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定位視窗的光源模塊及其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關于一種具定位視窗的光源模塊及其制造方法。具體而言,本發(fā) 明關于一種供背光模塊使用的光源模塊,以使用于顯示裝置內(nèi)。
背景技術:
由于液晶顯示面板(LCDPanel)厚度薄、質(zhì)量輕且攜帶方便,相較CRT顯 示器具有低輻射的優(yōu)點,使得近年來的需求更快速增加。特別是背光模塊 (Backlight Module)為液晶顯示面板的關鍵性零組件之一。隨著液晶顯示器制 造技術的提升,背光模塊更朝向薄形化、高亮度及降低成本的市場方向發(fā)展。 為保持液晶顯示器未來市場的競爭力,開發(fā)與設計出更優(yōu)質(zhì)的背光模塊,是 未來需要努力的方向。
圖la為傳統(tǒng)背光模塊中所使用的光源模塊示意圖。如圖la所示,光源模 塊包括定位座10及發(fā)光二極管光條30。定位座10包括有側壁11、頂板13 及底板15。頂板13及底板15分別自側壁11的上下兩端同向伸出,以圍成一 空間。發(fā)光二極管光條30由電路板31及其上設置的發(fā)光二極管33所組成。 如圖la及圖lb所示,發(fā)光二極管光條30設置于定位座10圍成的空間內(nèi)。 以圖中所示頂發(fā)光的發(fā)光二極管光條30而言,電路板31貼附于側壁11的內(nèi) 面,以使發(fā)光二極管33頂部的發(fā)光面得以朝向定位座10頂板13及底板15 間的開口射出光線。當組裝于背光模塊內(nèi)時,導光板(未繪示)的側邊伸入頂板 13及底板15間的開口,以接收發(fā)光二極管33發(fā)出的光線。
隨著背光模塊設計的薄型化,光源模塊亦需在尺寸上加以配合。然而在 此同時,仍需兼顧組裝上定位準確度的要求。如圖lb所示,當發(fā)光二極管光條30伸入定位座10內(nèi)的空間時,可通過發(fā)光二極管光條30兩側的定位孔35 與定位座10上的定位柱17定位,以確定發(fā)光二極管光條30在長邊方向上的 定位準確性。然而因為發(fā)光二極管光條30為長條狀的結構,因此當設置于定 位座10內(nèi)時,即使長邊方向上的定位己經(jīng)確定,發(fā)光二極管光條30的中段 部分仍有可能在短邊方向上下移動,使得中段部分相對于側壁11為過高或過 低。由于定位座10包圍的空間內(nèi)狀況無法觀察得到,故此類的定位誤差不易 查覺。此外,即使已知有此種誤差,但由于發(fā)光二極管光條30的中段部分設 置于定位座10內(nèi)部,故往往難以作進一步的定位調(diào)整。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供背光模塊使用的光源模塊,具有較準確 的光源定位效果。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供背光模塊使用的光源模塊,可調(diào)整光 源的定位位置。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光源模塊的制造方法,便于組裝時進行 定位檢驗及調(diào)整。
光源模塊包括光源支承座及發(fā)光元件。光源支承座以巻圍的內(nèi)面圍成有 容置空間(containing space),此容置空間為一半開放的空間,且沿光源支承座 的長邊方向延長分布。此外,光源支承座上并形成有定位視窗連通于容置空 間,故穿過定位視窗即可由光源支承座的外側觀察容置空間內(nèi)的狀況。
發(fā)光元件設置于光源支承座圍成的半開放容置空間內(nèi)。發(fā)光元件包括基 板及多個光源,其中光源設置于基板的光源設置面上。基板另具有與光源設 置面相背的連接面;當設置于容置空間內(nèi)時,連接面是背向容置空間的開口, 并面向且連接光源支承座的內(nèi)面。此外,基板的連接面是部分曝露于光源支 承座的定位視窗中。
基板的連接面上具有定位記號,定位記號的位置對應于定位視窗的下緣。當發(fā)光元件設置于容置空間內(nèi)時,通過觀察定位記號與定位視窗下緣的相對 位置關系,即可判斷基板在容置空間內(nèi)于垂直長邊方向上的定位是否合宜, 并可自定位視窗調(diào)整基板的位置。
光源模塊制造方法包括下列步驟于光源支承座上進行定位視窗形成步
驟;于基板上的光源設置面上設置多個光源以形成發(fā)光元件;以及于基板上 與光源設置面相背的連接面上形成定位記號。接著進行發(fā)光元件設置步驟, 設置發(fā)光元件于容置空間內(nèi)。最后進行定位條定位步驟,通過定位記號與定 位視窗下緣的對應關系定位發(fā)光元件。
本發(fā)明提供的光源模塊,具有較準確的光源定位效果,可調(diào)整光源的定 位位置,便于組裝時進行定位檢驗及調(diào)整。
圖la及圖lb為傳統(tǒng)背光模塊使用的光源模塊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光源模塊的實施例元件分解立體圖; 圖3為圖2所示實施例的組合示意圖; 圖4為圖3所示實施例的側視圖; 圖5a為圖3所示實施例的剖視圖; 圖5b為圖3所示實施例的前視圖6a及圖6b為定位記號為于定位視窗下緣下方的實施例示意圖; 圖7a及圖7b為定位記號為于定位視窗下緣重迭的實施例示意圖; 圖8a及圖8b為定位記號包括第一記號線及第二記號線時的實施例示意
圖9為定位視窗的另一實施例示意圖IO為背光模塊的實施例示意圖11為本發(fā)明光源模塊制造方法的實施例流程圖12為光源模塊制造方法的另一實施例流程圖;圖13a及圖13b為使用雙面膠進行組裝的實施例示意圖。 附圖標號
100光源支承座
101光反射面
110容置空間
111開口
130定位視窗
131下緣
150側壁
160脊線
170頂板
190底板 300發(fā)光元件 310基板 311光源設置面 313連接面 330光源 331發(fā)光面 350定位記號 351第一記號線 352第二記號線 500膠框 600雙面膠 610離型紙 700導光板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供背光模塊使用的光源模塊。以較佳實施例而言,本發(fā) 明的背光模塊設置于顯示裝置內(nèi),以提供顯示裝置產(chǎn)生影像必需的光源。顯 示裝置較佳包括液晶顯示裝置,包括家用的液晶電視、個人電腦及膝上型電 腦的液晶顯示器、移動電話及數(shù)碼相機的液晶顯示屏幕等。
如圖2所示,本發(fā)明的光源模塊包括光源支承座100及發(fā)光元件300。光 源支承座100較佳是由金屬板件彎折制成,但在不同實施例中,亦可以塑料 以射出方式制成。如圖2所示,光源支承座100較佳是形成為長條狀的結構, 并以此長條狀結構的長邊方向為軸線巻圍形成近似側倒U形的剖面形狀。藉 此,光源支承座100以巻圍的內(nèi)面圍成有容置空間110,此容置空間110為一 半開放的空間,且沿光源支承座的長邊方向延長分布。此外,光源支承座100 上并形成有定位視窗130。定位視窗130較佳為沿光源支承座100的長邊方向 分布的長條狀開口,并連通于容置空間IIO。換言之,穿過定位視窗130即可 由光源支承座100的外側觀察容置空間110內(nèi)的狀況。然而在不同實施例中, 定位視窗130亦可為其他形狀的開口,例如曲線形的開口、方形開口、半圓 形開口、圓形開口等。
發(fā)光元件300設置于光源支承座100圍成的半開放容置空間110內(nèi)。如 圖2所示,發(fā)光元件300包括基板310及多個光源330?;?10較佳為軟性 電路板(FPC),但在不同實施例中,基板310亦可為印刷電路板(PCB)或其他 類型的材料。在此實施例中,基板310較佳形成為長條片狀,并配合容置空 間110內(nèi)的尺寸,以便容納于容置空間110內(nèi)。如圖2所示,光源330設置 于基板310的光源設置面311上。當設置于容置空間110內(nèi)時,光源設置面 311較佳朝向容置空間IIO的開口 111。在此實施例中,光源330為發(fā)光二極 管,并呈直線分布排列設置于基板310上,使發(fā)光元件300形成為發(fā)光二極 管光條;然而在不同實施例中,光源330亦可呈其他形式的排列,或采用燈管等其他不同形式的發(fā)光體。
在圖2所示的實施例中,基板310具有與光源設置面311相背的連接面 313。當設置于容置空間110內(nèi)時,連接面背向容置空間110的開口,并面向 且連接光源支承座100的內(nèi)面。如圖2所示,基板310的連接面313上具有 定位記號350。在圖2所示的實施例中,定位記號350為一直線形的記號線, 并平行于基板310的長邊方向。然而在不同實施例中,定位記號350亦可為 曲線、弧線、方形、圓形、半圓形等不同形狀的記號。定位記號350較佳為 印刷于連接面313上的油墨,但在不同實施例中,亦可為以其他方式涂布于 其上的水性、油性、金屬性或非金屬性的顏料,或以工具刻劃產(chǎn)生的凹痕。
如圖3所示,當發(fā)光元件300設置于容置空間110內(nèi)時,基板310的連 接面313部分曝露于光源支承座100的定位視窗130中。換言之,自光源支 承座100的外側即可透過定位視窗130觀察到基板310的連接面313。定位記 號350的位置對應于定位視窗130的下緣131;此處所言的對應是指定位記號 350可位于定位視窗130下緣131的上方、下方、重迭位置或其他預設的相對 位置。通過觀察定位記號350與定位視窗130下緣131的相對位置關系,即 可判斷基板310在容置空間110內(nèi)于垂直長邊方向上的定位是否合宜。定位 視窗130下緣131的線型較佳可隨定位記號350而改變。當定位記號350為 直線時,下緣131較佳亦相應為直線分布;當定位記號350為曲線或弧線時, 下緣131較佳則形成為相應的曲線或弧線。此外,當定位記號350為二維形 狀時,定位視窗130下緣131的線型則可依定位記號350的上緣或下緣線型 而相應調(diào)整。
如圖4所示,光源支承座100包括側壁150、頂板170及底板190。側壁 150、頂板170及底板1卯均沿光源支承座100的長邊延伸。頂板170及底板 190分別自側壁150的上下兩端同向朝容置空間110的開口 111延伸。在較佳 實施例中,是將光源支承座100的上下兩端朝同一側彎折以形成頂板170及 底板190,而側壁150則為中段未彎折的部分。側壁150、頂板170及底板190共同圍成半開放的容置空間110,而容置空間110的開口 111即為頂板170及 底板190端緣間所夾的區(qū)域。在此實施例中,光源支承座100的內(nèi)面并形成 有光反射面101供反射光源330發(fā)出的光線,以增加光的利用效率。如圖4 所示,光反射面101是形成于側壁150、頂板170及底板190的內(nèi)面,但亦可 僅形成于其中之一上。此外,光反射面101可以外加的光反射材質(zhì)形成,例 如鍍反射膜;然而在光源支承座101本身的材質(zhì)即具光反射性質(zhì)時,亦可直 接以本身的內(nèi)面作為光反射面101。
特別說明的是,定位記號350較佳是與基板310的連接面313共面而未 突出于連接面313。隨定位記號350的產(chǎn)生方式不同,定位記號350亦可突 出或凹陷于連接面313。為求清楚標示定位記號350的位置,圖4及后續(xù)的剖 面圖均以突出連接面313的方式表示定位記號350。
如圖3及圖4所示,頂板170與側壁150相接之處形成為脊線160,而定 位視窗130即形成于脊線160上。在此實施例中,定位視窗130是部分形成 于頂板170上而部分形成于側壁150上。如圖5a所示的剖面圖,定位視窗130 于頂板170上的鏤空部分是曝露基板310的側緣。此頂板170上鏤空部分的 寬度較佳是大于基板310的厚度,因此基板310的側緣可完全曝露于定位視 窗130中。當基板310于容置空間110內(nèi)的位置過高時,即可自定位視窗130 直接向下壓迫基板310的側緣,使基板310沿側壁150的內(nèi)面下滑。當基板 310于容置空間110內(nèi)的位置過低時,亦可自定位視窗130直接向上拉升基板 310的側緣,使基板310沿側壁150的內(nèi)面上升。特別說明的是,為求清楚顯 示定位視窗130的位置,特將圖5a及后續(xù)剖視圖中定位視窗130后方的結構 改以虛線表示。
此外,如圖5a所示,光源330具有朝向幵口 111的發(fā)光面331。定位視 窗130于頂板170上的鏤空部分并未擴及至光源330的發(fā)光面331位置;亦 即光源330的發(fā)光面331仍在頂板170的遮蔽范圍內(nèi),而未曝露于定位視窗 130中。通過此一設計,可減少光源330經(jīng)由發(fā)光面331發(fā)出的光線經(jīng)由定位視窗130向外泄漏的機會。
如圖5a及圖5b所示,當發(fā)光元件300定位于容置空間110內(nèi)時,基板 310連接面311上的直線型定位記號350位于定位視窗130下緣131之上。具 體而言,作為定位記號350的記號線下緣是貼齊于定位視窗130的下緣131。 因此定位記號350即可曝露于定位視窗130內(nèi),且可自定位視窗130觀察。 當定位記號350與定位視窗130下緣131的相對位置不同時,即可判定基板 310相對于側壁170為過高或過低。若基板310過高,即可經(jīng)由定位視窗130 向下壓迫基板310的側緣以降低其高度;反之亦然。
在圖6a及圖6b所示的實施例中,亦可設定當作為定位記號350的記號 線位于定位視窗130下緣131下方時為發(fā)光元件300的正確定位位置。在此 實施例中,作為定位記號350的記號線上緣是貼齊于定位視窗130的下緣131; 因此定位記號350并未曝露于定位視窗130內(nèi)。換言之,當自定位視窗130 內(nèi)觀察到定位記號350時,即可判定發(fā)光元件300基板310的位置過高。此 時可由定位視窗130向下壓迫基板310,直到定位記號350完全為側壁170所 遮蔽為止。
在圖7a及圖7b所示的實施例中,是設定當發(fā)光元件300定位于正確位 置時,定位視窗130的下緣131落于作為定位記號350的記號線內(nèi)。換言之, 當經(jīng)由定位視窗130的下緣131與定位記號350有間隙或由定位視窗130內(nèi) 完全看不到定位記號350時,即可判定基板310的位置過高或過低而需加以 調(diào)整。
圖8a及圖8b為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在此實施例中,定位記號350包 括第一記號線351及第二記號線352。第一記號線351及第二記號線352較佳 是相互平行且均為直線;然而在不同實施例中,第一記號線351及第二記號 線352亦可為弧線或曲線。如圖8a及圖8b所示,當發(fā)光元件300定位于正 確位置時,定位視窗130的下緣131落于第一記號線351及第二記號線352 之間。換言之,當定位視窗130的下緣131脫出第一記號線351及第二記號線352間的范圍時,即可判定基板310的位置過高或過低而需加以調(diào)整。
圖9所示為本發(fā)明光源模塊的另一實施例。在此實施例中,定位視窗130 僅形成于側壁150上,并未橫跨脊線160而延伸至頂板170的區(qū)域。在此實 施例中,定位視窗130僅提供檢驗定位的功能,若需調(diào)整發(fā)光元件300及基 板310的位置,需由光源支承座100的兩側調(diào)整,或以其他方式進行調(diào)整。
圖IO所示側入光式背光模塊的實施例,在此實施例中,背光模塊包括前 述的光源模塊、膠框500及導光板700。導光板700的一端緣710是對應于容 置空間110的開口 111,以自發(fā)光元件300接收光線。膠框500圍繞于光源模 塊及導光板700的外側,而光源模塊則位于膠框500與導光板700之間。在 此實施例中,膠框500的一部分延伸覆蓋于光源支承座100頂板170之上, 并覆蓋在定位視窗130外側。通過此一設計,膠框500即可阻擋光源模塊自 定位視窗130向外泄漏的光線,減少漏光的情況。
圖11所示為本發(fā)明光源模塊制造方法實施例流程圖。如圖11所示,步 驟1110包括于光源支承座上進行定位視窗形成步驟。在較佳實施例中,是于 形成光源支承座的金屬板件上以切割、沖壓或其他方式開設定位視窗。接著 再進行光源支承座彎折步驟,彎折此金屬板件以形成側壁、頂板及底板以圍 成半開放且延長的容置空間。此步驟可使定位視窗全部或至少部分位于側壁 上;然而在不同實施例中,亦可使定位視窗位于側壁與頂板相接位置的脊線 上,因此部分的定位視窗即會形成于頂板上。
步驟1130包括于基板上的光源設置面上設置多個光源以形成發(fā)光元件。 基板較佳是為軟性電路板(FPC),但在不同實施例中,基板亦可為印刷電路板 (PCB)或其他類型的材料。在此實施例中,光源為發(fā)光二極管,并呈直線分布 排列設置于基板上,使發(fā)光元件形成為發(fā)光二極管光條;然而在不同實施例 中,光源亦可呈其他形式的排列,或采用燈管等其他不同形式的發(fā)光體。
步驟1150包括于基板上與光源設置面相背的連接面上形成定位記號。定 位記號較佳為一直線形的記號線,并平行于基板的長邊方向。然而在不同實施例中,定位記號亦可為曲線、弧線、方形、圓形、半圓形等不同形狀的記
號。定位記號較佳為以印刷方式形成于連接面上的記號;但在不同實施例中, 亦可為以其他方式涂布于其上的水性、油性、金屬性或非金屬性的顏料,或
以工具刻劃產(chǎn)生的凹痕。
步驟1170包括進行發(fā)光元件設置步驟,設置發(fā)光元件于容置空間內(nèi)。在 較佳實施例中,發(fā)光元件是由光源支承座的兩端伸入容置空間內(nèi)。基板上的 光源是朝向容置空間的開口發(fā)光,而基板的連接面則朝向光源支承座的側壁 且較佳與側壁平行。當定位視窗部分位于光源支承座的頂板上時,定位視窗 即會曝露基板的側緣。此外,在較佳實施例中,即使光源是部分曝露于定位 視窗中,但頂板仍遮蔽光源產(chǎn)生光線的發(fā)光面,避免使發(fā)光面曝露于定位視 窗中,以減少漏光的機會。
步驟1190包括進行定位條定位步驟,通過定位記號與定位視窗下緣的對 應關系定位發(fā)光元件。此處所言的對應是指定位記號可位于定位視窗下緣的 上方、下方、重迭位置或其他預設的相對位置。通過觀察定位記號與定位視 窗下緣的相對位置關系,即可判斷基板在容置空間內(nèi)相對于側壁的定位高度 是否合宜。定位視窗下緣的線型較佳是可隨定位記號而改變。當定位記號為 直線時,下緣較佳亦相應為直線分布;當定位記號為曲線或弧線時,下緣較 佳則形成為相應的曲線或弧線。當定位記號與定位視窗下緣為相應的曲線時, 若使兩者的曲線契合,即可判定完成發(fā)光元件的定位動作。此外,定位記號 亦可包括第一記號線及第二記號線,當使定位視窗下緣落于第一記號線及第 二記號線中間時,即完成定位動作。
在圖12所示的實施例中,進一步包括步驟1210,經(jīng)由定位視窗調(diào)整發(fā)光 元件的位置。當自定位視窗中觀察定位記號并判定基板的位置過高時,即可 自定位視窗位于頂板的鏤空部分向下壓迫基板的邊緣,使基板下降至正確的 定位位置。當自定位視窗中觀察定位記號并判定基板的位置過低時,亦可自 定位視窗位于頂板的鏤空部分向上拉升基板的邊緣,使基板上升至正確的定位位置。
如圖13a所示,在設置發(fā)光元件時,可先于基板310的連接面313貼附 雙面膠600。雙面膠600的一面粘貼于連接面313上,另一外側面則設置有離 型紙610。離型紙610的長度較佳超過雙面膠600的兩倍長。在較佳實施例中, 是將離型紙610多出于雙面膠600的部分反折,因此反折的部分長度亦超過 雙面膠600的長度。接著自容置空間110的一端部113將發(fā)光元件300伸入。 由于離型紙610反折重迭于雙面膠600的部分長于雙面膠600的長度,因此 當發(fā)光元件300完全伸入容置空間110內(nèi)時,如圖13b所示,離型紙610的 一端仍有部分留在容置空間110夕卜。當定位好發(fā)光元件300在容置空間110 內(nèi)的位置后,即可自離型紙610留在容置空間110外的一端將離型紙610撕 除,并使雙面膠600的外側面粘附于側壁150的內(nèi)面以達成固定發(fā)光元件300 的目的。
雖然本發(fā)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 具有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nèi),當 可作各種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當以權利要求所界定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 一種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模塊供一背光模塊使用,包括一光源支承座,所述光源支承座上形成一定位視窗,其中所述光源支承座卷圍成半開放且延長的一容置空間,所述定位視窗是連通所述容置空間;以及一發(fā)光元件,設置于所述容置空間內(nèi),所述發(fā)光元件包括一基板,具有相背的一連接面及一光源設置面,所述連接面是連接所述光源支承座的內(nèi)面并部分曝露于所述定位視窗;其中所述連接面上具有一定位記號,所述定位記號的位置是對應于所述定位視窗的下緣;以及多個光源,分別設置于所述基板的所述光源設置面上。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支承座包括 一側壁,是與所述基板的所述連接面貼附,且形成有至少部分所述定位視窗;一頂板及一底板,分別自所述側壁的上下兩端同向延伸;其中,所述頂 板、所述側壁及所述底板共同圍成所述容置空間,且所述頂板及底板的端緣 間形成所述容置空間的一開口 。
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視窗是形成于 所述頂板及所述側壁連接形成的一脊線上,且部分所述定位視窗是形成于所 述頂板并曝露所述基板的側緣。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視窗于所述頂 板上的寬度大于所述基板的厚度。
5. 如權利要求3項所述的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具有朝向所 述開口的一發(fā)光面,所述定位視窗于所述頂板上的部分是部分曝露所述光源, 而所述光源的所述發(fā)光面則為所述頂板所遮蔽。
6.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記號包括一記號線,當所述發(fā)光元件定位后,所述記號線位于所述定位視窗下緣之上,且 為所述定位視窗所曝露。
7.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記號包括一記 號線,當所述發(fā)光元件定位后,所述記號線位于所述定位視窗下緣之下,且 為所述側壁所遮蔽。
8.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記號包括一記 號線,當所述發(fā)光元件定位后,所述定位視窗下緣是落于所述記號線之內(nèi), 且所述記號線部分為所述定位視窗所曝露。
9.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記號包括一第 一記號線及一第二記號線,當所述發(fā)光元件定位后,所述定位視窗下緣是落 于所述第一記號線及所述第二記號線之間。
10.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視窗的下緣及 所述定位記號分別形成為形狀相應的曲線。
11.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支承座朝向所 述容置空間的一內(nèi)面形成為一光反射面,并反射所述光源產(chǎn)生的光線。
12. —種光源模塊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模塊制造方法包括下 列步驟于一光源支承座上進行一定位視窗形成步驟,其中所述光源支承座巻圍 成半開放且延長的一容置空間,所述定位視窗連通所述容置空間; 于一基板上的一光源設置面上設置多個光源以形成一發(fā)光元件; 于所述基板與所述光源設置面相背的一連接面上形成一定位記號; 進行一發(fā)光元件設置步驟,設置所述發(fā)光元件于所述容置空間內(nèi);以及 進行一定位條定位步驟,通過所述定位記號與所述定位視窗下緣的對應 關系定位所述發(fā)光元件。
13. 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造方法進一步 包括經(jīng)由所述定位視窗調(diào)整所述發(fā)光元件的位置。
14. 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造方法進一步包括貼附一雙面膠于所述基板的所述連接面;于所述雙面膠的一外側面設置一離型紙;其中所述離型紙至少超過所述 雙面膠的兩倍長;其中所述發(fā)光元件設置步驟包括.-自所述容置空間的一端部伸入所述發(fā)光元件,并使所述離型紙的一端留 在所述容置空間外;以及于定位所述發(fā)光元件后自所述離型紙留在所述容置空間外的一端撕除所 述離型紙。
15. 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視窗形成步 驟包括于所述光源支承座上開設所述定位視窗;以及進行光源支承座彎折步驟,彎折所述光源支承座以形成一側壁、 一頂板 及一底板以圍成所述容置空間,并使所述定位視窗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側壁上。
16. 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支承座彎折 步驟包括于所述側壁及所述頂板間形成一脊線;以及使所述定位視窗形成于所述脊線上,且使部分所述定位視窗是形成于所 述頂板并曝露所述基板的側緣。
17. 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光元件設置步 驟包括使所述定位視窗于所述頂板上的部分曝露部分所述光源;以及 以所述頂板遮蔽為所述定位視窗所曝露的所述光源的發(fā)光面。
18. 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造方法進一步 包括自所述定位視窗于所述頂板上的部分調(diào)整所述發(fā)光元件的位置。
19. 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條定位步驟包括使所述定位記號位于所述定位視窗下緣之上,且為所述定位視窗所曝 露。
20. 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條定位步驟包括使所述定位記號位于所述定位視窗下緣之下,且為所述側壁所遮蔽。
21. 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條定位步驟包括使所述定位視窗下緣落于所述記號線之內(nèi),且所述記號線部分為所述
22. 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記號包括一第一記號線及一第二記號線,所述定位條定位步驟包括使所述定位視窗下緣落于所述第一記號線及所述第二記號線之間。
23. 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視窗的下緣及所述定位記號分別形成為形狀相應的曲線,所述定位條定位步驟包括使所述定位視窗下緣與所述定位記號的曲線契合。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具定位視窗的光源模塊及其制造方法。所述光源模塊為供背光模塊使用的光源模塊。所述光源模塊包括光源支承座及發(fā)光元件。光源支承座卷圍形成半開放的容置空間;光源支承座上并形成有定位視窗連通于容置空間。發(fā)光元件是設置于光源支承座圍成的半開放容置空間內(nèi)。發(fā)光元件包括基板及設置于其上的多個光源?;宓倪B接面上具有定位記號對應于定位視窗的下緣。當組裝發(fā)光元件于容置空間內(nèi)時,通過觀察定位記號與定位視窗下緣的相對位置關系,即可判斷基板在容置空間內(nèi)于垂直長邊方向上的定位是否合宜,并可經(jīng)由定位視窗調(diào)整基板的位置。
文檔編號F21S2/00GK101424377SQ20081018410
公開日2009年5月6日 申請日期2008年12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12月11日
發(fā)明者溫文懋, 蔡政旻, 平 黎 申請人: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