二相交線分別與所述第三相交線、所述第四相交線的夾角為135度。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鏡組合展覽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平面鏡與所述第二平面鏡大小相同;
所述第三平面鏡與所述第四平面鏡大小相同;
所述第五平面鏡與所述第六平面鏡大小相同;
所述第七平面鏡與所述第八平面鏡大小相同;
所述第九平面鏡、所述第十平面鏡與所述第十一平面鏡大小相同;
所述第十二平面鏡與所述第十三平面鏡大小相同;
所述第十四平面鏡與所述第十五平面鏡大小相同。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鏡組合展覽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七個平面鏡組合分別固定于七個設備間中,所述七個設備間分別設有觀看窗口。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鏡組合展覽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十二平面鏡與所述第十三平面鏡分別固定于固定架上。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平面鏡組合展覽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有的固定均為可拆卸固定。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面鏡組合展覽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有的平面鏡表面均鍍有薄膜,所述薄膜的材料為金屬銀或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