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池供電的照明器材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總體涉及一種具有電池供電燈的照明器材。雖然本發(fā)明特別適用于地板、桌面、燈、下部櫥拒、燈架、吊燈以及具有電池供電照明裝置的便攜式照明器材,本發(fā)明還可適用于具有電池供電照明裝置的其它照明器材。
背景技術(shù):
:產(chǎn)生環(huán)境照明的照明器材可以在家庭、辦公室和類似場合找到以便提供日常照明。例如,天花板燈設(shè)置在廚房內(nèi)以便在白天提供環(huán)境照明,以便在需要時作為陽光的補充,并且特別在夜晚,使得人們可以看到他們?nèi)ネ翁幰约罢谧鍪裁础2恍业氖?,某些照明器材取決于來自于交流電(AC)電源的電能,使得在不能得到AC電能時,照明器材不能產(chǎn)生光。例如,地板燈包括通過經(jīng)由地板燈和AC電插座之間的電連接接收的電能供電的燈。在不能得到AC電能時,地板燈的燈不能接通。因此,夜晚用戶在斷電過程中會停留在沒有光的情況下。這種照明器材通常是半固定或固定在一個位置上。例如,雖然所述的地板燈可從一個位置運動到另一位置,它需要足夠靠近AC電插座,使其可以插入AC電插座以便接收電能。另外,在它從一個位置運動到另一位置時,它被拔出插座并不接收用于照明的AC電能。在另一實例中,所述的天花板燈固定就位,其中它被電連接在主電線上。因此,這種照明器材通常不能靈活地調(diào)整用于特定應用。
發(fā)明內(nèi)容本發(fā)明的多個方面克服這些和其它問題。在一個方面,照明設(shè)備包括接收來自于外部電源的電能的電觸點、電池接收區(qū)域以及依靠電池的光源。用戶界面接收指示在從AC電源得到電能時照明設(shè)備的第一所需操作以及在沒有來自于AC電源的電能時依靠電池的光源的第二所需操作的輸入。在沒有來自于AC電源的電能時,根據(jù)第二所需操作,電路使用電池電能來操作依靠電池的光源。在另一方面,照明設(shè)備包括第一無線通訊接口、控制照明設(shè)備的電路、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以及便攜式照明器材。便攜式照明器材包括第一輔助器材以及第二無線通訊接口。電路經(jīng)由第一無線通訊接口發(fā)送控制信號,該信號通過第二無線通訊接口接收,并且第一輔助器材根據(jù)控制信號操作。在另一方面,照明系統(tǒng)包括第一和第二照明設(shè)備。第一照明設(shè)備包括第一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和對接收在笫一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內(nèi)的便攜式照明器材充電的第一電池充電器。第一便攜式照明器材包括第一電池接收區(qū)域和在不能從AC電源得到AC電能時通過從第一電池接收區(qū)域供應的電能供電的第一光源。第二照明器材包括第二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和對接收在第二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內(nèi)的便攜式照明器材充電的第二電池充電器。第二便攜式照明器材包括第二電池接收區(qū)域和在不能從AC電源得到AC電能時通過從第二電池接收區(qū)域供應的電能供電的第二光源。在另一方面,用于操作照明設(shè)備的方法包括監(jiān)測外部電源的電能狀態(tài),在從外部電源得到電能時使用從外部電源接收的電能來操作照明設(shè)備,在不能從外部電源得到電能時使用來自于可充電電池電源來操作照明設(shè)備;以及在不能從外部電源得到電能時按照所選操作啟動照明設(shè)備的光源。本領(lǐng)域普通技術(shù)人員在閱讀和理解下面說明書時將認識到本發(fā)明的其它方面。通過附圖的非限定實例來說明本發(fā)明,其中類似的參考標號表示類似的元件,附圖中圖1A是第一桌面燈(desklamp)的透視圖1B表示用于桌面燈的操作控制;圖2A是第二桌面燈的透視圖2B是第二桌面燈的底座的剖視圖3A是和3B表示第一臺燈(tablelamp)的透視圖4A是第二臺燈的透視圖4B是第二臺燈的透視圖4C是第二臺燈的底座的剖視透視圖5A是地板燈(floorlamp)的透視圖5B是地板燈的透視圖5C是地板燈的剖視透視圖6是表示具有電池供電備用照明裝置的燈的透視圖7A是包括備用電能能力的臺下器材的透視圖7B是手持燈的透視圖7C是表示電池接收區(qū)域的透視圖8是燈的電框圖9是燈的電框圖IOA是電池盒的透視圖IOB是沿著圖IOA所示的方向的電池盒的截面圖;圖ll是接收電池盒的燈的透視圖;圖12是燈和電池盒的電框圖;圖13是燈和電池和的電框圖14A和14B是具有電池備用能力的墻壁適配器的透視圖;圖15是墻壁適配器的電框圖16A、16B、16C和16D表示電池供電的照明設(shè)備;圖17是混合式電池供電的電器的框圖;圖18表示桌面燈;圖19是桌面燈的一部分的分解視圖20表示桌面燈的一部分;圖21A和21B表示便攜式器材;圖22和24表示固定器材;圖23A、23B和23C表示便攜式器材;圖25是混合式電池供電電器的框圖26-31表示器材族;圖32-34B表示報警時鐘器材;圖35-37表示架燈(soncelights);圖38A和38B表示運動燈;圖39-41表示夜燈(nightlights);圖42—46表示床頭燈(bedsidelights);圖47-49表示吊燈(pendantlights)',圖50A和50B表示燈器材;圖51表示便攜式器材。具體實施例方式參考圖1A,桌面燈100包括底座102、燈支承件104和光源106。底座102適用于放置在大致平的表面上,例如桌面、臺面和類似物上。傳統(tǒng)線繩和插頭108使得燈IOO可拆卸地連接在標準交流電(AC)電源插座上。布置在底座102內(nèi)的是第二電池接收區(qū)域109,該區(qū)域適用于接收容納在一個或多個二次(可充電)電池110的電池組。作為安裝和/或更換的輔助手段,二次電池110通過電連接器111或通過適當電池觸點連接在底座102的電路上。電池接收區(qū)域109以及電池110經(jīng)由可拆卸蓋112接近。如圖1A所示,雖然可以例如頂部或側(cè)部的另一其它位置提供接近,二次電池接收區(qū)域109從底座102的底部接近。雖然描述為通過螺釘固定,蓋112還可通過不需要使用工具的機械突片、指旋螺釘或類似物來固定。蓋112可采取滑動、樞轉(zhuǎn)或其它蓋的形式。底座102還包括一次電池接收區(qū)域113,雖然還可以使用二次電池,該區(qū)域適用于接收一個或多個例如傳統(tǒng)AAA、AA、C或D尺寸電池的一次(一次性使用)電池116。一次電池116同樣通過適當電池觸點連接在燈100的電路上。如所示,一次電池116接收在滑動插入底座102內(nèi)的托盤114內(nèi)。對于二次電池接收區(qū)域109,一次電池接收區(qū)域113同樣可從另一所需位置接近,或者使用另一適當?shù)纳w構(gòu)造。燈還包括用戶控制器118。參考圖1B,用戶控制器118最好包括開關(guān)120和例如發(fā)光二極管(LED)的人可讀取的指示器122,其功能將在下面更加完整描述。光源106包括例如一個或多個LED、低壓白熾燈、電致發(fā)光(EL)板、其它適當光源或其組合的照明源。在圖1A的實施例中,光源106用作正常AC供電操作的主要照明源以及AC電能斷開的情況下的備用照明源。燈100還可包括在斷電情況下作為輔助裝置來代替一次電池116而在一次電池接收區(qū)域113和/或電池托盤114附近提供局部照明的另外的發(fā)光二極管(LED)或其它的光源。另外的LED有利地通過鋰離子(Li離子)鈕扣電池供電,并且在用戶接近一次電池接收區(qū)域113時例如經(jīng)由在電池托盤114開啟時啟動的開關(guān)自動照明。燈IOO還可包括為USB供電的裝置提供電能的通用串行總線(USB)口。圖8是燈電路的框圖。例如AC-DC適配器的電源802將AC電能轉(zhuǎn)換成適用于為電路和光源106供應的一個或多個電壓電平。注意到某些或所有的電源802可位于燈的外部,例如在傳統(tǒng)的安裝插座內(nèi)的電源塊(powercube),AC電能檢測電路804檢測AC電能存在與否。二次電池充電電路806接收來自于電源802的能量,并且提供用于為二次電池充電的電能。例如根據(jù)二次電池100的電壓,二次電池放電檢測電路808檢測二次電池IIO是否放電。燈控制電路810控制去往光源106的電能。燈控制電路810最好在可以得到AC電能時使用來自于AC電能的能量為光源供電。在沒有AC電能時,并且為了延長電池壽命,使用來自于二次電池IIO或一次電池116的能量,光源106可自動轉(zhuǎn)換到低功率或昏暗狀態(tài)??梢圆捎貌煌募夹g(shù)來實現(xiàn)低功率狀態(tài)。例如,在光源包括多個單獨光源時,只有分組的光源106照明。單獨使用脈沖寬度調(diào)制技術(shù)或與照明分組的光源106相結(jié)合,光源106還可以減小的工作周期來驅(qū)動。注意到在AC電能斷開時,USB口還可經(jīng)由二次電池110或一次電池116供電。在這種情況下,在AC電能斷電的所有情況下,作為燈100的操作模式的函數(shù),或者經(jīng)由專用接通/斷開和/或模式開關(guān),USB口124可被供電。將參考表1來描述燈控制電路810以及用戶控制器118的操作,其中開關(guān)120是三位置開關(guān)或者另外使得用戶選擇接通、自動和斷開操作模式。第二欄表示在燈或器材可得到AC電能時光源106的操作狀態(tài)。第三欄表示例如在電能中斷或者在燈或器材被拔掉時會出現(xiàn)的不能得到AC電能的情況下光源106的操作狀態(tài)。<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13</column></row><table>以上配置非常適用于在可以得到AC電能以及在AC電能斷開的情況下備用照明時提供正常操作。在置于自動模式時,雖然指示器122被照明以便指示裝置在自動模式下,光源106通常不照明。在AC電能斷開時,光源106使用來自于二次電池110的能量開始照明。注意到光源106有利地在昏暗或減小功率的狀態(tài)下照明以便保持電池壽命。用戶可接著通過將裝置置于接通模式以完全或增加的亮度操作光源106。在斷開模式下,光源106不照明,而不考慮AC電能得到與否。在接通模式下,光源106通常使用來自于AC電源的電能照明。如果AC電能斷開,光源106關(guān)閉。作為選擇,光源106可以昏暗或減小功率狀態(tài)照明。用戶控制器118還可包括第二開關(guān)121。第一開關(guān)120使得用戶有選擇地接通或以另外的方式改變光源106的亮度,例如在斷開、接通/低、接通/中間/和接通/高狀態(tài)之間。第二開關(guān)121使得用戶接通或斷開自動模式。在得到AC電能時,光源106按照第一開關(guān)120的設(shè)置來操作。在AC電能斷開時,光源106的操作狀態(tài)是第二開關(guān)121的函數(shù)。如果接通自動模式,光源106最好以減小功率狀態(tài)照明,并且可以通過用戶進一步調(diào)節(jié)。如果斷開自動模式,光源106不照明。如上所述,在AC電能斷開的情況下,光源106通過使用來自于二次電池110的能量開始操作。如果二次電池110變得放電,如在相對長時間的電能中斷的情況下會出現(xiàn)那樣,光源106使用來自于一次電池116的能量操作。在轉(zhuǎn)換到一次電池116時,燈100會自動返回到自動模式,以便增加電池壽命并且指示二次電池110變得放電。如果需要,用戶可將光源106經(jīng)由開關(guān)120返回到完全或增加的亮度。在甚至更長時間的電能中斷的情況下,用戶可根據(jù)需要更換一次電池116,使得光源106繼續(xù)操作。在一次電源116更換時,光源106再次最好返回到自動模式。圖2A和2B表示桌面燈的可選擇應用,其中類似的參考標號表示類似于圖l所示的特征。在圖2B中,底座102以剖視圖表示,以便暴露其中容納的二次電池110。更應注意到,一次電池116和USB口124-陂省略。圖8所示的二次電池放電檢測電路808同樣被省略。圖3表示臺燈200,其中類似的參考標號再次表示類似于所示的特征。燈200包括以剖視圖表示的燈罩202以便暴露主要光源204、燈插口206和燈開關(guān)208。在一個應用中,插口206是傳統(tǒng)的燈插口和開關(guān),適用于接收傳統(tǒng)白熾燈泡、緊湊熒光燈(CFL)、卣素燈或類似物。開關(guān)208是例如旋鈕開關(guān)的公知燈開關(guān),使得用戶有選擇地接通或另外改變主要光源204的亮度。主要光源204最好提供典型臺燈的光輸出。光源106可用來提供正常AC供電操作的另外照明以及AC電能斷開情況下的備用照明源。如圖3所示,光源106包括圍繞燈部分104徑向隔開以便提供大致全向照明形式的例如LED106a、106b、106c的多個光源106。也可以使用光源106的其它數(shù)量或配置,以便提供單向或其它所需照明形式;還可以只設(shè)置單個光源106。圖9是燈電路的框圖。參考圖8和表格1來描述電路和光源106的操作。但是如圖9所示,主要光源204從AC電源線供電,并且經(jīng)由燈開關(guān)208單獨控制。圖4A、4B和4C表示臺燈的可選擇應用,其中雖然一次電池116和相關(guān)的電路被省略,類似的參考標號表示類似于圖1-3所示的特征如所示,光源106a、106b靠近笫二燈204布置在兩個位置上,并且例如朝著底座102大致垂直照明。同樣如圖4B所示,光開關(guān)208包括用來控制主要光源204和光源106的操作的一個或多個拉動開關(guān)。燈開關(guān)208使得用戶有選擇地接通或另外改變燈的亮度。例如,開關(guān)208可在正常AC供電操作過程中適用于四種操作狀態(tài)或模式其中光源106和第二光源204斷開的第一狀態(tài)、其中只有第一光源106照明的第二狀態(tài)、其中只有第二光源204照明的第三狀態(tài)以及其中光源106和第二光源204照明的第四狀態(tài)。開關(guān)120在AC電能斷開的情況下控制光源106的操作模式。在自動模式下,光源106在電能斷開的情況下照明,而不考慮燈開關(guān)的位置。在斷開模式下,光源106在電能斷開的情況下不照明。按照另一配置,開關(guān)120可經(jīng)由拉動開關(guān)應用。圖5A、5B和5C表示地板燈500,再一次類似的參考標號表示類似于所述的特征。雖然以上描述集中在桌面、臺面和地板燈,將理解到各自燈的形狀因數(shù)(formfactor)只是示例性的,并且也可以采用其它類型的燈,例如安裝在墻壁或天花板上的燈。燈還可適用于安裝并連線到傳統(tǒng)配電箱上。此外,桌面燈IOO可包括主要光源204和光源106;臺燈或地板燈同樣只包括光源106。同樣,雖然二次電池IIO、一次電池116和電路被描述成位于底座內(nèi),將理解到他們中的某些或所有可定位在另一適當位置上,例如在燈支承構(gòu)件104內(nèi),另外,地板燈500還可構(gòu)造成如桌面燈和臺燈所述那樣接收一次電池116。另外,主要光源204還可用作LED或其它固態(tài)光源、低壓燈或使用其它適當技術(shù)。圖6表示適用于標準A燈或通用燈泡204的電池供電的備用照明裝置602。裝置602包括凸形燈底座604內(nèi)的螺紋和相應的同軸移動的凹形燈插口606。該裝置包括一個或多個燈106以及一個或多個二次電池110。布置在裝置602內(nèi)的電路提供充電器的功能,以便在燈得到AC電能時為二次電池充電,并且在燈得不到AC電能時從二次電池110為燈106提供電能。該裝置還可包括用戶控制器118。作為另一選擇,裝置602可檢測去往笫二燈204的電流。在第二燈204關(guān)閉并且得到AC電能時,燈106由從AC線得到的能量供電。該裝置的準確形狀因數(shù)將根據(jù)燈泡204的技術(shù)以及底座604的構(gòu)造、光源106和二次電池110的數(shù)量和類型以及相應的電路來變化。圖7A是具有電池備用能力的拒下或臺下器材700的透視圖。該器材構(gòu)造成從例如標準廚房、洗衣房或類似櫥拒702的下側(cè)的水平表面懸掛。該器材包括一個或多個固定照明裝置704、例如收音機報警時鐘的電裝置710以及電池充電器708,并還構(gòu)造成接收一個或多個便攜式燈706。在正常操作過程中,器材700接收來自于AC電源的電能。固定照明裝置704可包括光源106和/或主要光源204中的一個或兩個??紤]到器材700的形狀因數(shù),傳統(tǒng)熒光管可有利地用作主要光源204。如上所述,器材700還可包括二次電池110和/或一次電池116,以及所需的用戶控制器118、燈開關(guān)208以及相關(guān)的電路。一個或多個接收區(qū)域712適用于可拆卸地接收便攜式燈706。相關(guān)的接收區(qū)域712是電子器件,例如用于在布置在接收區(qū)域712內(nèi)時將能量傳遞到便攜式燈706的電觸點和感應耦合連接。特別參考圖7A和7B,便攜式燈706包括殼體714、適用于接收一個或多個二次電池的電池接收區(qū)域以及例如白熾燈泡或LED的光源716以及用于接通或斷開光源716或者另外控制其亮度的用戶操作開關(guān)718。在一個實施例中,殼體包括大致平的表面或底座,使得該裝置從器材上拆卸時放置在臺面或表面上。如圖7B所示,殼體714還適用于可拆卸地接合底座720。便攜式燈706還包括與和電池接收區(qū)域712相關(guān)的那些相對應的適當電連接,以便從位于器材700內(nèi)的二次電池充電器接收能量。因此,便攜式燈706在正常AC供電操作過程中保持在充電狀態(tài)下。特別參考圖7A和7C,電池充電器708可用來對二次電池充電,以便用于其它應用中。電池充電器708包括適用于接收一個或多個二次電池722以便充電的電池接收部分721。在所示實施例中,包括所需的電池觸點和機械支承件的電池保持器724樞轉(zhuǎn)安裝在器材700的下側(cè)上?;瑒油斜P類似于電池托盤114,或者還可以采用其它所需機械配置。雖然器材700主要描述成櫥拒以下的裝置,它還可構(gòu)造成放置在水平表面上,例如根臺頂部、桌面或地板上,或者位于例如墻壁的垂直表面上。將理解到可以提供固定照明裝置704、便攜式燈706或者電器710的多種組合;可以省略它們中的一個或多個。作為另一選擇,固定照明裝置704可布置在一個或多個輔助殼體內(nèi),該殼體電經(jīng)由適當連線連接到主要器材700上。另外,便攜式燈706也可如此構(gòu)造。這種配置使得光線在所需位置沿著拒臺或櫥拒的長度分布,從而提供均勻照明,并且容易接近便攜式燈706。有利的是,輔助殼體可設(shè)置適當?shù)倪B接器,使得多個輔助燈菊鏈連接。在操作中,固定照明裝置704以類似于圖1-5描述的方式操作。一個或多個便攜式燈706還可在AC電能斷開時供電,特別是在器材700在自動模式下。電器材710同樣在AC電能斷開的情況下由二次電池110和/或一次電池116供電。電器材還可在自動操作模式下電能斷開的情況下啟動?,F(xiàn)在參考圖IOA和IOB,二次電池IIO和一次電池116還可在麼盒或保持器1000內(nèi)承栽。雖然圖IO表示適用于接收四個AA尺寸一次電池116的配置,匣盒可構(gòu)造成接收其它尺寸和數(shù)量的電池。匣盒1000包括三個外部電觸點1004a、1004b和1004c。電觸點之一(例如電觸點1004a)連接到一次電池116上,以便提供正電壓連接。第二電觸點(例如電觸點1004c)連接到二次電池110上以便提供正電壓連接。第三電觸點1004b連接成提供公共或負連接。當然,極性可以顛倒。參考圖11,例如類似于圖1所示的燈1100的電裝置包括在第一和第二取向上接收電池匣盒1000的接收區(qū)域1102。觸點配置成使得在匣盒1000在第一取向(例如圖10A所示的取向)上插入時,二次電池110連接到燈電路上。在匣盒翻轉(zhuǎn)180°時,一次電池116連接到燈電路上。用于只具有光源106以及具有光源106和主要光源204兩者的裝置的電連接在圖12和13中分別表示。如圖12和13所示,匣盒IOOO還可設(shè)置四個電觸點,其中一對連接到一次電池116上,并且另一對連接到二次電池110上,在這種情況下燈內(nèi)的觸點可相應構(gòu)造。用于指示匣盒1000的取向的措辭、符號、顏色編碼或其它人可識別的標示可包括在其第二1004端上。因此,用戶^^皮告知二次電池110或一次電池116是否連接到電路上。在一個指示中,指示器包括與用戶控制器118上的顏色相對應的顏色編碼。在操作中,用戶在所需取向上將匣盒插入電池接收區(qū)域1102內(nèi)。在正常操作中,匣盒1000在第一取向上插入。因此,燈電池充電電路通常將二次電池110保持在充電狀態(tài)下。在AC電能斷開時,來自于二次電池110的能量用來如上所述為燈供電。如果二次電池110變得放電,用戶可選擇從燈中拆卸匣盒1000、轉(zhuǎn)動到第二位置并重新使其插入。來自于一次電池116的能量用來為燈供電。如果一次電池116變得放電,用戶可拆卸匣盒,通過新電池更換一次電池116,并且重新插入匣盒。以上配置為用戶提供對給燈供電的電池的直接控制,同時防止一次電池116從充電器接收能量。二次電池檢測電路808還可以被省略。還應該注意到匣盒或燈還可包括用戶可接近開關(guān),使得用戶在二次電池110和一次電池116之間轉(zhuǎn)換。雖然以上描述集中在與桌面燈相結(jié)合的匣盒1000的使用,將理解到匣盒可與地板、桌面或其它燈相結(jié)合,與櫥柜以下的裝置702相結(jié)合,或者與其它裝置相結(jié)合。圖14A和14B表示包括電池備用能力的墻壁插頭適配器1400。適配器1400包括適用于接合標準AC電插座的傳統(tǒng)電插頭108、用于接收二次電池和/或一次電池16的接收區(qū)域、電纜1404以及適用于接合電池供電裝置的相應電連接器的電連接器1406。還注意到連接器1406可被省略;適配器1400可接著硬接線到電池供電裝置上。圖15是接收二次電池110和一次電池116的適配器的電框圖。充電器包括選擇提供給外部裝置1506的能量源的輸出控制電路1508。在正常操作過程中,來自于AC線的電能用來為裝置1506供電。在電能斷開的情況下,控制電路1508轉(zhuǎn)換到二次電池110。如果二次電池變得放電,控制電路1508轉(zhuǎn)換到一次電池116。再次,如果一次電池變得放電,用戶容易更換一次電池116。注意到適配器1400還可包括適當?shù)腄C-DC轉(zhuǎn)換器,以便將電池IIO、116輸出電壓轉(zhuǎn)換成所需的輸出電壓。適配器MOO還可包括在電能中斷過程中使得用戶有選擇地斷開裝置輸出的開關(guān)。以上裝置特別適用于在電能中斷的情況下可有利地保持操作的例如無繩電話、應答機和類似裝置的器材?,F(xiàn)在參考圖16A-D,便攜式電池供電照明裝置1600包括便攜式光源1602、電能開關(guān)1604以及一個或多個二次電池(未示出)。裝置1600適用于可拆卸地安裝在例如墻壁或天花板安裝件的適當安裝件1610上,繼而永久或半永久地安裝在所需位置上。使用切割和環(huán)形緊固件、機械或磁性連接件或者其它適當緊固件1612,裝置1600可安裝在安裝件1610上。AC供電的充電底座1608適用于接收一個或多個照明裝置1600,以便充電。在充電之后,裝置1600可返回到所需安裝底座1610。便攜式光源1602還可適用于與櫥拒器材700協(xié)作??梢岳斫獾?,以上裝置特別適用于在沒有定位在適當AC電能出口附近的位置處提供照明,例如圖16D所示的樓梯間附近。更特別是,混合電池供電的器材1700的功能框圖在圖17中表示??梢钥闯觯鞑目砂ü潭ㄆ鞑?702。在這種情況下,固定應該理解成指的是在正常操作過程中固定器材1702連接到AC電源或者其它適當電源上。固定器材1702可以是便攜式的,或者可以永久或半永久固定在特定位置上。還應該注意到去往電源的連接可以通過例如傳統(tǒng)電源塊的外部電源來進行。某些或所有的電源供能可接合到固定器材1702內(nèi)。固定照明器材1702包括一個或多個依靠電池的光源1704。固定照明器材1702還可包括一個或多個依靠電池的輔助器材1706、一個或多個不依靠電池的光源1708以及一個或多個不依靠電池的輔助器材1710。固定器材1702還包括可充電(二次)電池1712。電池充電器1714可操作地電連接到可充電電池1712上,并且電源保持電池1712的充電狀態(tài)。固定器材還可包括不可充電(一次)電池1716。用戶界面1718包括一個或多個用戶操作開關(guān)、輸入裝置、遠程控制輸入或其它用戶可操作控制器,使得用戶控制不同光源和/或與器材1700相關(guān)的輔助器材的操作。在用戶界面包括遠程控制輸入的情況下,器材1700可被用于適當?shù)倪h程控制裝置。用戶界面1718還可包括一個或多個人可讀取的狀態(tài)指示器,指示器指示器材1700或其多種部件的操作狀態(tài)或模式。電能斷開/模式控制器1720根據(jù)用戶控制器1718以及電源的狀態(tài)控制依靠電池的光源1704和/或依靠電池的燈輔助器材1706的操作。在從電源得到電能時,電能斷開/模式控制電路1720使得依靠電池的光源1704和器材1706如用戶控制器1718規(guī)定那樣正常操作。在電能失效的情況下,或者在不能得到外部電源的情況下,電能斷開/模式控制電路1720按照所需的優(yōu)先規(guī)則自動控制多種依靠電池的裝置的操作。在固定器材1702包括可充電電池1712和不可充電電池1716,可充電電池1712可首先使用。如果可充電電池1712變得放電,操作轉(zhuǎn)換到不可充電電池1716。多種裝置1704、1706還可以在寸氐功率模式或者(如果操作)置于接收電能的操作狀態(tài)下自動接通。在一個實施例中,用戶可選擇超越自動確定模式,并且因此造成所需裝置斷開或者以完全功率模式操作。不依靠電池的光源1708和/或輔助器材1710(如果設(shè)置的話)的操作經(jīng)由用戶界面1718控制,雖然圖17表示相關(guān)的控制器用來控制提供給不依靠電池的裝置1708、1710的電能,將理解到根據(jù)輔助裝置的性質(zhì)和所需控制程度,也可設(shè)置其它控制器。當然,不依靠電池的裝置1708、1710將通常在電能斷開的情況下不操作。包括不依靠電池的裝置1708、1710的一個優(yōu)點在于以相對高功率操作的裝置容易結(jié)合到器材1700內(nèi)。例如在燈的情況下,不依靠電池的光源1708可作為提供相對高的光輸出的一個或多個傳統(tǒng)、AC供電的電燈來應用。依靠電池的裝置可使用例如LED的相對低的功率、較高效率的光源來應用。雖然這些來源可通常用來在正常操作過程中提供合理的光等級,與傳統(tǒng)的電燈相比,它們的相對低的功率要求更加適用于電池供電的操作?;旌掀鞑?700還可包括一個或多個便攜式依靠電池的光源1722和/或一個或多個便攜式依靠電池的輔助器材1724。便攜式裝置包括可充電電池1726和適當?shù)挠脩艚缑?728。在正常操作過程中,電池充電器1714保持不同電池1726的充電狀態(tài)。便攜式裝置1722、1724還包括可拆卸的蓋或殼體,使得用戶在長時間電能中斷的情況下更換電池1726。在構(gòu)造成便攜式光源1722時,便攜式裝置包括一個或多個光源1730。便攜式器材1724包括一個或多個電池供電的輔助器材1734。在安裝在固定器材1702上時,便攜式裝置1722、1724以類似于依靠電池的裝置1704、1706或與其協(xié)作的方式有利地經(jīng)由用戶控制器1718和電能斷開/模式控制器1720操作。更有利的是,便攜式裝置可構(gòu)造成幫助或補充固定器材1702的日常操作。在一個應用中,優(yōu)先規(guī)則使得便攜式裝置1722、1724在電能斷開的情況下作為節(jié)省能源的方式自動斷開。在任何情況下,便攜式裝置1722、1724有利地構(gòu)造成根據(jù)用戶需要容易從固定器材上拆卸。可以考慮到混合電池供電器材700的不同構(gòu)造。如以上圖1-5所示那樣,例如器材可采取適用于家庭或辦公室使用的燈的形式。更特別是,燈具有類似于傳統(tǒng)AC供電燈的形狀因數(shù)、美觀和操作性能,但是在電能失效的情況下具有另外的用途。如圖7所示,器材1700采取櫥柜以下安裝的裝置的形式。當然,多種燈可以設(shè)置便攜式裝置1722、1724;櫥拒以下器材可設(shè)置成沒有便攜式裝置1722。當然,還可以考慮其它的構(gòu)造,而不管是否適用于家庭使用、辦公室使用還是其它使用。下面提供另外的實例?,F(xiàn)在參考圖18、19和20,示例性桌面燈1800包括固定器材1802和便攜式器材1804。便攜式器材1804可容易從燈1800上拆卸以便用作手電筒。固定器材1802包括類似于圖1和2所示的底座102和支承臂104。另外參考圖19,固定器材1802包括外罩或頭部1805。外罩1805承載依靠電池的光源1806,例如布置成大致圓形配置以便照明桌面或其它所需區(qū)域的多個LED。來自于光源1806的光經(jīng)由保護蓋1808照射,保護蓋在LED附近大致是不擴散的。蓋1808的中央部分包括光學擴散器1810,例如蝕刻、霜凍或半透明部分,以用來擴散或柔化經(jīng)過其中照射的光。外罩1805還包括大致圓柱形的無材料區(qū)域1812,該區(qū)域有選擇地接收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無材料區(qū)域1812通常與擴散器1810對準。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包括具有近端1904和遠端1906的大致圓柱形的殼體1900。殼體1900可通過用戶開啟來接近電池接收區(qū)域,電池接收區(qū)域有選擇地接收多個電池,例如三個(3)AA或AAA尺寸的鎳金屬混合(Ni匪)電池,雖然還可考慮其它的數(shù)量、尺寸或化學成分(包括一次電池和二次電池)。布置在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的近端1904的是例如LED的光源1908、反射器1910和透鏡1912。在一個應用中,反射器1910和透鏡1912構(gòu)造成提供類似于傳統(tǒng)手電筒的相對窄小的點或光束。在這種構(gòu)造中,透鏡1912通常是大致透明的或者另外是不擴散的。例如按鈕接通-斷開開關(guān)的用戶操作開關(guān)1916使得用戶根據(jù)需要接通和斷開光源1908。例如正和負觸點的電連接器1914接合布置在外罩1805內(nèi)的相應的電連接器,以便在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安裝在外軍1805內(nèi)時將電能提供給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如所示,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具有類似于傳統(tǒng)手電筒的大致圓柱形的形狀因數(shù)。殼體外部有利地具有略微不對稱的截面,或者以另外方式鍵合,使得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首先接收在外罩1805近端1904內(nèi),并且位于限定的角度取向上。底座102包括如上所述的用戶操作開關(guān)118、電池和電路。在一個應用中,底座102接收四個(4)AA或AAA尺寸的可充電電池。使用與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相同尺寸的電池(雖然不重要)通常對于用戶來說更加方便。如所示,底座102還包括滑出電池托盤1830,托盤保持多個一次電池(例如四個(4)AA或AAA尺寸電池)。用戶操作鎖栓1832控制托盤1830的開啟或閉合。在一個應用中,用戶控制器包括多個位置滑動、轉(zhuǎn)動或其它開關(guān)1834,其操作在表2中表示表2<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23</column></row><table>在電能失效的情況下,燈1800自動采取外部電能斷開欄中設(shè)置的操作狀態(tài)。任選的是,用戶可以例如通過將開關(guān)1834返回到斷開位置并接著回到所需的位置而超越操作狀態(tài)。注意到還可以設(shè)置一個或多個中間操作模式(例如接通/中間)。在電能失效的情況下,固定光源1806還可以在昏暗模式(例如通過只造成小組的LED操作和/或通過以減小的工作循環(huán)操作LED)操作。光源1806還可操作長達有限的時間周期,例如幾分鐘,由此光源1806自動斷開以便保持電池壽命。在另一應用中,便攜式光源1908單獨或與依靠電池的光源1806結(jié)合地照明。操作控制器還可包括調(diào)光器,使得用戶有選擇地改變固定光源1806和/或便攜式光源1908的亮度。當然,相對于桌面燈180描述的操作控制器可適用于這里描述的多種裝置。類似地,這里描述的多種操作控制器可適用于桌面燈1800。在操作中,通過將近端1904插入無材料區(qū)域1812,用戶將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安裝在固定部分1802內(nèi)。通過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提供的相對窄小的光束通過擴散器1810擴散,以便柔和或分配光線。通過擴散器1810提供的擴散程度有利地被選擇成使得通過光源1908照射的區(qū)域大致與固定光源1806照射的區(qū)域一同延伸。因此,通過燈1800照射的區(qū)域被相對更加均勻地照射,光的強度通過用戶選擇來變化。擴散器1810也可被省略。用戶可在任何時刻從燈1800拆卸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以便用作手電筒,其操作通過接通-斷開按鈕開關(guān)1912控制。但是在從燈1800拆卸時,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提供手電筒光束的照明特性。為了對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的電池充電,用戶將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重新安裝在燈1800內(nèi)。在長時間電能中斷的情況下,用戶根據(jù)需要可更換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電池和/或容納在底座102內(nèi)的電池。考慮到其它的變型。例如,圖21B所示,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可構(gòu)造成提供區(qū)域手電筒。如所示,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包括拱形、半透明蓋2260,使得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提供大致全方向照明形式。同樣如所示,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可以直立。光源1804還可設(shè)置平側(cè)表面,使得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可以其側(cè)面放置。在另一變型中,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首先以遠端1906安裝在燈1800內(nèi),使其在與光源1806相反的方向上(例如向上)照射。在另一變型中,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可以根據(jù)用戶需要首先以近端1904或遠端1906插入燈1800。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還可承載兩個光源,例如布置在近端1904處的笫一光源和布置在遠端1906處的第二光源,其操作通過一個或多個適當開關(guān)來控制。光源可構(gòu)造成射束光源、區(qū)域光或其所需組合(例如一個光束源和一個區(qū)域光)。除了依靠電池的光源1806之外或作為其替代,燈1800還可設(shè)置不依靠電池的光源。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還可具有非圓柱形的形狀因數(shù)。現(xiàn)在參考圖22,混合電池供電照明器材"00包括例如底座"02的固定部分和還用作區(qū)域光的多個便攜式照明器材2204。底座2202包括具有兩個(2)LED的依靠電池的夜燈"06,LED布置在例如圓柱形光管擴散器的擴散器2208和/或半透明面板之后。用戶操作開關(guān)2210包括斷開、接通/高、接通/低和自動/斷開操作位置,這些位置如上所述參考表2操作,其中夜燈2206類似于依靠電池的光源1806,并且多個便攜式照明器材2204類似于便攜式照明器材1804。開關(guān)2210還可包括其中一個、兩個或三個便攜式光源2204被照明的一個或多個中間位置或其它所需位置。便攜式光源2204在各自接收區(qū)域內(nèi)在軌道上運行,并通過相應的彈簧鎖栓機構(gòu)保持就位。為了拆卸便攜式照明器材2204,用戶向內(nèi)推動以便松開彈簧鎖栓機構(gòu),由此單元被向外推動足夠遠,以便被抓握,從而沿著軌道滑動。還可使用其它安裝技術(shù)?,F(xiàn)在參考圖23A、23B和23C,便攜式照明器材2204包括布置在大致圓柱形光管擴散器2302相對端部處的例如兩個(2)LED2304、2306的光源。擴散器2302繼而布置在半透明蓋2310(在圖23A中表示成透明的,以便說明)之后。在所示實施例中,半透明蓋沿著便攜式照明器材2204的側(cè)部延伸,從而提供大致270度的照明。按鈕開關(guān)2308使得用戶根據(jù)需要操作光源。完全按壓開關(guān)2308將光源2204接通和斷開。開關(guān)還包括中間位置。在位于中間位置時,光源照明通過由底座2202提供的電能來控制。參考圖22,開關(guān)2308接合底座2202的相應表面,并因此在插入其中時保持在中間位置??v向延伸凹槽或通道2312、2314位于各自接收區(qū)域內(nèi)的相應軌道上。電觸點2316提供與底座單元2202電接觸。便攜式光源2204可垂直或水平放置在所需表面上。橡膠化支腳2318可設(shè)置在底部和/或后表面上以有助于放置在拒臺或其它所需表面上。可以設(shè)置磁體、鉤子、夾子或其它所需緊固件。雖然便攜式照明器材2204描述成區(qū)域光,除了區(qū)域光之外或作為替代,一個或多個裝置還可構(gòu)造成提供手電筒射束或其它所需光輸出。在一個這樣的構(gòu)造中,手電筒射束向下照射(在器材如圖22A所示定向時)經(jīng)過底部安裝的擴散器,使得在安裝在底座內(nèi)時,便攜式照明器材2204提供相對更多的擴散光。底座2202可構(gòu)造成有助于器材2200放置或安裝在多個位置上,例如在櫥柜之下懸掛、放置在拒臺上或安裝在墻壁上。為此,底座后側(cè)可包括多個安裝凸起或橡膠化支腳2252,有助于緊固或放置在所需表面上。支腳2250還可設(shè)置成在垂直取向上支承底座2202,以便放置在水平表面上。圖24提供底座2202的垂直支腳的另一實例。在圖24中,支腳2402樞轉(zhuǎn)安裝在底座2202上,使其樞轉(zhuǎn)離開底座2202的表面2408,從而提供這種支承。在沒有用于支承時,支腳2404可朝著底座2202的表面2408樞轉(zhuǎn)。圖25表示包括一個或多個固定器材1702、便攜式器材2504、有源器材2508和無源器材2512的一族器材的框圖。固定器材1702總體結(jié)合圖17進行描述。圖25另外表示固定器材1702的電和才幾械接口2516和2520。電接口2516例如經(jīng)由電觸點、感應耦合或類似物提供與AC電源和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的電連通。機械接口2520用于將固定器材1702實際放置或安裝在外部實際結(jié)構(gòu)上。機械接口2520還接收或另外接合便攜式器材2504。固定器材1702任選地包括一個或多個任選的環(huán)境傳感器2536和無線通訊接口2524。適當環(huán)境傳感器2536的實例包括光傳感器、溫度傳感器和運動傳感器,分別檢測圍繞固定器材1702的環(huán)境的狀態(tài)。無線通訊接口2524通過便攜式器材2504的無線通訊接口、無線遠程控制器、無線網(wǎng)絡(luò)以及具有適當無線通訊接口的其它裝置和/或系統(tǒng)提供單向或雙向無線通訊。適當?shù)臒o線通訊的實例包括無線電頻率(RF)、可見光和紅外線(IR)無線通訊以及其它無線通訊。便攜式器材2504包括光源1730和輔助器材1734中的一個或兩個。用戶界面/控制器1728提供使得用戶控制光源1730和/或輔助器材1734的操作的用戶操作控制,并且還可包括圖17所示的一個或多個人可讀取的狀態(tài)指示器。如結(jié)合圖17描述那樣,可充電電池1726提供照明光源1730并為輔助器材1726供電的電能。在便攜式器材2504從固定器材1702供應AC電能時,任選的電池充電器2528保持可充電電池1726的充電狀態(tài)。便攜式器材2504還可包括擴散或以其它方式在光學上影響由光源1730發(fā)射的光的光管理系統(tǒng)2532。一個或多個任選的環(huán)境傳感器2536檢測圍繞便攜式器材2506的環(huán)境的狀態(tài)。任選的無線通訊接口2540與固定器材1702的無線通訊接口2524、遠程控制器、無線網(wǎng)絡(luò)以及包括適當無線通訊接口的其它裝置和/或系統(tǒng)無線通訊。電接口2544提供與固定器材1702的電接口2516的互補電通訊,并且接收AC電能以便從中為便攜式器材2506的多種部件供電。電接口2544還可從AC電源接收電能。電接口2516例如經(jīng)由電觸點、感應耦合或類似物另外提供與有源器材2508的電連通。機械接口2548、2544提供與固定器材1702的機械接口2520的互補連通,以及與有源和無源器材2508和2512和多種表面的機械連通。例如,便攜式器材2504的機械接口2548可放置或固定在外部實際結(jié)構(gòu)上。有源器材2508包括一個或多個輔助器材2522和光源2556以及光管理系統(tǒng)2560。輔助器材2552和光源2556大致結(jié)合圖17的輔助器材1734和光源1730來描述,光管理系統(tǒng)2556大致結(jié)合光管理系統(tǒng)2532來描述。電接口2564通過便攜式器材2504的電接口2544電接合有源器材2508,并且從中接收AC電能。被接收的電能為輔助器材2552和光源2528供電。機械接口2568機械接合便攜式器材2508的機械接口2548。在無源器材2512與有源器材2508結(jié)合使用時,機械接口2568同樣機械接合無源器材2508。機械接口2568還可用來將有源器材2508實際放置或固定在外部實際結(jié)構(gòu)上。無源器材2508包括大致如同結(jié)合光管理系統(tǒng)2532描述那樣的光管理系統(tǒng)2572。機械接口2576機械接合便攜式器材2504的機械接口2548和有源器材2508的機械接口2568之一。機械接口2576還使得無源器材2508實際放置或固定在例如墻壁或臺子的外表面上?,F(xiàn)在描述多種構(gòu)造。一族器材在圖26-31中描述。開始參考圖26,混合電池供電照明器材2600包括固定器材2604和便攜式器材2608。固定器材2604大致如同結(jié)合圖22的固定器材2202描述那樣。但是,在此實例中,固定器材2604具有兩個便攜式器材接收區(qū)域以便分別接收和保持兩個便攜式器材2608。還可考慮具有小于四個、五個以及多于兩個接收區(qū)域的構(gòu)造。便攜式器材2608類似于圖22和23的便攜式器材2204。參考圖27,可拆卸臺面燈2700包括固定器材2704和便攜式器材2708。固定器材2704具有接收便攜式器材2708的機械接口2712。如所示,機械接口2712包括用于接收便攜式器材2708的機械接口2724的互補細槽2720的軌道2716。固定器材2704還包括例如導電觸點2732的電接口2728,導電觸點2732預便攜式器材2708的導電觸點接合并電連通。固定器材2704還包括電池充電器以及具有電觸點2740的電纜2736,電觸點2740從標準AC插座接收電能。便攜式器材2708類似于圖22和23的便攜式器材2204??刹鹦杜_面燈2700非常適用于放置在例如根臺、臺子或桌面的水平表面上。在便攜式器材2708接收在固定器材2704內(nèi)時,電池充電器使用來自于AC插座的電能為便攜式器材2708的可充電電池充電。便攜式器材2708還可如上所述在電能失效時自動照明。用戶還可從固定器材2704拆卸便攜式器材2708,其中便攜式器材2708可用作便攜式光源,該光源通過來自于可充電電池的電能供電。用戶還可將便攜式器材2708放置在水平表面上或者將便攜式器材2708插入固定器材2202或2604的任一個的便攜式器材接收區(qū)域之一內(nèi)。接著參考圖28,可拆卸夜燈2800包括固定器材2804和便攜式器材2808。固定器材2804具有包括導電觸點2816的電接口2812。導電觸點2816實際插入標準AC插座并且從中接收AC電能。固器材2808還包括例如檢測環(huán)境光的光傳感器2820的環(huán)境傳感器。在插入AC插座時,固定器材2804靠近并安裝在AC插座上。在便攜式器材2808接合固定器材2804時,傳感器2820檢測環(huán)境光,并且便攜式器材2808的光源根據(jù)檢測的環(huán)境光操作。便攜式器材2808可另外手動接通,使得光源發(fā)光而不考慮環(huán)境光。圖29表示具有結(jié)合在單個整體裝置內(nèi)的固定器材1702和便攜式器材2504的夜燈便攜式照明器材2900。便攜式器材2900包括例如插入并從標準AC插座接收電能的電觸點2908的電接口2904。電觸點2908樞轉(zhuǎn)連接,并可樞轉(zhuǎn)成使得便攜式器材2908可機械接合例如固定器材2202、2504、2704和2804之一的固定器材。夜燈便攜式照明器材2900還包括例如檢測運動的運動傳感器2912的環(huán)境傳感器。便攜式器材2900的光源根據(jù)檢測的運動操作。作為選擇,便攜式器材2900可另外手動接通以便發(fā)射光。圖30表示具有第一光源3004和第二光源3008的便攜式器材3000。光源3004布置在光學元件3012之后,并且反射器3016引導光線以便產(chǎn)生類似于傳統(tǒng)手電筒的光束。光源3008布置在光學元件3020之后,并且擴散器3024分布發(fā)射光,以便形成區(qū)域光。例如多位置開關(guān)的用戶界面/控制器3028使得用戶接通和斷開光源3004、光源3008或光源3004和3008兩者。圖31表示具有固定器材3104和便攜式器材3108的桌面燈3100。固定器材3104包括樞轉(zhuǎn)連接在固定器材3104的底座3116上的第一臂3112。第二臂3120樞轉(zhuǎn)連接到第一臂3112以及便攜式器材接收區(qū)域3124上。便攜式器材3108經(jīng)由各自電和機械接口實際上電接合便攜式器材接收區(qū)域3124。固定器材3140還包括用戶界面/控制器3128。桌面燈3100適用于放置在例如桌面或臺面的表面上。在便攜式器材3108接合固定器材3104時,用戶不同地樞轉(zhuǎn)臂3112和3120以及便攜式器材接收區(qū)域3124,以便引導通過光源發(fā)射的光。用戶采用用戶界面/控制器3128來操作便攜式器材3108。理解到結(jié)合圖26-31描述的便攜式器材2708、2808、2900、3000以及3108可以互換,其中每個便攜式器材可與任何的固定器材2202、2604、2704和3104—起使用。因此,用戶可將不同的固定器材安裝在不同位置和/或?qū)㈩愃频墓潭ㄆ鞑陌惭b在不同位置。例如,用戶可選擇將例如固定器材2708的第一固定器材放入例如廚房的第一位置,并且將例如固定器材2808的另一固定器材放置在例如地下室的第二位置,并且將例如固定器材3104的另一固定器材放置在例如臥室的第三位置,以及將其它的固定器材放置在其它位置。用戶可將所需的便攜式器材與所需固定器材一起使用。所述的每個固定器材可設(shè)置成沒有便攜式器材。例如,圖22所示的4-bay固定器材2204可在沒有任何便攜式器材的情況下銷售。在另一實例中,可以在沒有任何便攜式器材的情況下更換4-bay固定器材2204。同樣,所述的每個便攜式器材可以設(shè)置成沒有固定器材。例如,便攜式器材2202可在沒有固定器材的情況下銷售或得到。因此,用戶可獲得基于所需特征的固定器材,并且將固定器材安裝在所需位置上,并且獲得基于所需特征的便攜式器材,并且將便攜式器材和固定器材一起使用。例如,用戶希望的是臺面以下的照明器材和具有點光源和區(qū)域光的便攜式器材。在這種情況下,用戶可獲得固定器材2200和便攜式器材3000。固定器材和便攜式器材還可一起設(shè)置。在如此包裝時,設(shè)置固定器材的便攜式器材的數(shù)量可表示便攜式器材的數(shù)量,以便部分增加固定器材或者完全增加固定器材,具有或沒有一個或多個多余的便攜式器材。根據(jù)用戶喜好,包裝在一起的便攜式器材和固定器材的數(shù)量和類型可以是缺省的構(gòu)造或者定制的構(gòu)造。通過實例,4-bay固定器材2204可設(shè)置一個、兩個、三個、四個、五個或多個便攜式器材。便攜式器材可以都是相同類型的例如便攜式器材2204的便攜式器材,或者包括一個或多個便攜式器材2204,和一個或多個便攜式器材2804,以及一個或多個其它便攜式器材。例如另一4-bay固定器材2204的第二固定器材或例如臺面固定器材2704的不同固定器材還可包括在4-bay固定器材2204和便攜式器材。應該理解到分別結(jié)合圖7A、16C和18描述的固定器材700、1608和1800可適用于和《更攜式器材2204、2608、2708、2808、2900、3000和3104—起使用,反之亦然。另外,分別結(jié)合圖7B、16A和16B描述的無源器材720和1610適用于和便攜式器材2204、2608、2708、2808、2900、3000和3104—起使用,反之亦然。同樣理解到分別結(jié)合圖1A、2A、3、4A、5A和6描述的燈100、200、500和602適用于接收^(更攜式器材2204、2608、2708、2808、2900、3000和3104,或反之亦然。圖32-34表示報警時鐘器材。報警時鐘器材表示為兒童卡通人物。應該理解到所示角色出于說明目的來提出并不具有限制含義。開始參考圖32,表示包括固定器材3204和便攜式器材3208的報警時鐘器材3200。固定器材3204包括例如報警時鐘3212的不依靠電池的輔助器材,其包括例如人可讀取的顯示器的視覺指示器以及例如蜂鳴器或揚聲器的音頻指示器。用戶界面/控制器提供用戶操作控制,以便調(diào)節(jié)時間、設(shè)置報警時間、解除報警或者另外操作該器材。固定器材3204還包括具有電和機械接口以便電和機械結(jié)合便攜式器材3208的接收區(qū)域3216。固定器材3204還包括電池充電器和無線通訊接口。便攜式器材3208包括光源3220和輔助器材3224。輔助器材3224包括被啟動以便有選擇運動例如附件3228的可動結(jié)構(gòu)以響應例如報警情況的事件或刺激的一個或多個致動器。在便攜式器材3208從固定器材3204上拆卸時,便攜式器材3208的用戶界面/控制器使得用戶控制光源3220和輔助器材3224操作。機械接口3232機械接合接收區(qū)域3216內(nèi)的機械接口。機械接口3232還可用來在臺面或其它表面上將便攜式器材3208放置在正常直立位置。便攜式器材3208的電接口電接合接收區(qū)域3216內(nèi)的電接口。便攜式器材3208還包括為光源3220和輔助器材3224充電的可充電電池。無線通訊接口提供與回定器材3204的無線接口的無線通訊。用戶將固定底座3204放置在例如床頭柜的所需位置上。用戶可使用固定器材3204的用戶界面和控制器以便調(diào)節(jié)時間和/或設(shè)置報警,以便在特定時刻報警。如果設(shè)置報警時間,在達到報警時間時,固定器材3204將第一或啟動信號通訊給便攜式器材3208。如果便攜式器材3208接合固定器材3204,信號可經(jīng)由各自電接口通訊。另外,信號經(jīng)由各自無線通訊接口通訊。信號造成便攜式器材3208對于報警情況作出反應或響應。適當響應的實例包括轉(zhuǎn)動光源3220、撥動接通和斷開光源3220、輸出例如一個或多個蜂鳴或聲音訊息的音頻和/或啟動一個或多個致動器以便造成可動結(jié)構(gòu)3228運動或另外指示報警情況中的一個或多個情況。用戶可使用固定器器材3204的用戶界面/控制器,以便同樣發(fā)射第二或停止信號,以便終止這種響應。作為選擇,用戶可使用便攜式器材3208的用戶界面/控制器來同樣發(fā)射第二或停止信號以便終止這種響應。用戶還可采用固定器材3204的用戶界面/控制器,使得固定器材3204發(fā)射啟動信號到便攜式器材3208。如此啟動便攜式器材3208有助于定位否則會失去的便攜式器材。用戶還可將便攜式器材3208用作燈。例如,用戶可手動接通和斷開光源3220。用戶還可從固定器材3204拆卸便攜式器材3208,并且將便攜式器材3202用作光源。參考圖33,報警時鐘器材3300包括固定器材3304和便攜式器材3308。固定器材3304包括布置在半透明球體或透鏡3316之后的不依靠電池的光源3312。固定器材3304還包括例如結(jié)合圖32描述的報警時鐘3320的不依靠電池的輔助器材。便攜式器材3208包括光源3324。在達到報警時間時,電能提供用于繼續(xù)或周期地接通光源,以便指示報警情況。如果便攜式器材3308接合固定器材33(M,電能還提供給到便攜式器材3304以便繼續(xù)或周期地接通光源3324。在便攜式器材3302從固定器材3301拆卸時,便攜式器材可放置或固定在結(jié)構(gòu)上,并用作燈,或者可如上所述用作手持手電筒。圖34表示包括固定器材3404和便攜式器材3408的報警時鐘器材3400。在此實例中,固定器材3404包括樞轉(zhuǎn)接收便攜式器材3408的機械接口。便攜式器材3408包括互補的機械接口。便攜式器材3408還包括布置在半透明光學元件3416之后的光源3412和光管理系統(tǒng)3420。在便攜式器材3408接合固定器材時,用戶可樞轉(zhuǎn)便攜式器材3402,以便不同地引導通過光源3412發(fā)射的光。圖35-37表示多種墻壁或架燈。開始參考圖35,架燈3500包括便攜式器材3508和無源器材3512。便攜式器材3508包括光源3514、無線通訊接口以及例如開關(guān)的用戶界面/控制器。無源器材3512包括機械接合便攜式器材3508的機械接口的互補機械接口。無源器材3512的機械接口包括光管理系統(tǒng)3516和安裝支架3520。光管理系統(tǒng)3516可拆卸,并可通過類似或不同的光管理系統(tǒng)更換。固定器材3504接收便攜式器材3508并且如上所述對便攜式器材3508的可充電電池充電。用戶經(jīng)由安裝支架3516將無源器材3512固定在例如固定在墻壁上的安裝支架的另一結(jié)構(gòu)上。例如,安裝支架3520可包括例如用戶經(jīng)由其中插入適當螺釘以便將螺釘機械緊固在墻壁支架內(nèi)的互補螺紋孔內(nèi)的細槽或孔的無材料區(qū)域。用戶可在安裝無源器材3512之前或之后改變光管理系統(tǒng)3516。便攜式器材3508的光源可接著通過經(jīng)由遠程控制器的無線通訊接口或固定器材3504的無線通訊接口傳遞到便攜式器材3508的無源通訊接口的信號來操作。用戶可經(jīng)由用戶界面/控制器另外手動操作光源3514。便攜式器材3508還如上所述可在電能失效的情況下自動操作。用戶可從無源器材3504拆卸便攜式器材3508,并且將其放置或固定在外表面上,或者如上所述將其用作手持燈,或者將其插入固定器材3504,以便對便攜式器材3504的電池充電。圖36A和36B表示構(gòu)造成兒童幻想航天飛船的架燈3600。如圖36A所示,架燈3600包括便攜式器材3608,便攜式器材3608接合固定器材3604以便如上所述對便攜式器材3608的可充電電池充電。如圖36B所示,便攜式器材3608包括具有安裝結(jié)構(gòu)3612的機械接口,安裝結(jié)構(gòu)3612可以機械接合例如固定在墻壁上的安裝支架的結(jié)構(gòu)。圖36A和36B表示機械接口還包括多個支腳3620,以便從墻壁支架上拆卸時,將便攜式器材3608放置在表面或固定器材3604內(nèi)在便攜式器材。現(xiàn)在參考圖37,架燈3700包括便攜式器材3704和有源器材3708。架燈3700表示成兒童卡通人物。便攜式器材3704如上所述包括可充電電池和電接口。有源器材3708包括光源3712、光管理系統(tǒng)3716和例如音頻指示器的輔助器材、用戶界面/控制器、電接口、便攜式器材接收區(qū)域以及可以機械固定在例如固定在墻壁上的機械臺架上的實際結(jié)構(gòu)上的機械接口3720。用戶將便攜式器材3704與有源器材3708電和機械接合。在如此接合時,各自電接口電連通,并且來自于可充電電池的電能提供用于為光源3712和輔助器材供電的電能。用戶釆用用戶界面/控制器來接通和斷開光源3712。用戶可從臺架上拆卸有源器材3708以及便攜式器材3704,并且將有源器材3708和便攜式器材3704用作手持燈裝置。可充電電池可從有源器材3708拆卸并與適當固定器材接合,其中可充電電池可以被充電??沙潆婋姵剡€可通過另一可充電電池更換。圖38表示具有便攜式器材3808和無源器材3812的運動燈3800。便攜式器材3808包括可充電電池、光源3816、用戶界面/控制器3820以及運動傳感器3824。無源器材3812包括具有安裝區(qū)域3828以便將無源器材3812實際固定在墻壁上的結(jié)構(gòu)的機械接口以及用于機械和電接收便攜式器材3808的便攜式器材接收區(qū)域3832。無源器材3812還包括光管理系統(tǒng)3836。可充電電池可如上所述通過具有電池充電器和多個便攜式器材接收區(qū)域的固定器材3804充電。在便攜式器材3808接合無源器材3812時,運動傳感器3824檢測運動,并且光源3816根據(jù)檢測的運動操作。通過光源3816發(fā)射的光被擴散或另外通過光管理系統(tǒng)3836影響。用戶可經(jīng)由便攜式器材3808的用戶界面/控制器3820另外手動操作光源3816。在可選擇應用中,便攜式器材3808包括單向或雙向無線通訊接口。因此,便攜式器材3808的光源3816可經(jīng)由與便攜式器材3808的無線通訊接口的遠程控制無線通訊來操作。應該理解到用戶可有選擇地將無源器材3812安裝在其中用戶希望使用便攜式器材3808的多種位置上。例如,用戶可將無源器材3812安裝在房屋入口/出口門附近外部。用戶可接著在離家或回家時經(jīng)由遠程控制操作光源3812。另外或作為選擇,例如在有些人接近門時,傳感器3820可操作光源3812。其它適當?shù)奈恢冒还瘛翘蓍g的樓梯以及其它所需位置。在安裝在櫥拒內(nèi)時,運動傳感器3812檢測何時櫥拒門開啟,并因此操作光源3812。圖39-41說明表示為兒童卡通人物的夜燈。圖39表示包括固定器材3904和便攜式器材3908的夜燈3900。固定器材3904包括具有電觸點3912以便實際電接合標準AC插座并從中接收AC電能的電接口。將AC插座與電觸點3912實際接合將固定器材3904固定在AC插座上。便攜式器材3908包括光源3912以及可充電電池,并且如上所述經(jīng)由互補的機械和電接口機械和電接合固定器材3904。在便攜式器材3908接合固定器材3904并且電觸點3912接合AC插座時,AC電能被接收和提供以便為光源3916供電。在便攜式器材3908從固定器材3904上拆卸時,可充電電池提供為光源3916供電的電能。圖40表示具有固定器材4004的夜燈4000。固定器材4004包括可充電電池、電池充電器以及依靠電池的光源4008。在固定器材接合標準AC插座時,從插座接收的AC電能為光源4008供電,并且通過電池充電器使用,以便保持可充電電池的充電狀態(tài)。在AC電能失效的情況下,可充電電池提供為光源4008供電的電能。圖41表示具有固定器材4104和便攜式器材4108的夜燈4100。固定器材4104和便攜式器材4108大致如結(jié)合圖39的固定器材3904和便攜式器材3908描述那樣。固定器材4104還包括例如檢測環(huán)境光或運動的光或運動傳感器的傳感器4112。根據(jù)檢測的光或運動,電能提供給便攜式器材4104的光源。圖42-46表示多種床頭照明器材。開始參考圖42,床頭照明器材4200包括固定器材4204和便攜式器材4208。在此實例中,便攜式器材4208包括例如可操作地連接到可總體變形主體或部分4216上的透鏡4212的光學表面。光源4220布置在透鏡4212之后。用戶界面/控制器提供例如按鈕開關(guān)4224的用戶操作控制器以便接通和斷開光源4212。電池接收區(qū)域4228接收為光源4220供電的可充電或不可充電電池??傮w變形的部分4216包括豆子袋(beanbag)、聚合物或其它可變形結(jié)構(gòu),該結(jié)構(gòu)可以不同地成形以便與表面形狀相符或者另外引導通過透鏡4212擴散的光。用戶可另外實際保持或另外接合總體變形部分4216,以便手動引導發(fā)射光。參考圖43,床頭照明器材4300包括固定器材4304和便攜式器材4308。在此實例中,便攜式器材4308包括布置在半透明殼體4316之后的光源4312。如上所述,便攜式器材4308可電和機械接合固定器材4303,或者從中拆卸并放置在外表面上。在任何情況下,在光源4312啟動時,光源4312發(fā)射光,并且半透明殼體4316擴散發(fā)射的光以便形成區(qū)域光。圖44表示包括固定器材4404和便攜式器材4408的床頭照明器材4400。固定器材4404包括機械接合便攜式器材4408的機械接口的柔性機械接口4412。固定器材4404還包括通過柔性機械接口4412引導并且電接合便攜式器材4408的電接口的的電接口。便攜式器材包括光源4416和可充電電池。用戶不同地柔曲柔性機械接口4412,以便不同地定位引導的光。例如,用戶可彎曲或拉直柔性機械接口4412的不同部分,以便改變發(fā)射光的方向。便攜式器材4408可從固定器材4404上脫離,并且用作手持燈裝置。在因此脫離時,可充電電池提供用于光源4416的電能。圖45表示具有固定器材4504的床頭照明器材4500。固定器材4504包括布置在例如半透明殼體4512的光管理系統(tǒng)內(nèi)的不依靠電池的光源4508。固定器材4504還包括類似于圖44所示的柔性機械接口4412的柔性機械接口4516。用戶可如上所述不同地柔曲柔性機械接口4412。半透明殼體4512擴散由光源4512發(fā)射的光以便形成區(qū)域光。在圖46中,床頭照明器材4600包括固定器材4604、便攜式器材4608以及無源器材4612。固定器材4604包括不依靠電池的光源4614以及如上所述與便攜式器材4608機械和電接合的柔性機械接口4616。便攜式器材4608包括光源和可充電電池。無源器材4612包括便攜式器材接收區(qū)域以便接收便攜式器材4608和光管理系統(tǒng)4620。通過固定器材接收的AC電能提供為不依靠電池的光源4614和便攜式器材4608的光源供電的電能并提供用于對可充電電池充電的電能。圖47-49表示構(gòu)造成兒童卡通人物的吊燈。開始參考圖47,吊燈4700包括固定器材4704和便攜式器材4708。固定器材4704包括例如電適配器4712的電接口,電適配器接收在例如白熾燈的燈插座的燈插座內(nèi)。電接口包括電接合燈插座的電觸點并從中接收AC電能的電觸點。固定器材4704還包括通過有適配器4712的電觸點接收的電能供電的不依靠電池的光源4016。固定器材4704還包括機械接合便攜式器材4708的機械接口的柔性機械接口4720。便攜式器材4708包括光源4724和可充電電池。用戶將適配器4712機械地連接到插座上。適配器4712的電觸點與燈插座的電觸點電接觸并電連通。在AC電能提供給燈插座時,例如在去往燈插座的電路內(nèi)的燈開關(guān)通過用戶置于閉合位置時,適配器4712的電觸點接收AC電能。被接收的AC電能提供用于對不依靠電池的光源4716和光源4724供電的電能。被接收的AC電能還提供保持可充電電池的充電狀態(tài)的電能。在便攜式器材4708從柔性機械接口4720脫離時,可充電電池提供用于為光源4724供電的電能。參考圖48,吊燈4800包括具有大致如同圖47的適配器4712那樣的適配器4808的固定器材4804。固定器材4804還包括如上所述的不依靠電池的光源4812。固定器材4804經(jīng)由適配器4808固定在燈插座上,并如上所述接收AC電能。光管理系統(tǒng)4816擴散通過不依靠電池的光源4812發(fā)射的光以便形成區(qū)域光。在圖49中,吊燈4900包括便攜式器材4904和無源器材4908。便攜式器材4904包括光源、可充電電池和用于將便攜式起器材4904連接在例如天花板或墻壁的表面上的機械接口4916。便攜式和無源器材4904和4908如上所述電和機械接合。吊燈4900非常適用于固定在沒有燈插座的天花板上。圖50表示具有便攜式器材5004和無源器材5008的照明器材5000。便攜式器材5004包括可充電電池和光源5012。便攜式器材5004還具有例如磁體5016的機械接口。無源器材5008包括用于磁性接合磁體5016的鐵磁區(qū)域5020。在便攜式器材5004的磁體5016接合鐵磁區(qū)域5020時,例如便攜式器材5004的磁性的開關(guān)斷開光源5012。在便攜式器材5004的磁體5016從鐵磁區(qū)域5020拆卸時,開關(guān)將光源5012接通。因此,便攜式器材5004可從無源器材5008拆卸并用作手持或其它燈裝置。便攜式器材5004可適用于接合固定器材,以便對可充電電池充電。圖51表示具有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的便攜式器材5100。理解到固定器材也可包括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第一和第二組電觸點5108和5112布置在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理解到電觸點在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內(nèi)的定位是出于示例性目的的,并且沒有限制含義。便攜式器材5100如上所述還包括電和機械接合固定器材的電和機械接口的電和機械接口和電池接收區(qū)域蓋5104。在一個非限定應用中,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適當?shù)卦O(shè)置尺寸,以便接收AA尺寸電池。因此,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可使用第一組電觸點5108接收例如5116處表示的三個單獨AA尺寸電池。在一種情況下,用戶可選擇地插入三個單獨的不可充電AA尺寸電池,而在另一情況下,用戶可選擇地插入三個單獨的可充電AA尺寸電池。第一組電觸點5108包括分開成對的電觸點,以便電接合單個電池的電觸點。在另一實例中,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可使用笫一組電觸點的5112接收結(jié)合到整體電池組內(nèi)的三個AA尺寸電池。適當?shù)碾姵亟M包括電串聯(lián)的三個AA尺寸的可充電電池以及用于與互補電觸點電連通的兩個電觸點。這種電池組在5120處表示,并包括具有各自連接到兩個電觸點上的第一端以及連接到連接器的第二端的兩個導電線5124,連接器與便攜式器材510單獨電觸點5112電接合和連通。應該理解到單個電池5116和電池組5120在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內(nèi)占據(jù)大致相同的容積。另外,在其它應用中,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適當?shù)卦O(shè)置尺寸或者適用于接收其它尺寸的電池和/或其它數(shù)量的電池。用戶將電池組5120安裝在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內(nèi)。這包括將電池組的電觸點和第二組電觸點5112電接合。便攜式裝置5100可接著插入固定器材,例如這里描述的固定器材。在固定器材得到電能時,通過固定器材接收的AC電能用來為便攜式器材5100供電。AC電能還可通過固定器材的電池充電器使用以便保持電池組的可充電電池的充電狀態(tài)。在不能得到AC電能時,例如在AC電能中斷時,電池組內(nèi)的電池提供為便攜式器材5100供電的電能。類似地,在便攜式器材5100從固定器材拆卸時,電池組內(nèi)的電池提供為便攜式器材5100供電的電能。在從固定器材和電池組內(nèi)的電池不能得到適當電能的情況下,用戶可有利地如下面描述那樣更換電池組。在一種情況下,用戶可將電池組實際上從便攜式器材5100中電拆卸,并電接合一組單獨的不可充電電池,使得每個不可充電電池的電觸點電接合第一組電觸點5108的電觸點。這些不可充電電池提供為便攜式器材5100供電的電能。作為選擇,用戶可經(jīng)由第二組電觸點5122插入第二、充電的電池組。因此,如果電池組內(nèi)的電池降低到產(chǎn)生不希望的光輸出的程度時,例如在固定器材的外部長時間使用便攜式器材5100時,用戶可拆卸電池組并使用一組單獨的不可充電電池、一組單獨的可充電電池或備用的充電電池組。可以考慮多種輔助器材。例如,輔助器材可包括無線電、電池充電器、時鐘、供電的USB接口、所需家庭或其它器材和類似物。應該理解到這里描述的照明器材還可用于機動車輛中,例如汽車、輪船、RV或類似物中。例如照明器材可與車輛小拒燈結(jié)合使用。在這種情況下,車輛小拒燈包括依靠電池的光源和二次電池。車輛電池提供用于為二次電池充電的電能并且照明光源。在車輛電池不能提供這種電能時,二次電池為車輛小柜燈的光源供電。這包括車輛電池不再保持適當充電器或者從車輛拆卸時、和/或在車輛小拒燈構(gòu)造成可拆卸光源并從其保持器拆卸時、和/或其它情況。參考優(yōu)選實施例描述了本發(fā)明。當然,在閱讀和理解以上描述的通常可以進行多種變型和改型。所打算的是本發(fā)明包括所有這些變型和改型,只要它們落入所附權(quán)利要求的范圍即可。權(quán)利要求1.一種照明設(shè)備,包括:電觸點(2516),從外部電源接收電能;電池接收區(qū)域(109、113、712、1102、5104);依靠電池的光源(1704);用戶界面(1718),在從外部電源時接收指示照明設(shè)備的第一所需操作的輸入以及在沒有從外部電源得到電能時接收指示依靠電池的光源(1704)的第二所需操作的輸入;以及電路(1720),在沒有從外部電源得到電能時根據(jù)第二所需操作使用電池電能來操作依靠電池的光源(1704)。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第二所需操作包括自動接通依靠電池的光源(1704)。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第二所需操作包括將依靠電池的光源(1704)轉(zhuǎn)換成低功率模式。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第一所需操作包括使用接收的外部電能照明依靠電池的光源(1704)。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照明設(shè)備提供照明周圍環(huán)境的光。6.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電池充電器(1714),電池充電器使用來自于外部電源的電能對接收在電池接收區(qū)域(109、113、712、1102、5104)內(nèi)的二次電池充電。7.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可以接近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以l更有選擇地將單獨一次電池或二次電池或電池組插入電池接收區(qū)域,該裝置還包括第一組電觸點(5108),從插入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的單獨電池接收電能;以及第二組電觸點(5112),從接收在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的電池組接收電能,其中電池組包括固定在一起并串聯(lián)電連接的多個單獨電池;其中電路(1720)使用來自于插入電池的電能,從而在從外部電源不能得到電能時操作依靠電池的光源(1704)。8.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第二組電觸點(5112)與電池充電器(1714)電連通。9.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接收的單獨電池和接收的電池組占據(jù)大致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的相同容積。10.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170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2520);以及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其中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包括光源(1730)和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有選擇地從第一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2520)拆卸,并且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包括用戶界面(1728),以便在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從第一便攜式器材接收區(qū)域(2520)拆卸時操作光源(1730)。11.如權(quán)利要求IO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2520),其中用戶有選擇地將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插入第一或第二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2520)。12.如權(quán)利要求IO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第一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提供光束和區(qū)域光之一。13.如權(quán)利要求IO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其中第一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提供光束,并且第二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提供區(qū)域光,并且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2520)接收第一和第二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14.如權(quán)利要求IO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便攜式照明器材包括電池充電器(2528)和從外部電源接收電能的電觸點(2544)。1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輔助器材(1706、1710),其中電路(1720)使用來自于外部電源的電能來操作輔助器材(1706、1710)。16.如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輔助器材(1706、1710)包括^L警時鐘、無線電和對外部裝置供電的電池充電的電池充電器中的至少一種。17.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照明設(shè)備構(gòu)造成桌面燈、臺面燈或地板燈中的一種。18.如權(quán)利要求17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照明設(shè)備包括不依靠電池的光源(1708),提供照明環(huán)境的光,并且用戶界面(1718)包括開關(guān)來控制不依靠電池的光源(1708)的操作。19.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環(huán)境傳感器(2536),其中依靠電池的光源(1704)根據(jù)通過環(huán)境傳感器(2536)檢測的環(huán)境狀態(tài)來操作。20.如權(quán)利要求19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環(huán)境傳感器(2526)包括運動和光傳感器中的至少一種。21.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接收在電池接收區(qū)域(109、113、712、1102)內(nèi)的可顛倒的電池組(1000),其中可顛倒的電池組(1000)包括第一區(qū)域,接收一次電池;以及第二區(qū)域,與第一區(qū)域相對,接收二次電池,其中可顛倒的電池組(100)接收在電池接收區(qū)域內(nèi),使得來自于一次電池或二次電池的電能供應到依靠電池的光源。22.—種照明設(shè)備,包括第一無線通訊接口(2524);電路(1720),控制照明設(shè)備(1702);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2520);以及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包括第一輔助器材(1734),以及第二無線通訊接口(2540);其中電路(1720)經(jīng)由第一無線通訊接口(252"發(fā)送通過第二無線通訊接口(2540)接收的控制信號,并且第一輔助器材(1734)根據(jù)控制信號操作。23.如權(quán)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還包括光源(1730),并且接收的控制信號操作光源(1730)。24.如權(quán)利要求23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包括用戶接口(1728),以便在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從第一便攜式器材接收區(qū)域(2520)拆卸時操作第一輔助器材(1734)和光源(1730)。25.如權(quán)利要求23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控制信號將第二輔助器材(1734)和光源(1730)接通和斷開。26.如權(quán)利要求23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電路(1720)在電能失效過程中使用二次電池自動接通光源(1730)。27.如權(quán)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照明器材(1702)還包括第二輔助器材(1706、1710)。28.如權(quán)利要求27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第二輔助器材(1706、1710)包括報警時鐘。29.如權(quán)利要求28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控制信號被傳遞以響應報警時鐘發(fā)出聲音報警。30.如權(quán)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具有用戶界面的遠程控制器,以便遠程無線發(fā)送通過便攜式器材(2504)的第二無線通訊接口(2540)接收的第二控制信號。31.如權(quán)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輔助器材(1734)包括機電裝置,并且接收的控制信號造成機電裝置運動。32.如權(quán)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輔助器材(1734)包括指示便攜式照明器材的狀態(tài)的視覺指示器和音頻指示器中的至少一種,并且控制信號啟動視覺指示器和音頻指示器中的至少一種。33.如權(quán)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具有接收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的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2576)的光管理器材(2512)。34.如權(quán)利要求33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光管理器材(2512)包括擴散通過光源(1730)發(fā)射的光的擴散器。35.如權(quán)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還包括用于將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可拆卸地固定在外部結(jié)構(gòu)上的機械接口(2548)。36.如權(quán)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電路(1720)在電能失效的過程中使用二次電池自動接通依靠電池的光源。37.如權(quán)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從燈插口接收AC電能的適配器(2516)。38.如權(quán)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環(huán)境傳感器,并且其中依靠電池的光源(1704)根據(jù)通過環(huán)境傳感器檢測的環(huán)境狀態(tài)操作。39.如權(quán)利要求37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環(huán)境傳感器包括運動和光傳感器中的至少一種。40.如權(quán)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包括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包括第一組電觸點(5108),從插入電池接收區(qū)域的單獨電池接收電能;以及第二組電觸點(5112),從接收在電池接收區(qū)域的電池組接收電能,其中電池組包括固定在一起并串聯(lián)電連接的多個單獨電池;其中電路使用來自于插入電池的電能,從而在從外部電源不能得到電能時操作輔助器材(1734)。41.如權(quán)利要求40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只有第二組電觸點(5112)與電池充電器(2528)電連通。42.如權(quán)利要求40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接收的單獨電池和接收的電池組占據(jù)電池接收區(qū)域的大致相同容積。43.如權(quán)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第一無線通訊接口(2540)接收來自于外部無線網(wǎng)絡(luò)的控制。44.如權(quán)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照明設(shè)備(1702)構(gòu)造成床頭燈、夜燈或吊燈中的一種。45.如權(quán)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構(gòu)造成架燈。46.—種照明系統(tǒng),包括第一照明器材(1702),包括第一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2520);第一電池充電器(1714),對接收在第一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2516、2520)的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充電;以及第一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包括第一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以及第一光源(2530),在不能從AC電源得到AC電能時,通過從第一電池接收區(qū)域供應的電能供電;以及第二照明器材(1702),包括笫二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2520);第二電池充電器(1714),對接收在第二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2516、2520)的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充電;以及第二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包括第二電池接收區(qū)域(5104);以及第二光源(1730),在不能從AC電源得到AC電能時,通過從第二電池接收區(qū)域供應的電能供電。47.如權(quán)利要求46所述的照明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第一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2520)接收第二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并且第一電池充電器(1714)對第二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充電,并且第二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2520)接收第一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并且笫二電池充電器(1714)對第一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充電。48.如權(quán)利要求46所述的照明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第一便攜式照明器材(25(H)產(chǎn)生光束,并且第二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產(chǎn)生區(qū)域光。49.如權(quán)利要求46所述的照明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第一便攜式照明器材(25(M)包括檢測環(huán)境光的光傳感器,其中第一光源(2530)根據(jù)檢測的環(huán)境光來操作。50.如權(quán)利要46所述的照明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第二照明器材(1702)包括檢測環(huán)境光的光傳感器,其中第二光源(1730)根據(jù)檢測的環(huán)境光來操作。51.如權(quán)利要求46所述的照明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具有第三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20)和第三電池充電器(1714)的桌面燈,其中第三便攜式照明器材接收區(qū)域(2520)接收并充電第一和第二便攜式照明器材(2504)。52.—種用于操作照明設(shè)備的方法,包括監(jiān)測外部電源的電能狀態(tài);在從外部電能得到電能時,使用從外部電源接收的電能,以便操作照明設(shè)備;在不能從外部電源得到電能時,使用來自于可充電電池電源的電能,以便操作照明設(shè)備;以及在不能從外部電源得到電能時,按照所選搮作,啟動照明設(shè)備的光源。53.如權(quán)利要求5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通過從外部電源接收的電能對可充電電池電源充電。54.如權(quán)利要求5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選操作包括低強度照明、閃爍、接通和斷開中的至少一種。55.如權(quán)利要求5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在可以得到外部電能時通過從外部電源接收的電能照明光源。56.如權(quán)利要求5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監(jiān)測接近照明設(shè)備的運動。57.如權(quán)利要求5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在檢測到運動時按照第二所選操作啟動光源。58.如權(quán)利要求5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二所選操作包括低強度照明、閃爍、接通和斷開中的至少一種。全文摘要照明設(shè)備包括從外部電源接收電能的電觸點(2516)、電池接收區(qū)域(109、113、712、1102、5104)和依靠電池的光源(1704)。用戶界面(1718)在AC電源得到電能時接收指示照明設(shè)備(1702)的第一所需操作的輸入,并且在沒有從AC電源得到電能時接收指示依靠電池的光源(1704)的第二所需操作的輸入。電路(1720)在沒有從AC電源得到電能時根據(jù)第二所需操作而使用電池電能來操作依靠電池的光源(1704)。文檔編號F21S9/02GK101375096SQ200780003920公開日2009年2月25日申請日期2007年1月30日優(yōu)先權(quán)日2006年1月30日發(fā)明者C·邁爾,D·A·富爾思,D·J·海恩,D·L·斯塔基,D·康,J·P·加納,P·F·霍夫曼,R·J·金斯頓,S·W·奧西基,T·B·阿伯內(nèi)西申請人:永備電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