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l(fā)ed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新型led廣告燈箱。
背景技術:
燈箱廣告又名“燈箱海報”或“夜明宣傳畫”。燈箱外框是鋁合金或不銹鋼,箱面是有機玻璃做成,內裝日光管或霓虹管,畫面一般是照相軟片,應用于道路、街道兩旁,以及影(劇)院、展覽(銷)會、商業(yè)鬧市區(qū)、車站、機場、碼頭、公園等公共場所。傳統廣告燈箱的光源一般采用熒光燈為發(fā)光源,熒光燈發(fā)光效率低,使用壽命短,發(fā)光不均勻。所以led燈被廣泛用于廣告燈箱中,其具有超薄,安全,功耗低,節(jié)能燈優(yōu)點,而現有技術中中l(wèi)ed廣告燈箱散熱效果差,led燈使用壽命短,而且其聚光性能差,整體亮度低。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型led廣告燈箱,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新型led廣告燈箱,包括箱體,所述箱體為長方體結構,所述箱體內腔后端面設置鋁基板和散熱板,所述鋁基板固定在散熱板內側,所述散熱板固定在箱體內壁,所述鋁基板上安裝有l(wèi)ed燈珠,所述箱體內腔兩側分別固定有聚光板。
優(yōu)選的,所述散熱板包括第一柔性石墨片和第二柔性石墨片,所述第一柔性石墨片的外壁涂覆一層導熱膠黏層,所述第一柔性石墨片和第二柔性石墨片之間設置鋁箔片,所述鋁箔片與第二柔性石墨片之間設置第一金屬編織層,所述第二柔性石墨片外側設置第二金屬編織層,所述第二金屬編織層外側設置一層離型膜。
優(yōu)選的,所述聚光板包括支撐基板、反光基板以及光學膜,所述光學膜粘貼在反光基板表面,所述反光基板與支撐基板之間設有蜂窩狀填充物,所述支撐基板、反光基板、蜂窩狀填充物以及光學膜為一體構造。
優(yōu)選的,所述光學膜包括透光片狀基材,所述透光片狀基材表面設有光線折射層,所述光線折射層具有若干齒形紋路,相鄰兩個齒形紋路之間形成“v”形的光線折射槽。
優(yōu)選的,所述聚光板為弧形結構,所述聚光板與箱體內壁之間固定設置加強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發(fā)明結構簡單,設置的散熱板能夠有效的吸收熱量,采用兩組金屬編織層,能夠均勻吸熱和傳到熱量,防止局部溫度過高;傳熱效率高,且不易損壞,極大的延長了led燈珠的使用壽命。(2)本發(fā)明采用的聚光板聚光效果好,能夠提高整個led廣告燈箱的亮度。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散熱板剖視圖;
圖3為本發(fā)明聚光板剖視圖;
圖4為本發(fā)明的光學膜截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4,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新型led廣告燈箱,包括箱體1,所述箱體1為長方體結構,所述箱體1內腔后端面設置鋁基板2和散熱板3,所述鋁基板2固定在散熱板3內側,所述散熱板3固定在箱體1內壁,所述鋁基板2上安裝有l(wèi)ed燈珠4,所述箱體1內腔兩側分別固定有聚光板5;聚光板5為弧形結構,所述聚光板5與箱體1內壁之間固定設置加強筋21,設置的加強筋能夠提高整個聚光板的牢固度。
本發(fā)明中,散熱板3包括第一柔性石墨片6和第二柔性石墨片7,所述第一柔性石墨片6的外壁涂覆一層導熱膠黏層8,所述第一柔性石墨片6和第二柔性石墨片7之間設置鋁箔片9,所述鋁箔片9與第二柔性石墨片7之間設置第一金屬編織層10,所述第二柔性石墨片7外側設置第二金屬編織層11,所述第二金屬編織層11外側設置一層離型膜12。其中,石墨片是一種全新的導熱散熱材料,具有獨特的晶粒取向,沿兩個方向均勻導熱,片層狀結構可很好地適應任何表面;本發(fā)明設置的散熱板能夠有效的吸收熱量,采用兩組金屬編織層,能夠均勻吸熱和傳到熱量,防止局部溫度過高;傳熱效率高,且不易損壞,極大的延長了led燈珠的使用壽命。
本發(fā)明中,聚光板5包括支撐基板13、反光基板14以及光學膜15,所述光學膜15粘貼在反光基板14表面,所述反光基板14與支撐基板13之間設有蜂窩狀填充物16,所述支撐基板13、反光基板14、蜂窩狀填充物16以及光學膜15為一體構造;光學膜15包括透光片狀基材17,所述透光片狀基材17表面設有光線折射層18,所述光線折射層18具有若干齒形紋路19,相鄰兩個齒形紋路19之間形成“v”形的光線折射槽20;光線折射槽可獲得兩個面向相互斜射交錯的聚光點,本發(fā)明采用的聚光板聚光效果好,能夠提高整個led廣告燈箱的亮度。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