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背光組件和直接照明式液晶顯示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背光組件和直接照明式(direct lighting type)LCD(液晶顯示)裝置,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用于通過局部控制光亮度來改善顯示質量的背光組件和使用本發(fā)明的背光組件的直接照明式LCD裝置。
背景技術:
已研制出的信息處理設備在形狀、功能和高數(shù)據(jù)處理速度方面得到改善。在這些信息處理設備中,是以電信號形式進行信息處理的,以便在顯示裝置,如LCD裝置上顯示。
一般說來,與CRT(陰極射線管)式顯示裝置相比,LCD裝置重量更輕,體積更小,并且已研制出可實現(xiàn)全彩色和高清晰度功能的LCD裝置。在LCD裝置中,通過向液晶分子施加電壓,使液晶分子的排列轉變成特定排列。LCD裝置將液晶晶胞的光學特性的變化轉換成視覺特性的變化,因而可在LCD裝置上顯示圖像。通常LCD裝置接收來自設置在LCD面板下方的背光組件的光,并在LCD面板上顯示圖像。
根據(jù)光源的位置可將背光組件劃分成用于直接照明式LCD裝置的背光組件和用于邊緣式LCD裝置的背光線件。在直接照明式LCD裝置中,由設置在LCD面板下方的多個光源將光提供給LCD面板,所以直接照明式LCD裝置與邊緣式LCD裝置相比圖像的亮度更高。
圖1是示出傳統(tǒng)的直接照明式LCD裝置的結構的剖視圖。
參照圖1,直接照明式LCD裝置100包括一個用于顯示圖像的LCD面板110和一個用于向LCD面板110提供光線的背光組件120。
背光組件120包括用于產生第一光線的多根燈管21、用于漫射第一光線并產生具有均勻亮度分布的第二光線的漫射板123、及一塊用于向漫射板123反射第一光線的燈反射板122。燈管21、燈反射板122和漫射板123容納在一個容納容器中。
該容納容器包括用鉤件相互結合的底部模制框架124和底架125。底部模制框架124為四邊形,并且它的側壁平行于燈管121的縱向并傾斜預定的角度。底部模制框架124的各個側壁設有臺階,漫射板123的邊緣部分放置在該臺階上。底架125為長方體形,并且底架125的上表面是敞開的,以提供容納空間。燈反射板122被容納在該容納空間內,燈管121設置在燈反射板122上。
燈管121發(fā)射的第一光線的一部分入射到漫射板123上,第一光線的其余部分從燈反射板122反射到漫射板123上。這樣,漫射板123在漫射直接來自燈管121的光及來自燈管反射板122的反射光后,發(fā)射第二光線。
直接照明式LCD裝置還包括一個設置在漫射板123上的上模制框架130。LCD面板110設置在該上模制框架130上。頂架140與底架125結合,以固定LCD面板110。
如圖1所示,燈反射板122為平板形并且燈管121貼近設置在燈反射板122上。將設置在燈反射板122的中心區(qū)的那些燈管121稱為第一燈管121a,將設置在燈反射板122的端部的那些燈管稱為第二燈管121b,各第一燈管121a分別設置在兩個相鄰的燈管之間,而各第二燈管121b分別設置在只靠近一個燈管的地方。因此,在LCD面板110端部的亮度小于在LCD面板110的中心部分的亮度,如圖1的亮度分布曲線150所示。
因此,直接照明式LCD裝置100在整個屏幕上的亮度分布不均勻,從而降低了直接照明式LCD裝置100的顯示質量。
另外,各個燈管121和漫射板123之間都具有相同的垂直距離d1,所以不能對直接照明式LCD裝置100的亮度分布進行局布控制。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用于通過局部控制亮度來提高顯示特性的背光組件。
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具有所述背光組件的直接照明式LCD裝置。
在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背光組件,所述背光組件包括多根用于產生第一光線的燈管;用于漫射來自燈管的第一光線的漫射部件;及用于容納燈管和漫射部件并用于將第一光線反射到漫射部件的容納部件。漫射部件漫射第一光線和反射光線,以發(fā)出具有均勻亮度分布的第二光線,燈管設置在容納部件內,使一個燈管與漫射部件之間的距離不同于另一燈管與漫射部件之間的另一距離。
在另一方面,提供一種LCD裝置,該LCD裝置包括多根用于產生第一光線的燈管;用于漫射第一光線和從燈反射板反射的光,以發(fā)射具有均勻亮度分布的第二光線的漫射部件;用于容納燈管、漫射部件和反射部件的容納部件,其中燈管在容納部件中這樣設置,即,使一個燈管與漫射部件之間的距離不同于另一燈管與漫射部件之間的另一距離;用于接收第二光線并響應第二光線利用液晶顯示圖像的LCD面板;及與容納部件結合,以將LCD面板固定到容納部件上的頂架。
燈反射板可包括一個底表面和側壁,這些側壁相對于漫射部件分別傾斜不同的角度,并且燈管設置在燈反射板的底表面附近。這樣,各燈管與漫射部件之間的距離按照燈管的安裝位置而互不相同。因此,直接照明式LCD裝置具有在整個屏幕上亮度分布均勻的優(yōu)點。
在閱讀了下文參照附圖進行的詳細描述后,將更加清楚地了解本發(fā)明的上述及其它優(yōu)點,其中圖1是示出傳統(tǒng)的直接照明式LCD裝置的結構的剖視圖;圖2是示出本發(fā)明的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的直接照明式LCD裝置的分解透視圖;圖3是用于示出圖2所示的沿A-A′線剖開的直接照明式LCD的結構的剖視圖;圖4是圖3中‘B’部分的放大剖視圖;圖5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直接照明式LCD的結構的剖視圖;圖6是圖5中‘C’部分的放大剖視圖;圖7是本發(fā)明又一實施例的直接照明式LCD的結構的剖視圖;圖8是圖7中‘D’部分的放大剖視圖;圖9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直接照明式LCD的結構的剖視圖;圖10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底架的結構的剖視圖,該底架裝配到圖9中所示的直接照明式LCD裝置上;及圖11是本發(fā)明再一實施例的直接照明式LCD裝置的結構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2是示出本發(fā)明的一個典型實施例的直接照明式LCD裝置的分解透視圖。圖3是用于示出圖2所示的沿A-A′線剖開的直接照明式LCD的結構的剖視圖。圖4是圖3中‘B’部分的放大剖視圖。
參照圖2和3,直接照明LCD裝置1000包括用于顯示圖像的LCD面板組件200和用于向LCD面板組件200提供光線的背光組件300。LCD面板組件200包括LCD面板、數(shù)據(jù)PCB(印刷電路板)220、門PCB230、數(shù)據(jù)TCP(帶載封裝)240和門TCP250。
LCD面板210包括TFT(薄膜晶體管)基底211、面向TFT基底211的彩色濾光基底213,及位于TFT基底211和彩色濾光基底213之間的液晶(圖中未示出)。
TFT基底211例如是透明的玻璃基底,TFT以矩陣結構的形式設置在該透明玻璃基底上。各TFT包括與數(shù)據(jù)線相連的源端、與門線相連的門端及具有由例如透明導電材料的ITO(銦錫氧化物)制成的像素電極。彩色濾光基底213面對TFT基底211設置。利用薄膜工藝使RGB像素形成在彩色濾光基底213上,當光通過時,該RGB像素是發(fā)出預定顏色的彩色像素。在彩色濾光基底213上設置共用電極。共用電極可以由ITO制成。
位于LCD面板210上的數(shù)據(jù)線通過數(shù)據(jù)TCP240與數(shù)據(jù)PCB220電連接,門線通過門TCP250與門PCB230電連接。響應外部提供的電信號,數(shù)據(jù)PCB220和門PCB230將用于控制LCD面板組件200的驅動信號及用于控制LCD面板組件200的工作時間的定時信號分別通過數(shù)據(jù)TCP240和門TCP250提供給門線和數(shù)據(jù)線。
背光組件300包括用于產生第一光線的多根燈管310、用于在漫射直接從燈管310發(fā)射的第一光線和從燈反射板320反射的光線后發(fā)射第二光線的漫射板330、及用于容納燈管310和漫射板330的容納部件。該容納部件還包括燈反射板230、底部模制框架340和底架350。
圖2和3示出了作為一示例性實施例的具有8個燈管的直接照明式LCD裝置,但本發(fā)明的不同實施例可具有不同的燈管數(shù)。
利用一種鉤結構將底部模制框架340與底架350結合在一起,燈反射板320設置在底部模制框架340上。底部模制框架340為四邊形,底部模制框架340的側壁341與燈管310的縱向平行,并且傾斜預定的角度。每個底部模制框架340的側壁341都設有臺階,漫射板330的各邊緣放置在該臺階上。
底架350包括底表面和從該底表面延伸出的側壁。底架350為矩形平行六面體形狀,并且底架350的上表面是敞開的,以提供容納空間。燈反射板320被容納在該容納空間內,燈管310設置在靠近燈反射板320的上方。
燈反射板320包括第一傾斜表面322和第二傾斜表面323,這兩個表面沿底部模制框架340的側壁341延伸。底部模制框架340的側壁341具有與第一和第二傾斜表面322和323相對應的傾斜形狀。
盡管圖2和3中未示出,但底部模制框架340還包括設置在整體地連接在其側壁341上的其它側壁上的固定部分(圖中未示出)。所述固定部分相互隔開與燈管310之間的距離相應的距離。固定部分分別聯(lián)接在燈管310的相對的兩個端部上,以將燈管310固定到底部模制框架340上。
從燈管310發(fā)出的第一光線的一部分入射到漫射板330上,而第一光線的其它部分被燈反射板320反射到漫射板330上。漫射板330在漫射直接來自燈管310的第一光線和來自燈反射板320的反射光線后,發(fā)射第二光線。
如圖4所示,燈反射板320包括與漫射板330平行的平坦表面321、從該平坦表面321延伸并相對平坦表面321傾斜第一角α1的第一傾斜表面322,及從第一傾斜表面322延伸并相對平坦表面321傾斜第二角α2的第二傾斜表面323。
燈管310設置在靠近平坦表面321和第一傾斜表面322的上方。設置在燈反射板320的平坦表面321附近的那些燈管310稱作第一燈管311,設置在燈反射板320的第一傾斜表面322附近的那些燈管310稱作第二燈管312。第一燈管311與漫射板330之間的垂直距離d1大于第二燈管312與漫射板330之間的垂直距離d2。由于第二燈管312比第一燈管311更靠近漫射板330,所以增大了提供給漫射板330端部的第一光線的量。
第一和第二角α1和α2的角度可以互不相同。例如,第二角α2小于第一角α1,以使來自設置在第一傾斜表面322附近的第二燈管312的第一光線可有效地輸送給漫射板330。第一角α1大于0度并小于180度,而第二角α2大于0度并小于第一角α1。
通過將第二燈管312設置得比設置在燈反射板320的平坦表面321上方的第一燈管311更靠近漫射板330,可使直接照明式LCD裝置1000在漫射板330端部的亮度提高。因此,直接照明式LCD裝置1000在其整個屏幕上具有均勻的亮度,如圖3的亮度分布曲線600所示。第一和第二燈管311和312分別距燈反射板320相同的距離。
參照圖2和3,上模制框架400設置在容納燈管310和漫射板330的容納部件上。上模制框架400具有四個相互連接的側壁和從四個側壁突出的支承部分410。上模制框架400朝底部模制框架340向下壓漫射板330,以將漫射板330固定到底部模制框架340上。LCD面板210設置在上模制框架400的支承部分410上。
直接照明式LCD裝置1000還包括夾形頂架500。頂架500的上表面和下表面是敞開的。頂架500設置在LCD面板210上并與底架350結合,以將LCD面板210固定到底架350上??衫勉^結構使頂架500與底架350結合。
圖5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直接照明式LCD的結構的剖視圖,圖6是圖5中‘C’部分的放大剖視圖。
參照圖5和6,按照另一實施例的背光組件300包括多根燈管310、漫射板330和容納部件。燈管310和漫射板330被容納在該容納部件內。容納部件包括燈反射板320、底部模制框架340和底架350。
在圖5中,作為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直接照明式LCD裝置具有8根燈管,但在背光組件中的燈管數(shù)量不局限于8根,在不同實施例中可改變燈管的數(shù)量。
燈反射板320包括平坦表面321、從該平坦表面321延伸并相對該平坦表面321傾斜第一角α1的第一傾斜表面322、及從第一傾斜表面322延伸并相對平坦表面321傾斜第二角α2的第二傾斜表面323。平坦表面321設有突出部分321c,使各燈管310放置在相鄰的突出部分321c之間。一個突出部分321c包括相對于平坦表面321傾斜第三角α3的第三傾斜表面321a和相對平坦表面321傾斜第四角α4的第四傾斜表面321b。第三和第四傾斜表面321a和321b相接形成頂點。
突出部分321c通過使燈管310發(fā)出的光從第三和第四傾斜表面321a和321b反射而使相鄰燈管310之間區(qū)域的亮度得到補償。另外,由于在燈反射板320上形成突出部分321c,因而在各突出部分321c和底架350之間形成容納空間。連接在各燈管3 10相對端部之間的回線(圖中未示出)被容納在該容納空間內。這樣就提高了直接照明式LCD裝置1100的組裝效率。
圖7是本發(fā)明又一實施例的直接照明式LCD的結構的剖視圖,圖8是圖7中‘D’部分的放大剖視圖。
參照圖7和8,直接照明式LCD裝置1200包括用于顯示圖像的LCD面板210和用于向LCD面板210提供光線的背光組件300。
背光組件300包括用于產生第一光線的多根燈管310;用于漫射第一光線和從燈反射板360反射的光線以發(fā)出第二光線的漫射板330;及容納部件。燈管310和漫射板330容納在該容納部件內。容納部件還包括燈反射板360、底部模制框架340和底架350。
在圖7和8中,作為一個示例性實施例,該直接照明式LCD裝置具有8根燈管,但在不同實施例中可改變燈管的數(shù)量。
燈反射板360包括與漫射板330平行的第一平坦表面361、從第一平坦表面361延伸并相對于第一平坦表面361傾斜第一角α1的第一傾斜表面362、從第一傾斜表面362延伸并平行于第一平坦表面361的第二平坦表面363、及從第二平坦表面363延伸并相對于第二平坦表面363傾斜第二角α2的第二傾斜表面364。例如,第一和第二角α1和α2可以相等,或大致相等。第一和第二角α1和α2大于0度,并小于180度。
燈管310設置在靠近第一和第二平坦表面361的上方。將設置在燈反射板360的第一平坦表面361附近的那些燈管310稱為第一燈管311,將設置在燈反射板360的第二平坦表面363附近的那些燈管310稱為第二燈管312。各第一燈管311與漫射板330之間的垂直距離d1大于各第二燈管312與漫射板330之間的垂直距離d3。由于第二燈管312設置得比第一燈管311更靠近漫射板330,所以從第二燈管312發(fā)出的光線的輻射距離要小于從第一燈管311發(fā)出的光線的輻射距離。這樣就提高了送入漫射板330端部的第一光線的量。因此,直接照明式LCD裝置1200在其整個屏幕上形成均勻的亮度分布。
如圖7所示,每個底部模制框架340的側壁都有與燈反射板360相對應的傾斜表面和平坦表面。雖然圖7和8中未示出,但底部模制框架340還包括設置在整體地連接在圖7和8所示側壁上的其它側壁上的固定部分(圖中未示出)。這些固定部分相互隔開的距離與對應燈管310相互隔開的距離相等。固定部分聯(lián)接在燈管310的相對端部上,以分別將燈管310固定到底部模制框架340上。
圖9是本發(fā)明再一實施例的直接照明式LCD的結構的剖視圖。圖10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底架的結構的剖視圖,該底架裝配到圖9中所示的直接照明式LCD裝置上。
參照圖9,直接照明式LCD裝置1300包括用于顯示圖像的LCD面板210和用于向LCD面板210提供光線的背光組件300。
背光組件300包括用于產生第一光線的多根燈管310、用于漫射第一光線和從燈反射板370反射的光線以發(fā)出第二光線的漫射板330,及容納部件。燈管310和漫射板330容納在該容納部件內。該容納部件還包括燈反射板370、底部模制框架340和底架350。
在圖9中,作為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直接照明式LCD裝置具有8根燈管,但在不同實施例中可改變燈管的數(shù)量。
燈反射板370設有多個朝漫射板330的中心部分傾斜的傾斜表面,從而使燈管靠燈反射板370的中心部分越近,燈與漫射板330之間的距離就越短。
燈反射板370包括相對漫射板330傾斜第一角α1的第一傾斜表面371、相對漫射板330傾斜第二角α2并與第一傾斜表面371相接的第二傾斜表面372、從第一傾斜板371延伸并相對第一傾斜表面371傾斜第三角α3的第三傾斜表面373、及從第二傾斜表面372延伸并相對第二傾斜表面372傾斜第四角α4的第四傾斜表面374。在漫射板330的中心部分處,第一傾斜表面371和第二傾斜表面371形成一個頂點375。
如圖9所示,第一傾斜表面371相對一條平行于漫射板330的假想直線傾斜第一角α1,第二傾斜表面372相對該假想直線傾斜第二角α2。例如,第一和第二角α1和α2可大于0度并小于90度,第三角和第四角α3和α4的角度基本相等或相等。
第一和第二角α1和α2可互不相同。在這種情況下,第一傾斜表面371與第二傾斜表面372相接的頂點375偏離漫射板330的中心部分。
燈管310位于第一和第二傾斜表面371和372上方附近。這些燈管310中,位于漫射板330中心部分處的那些燈管稱為第一燈管311,位于燈反射板370端部的那些燈管稱為第二燈管312。在各第一燈管311與漫射板330之間的垂直距離d4小于各第二燈管312與漫射板330之間的垂直距離d2。也就是說,從第一燈管311發(fā)出的光線的輻射距離小于從第二燈管312發(fā)出的光線的輻射距離。這樣就增大了提供給漫射板330中心部分的光量。因此,直接照明式LCD裝置1300可提高LCD面板210中心部分的亮度。
盡管在圖9中未示出,但底部模制框架340還包括位于面朝燈管310的相對端的側壁上的固定部分(圖中未示出)。這些固定部分相互分離,并且每個固定部分與各燈管310相對應。固定部分與燈管310的相對端聯(lián)接,以將燈管310分別固定到底部模制框架340上。
如圖10所示,底架355還具有與燈反射板370的底表面對應的底表面。特別是,該底架355包括其上設置了燈反射板370的底表面和從該底表面延伸出的側壁。底架355的底表面包括與第一傾斜表面371平行的第五傾斜表面355a和與第二傾斜表面372平行的第六傾斜表面355b。
當使用底架355時,容納空間355c位于底架355的底表面下方。盡管圖10中未示出,但如直接照明式LCD裝置1300的PCB、電源線等部件可被容納在容納空間355c內。這樣就減小了直接照明式LCD裝置1300的整個尺寸。
圖11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直接照明式LCD裝置的結構的剖視圖。
參照圖11,直接照明式LCD裝置1400包括用于顯示圖像的LCD面板210和用于向LCD面板210提供光線的背光組件300。
背光組件300包括多根用于產生第一光線的燈管310;用于漫射第一光線和從燈反射板380反射的光線以發(fā)射第二光線的漫射板330;及容納部件。燈管310和漫射板330被容納在容納部件內。容納部件還包括燈反射板380、底部模制框架340和底架390。
在圖11中,作為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直接照明式LCD裝置具有8根燈管,但在背光組件中的燈管數(shù)量不局限于8根,但在不同實施例中燈管的數(shù)量可以不同。
燈反射板380設有從漫射板330的一個端部向漫射板330的相對另一端部傾斜的傾斜表面。燈反射板380將來自燈管310的第一光線反射到漫射板330上。
燈反射板380包括相對漫射板330傾斜第一角α1的第一傾斜表面381、從第一傾斜表面381的第一端部延伸并相對第一傾斜表面381傾斜第二角α2的第二傾斜表面382,及從第一傾斜表面381的第二端部延伸并相對第一傾斜表面381傾斜第三角α3的第三傾斜表面383。
例如,第一角α1大于0度并小于90度,第二角α2大于0度小于180度,第三角α3大于0度小于180度。
燈管310位于第一傾斜表面381上方附近。各燈管310與第一傾斜表面381之間的距離基本相等。因此,各燈管310與漫射板330之間的距離是不同的,因而隨著燈管設置得越靠近燈反射板380的第二端部,燈管與漫射板330之間的距離相對越大,因此從燈管310照射到漫射板330上的光線量從漫射板330的第二端部處的相小光線量逐漸增加到漫射板330的第一端部處的較大光線量。
盡管在圖11中未示出,但底部模制框架340還包括設置在面向各燈管310的相對端部的側壁上的固定部分(圖中未示出)。這些固定部分相互隔開的距離對應于各燈管310相互隔開的距離。也就是說,各固定部分與漫射板330之間的距離不相同,因而隨著固定部分設置得越靠近燈反射板380的第二端部,固定部分與漫射板330之間的距離相對越大。固定部分聯(lián)接在燈管310的相對端部上,以分別將燈管310固定到底部模制框架340上。
如圖11所示,底架390可具有與燈反射板380的底表面對應的底表面。特別是,該底架390包括其上設置了燈反射板380的底表面和從該底表面延伸出的側壁。底架390的底表面包括與第一傾斜表面381平行的第四傾斜表面391。
當使用底架390時,容納空間395位于底架390的底表面下方。盡管圖11中未示出,但如直接照明式LCD裝置1400的PCB、電源線等部件可被容納在容納空間395內。這樣就減小了直接照明式LCD裝置1400的整體尺寸。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背光組件和直接照明式LCD裝置,燈反射板包括底表面和側壁,它們分別相對于漫射板傾斜不同的角度,燈管設置在燈反射板的底表面上方。因此,各燈管與漫射板之間的距離互不相同,該距離取決于燈管在燈反射板上方所處位置。
因此,所述直接照明式LCD裝置在整個屏幕上提供均勻的亮度分布。另外,這種亮度分布可通過調節(jié)各燈管與漫射板之間的距離來進行局部控制。所以,直接照明式LCD裝置可防止圖像的顯示質量變差。
盡管上文描述了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但應理解,本發(fā)明不限于這些示例性實施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權利要求所限定的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可進行各種變型和改進。
權利要求
1.一種背光組件,包括多根用于產生第一光線的燈管;用于漫射來自燈管的第一光線的漫射部件;及用于容納燈管和漫射部件并用于將第一光線反射到漫射部件的容納部件,其中,漫射部件漫射來自燈管的第一光線和來自容納部件的反射光線,以發(fā)射具有均勻亮度分布的第二光線,燈管設置在容納部件內,使一個燈管與漫射部件之間的距離不同于另一燈管與漫射部件之間的另一距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多根燈管包括位于容納部件端部的第一燈管和位于容納部件中心部分的第二燈管,其中第一燈管的位置比第二燈管的位置更靠近漫射板。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容納部件包括設置在燈管下方的燈反射板,用于將第一光線反射到漫射板上;具有一個底表面和從該底表面延伸的側壁的底架,用于容納燈反射板和燈管;及與該底架結合并聯(lián)接到各燈管端部、以將燈管固定其上的模制框架,該模制框架容納所述漫射板。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燈反射板包括平行于漫射板的平坦部分;從該平坦部分的端部延伸、并相對于該平坦部分傾斜第一角的第一傾斜部分;及從第一傾斜部分的端部延伸、并相對于平坦部分傾斜小于第一角的第二角的第二傾斜部分。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燈管靠近平坦部分和第一傾斜部分設置。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第一燈管靠近第一傾斜部分設置,第二燈管靠近平坦部分設置。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燈反射板包括平行于漫射部件的第一平坦部分;從第一平坦部分的端部延伸、并相對第一平坦部分傾斜第一角的第一傾斜部分;從第一傾斜部分延伸的第二平坦部分;及從第二平坦部分延伸、并相對第二平坦部分傾斜第二角的第二傾斜部分。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燈管靠近第一和第二平坦部分設置。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靠近第一平坦部分的燈管與漫射部件之間的距離大于靠近第二平坦部分的燈管與漫射部件之間的距離。
10.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燈反射板包括相對于漫射部件,從漫射部件一端部處的第一位置朝向漫射部件另一端部處的第二位置傾斜第一角的第一傾斜部分;從第一傾斜部分的第一邊緣延伸、并相對第一傾斜部分傾斜第二角的第二傾斜部分;及從與第一傾斜部分的第一邊緣相對的第二邊緣延伸、并相對第一傾斜部分傾斜第三角的第三傾斜部分。
11.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燈反射板包括平行于漫射部件的第一平坦部分;與第一平坦部分分離并平行于漫射部件的第二平坦部分;及形成于第一和第二平坦部分之間的突出部分,該突出部分包括從第一平坦部分的邊緣延伸并相對第一平坦部分傾斜第一角的第一傾斜表面;及從第二平坦部分的邊緣延伸并相對第二平坦部分傾斜第二角的第二傾斜表面,第一和第二傾斜表面相接,形成朝向漫射部件突出的頂點。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各燈管與漫射部件之間的距離隨各燈管的位置不同而變化,燈管越靠近漫射部件的中心部分,則燈管與漫射部件之間的距離越小。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容納部件包括設置在燈管下方的燈反射板,用于將第一光線反射到漫射板上;具有一個底表面和從該底表面延伸的側壁的底架,用于容納燈反射板和燈管;及與該底架結合并聯(lián)接到各燈管端部、以將燈管固定其上的模制框架,該模制框架容納所述漫射板。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燈反射板包括相對于漫射部件,從漫射部件的一端部的第一位置朝向漫射部件中心部分處的第二位置傾斜第一角的第一傾斜部分;相對于漫射部件,從漫射部件的另一端部處的第三位置朝向漫射部件中心部分處的所述第二位置傾斜第二角的第二傾斜部分,該第二傾斜部分在所述第二位置處與第一傾斜部分相接;從第二傾斜部分延伸并相對第二傾斜部分傾斜第三角的第三傾斜部分;及從第一傾斜部分延伸并相對第一傾斜部分傾斜第四角的第四傾斜部分。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第一和第二傾斜部分在漫射部件的中心部分處朝向漫射部件突出,以在漫射部件的中心部分處形成頂點。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燈管靠近第一和第二傾斜部分設置。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第一和第二角相互基本相等。
18.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底架的底表面形狀與燈反射板的底表面形狀相對應。
19.一種LCD裝置,包括多根用于產生第一光線的燈管;用于漫射來自燈管的第一光線的漫射部件;用于容納燈管和漫射部件并用于將第一光線反射到漫射部件的容納部件,其中漫射部件漫射來自燈管的第一光線和來自容納部件的反射光線,以發(fā)射具有均勻亮度分布的第二光線,燈管設置在容納部件內,使一個燈管與漫射部件之間的距離不同于另一燈管與漫射部件之間的另一距離;用于接收第二光線并響應第二光線利用液晶顯示圖像的LCD面板;及與容納部件結合、以將LCD面板固定到容納部件上的頂架。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LCD裝置,其中,多根燈管包括位于容納部件端部的第一燈管和位于容納部件中心部分的第二燈管,其中第一燈管的位置比第二燈管位置更靠近漫射部件。
21.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LCD裝置,其中,各燈管與漫射部件之間的距離隨各燈管的位置不同而變化,燈管越靠近漫射部件的中心部分,則燈管與漫射部件之間的距離越小。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LCD裝置,其中,容納部件包括燈反射板,具有多個傾斜部分,每個傾斜部分朝漫射部件的中心部分傾斜,用于將第一光線反射到漫射板上并增強第二光線的亮度;底架,具有與燈反射板的底表面對應的底表面和從該底表面延伸出的側壁,用于容納燈反射板和燈管;及模制框架,與該底架結合并聯(lián)接到各燈管端部,以將燈管固定在該模制框架上,該模制框架容納所述漫射板。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LCD裝置,還包括用于響應外部提供的電信號驅動LCD面板的驅動部件,該驅動部件設置在底架的底表面的后表面上。
全文摘要
一種直接照明式LCD裝置,包括用于產生第一光線的燈管;用于漫射第一光線和從反射部件反射的光線、以發(fā)射具有均勻亮度分布的第二光線的漫射部件;及用于容納燈管、漫射部件和反射部件,并用于將第一光線反射到漫射部件的容納部件。燈管設置在容納部件內,與漫射部件分別相隔選定的距離,所述距離可互不相同。直接照明式LCD裝置的亮度分布可通過改變各燈管與漫射板之間的距離來進行控制,以改善圖像的顯示質量。
文檔編號G02F1/1333GK1467551SQ0313821
公開日2004年1月14日 申請日期2003年5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6月22日
發(fā)明者金龍一 申請人:三星電子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