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打擊樂器的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帶有LED燈的架子鼓軍鼓。
背景技術:
架子鼓即爵士鼓,形成于20世紀40年代,它包含著各種不同類型、不同音色的手擊樂器和腳擊樂器,是爵士樂隊中十分重要的一種打擊樂器。它通常由一個腳踏的低音大鼓、一個軍鼓、二個或二個以上的嗵嗵鼓、一個或兩個吊镲、一個節(jié)奏镲以及一個帶踏板的踩镲組成,有時因演奏需要也會增設一些如牛鈴、木魚、沙錘、三角鐵、吊鐘等器件。在樂隊中,鼓手掌握著樂曲的速度、節(jié)奏等重要環(huán)節(jié),尤其是在爵士樂中,鼓手尤其需要與其他樂手保持良好的合作狀態(tài)。
隨著時代的不斷發(fā)展,觀眾對架子鼓鼓手演奏水平的要求越來越高,然而現有的架子鼓軍鼓還存在如下缺陷:
1、長時間連續(xù)的演奏不僅會使鼓面遭受磨損破壞,而且對鼓手體力也是一個巨大的考驗;
2、舞臺裝飾效果一般;
3、整體結構復雜,制造及維修成本高昂,并且其體積及重量較大,搬運費力。
技術實現要素:
發(fā)明目的:針對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帶有LED燈的架子鼓軍鼓,該軍鼓整體結構簡單,體積及重量小,搬運輕松省力,成本低廉,并且其具有優(yōu)質的擴音功能,很好地節(jié)省了鼓手的體力,同時舞臺效果也非常好。
技術方案:為了實現以上目的,本發(fā)明所述的一種帶有LED燈的架子鼓軍鼓,包括了鼓身、支柱、三腳架、固定座、LED變色燈和擴音裝置;所述鼓身底部固定在支柱上,所述支柱通過固定座與三腳架相連接;所述支柱一側設有把手,所述支柱和三腳架均可折疊;所述鼓身外壁設置有一圈LED變色燈,所述鼓身底部設置有擴音裝置;所述擴音裝置包括了控制器、揚聲器和電源;所述控制器和揚聲器均與電源連接。本發(fā)明軍鼓體積及重量小,通過可折疊的支柱和三腳架以及巧妙設置的把手,從而極大方便了鼓手對其整體的搬移;并且其通過LED變色燈在演奏中閃爍出的燈光,從而產生了時尚美觀的舞臺效果;另一方面,其整體結構簡單,制造及維修成本低廉,經濟實用;并且其通過擴音裝置將軍鼓演奏的音量變大,因此鼓手可以減小敲擊鼓面的力道,既減少了鼓槌連續(xù)敲打對鼓面造成的損傷,又很好地節(jié)省了鼓手的體力。
本發(fā)明中所述鼓身的擊打面通過鑲嵌方式固接有一防護罩,從而在閑置時防止了鼓面受到外界的侵蝕,安全性得到顯著提高,可以長時間保證演奏的質量。
本發(fā)明中所述三腳架底部設有三個滑輪,且三個滑輪分別對應設有鎖緊機構。其通過設置的滑輪進一步方便了鼓手對軍鼓整體的搬移,并通過鎖緊機構在特定位置將滑輪固定,防止其受到外力后出現滑動,進而影響鼓手正常的演奏。
本發(fā)明中所述LED變色燈表面設置有時間顯示器,從而便于鼓手實時掌握演奏的時間。
本發(fā)明中所述擴音裝置的內部電源通過電池組來供電。
本發(fā)明中所述電池組為可充電電池,經濟環(huán)保,使用壽命長。
有益效果: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以下優(yōu)點:
1、本發(fā)明中所述的一種帶有LED燈的架子鼓軍鼓,其軍鼓體積及重量小,通過可折疊的支柱和三腳架以及巧妙設置的把手,從而極大方便了鼓手對其整體的搬移。
2、本發(fā)明中所述的一種帶有LED燈的架子鼓軍鼓,其通過LED變色燈在演奏中閃爍出的燈光,從而產生了時尚美觀的舞臺效果;并且其LED變色燈表面設有的時間顯示器便于鼓手實時掌握演奏的時間。
3、本發(fā)明中所述的一種帶有LED燈的架子鼓軍鼓,其整體結構簡單,制造及維修成本低廉,經濟實用;并且其通過擴音裝置將軍鼓演奏的音量變大,因此鼓手可以減小敲擊鼓面的力道,既減少了鼓槌連續(xù)敲打對鼓面造成的損傷,又很好地節(jié)省了鼓手的體力。
4、本發(fā)明中所述的一種帶有LED燈的架子鼓軍鼓,其通過設置的滑輪進一步方便了鼓手對軍鼓整體的搬移,并通過鎖緊機構在特定位置將滑輪固定,防止其受到外力后出現滑動,進而影響鼓手正常的演奏。
5、本發(fā)明中所述的一種帶有LED燈的架子鼓軍鼓,其防護罩在閑置時防止了鼓面受到外界的侵蝕,安全性得到顯著提高,可以長時間保證演奏的質量。
6、本發(fā)明中所述的一種帶有LED燈的架子鼓軍鼓,其擴音裝置通過可充電的電池組來供電,經濟環(huán)保,使用壽命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中軍鼓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鼓身1、支柱2、三腳架3、固定座4、LED變色燈5、擴音裝置6、把手7。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具體的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詳細說明,但同時說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本實施例的具體范圍,基于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一種帶有LED燈的架子鼓軍鼓,包括:鼓身1、支柱2、三腳架3、固定座4、LED變色燈5、擴音裝置6和把手7。
上述各部件的連接關系如下:所述鼓身1底部固定在支柱2上,所述支柱2通過固定座4與三腳架3相連接;所述支柱2一側設有把手7,所述支柱2和三腳架3均可折疊;所述鼓身1外壁設置有一圈LED變色燈5,所述鼓身1底部設置有擴音裝置6;所述擴音裝置6包括了控制器、揚聲器和電源;所述控制器和揚聲器均與電源連接。其中所述鼓身1的擊打面通過鑲嵌方式固接有一防護罩,所述三腳架3底部設有三個滑輪,且三個滑輪分別對應設有鎖緊機構,所述LED變色燈5表面設置有時間顯示器,所述擴音裝置6的內部電源通過電池組來供電,所述電池組為可充電電池。
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是為了示例和描述起見而給出的,而并不是無遺漏的或者將本發(fā)明限于所公開的形式。很多修改和變化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是顯而易見的。選擇和描述實施例是為了更好說明本發(fā)明的原理和實際應用,并且使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夠理解本發(fā)明從而設計適于特定用途的帶有各種修改的各種實施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