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樂器保存容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樂器保存容器,特別是涉及避免樂器受外界環(huán)境變化或其它外力因素造成損壞的樂器保存容器。。
背景技術:
一般而言樂器的材質有木質材質、金屬材質、塑料材質、各式皮革材質等,所有的樂器除了外觀的維護之外還要特別注意其演奏出的音色與音響特性。因此樂器制成后,后續(xù)的保存更是音樂家或愛樂者最重視的課題。
目前金屬材質樂器的金屬表面,在長時間與空氣、水氣接觸后表面會附著水份,而產(chǎn)生氧化作用使材質發(fā)生化學變化;至于木質材質或皮革材質制成的樂器,也會因為同樣的環(huán)境因素造成材質變化,使得樂器的演奏音色與音質產(chǎn)生異?;蛄踊?。此外,樂器若無適當?shù)谋4嫒萜骷右源娣?,時常會在攜帶或搬運時產(chǎn)生不可避免的移位與碰撞,這對于較昂貴或較精密的樂器來說,會導致相當?shù)慕?jīng)濟折損。
然而一般的樂器保存容器多是硬式收納箱或軟式袋體結構,會產(chǎn)生下述缺點,第一,硬殼收納箱的樂器容置空間并未依樂器的大小設計,容易使容置其中的樂器產(chǎn)生搖晃而受損;第二,若是軟式袋體結構則可能因外殼不夠堅硬而被外力擠壓、搖晃造成樂器損害;第三,上述兩者皆無法解決潮濕所造成樂器音質損害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nèi)容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樂器保存容器,包含有一個空心管狀筒體、進氣閥、主體、頭端、結合裝置、氣密裝置與支撐結構。主體的尾部設有手動抽氣裝置,用以將空氣抽出;頭端設有進氣閥,可將外部空氣導入主體內(nèi)。結合裝置則設置于主體與頭端的結合處,用以可拆卸式地結合主體與頭端。氣密裝置設置于主體與頭端的結合處,在主體與頭端結合后,提供主體與頭端結合處的氣密。支撐結構是由多個構件互相組配而成,設置在主體內(nèi)部,而構件互相面對的表面設有凹陷區(qū)以使支撐結構的內(nèi)部形成至少一個樂器容置空間,且支撐結構外緣形狀與主體的內(nèi)緣形狀大致相同,至少一個構件的外部設置有逃氣溝。
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其中所述構件的數(shù)量為3個。
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各構件的截面形狀為三分之一圓的扇形。
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其中所述構件的數(shù)量為2個。
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各構件的截面形狀為二分之一圓。
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所述構件包含一個底座與一個蓋體。
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其中所述支撐結構的外緣略小于所述主體的內(nèi)緣。
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其中所述結合裝置為螺紋裝置,公螺紋設于所述主體,母螺紋設于所述頭端。
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其中所述結合裝置為螺紋裝置,母螺紋設于所述主體,公螺紋設于所述頭端。
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進一步包含扣環(huán)組件,設置于所述主體的兩端,可供穿設帶體。
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樂器保存容器,可通過手動抽氣裝置使樂器保存容器內(nèi)部產(chǎn)生近似真空狀態(tài),減緩樂器與空氣接觸而產(chǎn)生的氧化作用。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樂器保存容器,由氣密裝置以維持樂器保存容器內(nèi)部的近似真空狀態(tài)。
本實用新型的又一目的是提供一種樂器保存容器,由多個構件相互組配以形成支撐結構而保護樂器,避免因外力的壓擠或搖晃而使樂器受損。
本實用新型的再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樂器保存容器,由多個構件相互組配以及形成于構件外表面的逃氣溝,方便支撐構件裝入或取出本體,達到簡易操作的功能。
圖1是示意圖,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較佳實施例,為一種樂器保存容器。
圖2是示意圖,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較佳實施例,為一種樂器保存容器的爆炸圖。
圖3是剖面示意圖,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較佳實施例,為一種樂器保存容器。
圖4是示意圖,為本實用新型所提出的樂器保存容器所包含的支撐結構與構件。
附圖中主要組件符號說明
樂器保存容器1
空心管狀筒體11
進氣閥114
主體111
頭端112
尾端110
手動抽氣裝置113
結合裝置13
氣密裝置15
構件170
軸向方向Y
公螺紋131
母螺紋130
凹陷區(qū)172
支撐結構17
樂器容置空間172
扣環(huán)組件19
帶體191
底座175
蓋體179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具有氣密效果的樂器保存容器,其中所利用的氣密基本原理,已為相關技術領域:
具有通常知識者所能明了,所以下文中的說明,不再作完整描述。同時,下文中所對照的附圖,是表達與本實用新型特征有關的結構示意,并沒有也不需要依據(jù)實際尺寸完整繪制,盍先敘明。
請參考圖1至圖3,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提出的第一較佳實施例,一種樂器保存容器 1的示意圖。本樂器保存容器1的結構主要包含有一個空心管狀筒體11、進氣閥114、主體 111、頭端112、結合裝置13、氣密裝置15與支撐結構17。空心管狀筒體11的材質并不設限,可以是鋁合金、玻璃纖維、碳纖維或塑料,甚至是不銹鋼等,以質輕、強度高為佳。
在上述的空心管狀筒體11當中容置裝有樂器的支撐結構17,空心管狀筒體11截面型態(tài)可以多樣化,視實際需求而有所調整,其中以圓形在制作上最為簡易,為較佳的實施方式,當然也可以是多邊形,例如三角形、矩形、五邊形、六邊形、甚至八角形等。而空心管狀筒體11沿著軸向方向Y設置主體111與頭端112。在主體111與頭端112接合處設置有上述的結合裝置13,結合裝置13可使頭端112輕易地自主體111上拆卸下來,如此,我們即可將容置裝有樂器的支撐結構17置入空心管狀筒體11當中。結合裝置13的型態(tài)并不設限, 不過以螺紋裝置13為最佳實施方式,其中,公螺紋131可以設于主體111,母螺紋130設于頭端112,如圖2所示,當然母螺紋也設于主體111,公螺紋設于頭端112皆可。
上述的手動抽氣裝置113設置于主體111的尾端110,可由人手操作朝軸向方向Y 前后移動,在前后移動的過程當中,空心管狀筒體11內(nèi)的空氣即會漸漸地被排出而呈近似真空狀態(tài)。此外,為確保空心管狀筒體11內(nèi)部的真空狀態(tài)不因為主體111與頭端112接合時產(chǎn)生縫隙的狀況以至于使空氣流入,因此我們將氣密裝置15經(jīng)由結合裝置13設置于主體111與頭端112的接合處,當主體111與頭端112接合時,氣密裝置15可以提供氣密的效果。氣密裝置15的材質并不設限,不過為了增加氣密的效果,其可以是橡膠氣密環(huán)最為佳。
此外,當空心管狀筒體11內(nèi)部呈近似真空狀態(tài)時,因空心管狀筒體11外部壓力大于內(nèi)部壓力,無法直接將頭端112自空心管狀筒體11分離,此時僅需按壓設置于頭端112 的進氣閥114,破壞空心管狀筒體11內(nèi)部的近似真空狀態(tài),讓空氣流入空心管狀筒體11當中,使空心管狀筒體11內(nèi)部與外部的壓力達到平衡的狀態(tài),如此即可將頭端112打開。
在上述的主體111當中,進一步設置有支撐結構17,支撐結構17是由多個構件 170互相組裝結合而成。在這些構件170互相面對的表面處設置有大小不等的凹陷區(qū)172 可以使支撐結構17的內(nèi)部形成至少一個樂器容置空間172,用以放置樂器,例如管樂器或簧樂器等。如此,我們即可將樂器擺放于樂器容置空間172,避免樂器因為外在壓力擠壓、 搖晃或碰撞而遭受損毀。支撐結構17外緣形狀以與所述主體111的內(nèi)緣形狀大致相同為最佳,以減低支撐結構17與主體111的碰撞。為了方便取放,支撐結構17外緣形狀外緣可以略小于所述主體111的內(nèi)緣。此外,進一步可以在至少一個構件170的外部設置逃氣溝 171,以排出或導入支撐結構17與主體111的尾端110之間的空氣,方便讓支撐構件170裝入或取出本體111。
上述的構件170數(shù)量并未設限,不過以3個或2個為較佳的實施方式。構件170 的截面形狀非常多樣,其中以三分之一圓的扇形或二分之一圓的截面形狀在設計上最為簡易。此外,在這些構件170當中可進一步選取一個構件設置一個底座175與另一個配合的構件設置蓋體179,也可達成互相組配而形成至少一個樂器容置空間172。構件170的材質以彈性材質為佳,例如聚氨酯(PU)、橡膠或塑料,以有效吸收震動。樂器容置空間172可進一步披覆皮革或絨布等材料,可降低樂器與構件之間的摩擦。
為了增加樂器保存容器1的可移植性,可以在其上進一步設置有扣環(huán)組件19,此扣環(huán)組件19可以設置在主體111的兩端以供穿設帶體191,以方便提拿或吊掛于墻壁上。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范圍; 同時以上的描述,對于熟知本技術領域:
的專門人士應可明了及實施,因其它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下所完成的等效改變或修飾,均應包含在下述的申請專利范圍中。
權利要求
1.一種樂器保存容器,主要包含有一個氣密的空心管狀筒體與進氣閥,其特征在于 所述氣密的空心管狀筒體沿軸向方向包含主體與頭端,所述主體的尾部設有手動抽氣裝置,所述頭端設有所述進氣閥;結合裝置,設置于所述主體與頭端的結合處,用以可拆卸式地結合所述主體與頭端; 氣密裝置,設置于所述主體與頭端的結合處,當所述第一結合裝置結合所述主體與頭端以后,提供所述主體與頭端的結合處的氣密;多個構件,由互相組配以形成支撐結構而設置在所述主體內(nèi)部,所述構件互相面對的表面設有凹陷區(qū)以使所述支撐結構的內(nèi)部形成至少一個樂器容置空間,所述支撐結構外緣形狀與所述主體的內(nèi)緣形狀大致相同,至少一個構件的外部設置有逃氣溝。
2.根據(jù)權利要求
1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其中所述構件的數(shù)量為3個。
3.根據(jù)權利要求
2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各構件的截面形狀為三分之一圓的扇形。
4.根據(jù)權利要求
1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其中所述構件的數(shù)量為2個。
5.根據(jù)權利要求
4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各構件的截面形狀為二分之一圓。
6.根據(jù)權利要求
4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所述構件包含一個底座與一個蓋體。
7.根據(jù)權利要求
1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其中所述支撐結構的外緣略小于所述主體的內(nèi)緣。
8.根據(jù)權利要求
1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其中所述結合裝置為螺紋裝置,公螺紋設于所述主體,母螺紋設于所述頭端。
9.根據(jù)權利要求
1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其中所述結合裝置為螺紋裝置,母螺紋設于所述主體,公螺紋設于所述頭端。
10.根據(jù)權利要求
1所述的樂器保存容器,進一步包含扣環(huán)組件,設置于所述主體的兩端,可供穿設帶體。
專利摘要
一種樂器保存容器(1),包含有一個空心管狀筒體(11)、進氣閥(114)、主體(111)、頭端(112)、結合裝置(13)、氣密裝置(15)與支撐結構(17)。主體(111)的尾部(110)設有手動抽氣裝置(113),用以將空氣抽出;頭端(112)設有進氣閥(114),可將外部空氣導入主體內(nèi)。結合裝置(13)設置在主體與頭端的結合處,用于可拆卸式地結合主體與頭端。氣密裝置(15)設置于主體與頭端的結合處,在主體與頭端結合后,提供主體與頭端結合處的氣密。支撐結構(17)是由多個構件(170)互相組配而成,設置在主體內(nèi)部,而構件互相面對的表面設有凹陷區(qū)以使支撐結構的內(nèi)部形成至少一個樂器容置空間(172),且支撐結構(17)外緣形狀與主體(111)的內(nèi)緣形狀大致相同,至少一個構件(170)的外部設置有逃氣溝(171)。
文檔編號B65D81/20GKCN202067531SQ200890100411
公開日2011年12月7日 申請日期200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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