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于收納的樂器置放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易于收納的樂器置放架,包含一基座、二支撐件,及一承靠件。該支撐件樞設(shè)于該基座的左右側(cè),并分別包括一位于上側(cè)的承托部。該承靠件包括一樞接于該基座后側(cè)且位于該支撐件之間的延伸部,及至少一設(shè)置于該延伸部頂端的靠抵部。該承靠件能相對于該基座,在一展開位置,及一收納位置之間樞轉(zhuǎn)。在該展開位置時,該靠抵部遠離該基座。在該收納位置時,該靠抵部鄰近該基座。
【專利說明】易于收納的樂器置放架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本實用新型是有關(guān)于一種樂器置放架,特別是指一種易于收納的樂器置放架。
【背景技術(shù)】
[0002]常見樂器置放架,如中國臺灣新型專利第M267588號、第M361687號,及第M410310號所揭示的樂器架皆是利用三點支撐的腳架供承托樂器。這樣的設(shè)計雖然能確實達成支撐的功效,但為達到穩(wěn)定支撐,底部需占用較大的面積供該腳架張開設(shè)置,若人員誤碰撞擺設(shè)于柜子或桌子上的樂器架時,將可能造成樂器架連同樂器墜落毀壞的風險。
[0003]此外,由于常見樂器置放架于使用上并無法直接供不同種類的樂器置放,故一般適用于各類樂器練習的團練室,仍需要準備多種置放架才能滿足不同演奏者的需求,這將造成浪費空間及增加成本的缺點,此外,若置放架還設(shè)計調(diào)整機構(gòu),一旦演奏者不擅于這類的機構(gòu)調(diào)整時,更將造成使用上的困擾,徒增不便。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即在提供一種能方便收納及穩(wěn)定支撐樂器,且無須更換元件便能供不同種類的樂器放置的樂器置放架。
[0005]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一種易于收納的樂器置放架,包含:一基座、二支撐件,一承靠件;其特征在于:
[0006]一基座;
[0007]二支撐件,樞設(shè)于該基座的左右側(cè),并分別包括一位于上側(cè)的承托部;及
[0008]一承靠件,包括一樞接于該基座后側(cè)且位于該支撐件之間的延伸部,及至少一設(shè)置于該延伸部頂端的靠抵部,該承靠件能相對于該基座,在一展開位置,及一收納位置之間樞轉(zhuǎn),在該展開位置時,該靠抵部遠離該基座,在該收納位置時,該靠抵部鄰近該基座。
[0009]本實用新型的功效在于,借由該支撐件及該承靠件除了能穩(wěn)定的供不同種類樂器放置,也能方便操作者快速收納。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一立體組合圖,說明本實用新型的一較佳實施例適用于供一樂器放置時的位置關(guān)系;
[0011]圖2是一說明該較佳實施例的頂視圖;
[0012]圖3是一正視圖,說明該較佳實施例的二支撐件位于一開放位置,且一承靠件位于一展開位置時的狀態(tài);
[0013]圖4是一正視圖,說明該較佳實施例的該支撐件位于一收合位置,且該承靠件位于該展開位置時的狀態(tài);
[0014]圖5是一正視圖,說明該較佳實施例的該支撐件位于該收合位置,且該承靠件位于一收納位置時的狀態(tài);[0015]圖6是一說明該較佳實施例的一支撐桿的作動關(guān)系的側(cè)視圖;及
[0016]圖7是類似于圖1的視圖,說明該較佳實施例適用于一尺寸較小的樂器時的狀態(tài)。
【具體實施方式】
[0017]如圖1及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易于收納的樂器置放架的較佳實施例適用于供一樂器I放置,并包含一基座2、二支撐桿3、二支撐件4,及一承靠件5。
[0018]該基座2包括一略呈矩形的凹槽21、一位于該基座2前側(cè)的扣合部22,及四位于該凹槽21內(nèi),且分別緊鄰該凹槽21四角落設(shè)置的限位凸緣23。
[0019]該支撐桿3對稱且相間隔設(shè)置于該基座2的后側(cè)下方。于本較佳實施例中,該支撐桿3是以上下翻轉(zhuǎn)的方式與該基座2相樞接。該支撐桿3也能是利用左右旋轉(zhuǎn)的方式與該基座2相樞接。
[0020]該支撐件4左右對稱樞設(shè)于該基座2的凹槽21內(nèi),且位于該凹槽21的側(cè)邊及該限位凸緣23之間,并分別包括一鄰近該基座2前側(cè)的前擋塊41、一相反于該前擋塊41設(shè)置的后擋塊42、一對稱樞設(shè)于該前擋塊41及該后擋塊42之間的輔助擋塊43,及一位于該前擋塊41及該后擋塊42之間,且自該前擋塊41朝該后擋塊42的方向逐漸向下傾斜延伸的承托部44。
[0021 ] 該支撐件4能相對于該基座2,在一開放位置(如圖3所示),及一收合位置(如圖4所示)之間樞轉(zhuǎn)。在該開放位置時,該支撐件4分別遠離該基座2的該等限位凸緣23且抵靠于該凹槽21。在該收合位置時,該支撐件4分別鄰近該基座2的該限位凸緣23,且借由該限位凸緣23頂?shù)窒尬弧?br>
[0022]該承靠件5連接設(shè)置于該基座2后側(cè),且相鄰設(shè)置于該凹槽21周圍,并包括一樞設(shè)于該基座2且介于該支撐件4之間的延伸部51,及二分別位于該延伸部51頂端的兩相反側(cè)的靠抵部52。該延伸部51與該基座2的扣合部22呈凹凸互補,并能于該收納位置時固定該承靠件5。
[0023]該承靠件5能相對于該基座2,在一展開位置(如圖4所示),及一收納位置(如圖5所示)之間樞轉(zhuǎn)。在該展開位置時,該承靠件5的靠抵部52遠離該基座2,且該延伸部51朝遠離該基座2的方向傾斜。在該收納位置時,該靠抵部52鄰近該基座2,且能借由該基座2的扣合部22限位固定該延伸部51。
[0024]于本較佳實施例中,該支撐件4的承托部44及該承靠件5的該靠抵部52的材質(zhì)是泡棉。上述元件的材質(zhì)也能是具有緩沖效果的橡膠、塑膠或皮革。
[0025]當本較佳實施例適用于如圖1所示的吉他或中提琴等大型樂器I置放時,需先將該支撐件4扳轉(zhuǎn)至該開放位置,及將該承靠件5扳轉(zhuǎn)至該展開位置。借由將該樂器I放置于該支撐件4的承托部44,并靠抵于該承靠件5的該靠抵部52上,便能達到支撐該樂器I的作用。此外,操作者還能借由沿圖6所示的A方向,翻轉(zhuǎn)該支撐桿3,并使該支撐桿3朝后側(cè)且遠離該基座2的方向凸伸,借此增進該基座2供置放大型樂器I時能更為穩(wěn)固。
[0026]如圖4所示,當本較佳實施例適用于薩克斯風(圖未示)等承托空間較小的樂器I置放時,能借由將該支撐件4扳動至該收合位置,再將該樂器I放置于該支撐件4的承托部44,并承靠于該承靠件5的該靠抵部52上,即能達到支撐樂器I的作用。
[0027]如圖7所示,當本較佳實施例適用于例如烏克麗麗或小提琴等音箱底部寬度較小及厚度較薄的樂器I時,操作者能借由將該支撐件4扳動至該收合位置,讓該承托部44彼此靠近,再分別將該輔助擋塊43向上扳轉(zhuǎn)并凸出于該承托部44,此時,便能將該樂器I妥善置放于該輔助擋塊43及該后擋塊42之間。
[0028]再如圖5所示,當本較佳實施例于未使用時,操作者能借由扳轉(zhuǎn)該支撐件4至該收合位置、扳轉(zhuǎn)該承靠件5至該收納位置,及沿圖6所示的B方向翻轉(zhuǎn)收藏該支撐桿3,達到縮小體積、方便收納及攜帶的功效。
[0029]綜上所述,本較佳實施例利用穩(wěn)固承托該樂器I的底部,能確實縮小體積。借由樞設(shè)的該支撐件4、該承靠件5,及該支撐桿3,能達到穩(wěn)定支撐樂器I及快速達到收納的功效,借由該支撐件4及該承靠件5能供不同種類的樂器置放,故確實能達成本實用新型的目的。
[0030]惟以上所述,僅為本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當不能以此限定本實用新型實施的范圍,即大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及專利說明書內(nèi)容所作的簡單的等效變化與修飾,皆仍屬本實用新型專利涵蓋的范圍內(nèi)。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易于收納的樂器置放架,包含:一基座、二支撐件,一承靠件;其特征在于: 一基座; 二支撐件,樞設(shè)于該基座的左右側(cè),并分別包括一位于上側(cè)的承托部;及 一承靠件,包括一樞接于該基座后側(cè)且位于該支撐件之間的延伸部,及至少一設(shè)置于該延伸部頂端的靠抵部,該承靠件能相對于該基座,在一展開位置,及一收納位置之間樞轉(zhuǎn),在該展開位置時,該靠抵部遠離該基座,在該收納位置時,該靠抵部鄰近該基座。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易于收納的樂器置放架,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基座包括一凹槽,該支撐件樞設(shè)于該基座的凹槽內(nèi),該承靠件分別鄰接設(shè)置于該凹槽周圍。
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易于收納的樂器置放架,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基座還包括多個間隔設(shè)置于該凹槽內(nèi)的限位凸緣,該支撐件能相對于該基座,在一開放位置,及一收合位置之間樞轉(zhuǎn),在該開放位置時,該支撐件分別遠離該限位凸緣,在該收合位置時,該支撐件分別鄰近該限位凸緣。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易于收納的樂器置放架,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基座還包括一設(shè)置于前側(cè)的扣合部,該扣合部與該承靠件的延伸部呈凹凸互補,并能于該收納位置時固定該承靠件。
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易于收納的樂器置放架,其特征在于:還包含二相間隔樞設(shè)于該基座后側(cè)下方,且分別朝遠離該基座的方向延伸的支撐桿。
6.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易于收納的樂器置放架,其特征在于:其中,該支撐桿借由上下翻轉(zhuǎn)的方式樞設(shè)于該基座。
7.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易于收納的樂器置放架,其特征在于:其中,該支撐件的承托部自該基座的前側(cè)朝該基座的后側(cè)傾斜向下設(shè)置。
8.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易于收納的樂器置放架,其特征在于:其中,該支撐件還分別包括一鄰近該基座的前側(cè)的前擋塊,及一相反于該前擋塊設(shè)置的后擋塊。
9.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易于收納的樂器置放架,其特征在于:其中,該支撐件還分別包括一對稱樞設(shè)于該前擋塊及該后擋塊之間的輔助擋塊。
10.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易于收納的樂器置放架,其特征在于:其中,該承靠件于該展開位置時,朝遠離該基座的方向傾斜。
【文檔編號】G10G5/00GK203746410SQ201420041335
【公開日】2014年7月30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22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4年1月22日
【發(fā)明者】尤宗耀 申請人:尤宗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