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照明的視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防爆的有照明裝置的視鏡。
壓力容器和搪玻璃設備通常使用的視鏡,其結構是用壓板固定一塊玻璃鏡片在設備視孔上而構成的,視鏡沒有照明裝置。當人們要觀察容器內的物料液位或反應情況時,需要借助手電筒等照明工具,用手電筒照向視鏡使光線通過視鏡射向容器內部,同時,人的眼睛也從視鏡向容器內觀察,由于視鏡對光線有反射作用,所以手電筒發(fā)出的光線部份被反射,反射光線刺激人的眼睛,使人往往看不清楚容器內物料液位或反應情況,容易發(fā)生事故。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防爆的有照明裝置的視鏡,適合普通環(huán)境和防爆環(huán)境下使用的設備,以滿足操作工人操作設備觀察容器內物料情況時使用。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xiàn)的在一個短接管的上下兩端分別焊有一個法蘭,上下兩法蘭都分別壓著一塊玻璃鏡片,上面的玻璃鏡片用板、墊片和螺栓固定,下面的玻璃鏡片用墊片、活套法蘭和螺栓固定在設備視孔上。接管內部中間位置有一塊隔板,隔板把接管內部空間分隔成左右兩部份,隔板左上方焊有一塊支承板,支承板上固定一個燈座,燈炮裝在燈座上。在接管的左側面固定一個防爆型的電纜引入接頭,電纜通過接頭向燈炮提供電源。
本實用新型有以下優(yōu)點和效果,由于本實用新型有照明裝置,所以當人們要觀察容器內的物料液位或反應情況時,不需借助手電筒等照明工具,并且該視鏡照明裝置發(fā)出的光線不會刺激人的眼睛,這樣就可以使人們清楚地看到容器內的物料液位或反應情況。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圖1是本實用新型縱向剖視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俯視圖。
參照附
圖1,一個用無縫鋼管做成的接管〔21〕上端焊接一塊法蘭〔15〕,下端焊接一塊法蘭〔9〕。接管〔21〕中間位置焊接一塊與接管〔21〕等高的隔板〔22〕,隔板〔22〕把接管〔21〕的內部分隔成左右不透光的兩部份。隔板〔22〕左上方焊接一塊支承板〔23〕,燈座〔24〕固定在支承板〔23〕上,使用電壓220伏的燈炮〔25〕裝在燈座〔24〕上。接管〔21〕左側用螺釘〔10〕固定一個電纜引入接座〔8〕,接座〔8〕與接管〔21〕左側之間有一塊起隔爆作用的耐熱橡膠墊片〔7〕,接座〔8〕內部有一個密封圈〔11〕,電源電統(tǒng)〔12〕穿過密封圈〔11〕向燈炮〔25〕提供220伏電源,密封圈〔11〕由壓蓋〔14〕和螺釘〔13〕固定在接座〔8〕內部,由密封圈〔11〕、壓蓋〔14〕、螺釘〔13〕、接座〔8〕構成防爆接頭。法蘭〔9〕和活套法蘭〔4〕通過螺栓〔3〕把玻璃鏡片〔5〕、耐熱橡膠墊片〔2〕和〔6〕固定在設備視孔〔1〕上。法蘭〔15〕和壓板〔18〕通過螺栓〔19〕把玻璃鏡片〔16〕、耐熱橡膠墊片〔20〕和〔17〕固定在接管〔21〕的上方。耐熱橡膠墊片〔20〕和〔17〕是形狀相同的墊片,這樣就可以使燈炮〔25〕發(fā)出的光線不能通過玻璃鏡片〔16〕的左半部份,當人的眼睛在玻璃鏡片〔16〕的右半部份向容器內部觀察時,眼睛不受到光線的刺激。使用本實用新型時,只需打開外接的防爆照明開關向燈炮〔25〕供電,人的眼睛在玻璃鏡片〔16〕的右半部份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容器內的物料情況。
權利要求1.一種帶照明的視鏡,由接管、隔板、玻璃鏡片、電纜引入接座、燈炮、法蘭、壓板、墊片構成,其特征是一個用無縫鋼管做成的接管〔21〕上下兩端分別焊接一塊法蘭〔15〕和〔9〕,接管〔21〕中間位置焊接一塊與接管〔21〕等高的隔板〔22〕,隔板〔22〕把接管〔21〕的內部分隔成左右不透光的兩部份,隔板〔22〕左上方焊接一塊支承板〔23〕,燈座〔24〕固定在支承板〔23〕上,使用電壓220伏的燈炮〔25〕裝在燈座〔24〕上,法蘭〔9〕和活套法蘭〔4〕通過螺栓〔3〕把玻璃鏡片〔5〕、耐熱橡膠墊片〔2〕和〔6〕固定在設備視孔〔1〕上,法蘭〔15〕和壓板〔18〕通過螺栓〔19〕把玻璃鏡片〔16〕、耐熱橡膠墊片〔20〕和〔17〕固定在接管〔21〕的上方。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視鏡,其特征是耐熱橡膠墊片〔17〕和〔20〕是結構相同的墊片,墊片的形狀是左半邊為半圓形右半邊為半圓環(huán)形。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視鏡,其特征是視鏡使用兩塊玻璃鏡片〔16〕和〔5〕,并且分別固定在接管〔21〕的上下兩端。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有照明裝置的視鏡,該視鏡的特點是視鏡內裝有照明裝置,當要向容器內觀察時,不需借用手電筒等照明工具,只需打開照明開關,眼睛透過視鏡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容器內的物料情況,而眼睛不會受到照明裝置發(fā)出的光線的刺激。該視鏡采用220伏電壓供電,適合安裝在普通和防爆環(huán)境使用的設備上,不需對設備原有的視孔作任何改動即可安裝使用。
文檔編號G02B27/02GK2218372SQ9421643
公開日1996年1月24日 申請日期1994年7月3日 優(yōu)先權日1994年7月3日
發(fā)明者董偉杰 申請人:董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