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圖像拾取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圖像拾取設備,例如數(shù)字照相機。
背景技術:
近來圖像拾取設備例如數(shù)字照相機的主體正變小變薄,而安裝在主體上的顯示單元例如液晶顯示器正變大。這會導致在拍攝圖像時供使用者握持的足夠區(qū)域難于固定在相機主體上。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例如編號為2005-134697的日本公開未審專利申請?zhí)岢隽艘环N握持部,其能夠被支撐在離開主體前壁的狀態(tài)。
傳統(tǒng)的圖像拾取裝置采用所謂的單殼式主體結構(monocoquebody structure)。因此,為了將使用者握持部安裝在主體上,需要在主體上形成凹部和凸部,或者需要由編號為2005-134697的日本公開未審查專利申請?zhí)岢龅姆珠_的握持件。即,如果對于單殼式主體結構要考慮易于握住的性能,那么就別無選擇,即,只能選擇使在主體上形成的凹部和凸部或者為主體制造的分開的握持件變大。
另外,如果使用主體結構,那么主體的尺寸和在主體上形成的凹部和凸部的尺寸就是固定的,這樣不能滿足所有使用者的要求。因此,例如,具有大手的使用者和戴手套握住照相機的使用者就被迫選擇其它具有較大主體尺寸的照相機,即使使用者期望具有較小主體尺寸的照相機。
發(fā)明內容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圖像拾取設備,包括用于獲取對象的圖像并且生成圖像數(shù)據(jù)的圖像拾取單元;以及形成圖像拾取設備的輪廓的框架,其中,在圖像拾取單元和框架之間形成允許操作者抓握框架的內平面的空間。
通過在下文中結合附圖的詳細說明,本發(fā)明的其它特征將會變得更明顯。
通過如下的示例性實施例的說明(參見附圖),本發(fā)明的其它特征將變得更明顯。
圖1是依照第一實施例的數(shù)字單鏡頭反射式照相機的透視圖。
圖2是依照第一實施例從前側觀察的數(shù)字單鏡頭反射式照相機的透視圖。
圖3是依照第一實施例從后側觀察的數(shù)字單鏡頭反射式照相機的透視圖。
圖4是依照第一實施例從前側觀察的數(shù)字單鏡頭反射式照相機的透視圖。
圖5是顯示了依照第一實施例的數(shù)字單鏡頭反射式照相機在使用狀態(tài)下的透視圖。
圖6是顯示了另一種框架的實例的透視圖。
圖7是顯示了另一種框架的實例的透視圖。
圖8是依照第二實施例從前側觀察的緊湊式數(shù)字照相機的透視圖。
圖9是根據(jù)第二實施例從后側觀察的緊湊式數(shù)字照相機的透視圖。
圖10是顯示了數(shù)字視頻攝像機(digital video camera)框架的實例的透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照附圖,將對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進行說明。
第一實施例圖1是依照第一實施例的數(shù)字單鏡頭反射式照相機的透視圖,并且圖中顯示了每個單元從框架上拆卸下來的狀態(tài)。圖2、3和4是第一實施例的數(shù)字單鏡頭反射式照相機的透視圖,并且圖中顯示了每個單元都安裝在框架上的狀態(tài)。圖5是顯示了的第一實施例的數(shù)字單鏡頭反射式照相機在使用狀態(tài)下的透視圖。在本說明中,詞語“上”、“下”、“右”和“左”表示圖像拾取設備放置成站立在它的較長的底側上并且具有鏡頭(如圖2和4所示)的一側被視為前側的狀態(tài)下的各方向。
實施例中的數(shù)字單鏡頭反射式照相機包括由樹脂或金屬制成的框架100,該框架形成幾乎包括照相機的整個上、下、右和左的各外側的輪廓;可拆卸地安裝在框架100上的圖像拾取單元200;以及可移動地安裝在框架100上的前握持單元300和后握持單元400。
框架100由上框架部分101、右框架部分102、下框架部分103和左框架部分104連續(xù)地構成。用于在各拍攝模式之間轉換的撥動開關105安裝在上框架部分101的外表面上。切口106在上框架部分101的前部形成,允許圖像拾取單元200的內置電子閃光燈204定位于上框架部分101之上。
設置在框架100內部的是用于連接至圖像拾取單元200的連接器107、用于連接至前握持單元300的連接器(未顯示)和用于連接至后握持元件400的連接器108。被屏蔽的柔性板109沿著框架100的內表面布置,用于使連接器107和108、撥動開關105以及沿著框架100的內表面布置的操作按鈕110和111相互電連接。操作按鈕110和111優(yōu)選不用于拍攝而用于圖像再現(xiàn)。
螺紋孔112在框架100的適當位置處形成以便固定圖像拾取單元200、前握持單元300和后握持單元400。
圖像拾取單元200用于拍攝對象并且記錄和再現(xiàn)圖像數(shù)據(jù)。圖像拾取單元包括主體單元201;與主體單元201的后部平面整體地形成的顯示操作部分202;鏡頭部分(鏡頭筒)203,其可更換地安裝在主體單元201上;與主體單元201的上部整體地形成的內置電子閃光燈204,該內置電子閃光燈在使用過程中彈起發(fā)光,以及其它零部件。
主體單元201中具有用于通過取景器205確認圖像的反光鏡206(參見圖4),用于對由鏡頭部分203聚焦的對象圖像進行光電轉換的圖像拾取單元(CCD或CMOS),以及用于執(zhí)行各種圖像處理的處理器,和其它的零部件。
顯示操作部分202具有用于顯示各種圖像拾取設置等的顯示板207、彩色液晶顯示器208、各種操作按鈕209(菜單按鈕、信息按鈕、跳進按鈕、再現(xiàn)按鈕、刪除按鈕等)、用于圖像拾取選擇的四向操作鍵210等,以及其他的零部件。如果在彩色液晶顯示器208上逐次地顯示拍攝的圖像數(shù)據(jù),那么就可以實現(xiàn)電子取景器的作用。
當圖像拾取單元200安裝在框架100上時,圖像拾取單元200裝配在距離中心向右略微偏離的位置處,而內置的電子閃光燈204位于框架100上的切口106中。因為圖像拾取單元200的上部重疊在上框架部分101的內表面上并且它的下部重疊在下框架部分103的內表面上,所以螺紋件就旋進螺紋孔112中將圖像拾取單元200固定至框架100。
前握持單元300由使用者用右手的中指、無名指、小指握住。示意性地示出的前握持單元具有中空的結構以便使其比較輕便,并且具有開口301從而易于手指來握住該握持單元。快門按鈕302布置在放置食指的位置處,并且電子撥盤303置于快門按鈕的前面用于圖像拾取設置和選擇。
前握持單元300形成有能夠裝配在框架100內的裝配部分304。裝配部分304形成有連接器305,用于連接至框架100側的連接器(未顯示)。
當前握持單元300安裝在框架100上時,前握持單元300的裝配部分304從前側裝配在框架100中。前握持單元300通過使前握持單元的外表面變得大約與上框架部分101和下框架部分103的左外表面以及左框架部分104的外表面齊平的方式裝配在框架100中。在這種狀態(tài)下,螺紋件旋進螺紋孔112中將前握持單元300固定至框架100。
后握持單元400由使用者用右手的手掌握住并且形成有拇指壓著的凸起部分401。操作按鈕402(AF框選擇/放大按鈕)以及操作按鈕403(AE鎖定/FE鎖定按鈕/轉位(index)/縮小按鈕)布置在凸起部分401上。
后握持單元400形成有能夠裝配在框架100內的裝配部分404。裝配部分404形成有連接器(未顯示),用于連接至框架100側上的連接器108。
當后握持單元400安裝在框架100上時,后握持單元400的裝配部分404從后側裝配在框架100中。后握持單元400通過使后握持單元的外表面變得大約與上框架部分101和下框架部分103的左外表面以及左框架部分104的外表面齊平的方式裝配在框架100中。在這種狀態(tài)下,螺紋件旋進螺紋孔112中將后握持單元400固定至框架100。
依照如上所述的實施例中的數(shù)字照相機,因為如圖5所示在圖像拾取單元200的左和右,在框架100中提供有空間,所以握持單元300和400可以通過右手RH握住并且右手的手指可以插入到框架100中,框架100的右框架部分102可以使用左手LH握住并且左手的手指可以插入到框架100中。因為手指可以插入到框架100中,所以數(shù)字照相機可以通過握持單元300和400緊緊地握住,其中握持單元300和400具有與通過在單殼式主體結構上形成凹部和凸部而形成的握持部大體相同的尺寸。
另外,通過制備具有各種尺寸的前握持單元300和框架100,就可以提供能夠滿足所有用戶要求的定制的數(shù)字照相機。例如,可以為具有大手的使用者和戴著手套握照相機的使用者制備大尺寸的框架100(如圖6所示,雖然高度與圖1至5所示的相同,但是左右方向的寬度卻比較大)和大尺寸的前握持單元300。如圖7所示,也可以為慣用左手的使用者制備框架100。
因為每個單元200、300和400可以從框架100上拆卸下來,所以使用者可以依照用途等安裝希望的單元或者更換每個單元。
在上述實施例中,雖然上文描述了圖像拾取單元200、前握持單元300和后握持單元400這三個單元,但是所述單元并不限于上述三個單元,而是單元的任意組合都是可以的。例如實施例中的圖像拾取單元200的顯示操作部分202可以是安裝在框架上的另一種單元。在這種情形下,例如通過使用相同的顯示操作單元,圖像拾取單元可以被新的具有更大像素數(shù)并且圖像拾取功能等級提高了的圖像拾取元件的圖像拾取單元替換。
第二實施例圖8和9所示的第二實施例是適用本發(fā)明的緊湊式數(shù)字照相機的一個實例。它的主要結構與數(shù)字單鏡頭反射式照相機類似。在下文中,主要對不同于第一實施例的數(shù)字單鏡頭反射式照相機的地方進行說明。
第二實施例的緊湊式數(shù)字照相機包括由樹脂或金屬制成的框架1100,該框架形成幾乎包括照相機的整個上、下、右和左外側的輪廓;可拆卸地安裝在框架1100上的圖像拾取單元1200;可拆卸地安裝在框架1100上的握持元件1300。
框架1100由上框架部分1101、右框架部分1102、下框架部分1103和左框架部分1104連續(xù)地構成。在框架1100中,標記數(shù)字1105表示快門按鈕,標記數(shù)字1106表示變焦距操作桿,標記數(shù)字1107表示電源開關,標記數(shù)字1108表示用于旋進螺紋件而固定圖像拾取單元1200的螺紋孔。
圖像拾取單元1200具有不從前側和后側凸出的扁平形狀,并且被容納在框架1100中。在圖像拾取單元1200中,標記數(shù)字1201表示鏡頭,標記數(shù)字1202表示取景器窗口,標記數(shù)字1203表示電子閃光燈,標記數(shù)字1204表示燈,并且標記數(shù)字1205表示用于在各圖像拾取模式之間轉換的撥動開關(參見圖8)。標記數(shù)字1206表示彩色液晶顯示器,標記數(shù)字1207表示取景器,標記數(shù)字1208表示各種操作按鈕(菜單按鈕等),并且標記數(shù)字1209表示用于圖像拾取選擇等的四向操作鍵(參見圖9)。
握持單元1300由板構件制成,傾斜地置于框架1100中,并且在圖像拾取單元1200的一側更靠內。
本發(fā)明已經(jīng)結合實施例進行了描述。本發(fā)明并不限于這些實施例,而是可以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范圍內進行各種改變。雖然在實施例中,示意性地描述了數(shù)字照相機,但是圖像拾取設備的類型并不限于數(shù)字照相機。例如,本發(fā)明可以應用到數(shù)字視頻攝像機等上。許多數(shù)字視頻攝像機從它的前部至后部比較長。在這種情形下,如圖10所示,可以使用框架2100,其中該框架2100具有通過攝像機的上、下、右和左外側限定的尺寸。標記數(shù)字2101表示用于從框架2100伸出鏡頭部分(鏡頭筒)的切口。
在各實施例中,雖然框架100(1100)由上框架部分101(1101),右框架部分102(1102)、下框架部分103(1103)和左框架部分104(1104)連續(xù)地構成,但是也可以使用通過將分開的各部分裝配形成的框架或者部分不連續(xù)的框架。
按照到目前為止所描述的,依照第一和第二實施例,沒有采用單殼式主體結構而是采用了框架結構,該框架結構由圖像拾取設備的上、下、右和左外側或上、下、前和后外側限定而成。因此當使用者握住圖像拾取設備時可以將手指插入框架中并緊緊地握住圖像拾取設備。
另外,通過使用各種類型的框架和單元,可以提供能夠滿足所有用戶需求的定制的圖像拾取設備。例如,為具有大手的使用者以及戴手套握住照相機的使用者制備大尺寸的框架和握持單元。
由于每個單元可以可拆卸地安裝在框架上,所以對于使用者而言可以根據(jù)用途等安裝期望的單元或每個單元可使用新的單元來置換。
本發(fā)明并不限于上述實施例并且可以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進行各種變化和改變。因此,為了告知公眾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而給出了如下的權利要求書。
雖然已經(jīng)參照示例性實施例描述了本發(fā)明,但是應當理解本發(fā)明并不限于公開的示例性實施例。如下的權利要求書的范圍被賦予最廣義的解釋,應當包含所有這些改進、等效結構和功能。
雖然已經(jīng)參照示例性實施例描述了本發(fā)明,但是應當理解本發(fā)明并不限于公開的示例性實施例。如下的權利要求的范圍被賦予最廣義的解釋從而包含所有這些改進、等效結構和功能。
權利要求
1.一種圖像拾取設備,包括用于拍攝對象的圖像并且生成圖像數(shù)據(jù)的圖像拾取單元;和形成圖像拾取設備的輪廓的框架;其中,在所述圖像拾取單元和所述框架之間形成允許操作者抓握所述框架的內平面的空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像拾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圖像拾取單元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框架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像拾取設備,還包括允許操作者抓握的握持單元,該握持單元安裝在所述框架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像拾取設備,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框架內的連接部分,該連接部分用于電連接至所述圖像拾取單元。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像拾取設備,還包括由操作圖像拾取設備的操作者操作的操作構件,該操作構件安裝在所述框架的外平面和所述內平面至少之一上。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像拾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圍繞著所述圖像拾取單元的輪廓,所述圖像拾取單元的上表面和下表面與所述框架接觸,所述空間形成在所述圖像拾取單元和所述框架的右側和左側之間以便允許操作者抓握所述框架的內平面。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圖像拾取設備,還包括供啟動拍攝對象圖像的啟動操作構件,該啟動操作構件由操作圖像拾取設備的操作者操作,它安裝在所述框架的外上平面上。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圖像拾取設備,還包括供操作者抓握的握持件,該握持件安裝在由所述框架和所述圖像拾取單元包圍的空間中。
全文摘要
一種圖像拾取設備,包括用于拍攝對象和生成圖像數(shù)據(jù)的圖像拾取單元,以及形成圖像拾取設備的輪廓的框架,其中,在圖像拾取單元和框架之間形成有允許操作者抓握框架的內平面的空間。
文檔編號G03B17/02GK1932634SQ20061015394
公開日2007年3月21日 申請日期2006年9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9月12日
發(fā)明者廣岡純二, 菅藤昌廣, 河合秀紀 申請人:佳能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