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翻轉式熔纖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設置于光纜接頭盒中的熔纖架,尤其是一種可翻轉式的熔纖架。
背景技術:
現有的光纜接頭盒中,熔纖架通常通過卡扣等結構固定安裝于其內部。當進行施工或維修時,查找光路或割接光纜較為困難,使用非常不便。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方便施工及維護的翻轉式熔纖架。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翻轉式熔纖架,設置于光纖接頭盒中,所述的翻轉式熔纖架包括固定設置于所述的光纖接頭盒中的支撐架、與所述的支撐架相轉動連接的熔接盤。優(yōu)選的,所述的熔接盤的一側設置有轉軸,所述的支撐架上設置有與所述的轉軸相配合的通孔,所述的轉軸插入所述的通孔中使所述的熔接盤與所述的支撐架相轉動連接。優(yōu)選的,所述的支撐架包括兩片相平行設置的固定片,兩片所述的固定片上相對的開設有所述的通孔。優(yōu)選的,所述的熔接盤的一側設置有同軸并相對的兩根所述的轉軸,每根所述的轉軸插入一個所述的通孔中。優(yōu)選的,所述的支撐架上開設有多個所述的通孔,且所述的支撐架上轉動連接有多個所述的熔接盤。優(yōu)選的,所述的熔接盤的一側延伸設置有連接部,所述的轉軸與所述的連接部相固定連接。優(yōu)選的,所述的支撐架包括一傾斜面,所述的多個通孔沿所述的傾斜面排布為一排。由于上述技術方案運用,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yōu)點由于本實用新型的熔接盤可相對于支撐架翻轉,在使用時可方便查找光路以及割接光纜,實用性較高。
附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翻轉式熔纖架的支撐架的立體圖。附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翻轉式熔纖架的支撐架的主視圖。附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翻轉式熔纖架的支撐架的俯視圖。附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翻轉式熔纖架的熔接盤的立體圖。附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翻轉式熔纖架的熔接盤的主視圖。附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翻轉式熔纖架的熔接盤的仰視圖。[0019]以上附圖中1、支撐架;11、固定片;12、傾斜面;13、通孔;2、熔接盤;21、連接部;22、連接片;23、轉軸。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所示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實施例一一種翻轉式熔纖架,設置于光纖接頭盒中。其包括固定設置于光纖接頭盒中的支撐架I、與支撐架I相轉動連接的熔接盤2。參見附圖I至附圖3所示。支撐架I包括兩片相平行設置的固定片11,固定片11上包括一傾斜面12,兩片固定片11上沿傾斜面12相對的開設有多對通孔13,每個固定片11上的通孔13排布為一排。參見附圖4至附圖6所示。熔接盤2的一側延伸設置有連接部21,連接部21包括一對相平行的連接片22,兩片連接片22之間的距離略大于兩片固定片11之間的距離。連接片22相對的內部設置有兩根相對并同軸的轉軸23,該轉軸23與支撐架I上的通孔13相配合,且轉軸23的軸向與熔接盤2所在的平面相平行。將兩根轉軸23插入一對通孔13中使熔接盤2與支撐架I相轉動連接,每個支撐架I上可以轉動連接多個熔接盤2。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于讓熟悉此項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并據以實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根據本實用新型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翻轉式熔纖架,設置于光纖接頭盒中,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翻轉式熔纖架包括固定設置于所述的光纖接頭盒中的支撐架、與所述的支撐架相轉動連接的熔接盤。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翻轉式熔纖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熔接盤的ー側設置有轉軸,所述的支撐架上設置有與所述的轉軸相配合的通孔,所述的轉軸插入所述的通孔中使所述的熔接盤與所述的支撐架相轉動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翻轉式熔纖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撐架包括兩片相平行設置的固定片,兩片所述的固定片上相対的開設有所述的通孔。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翻轉式熔纖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熔接盤的ー側設置有同軸并相對的兩根所述的轉軸,每根所述的轉軸插入一個所述的通孔中。
5.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翻轉式熔纖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撐架上開設有多個所述的通孔,且所述的支撐架上轉動連接有多個所述的熔接盤。
6.根據權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翻轉式熔纖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熔接盤的ー側延伸設置有連接部,所述的轉軸與所述的連接部相固定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翻轉式熔纖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撐架包括ー傾斜面,所述的多個通孔沿所述的傾斜面排布為ー排。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翻轉式熔纖架,設置于光纖接頭盒中,翻轉式熔纖架包括固定設置于光纖接頭盒中的支撐架、與支撐架相轉動連接的熔接盤。由于本實用新型的熔接盤可相對于支撐架翻轉,在使用時可方便查找光路以及割接光纜,實用性較高。
文檔編號G02B6/44GK202583555SQ20122016122
公開日2012年12月5日 申請日期2012年4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4月17日
發(fā)明者沈小平, 李亮亮, 陳亮, 何宗璽, 張紅花, 洑央華, 孫建, 沈建良, 劉東洋, 李玥, 費新良, 金文娟 申請人:江蘇通鼎通信設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