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弦樂器用的弦軸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弦樂器用的弦軸以及一種設置有這樣的弦軸的弦樂器本身。
在弦樂器中,弦端纏繞在其上的、可旋轉的木銷(Holzpflock)或者金屬銷被稱為 弦軸。借助弦軸可以改變弦線的張力和由此可以給樂器調(diào)音。例如在吉他或者小提琴中這 些弦軸被布置在所謂的頭部,在現(xiàn)代吉他中為了還能夠產(chǎn)生精調(diào)的效果,弦軸可以借助對 傳動級(Getriebestufe)的相應的操作進行調(diào)節(jié)。
因此弦軸在技術的意義上為軸,為了張緊和因此獲得較高音弦端可以纏繞在該軸 上或者為了松弛和因此獲得較低的音可以從該軸上退繞。
背景技術:
為了將弦線固定在弦軸上,這個弦軸典型地在纏繞部段中具有一個通孔或者缺 口,弦端穿過所述通孔或者穿過所述缺口并且然后通過打結或者盤繞被固定。弦端在弦軸 上的這種固定形式實施起來復雜并且存在-特別是在非專業(yè)的實施中-弦端松脫或者松弛 以及隨之而來的樂器走調(diào)的風險。此外,為了固定弦端而在此打的結或者類似的卷繞結構 占用很大的空間,因此弦軸的占用空間比較大。
上述缺點特別影響了這些作為自動調(diào)音系統(tǒng)的組成部分的、電動調(diào)節(jié)弦張力的弦 軸。在此,該影響尤其取決于被固定的、用于對樂器進行重復調(diào)音的弦端的高強度。對于電 動調(diào)節(jié)來說盡可能均勻地將弦端纏繞在弦軸上也是有益的,只是這在弦軸一側上布置打結 或者類似的盤繞的情況下是很難實現(xiàn)的,這是因為弦線始終纏繞在由打結或者盤繞構成的 隆起之上。
另外,在現(xiàn)有技術中做過將弦端通過點夾緊固定在弦軸上的嘗試,即,例如,將夾 緊軸引到弦線的一個點上并且將該弦線在夾緊軸與支座之間張緊。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已經(jīng) 證實不僅為了可靠的固定需施加的力很大,而且特別是由于該很大的力和通過點將該力 引入弦線中,在夾緊點上弦線拉斷或者斷裂的危險很大。如果在樂器演奏過程中發(fā)生這樣 的弦線拉斷或者斷裂的話,演奏就不得不中斷,在演奏能夠繼續(xù)之前必須先張緊一根新的 弦線和進行調(diào)音。除了購買新樂器弦線的不菲的費用外,這還是一件讓人惱火的事,這是這 種固定弦線的嘗試的明顯的缺點。發(fā)明內(nèi)容
在此根據(jù)本發(fā)明應該提供一種補救措施和將弦端固定在弦軸上的可能性或者一 個這樣的弦軸本身,該弦軸一方面能夠以低費用牢固地和防滑地固定弦端,另一方面使弦 端的過高應力降低并且由此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使弦線斷裂或者拉斷的危險明顯減少。
這個目的通過具有專利權利要求1的特征的弦樂器用的弦軸得以實現(xiàn)。在從屬權 利要求2至7中對本發(fā)明的這樣的弦軸的有益的發(fā)展設計予以說明。另外本發(fā)明還提供一 種有益地被改進的弦樂器,該弦樂器具有新型弦軸。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方法可以應用于特別是吉他,而也可以應用于其他弦樂器的弦樂器用的弦軸具有一個弦線纏繞在其上的纏繞部段以及一個用于固定弦線的自由端的夾緊裝 置。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方法,夾緊裝置包括一個夾緊元件、一個弦軸上的支承部段和一個弦軸上 的固定部段。在這種情況下固定部段與夾緊元件被如下地布置,即該夾緊元件可以在弦軸 上沿所述固定部段軸向移動并且被鎖定在夾緊位置中。另外夾緊元件與支承部段被如下地 布置,即它們將弦線的自由端的縱向部段夾緊并固定在它們之間。弦線的自由端的縱向部 段在這種情況下是指一個長長地延伸的部段,該部段具有明顯的縱向延長并且就這點而言 不同于弦線的僅僅點狀夾緊的區(qū)段。
利用一個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方法構成的這樣的弦軸,由于弦線的自由端的相應的縱向 部段被布置在支承部段上并且借助在弦軸上沿固定部段被移動的加緊元件被夾緊在那里, 需要被固定在那里和需要通過弦軸對其張緊和基調(diào)進行調(diào)節(jié)的弦線的端部不只是能夠簡 單地被固定。在這種情況下特別是還可以對弦端進行高度定位可靠和穩(wěn)定地夾緊,所以不 必擔心出現(xiàn)諸如在傳統(tǒng)方法中的打結松弛或者從固定中松脫以及因此也不必擔心由此導 致被固定在那里的弦線走調(diào)。由于弦線沿縱向部段,也就是在其與點夾緊明顯不同的長度 部段上被夾緊在支承部段與夾緊元件之間,所以被施加的夾緊力分布在弦線的較寬大的區(qū) 域上,這樣不會出現(xiàn)負荷峰值和由此引起的弦線斷裂或者拉斷的危險。
特別是可以考慮將一個環(huán)繞的凸緣作為支承部段。這個環(huán)繞的凸緣環(huán)繞弦軸的軸 線延伸并且用作弦端部段的支承,該部段在那里可以被引導圍繞弦軸的軸線環(huán)繞很大的圓 周部分(最大至約360° )和然后以這個全部的縱向部段借助夾緊元件被夾緊。因此這樣 的環(huán)繞凸緣在緊湊的結構空間的情況下提供在很大的縱向長度上夾緊弦端和將夾緊力這 樣的分布在弦線的寬大的部段上的可能性。由于在弦端的較長和較大的部段上實施夾緊以 及由此由于夾緊力和摩擦力實施制動(RUckhalt),所以這一點除了已經(jīng)述及的降低峰值卸 荷之外還使固定得到改善。
根據(jù)這個方案,環(huán)繞的凸緣還指的是這樣的凸緣,該凸緣沿圍繞弦軸的圓周被部 分地斷開,例如具有一個或者數(shù)個缺口,如特別在權利要求4中所敘述的那樣。這樣的缺口 例如可以用于將弦線的端部從凸緣的、例如纏繞部段可以位于其上(參見權利要求3)的 一側引到相對的一側上,在這一側上凸緣具有支承面以及例如固定部段可以位于這一側上 (參見權利要求3),而無需在此使弦線在凸緣邊上形成特別銳角的彎點。在弦端從凸緣一 側穿過作為引導(Durchfuehrung)的缺口被這樣地引向纏繞部段的過程中,弦端可以在比 較平穩(wěn)彎曲的圓弧中被引導,這還有益于弦線的穩(wěn)定性,在該弦線上銳角轉向始終是一個 弱點,特別是如果那里還由于弦線的振動產(chǎn)生摩擦的話。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另一個有益的構造方式,固定部段可以是弦軸的一個設置有外螺紋 的部段以及夾緊元件可以是一個設置有與所述外螺紋相對應的內(nèi)螺紋的旋扭元件。這樣的 方案保證了特別簡單的操作,另外通過適當?shù)倪x擇外螺紋與內(nèi)螺紋的螺距和其他的形狀, 可以在夾緊元件壓向緊挨著支座的弦線以及該弦線由于施加的夾緊力而保持狀態(tài)不變的 位置內(nèi)實現(xiàn)外螺紋與內(nèi)螺紋之間的可靠的鎖定。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設置有外螺紋的部段以如下的方式被布置在弦軸的自由端上 的話,即旋扭元件能夠完全從所述弦軸上可以拆下地旋擰在設置有外螺紋的固定部段上, 這是特別有益的。這種類型的結構特別是能夠實現(xiàn)零件的簡單交換和保養(yǎng)維護。當然也可 以如下地構造旋扭元件該旋扭元件是不可,至少不是輕易地就可以從設置有外螺紋的弦軸部段上拆下的,以免例如在不經(jīng)意的過度開啟夾緊元件時將該可旋扭的加緊元件丟失。
為了更好地操作旋扭元件,該旋扭元件以有益的方式設置有握持部段,該握持部 段特別是可以被構造成帶齒的、滾花的或者以其他的方式具有某種結構的圓形部段。設置 有這樣的滾花螺栓的或者以另外的方式設置有握持結構的旋扭元件能夠使無工具的操作 特別簡單。
下文借助附圖通過實施例對本發(fā)明的其他的優(yōu)點和特征進行闡述。其中
圖1a至d是本發(fā)明的弦軸的第一實施例的四個不同的視圖;在圖1a中是側視圖; 在圖1b中是從圖1a的右側示出的正面觀看的視圖;在圖1c中是另一個側視圖,與圖1a所 示的側視圖相比圍繞弦軸的縱軸線旋轉90° ;和在圖1d中是一個三維視圖2a和b是與圖1中所示的弦軸共同作用構成夾緊第二端部的裝置的夾緊螺栓 的兩個不同視圖3是圖1所示的弦軸的分解圖,包括圖2所示的夾緊螺栓和兩個為本實施例設 置的箱體;
圖4是在圖3中的分解圖中所示的單元的裝配形態(tài),其包括纏繞在弦軸上的和被 固定在本發(fā)明的夾緊裝置內(nèi)的弦端。
具體實施方式
在附圖中示出的是本發(fā)明的弦軸的實施例,該弦軸在此處是用于吉他,特別是用 于電吉他的弦軸。另外,所示出的附圖是純示意性的而不是完整的設計圖紙。它們僅僅用 作對實施例的解釋說明以進一步闡明本發(fā)明。
在圖1a至Id中以四個不同的視圖示出本發(fā)明的弦軸,未示出同樣屬于用于固定 樂器的弦線端部的夾緊裝置的夾緊元件。弦軸I是一個伸長件,從技術的角度看是一根軸。 在它的一個縱側端部上它具有一個用于與調(diào)節(jié)機構(例如,用于旋轉調(diào)節(jié)弦軸I的手輪傳 動的驅動器)相連接的連接部段2。
另外,弦軸I具有一個纏繞部段3,為了提高或者降低弦張力和這樣調(diào)節(jié)弦的基 調(diào),樂器的弦線可以纏繞在該纏繞部段上或者從該纏繞部段上退繞。在與連接部段2相對 的一側上纏繞部段3受到環(huán)繞的凸緣4的限制,該凸緣一方面構成弦線的側面止擋和因此 構成纏繞部段3的界限,而另一方面還在與纏繞部段3相反側構成一個支承面5,對該支承 面的功能將在下文闡述。在凸緣4的與纏繞部段3相反的一側上另外連接有固定部段6,該 固定部段構成弦軸I的與連接部段2相反的自由端。固定部段6具有此處未進一步示出的 外螺紋,該外螺紋以將在稍后闡述的方法與夾緊元件的內(nèi)螺紋共同作用。
另外,在凸緣4中在徑向彼此相對的位置上設置有缺口 7,在該缺口中凸緣4直至 纏繞部段的直徑為止被切除。這些缺口 7用作將弦線或者弦端從纏繞部段3引向凸緣4的 與這個纏繞部段相反的一側直到支承面5。
在圖2中示出的是作為夾緊元件的夾緊螺栓8。這個夾緊螺栓基本上被構造成圓 柱狀并且在其構成夾緊螺栓8的握持部段的圓周面上具有滾花9。該滾花9提高了握持能 力并且允許利用一只手的兩根手指簡單地操作夾緊螺栓8。
如特別是在圖2b中可以看到的那樣,夾緊螺栓8在其內(nèi)側面上具有在那里雖然沒有進一步圖示出,然而以附圖標記10標注的內(nèi)螺紋。這個內(nèi)螺紋被構造成與被構造在弦軸 I的固定部段6上的外螺紋相對應并且可以與這個外螺紋嚙合將夾緊螺栓8擰在具有固定部段6的弦軸I的自由端上。通過這種方式夾緊螺栓8可以沿弦軸I的軸向方向旋入或者旋出,特別是以夾緊面17壓向支承面5。
在圖3中示出的是弦軸I與夾緊螺栓8組裝的分解圖,以及還有弦軸I被置入其內(nèi)的傳動箱。該傳動箱由一個帶有被模制在其上的箱蓋的導件11和一個箱體13構成,驅動單元被布置在該箱體內(nèi)。導件11設置有一個導套12,弦軸I可旋轉地支承在該導套中。 在箱體13中布置有一個開口 14,通過該開口可以導入驅動軸,例如帶有用于手動調(diào)節(jié)弦軸 I的旋轉角位置的手旋螺栓。
此處示出的結構特別是也適用于弦軸I的電驅動,為此在箱體13內(nèi)可以布置一個電動機,必要的情況下包括一套標準傳動裝置。
在圖4中最終示出的是圖3中的分解圖所示出的部件的組合體,以及它示出弦線 15是如何纏繞到纏繞部段3上和如何以自由端16利用本發(fā)明的方法借助夾緊裝置被固定的。如已經(jīng)述及的那樣,弦線15纏繞在纏繞部段3上,它的自由端穿過凸緣4中的缺口 7 并且圓圈狀地旋轉大約360°后被置于凸緣4的支承面上。夾緊螺栓8被旋在弦軸I的固定部段上并且以其夾緊面壓在弦線15的自由端16上并且這樣將這個自由端16相對凸緣 4的支承面夾緊。
弦線15的自由端16可以如此用手工簡單地和快速地被固定在弦軸I上。這樣只需將自由端16布置在凸緣4的支承面5上和向凸緣4以及它的支承面5的方向旋擰夾緊螺栓8以及這樣將弦線15的自由端16夾緊在支承面5與夾緊面17之間。如從圖4中可以看出的那樣, 在這種情況下通過弦線15的自由端16的很大的縱向部段實施夾緊,所以力在弦線15的較長的區(qū)域上分布地被施加在該弦線上而不是如在現(xiàn)有技術中已知的那樣被施加在點上。這一點顯著降低了弦線拉斷或者斷裂的危險。另外還可以看出為了一方面使這個自由端16穿過凸緣4中的缺口 7和另一方面將其置于凸緣4的支承面5上,弦線15 在其自由端16處不得不折彎所達到的半徑是比較大的,這樣在此也不會出現(xiàn)弦線15的高負荷。
附圖標記列表
I弦軸
2連接部段
3纏繞部段
4凸緣
5支承面
6固定部段
7缺口
8夾緊螺栓
9滾花
10內(nèi)螺紋
11導件
12導套
13箱件
14開口
15弦線
16自由端
17夾緊面
權利要求
1.弦樂器用的,特別是吉他用的弦軸,其包括纏繞弦線(15)的纏繞部段(3)和固定所述弦線(15)的自由端(16)的夾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裝置包括下列元件 i)夾緊元件⑶; ii)所述弦軸⑴上的支承部段(4,5);以及 iii)所述弦軸(I)上的固定部段(6), 其中,所述固定部段(6)和所述夾緊元件(8)被如此布置所述夾緊元件(8)能夠在弦軸(I)上沿所述固定部段(6)軸向移動并且被鎖定在夾緊位置中,并且其中,所述夾緊元件(8)與所述支承部段(4,5)被如此布置它們能夠將所述弦線(15)的所述自由端(16)的縱向部段夾緊并固定在它們之間。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弦軸,其特征在于環(huán)繞的凸緣(4)作為支承部段。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弦軸,其特征在于,沿弦軸(I)的軸向方向看,纏繞部段(3)位于凸緣(4)的一側上,固定部段(6)位于凸緣(4)的相反的一側上,特別是都與所述凸緣(6)相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弦軸,其特征在于凸緣(4)中的至少一個用于弦線(15)的自由端(16)穿過的缺口(7)。
5.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弦軸,其特征在于,固定部段(6)為弦軸(I)的設置有外螺紋的部段,而夾緊元件(8)為具有與所述外螺紋對應的內(nèi)螺紋(10)的旋扭元件。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弦軸,其特征在于,設置有外螺紋的部段被如此地布置在弦軸(I)的自由端上,即旋扭元件能夠完全從所述弦軸(I)上可以拆下地旋擰在設置有外螺紋的所述部段上。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或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弦軸,其特征在于,旋扭元件具有握持部段(9),特別是帶齒的、滾花的或者以其他的方式具有某種結構的圓形部段。
8.具有至少一個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弦軸的弦樂器。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弦樂器用的,特別是吉他用的弦軸,其包括纏繞弦線(15)的纏繞部段(3)和固定弦線(15)的自由端(16)的夾緊裝置。該弦軸應該如下地得到改進提供一種固定弦端的可能性,該固定一方面是牢固和防滑的并且可以以低費用得以維持,另一方面該固定使弦端的過高的應力降低和因此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明顯地使弦線斷裂或者拉斷的危險得到減少。為此為這樣的弦軸提出夾緊裝置包括下列元件i)夾緊元件(8);ii)弦軸(1)上的支承部段(4);和弦軸(1)上的固定部段,其中固定部段和夾緊元件(8)被如此布置夾緊元件(8)能夠在弦軸(1)上沿固定部段軸向移動并且被鎖定在夾緊位置中,以及其中夾緊元件(8)與支承部段(4)被如此布置它們能夠將弦線(15)的自由端(16)的縱向部段夾緊并固定在它們之間。
文檔編號G10D3/14GK103026403SQ201180015264
公開日2013年4月3日 申請日期2011年3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3月24日
發(fā)明者克里斯托弗·亞當斯 申請人:好買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