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關于一種燈具,特別是一種嵌入于天花板以提供室內或室外照明的燈具。
背景技術:
現有嵌入式燈具結構,如中國臺灣專利公告第M359644號《燈具散熱裝置》所示, 包含一基板、一環(huán)形散熱座、一風扇及一殼蓋。該基板具有兩個表面,其中一表面設有數個 發(fā)光元件,另一表面可結合該環(huán)形散熱座,且該基板的兩個表面之間貫穿有數個氣孔,該風 扇裝設于該環(huán)形散熱座上,該殼蓋則是罩設于該環(huán)形散熱座及風扇外部并與該基板結合, 令該基板設有發(fā)光元件的該表面呈朝向外。由于該殼蓋上設有數個通氣槽,當風扇運轉時, 可驅使氣流經由各該通氣槽進入該殼蓋內部,通過該環(huán)形散熱座的各散熱鰭片周邊后,再 經由該基板的各氣孔吹出,以達到對各該發(fā)光元件進行散熱的目的。一般嵌入式燈具嵌入于輕鋼架或裝潢隔層的天花板,令其殼蓋埋入于該天花板上 方,僅保留該基板設有發(fā)光元件的該表面顯露于該天花板表面,因此,現有結構的殼蓋的各 通氣槽位于該天花板上方。然而,該天花板上方與建筑物本身的水泥樓層板之間的空間一 般為封閉,該空間不易與外界空氣循環(huán),且該空間中可能另設置有其它物品(如管路、線路 或隔熱材料),進而影響其氣流流通效果及散熱效能。如前段所述,由于現有結構的散熱效能不佳,容易造成該環(huán)形散熱座的積熱問題, 導致各該發(fā)光元件所產生的熱量無法順利排除,令各該發(fā)光元件及其芯片長時間處于高溫 環(huán)境而影響其使用壽命。而且,各該發(fā)光元件的芯片過熱時會導致光衰,進而影響各該發(fā)光 元件的發(fā)光效能。實用新型內容本發(fā)明的目的提供一種燈具,可以提升該燈具的散熱效能。本發(fā)明的次一目的提供一種燈具,可以延長該燈具的使用壽命。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提供一種燈具,可以避免造成光衰,不影響該燈具的發(fā)光效能。根據本發(fā)明的燈具,包含一外罩,一端具有一第一開口,且由該第一開口凹入有 一第一容室;一內殼座,一端具有一第二開口,且由該第二開口凹入有一第二容室,該內殼 座設置于該第一容室內,該第二開口與該第一開口對位,且該外罩及內殼座之間具有間距 以形成一氣流通道,該內殼座另設有一通孔,該通孔連通該第一容室及第二容室;一風扇, 設置于鄰近該通孔處,該風扇具有兩氣流流通側,該兩氣流流通側吸入及吹出氣流,使該氣 流通過該通孔;一散熱器,具有一底板,該底板的一面面向該風扇;及一發(fā)光元件,設置于 該底板的另一面。由于具有上述結構,本發(fā)明相比現有技術具有以下優(yōu)點1、本發(fā)明燈具的外罩埋入于天花板上方時,其通氣口及各該穿孔均位于該天花板 的底面,可與外界空氣順暢循環(huán),以提升氣流流通效果及散熱效能。2、本發(fā)明燈具的氣流流通效果及散熱效能較佳,可將各該發(fā)光元件所產生的熱量順利排除,可延長該燈具的使用壽命。 3、本發(fā)明的燈具可將各該發(fā)光元件所產生的熱量順利排除,以避免各該發(fā)光元件 的芯片過熱而導致光衰,不影響該燈具的發(fā)光效能。
圖1本發(fā)明第--實施例的立體分解圖。圖2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組合剖面圖。圖3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立體分解圖。圖4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組合剖面圖。圖5本發(fā)明第:Ξ實施例的組合剖面圖。圖6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的立體分解圖。圖7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的組合剖面圖。主要元件符號說明1外罩11第一容室12第一開口13第一凸緣14間隔件1,外罩11,第一容室12’第一開口13,第一凸緣1”外罩11”第一開口12”通氣孔2內殼座21第二容室22第二開口23第二凸緣24 通孔25罩板251穿孔2’內殼座21,第二開口22,第二凸緣23’通孔3風扇31入風側32 出風側3,風扇4散熱器41底板42散熱鰭片4’散熱器41,底板42,散熱鰭片5發(fā)光元件51基板52發(fā)光體6內殼座61第二容室62第二開口63第二凸緣64 通孔65導風罩651組裝孔66 間隔件7外罩71第一容室72第一開口73第一凸緣74間隔件8 內殼座81第二容室81a上容室81b下容室82第二開口83第二凸緣84 通孔85間隔件86穿槽87a第一風孔87b第二風孔88隔板881裝設孔89罩板9天花板A 氣流通道Al第一通道A2第二通道B 通氣口
具體實施例方式
為讓本發(fā)明的上述及其他目的、特征及優(yōu)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請參照圖1及2所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燈具,該燈具包含一外罩1、一內殼座 2、一風扇3、一散熱器4及一發(fā)光元件5。其中,該內殼座2設置于該外罩1內,且該外罩1 及內殼座2之間形成有氣流通道A,該風扇3設置于鄰近該內殼座2的一通孔M,該散熱器 4及發(fā)光元件5則設置于該內殼座2內,令該風扇3運轉時,可驅使氣流經由該通孔M于該 氣流通道A及內殼座2內部之間流通,以驅散該發(fā)光元件5所產生的熱能。該外罩1的一端具有一第一開口 12,且由該第一開口 12凹入有一第一容室11,該 第一開口 12的周緣可以朝向外延伸一第一凸緣13。該內殼座2的一端則具有一第二開口 22,且由該第二開口 22凹入有一第二容室 21,該第二開口 22的周緣也可朝向外延伸一第二凸緣23。其中,該內殼座2的外徑較佳小 于該外罩1的第一容室11內徑,該第二開口 22的形狀較佳與該第一開口 12的形狀相同, 且該第二開口 22內徑小于該第一開口 12內徑,令該內殼座2設置于該外罩1的第一容室 11中時,該第二開口 22位于該第一開口 12的范圍中。該內殼座2另設有一通孔對,該通 孔M貫穿該內殼座2的外表面及該第二容室21的內壁面,以連通該第一容室11及第二容 室21。另外,該外罩1及內殼座2之間設有一間隔件14,該間隔件14可為肋條、支撐柱或 擋墻等凸出的條狀、柱狀、塊狀或片狀形式,且該間隔件14可設置于該第一容室11的內壁 內,也可設置于該內殼座2的外表面,令該外罩1及內殼座2組合時,可間隔支撐其間形成 一間距。本實施例中,該間隔件14選擇于該第一容室11的內周壁設置數道肋條,各該肋條 抵頂于該內殼座2的外表面,以間隔支撐該外罩1及內殼座2之間形成該間距。該風扇3較佳設置于該內殼座2鄰近該通孔M處,以驅使氣流通過該通孔對,且 該風扇3具有兩氣流流通側,該兩氣流流通側為一入風側31及一出風側32。該散熱器4較佳以具高導熱數的材質制成,且該散熱器4具有一底板41,該底板 41的其中一面設有數個散熱鰭片42。該發(fā)光元件5具有一基板51及數個發(fā)光體52,各該發(fā)光體52較佳選擇為發(fā)光二 極體,且各該發(fā)光體52設置于該基板51的其中一面。再參照圖1及2所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燈具組裝時,該內殼座2設置于該外罩 1的第一容室11內,使該內殼座2的第二開口 22與該外罩1的第一開口 12對位,并使該第 二開口 22位于該第一開口 12的范圍中。該外罩1及內殼座2之間借助呈數道肋條形式的 間隔件14支撐而具有間距以形成一氣流通道A,且該第一凸緣13及第二凸緣23之間也可 借助該間隔件14支撐而形成一通氣口 B,使得該燈具以外的外界空氣可經由該通氣口 B與 該燈具內部的氣流通道A相互流通。該風扇3可設置于該內殼座2鄰近該通孔M處,也可直接設置于該通孔M中,使 該風扇3其中一氣流流通側連接該氣流通道A,另一氣流流通側連接該第二容室21,以驅使 氣流可經由該通孔M于該氣流通道A及第二容室21之間流通。本實施例中,該風扇3設 置于該內殼座2的內表面鄰近該通孔M處,并選擇以該入風側31連接該氣流通道A,以該 出風側32連接該第二容室21,以驅使氣流自該通氣口 B被吸入,并經由該氣流通道A及通 孔M流向該第二容室21。該散熱器4設置于該第二容室21內,且該散熱器4底板41設有散熱鰭片42的該6面較佳面向該風扇3的出風側32。另外,該散熱器4的各散熱鰭片42可平均分布于該底板 41,或如本實施例所示,各該散熱鰭片42圍繞設置于該底板41外周,令各該散熱鰭片42之 間形成一組裝空間以供設置該風扇3。該發(fā)光元件5的基板51設置于該散熱器4底板41未設置散熱鰭片42的另一面, 令各該發(fā)光體52面向該第二開口 22。而且,該內殼座2的第二開口 22可另設置一罩板 25,該罩板25較佳為透明或不透明的可透光板體,且該罩板25設有數個穿孔251,各該穿孔 251較佳位于該罩板25的周邊。參照圖2所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燈具實施時,該外罩1埋入于天花板9上方, 令該外罩1的第一凸緣13貼抵于該天花板9表面。當風扇3運轉時,可驅使氣流經由該通 孔M于該氣流通道A及第二容室21之間流通,并同時使該氣流通過該散熱器4周邊,以輔 助驅散該發(fā)光元件5所產生的熱能。而且,本發(fā)明可借助控制該風扇3的順、逆旋轉方向, 以改變該氣流的流通方向。例如,當風扇3順向旋轉時,驅使該氣流自該通氣口 B及氣流通 道A被吸入,并經由該通孔M流向該第二容室21的散熱器4周邊,再由該罩板25的各穿 孔251排出。反的,當風扇3逆向旋轉時,則驅使該氣流自該罩板25的各穿孔251被吸入, 且通過該第二容室21的散熱器4周邊后,并依序經由該通孔對、氣流通道A及通氣口 B排 出,以輔助驅散該發(fā)光元件5所產生的熱能。然而,無論該氣流的流通方向為何,本發(fā)明的通氣口 B及各該穿孔251均凸露于天 花板9的表面,可與外界空氣順暢循環(huán)。且該內殼座2的第二凸緣23阻隔于該通氣口 B及 各該穿孔251之間,可避免該燈具所排出的熱氣又立即被回吸進入燈具中,以提供較佳的 氣流流通效果及散熱效能。請參照圖3所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燈具,該燈具也包含一外罩1’、一內殼座6、 一風扇3’、一散熱器4’及一發(fā)光元件5。相較于前述第一實施例,本第二實施例進一步于該內殼座6上設置有數個通孔 64,該風扇3’則鄰近設置于各該通孔64處,且該風扇3’較佳設置于各該通孔64之間,以 驅使氣流可經由各該通孔64于該氣流通道A及第二容室61之間流通。該內殼座6另具有 一導風罩65,該導風罩65為一盤狀體,該導風罩65中央設有一組裝孔651,該組裝孔651 可供容設該風扇3’,該導風罩65的外周緣呈彎弧狀向外延伸,以利于該風扇3’入風及出風 的順暢性,該導風罩65的外周緣結合于該內殼座6,且各該通孔64位于該導風罩65結合該 內殼座6時所罩覆的范圍內。另外,本第二實施例的外罩1’及內殼座6之間也設有一間隔件66,該間隔件66選 擇于該內殼座6的第二凸緣63設置數個支撐柱,各該支撐柱抵頂于該外罩1’的第一凸緣 13’,以間隔支撐于該外罩1’及內殼座6之間而形成一間距。再參照圖3及4所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燈具組裝時,該內殼座6也設置于該外 罩1,的第一容室11,內,使該內殼座6的第二開口 62與該外罩1,的第一開口 12,對位, 并使該第二開口 62位于該第一開口 12’的范圍中。該外罩1’及內殼座6之間借助呈數支 撐柱形式的間隔件66支撐而具有間距以形成一氣流通道A,并使該第一凸緣13’及第二凸 緣63之間形成一通氣口 B。該風扇3’設置于導風罩65上,該散熱器4’則設置于該內殼座6上,且該散熱器 4’底板41’設有散熱鰭片42’的該面較佳面向該風扇3’。該發(fā)光元件5的基板51設置于該散熱器4’底板41’未設置散熱鰭片42’的另一面,令各該發(fā)光體52面向該第二開口 62。參照圖4所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燈具實施時,該外罩1’也埋入于天花板9上 方,令該外罩1’的第一凸緣13’貼抵于該天花板9表面。當風扇3’運轉時,同樣可驅使氣 流經由各該通孔64于該氣流通道A及第二容室62之間流通,并同時使該氣流通過該散熱 器4’周邊,以輔助驅散該發(fā)光元件5所產生的熱能。因此,本第二實施例除了提供較佳的 氣流流通及散熱效能外,更進一步有利于該風扇3’入風及出風的順暢性。請參照圖5所示,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燈具,該燈具也包含一外罩1”、一內殼座 2’、一風扇3’、一散熱器4’及一發(fā)光元件5。相較于前述第二實施例,本第三實施例內殼座 2’的第二開口 21’周緣也朝向外延伸有一第二凸緣22’,惟,該第二凸緣22’外周緣結合于 該外罩1”的第一開口 11”端緣,以封閉該外罩1”的第一開口 11”。該外罩1”及內殼座2, 之間同樣具有間距而形成有一氣流通道A,且該外罩1”的外表面鄰近該第一開口 11”處設 有數個通氣孔12”。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燈具實施時,該外罩1”也埋入于天花板9上方,令該外罩1” 設有通氣孔12”的該段呈凸出于該天花板9表面。當風扇3’運轉時,可驅使氣流經由各該 通氣孔12”及氣流通道A被吸入,且流通過該散熱器4’周邊后,再經由各該通孔23’吹出, 以輔助驅散該發(fā)光元件5所產生的熱能。由于,本第三實施例的第一開口 11”被該第二凸 緣22’所封閉,具有較佳的整體美觀效果。請參照圖6及7所示,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的燈具,該燈具也包含一外罩7、一內殼 座8、一風扇3、一散熱器4及一發(fā)光元件5。相較于前述第一實施例,本第四實施例的外罩 7的第一凸緣73與該內殼座8的第二凸緣83相互貼接,令該第二凸緣83呈封閉于該外罩 7的第一開口 72。該外罩7及內殼座8之間設有間隔件74、85,該間隔件74、85于該外罩7的第一容 室71內周壁及該內殼座8外表面均分別設置有一擋墻,該兩擋墻分別抵頂于該外罩7第一 容室71的內周壁及該內殼座8的外表面,以間隔支撐該外罩7及內殼座8之間具有一間距 而形成一氣流通道A。本實施例中,呈擋墻形式的該兩間隔件74、85呈相互貼接,并將該氣流通道A區(qū)隔 成一第一通道Al及一第二通道A2。其中,該內殼座8也具有一通孔84,該通孔84連接該 第一通道Al,令該第一通道Al可經由該通孔84連通至該第二容室81。該內殼座8另設有 數個穿槽86,各該穿槽86連接該第二通道A2,令該第二通道A2可經由各該穿槽86連通至 該第二容室81。再者,該內殼座8的第二凸緣83設置有數個第一風孔87a及數個第二風孔 87b,各該第一風孔87a連接該第一通道Al,各該第二風孔87b連接該第二通道A2。當風扇3運轉時,可驅使氣流經由各該第一風孔87a吸入,并依序通過該第一通道 Al、該通孔84、該第二容室81、各該穿槽86及該第二通道A2后,再由各該第二風孔87b吹 出?;蚩刂圃擄L扇3呈反方向運轉時,可驅使氣流反向經由各該第二風孔87b吸入,并依序 通過該第二通道A2、各該穿槽86、該第二容室81、該通孔84及該第一通道Al后,再由各該 第一風孔87a吹出,以對該發(fā)光元件5進行散熱。各該第一風孔87a及第二風孔87b也可選擇設置于該外罩7的外表面鄰近該第一 開口 72處,且各該第一風孔87a也連接該第一通道Al,各該第二風孔87b也連接該第二通 道A2,同樣可利用該風扇3驅動氣流依前段所述的路徑流通。8
再者,該內殼座8的第二容室81內可增設一隔板88,該隔板88將該第二容室81 區(qū)隔為一上容室81a及一下容室81b,且該通孔84及各該通槽86連通該上容室81a。該隔 板88具有一裝設孔881,該發(fā)光元件5的各發(fā)光體52較佳經由該裝設孔881面向該下容 室81b。該內殼座8的第二開口 82可另設置有一罩板89,該罩板89較佳為透明或不透明 的可透光板體,因此,該發(fā)光元件5的發(fā)光體52或其芯片不會接觸到外界空氣,以避免堆積 灰塵。如上所述,本發(fā)明燈具的外罩埋入于天花板上方時,其通氣口及各該穿孔均位于 該天花板的底面,可與外界空氣順暢循環(huán),以提升氣流流通效果及散熱效能。本發(fā)明燈具的氣流流通效果及散熱效能較佳,可將各該發(fā)光元件所產生的熱量順 利排除,可延長該燈具的使用壽命。本發(fā)明的燈具可將各該發(fā)光元件所產生的熱量順利排除,以避免各該發(fā)光元件的 芯片過熱而導致光衰,不影響該燈具的發(fā)光效能。
權利要求
1.一種燈具,其特征在于包含一個外罩,一端具有一個第一開口,且由該第一開口凹 入有一個第一容室;一個內殼座,一端具有一個第二開口,且由該第二開口凹入有一個第二容室,該內殼座 設置于該第一容室內,該第二開口與該第一開口朝向同一方向,且該外罩及內殼座之間具 有間距以在第一容室內形成一個氣流通道,該內殼座另設有一個通孔,該通孔連通該第一 容室內的氣流通道及該第二容室;一個風扇,設置于鄰近該通孔處,該風扇具有兩個氣流流通側,該兩個氣流流通側吸入 及吹出氣流,且該氣流通過該通孔;一個散熱器,具有一個底板,該底板的一面面向該風扇;及一個發(fā)光元件,設置于該底板的另一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外罩及內殼座之間設有一個間隔件,該 間隔件間隔支撐于該外罩及內殼座之間以形成該氣流通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二開口內徑小于該第一開口內徑,該 第二開口與該第一開口對位時,該第二開口位于該第一開口的范圍中。
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兩個氣流流通側的其中一個連 接該氣流通道,另一個則連接該第二容室。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ο其特征在于該散熱器設置于該第二容室內,且該散 熱器的底板面向該風扇的連接第二容室的氣流流通側。
6.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內殼座另設有數個通孔及一個 導風罩,該導風罩為盤狀體,該導風罩設一個容設該風扇的組裝孔,該導風罩的外周緣結合 于該內殼座,且各該通孔位于該導風罩所罩覆的范圍內。
7.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開口周緣朝向外延伸有一 個第一凸緣,該第二開口周緣朝向外延伸有一個第二凸緣,該第一凸緣及第二凸緣之間形 成一個通氣口。
8.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散熱器底板面向連接第二容室 的氣流流通側的該面設有數個散熱鰭片。
9.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發(fā)光元件具有一個基板及數個 發(fā)光體,各該發(fā)光體設置于該基板的其中一面,該基板另一面設置于該散熱器的底板。
10.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內殼座的第二開口設有一個罩 板,該罩板設有數個穿孔。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各該穿孔位于該罩板周邊。
12.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二開口周緣朝向外延伸有一 個第二凸緣,該第二凸緣外周與該第一開口端緣相結合,且該外罩的外表面鄰近 該第一開 口處設有數個通氣孔。
13.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開口周緣朝向外延伸有一個 第一凸緣,該第二開口周緣朝向外延伸有一個第二凸緣,且該第一凸緣與該第二凸緣相互 貼接,該第二凸緣封閉該第一開口。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間隔件為一個擋墻,該擋墻將該氣流 通道區(qū)隔成一個第一通道及一個第二通道。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通孔連通該第一通道及第二容室,且 該內殼座另設有數個穿槽,各該穿槽連通該第二通道及第二容室。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凸緣設有數個第一風孔及數個 第二風孔,各該第一風孔連接該第一通道,各該第二風孔連接該第二通道。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容室內設有一個隔板,該隔板將 該第二容室區(qū)隔為一個上容室及一個下容室,該通孔及各該通槽連通該上容室。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隔板具有一個裝設孔,該發(fā)光元件設 置于該裝設孔中并面向該下容室。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二開口設有一個罩板。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燈具,包含一外罩、一內殼座、一風扇、一散熱器及一發(fā)光元件。該外罩具有一第一容室及一第一開口,該內殼座具有一第二容室及一第二開口,且該內殼座另設有一通孔,該通孔連通該第一容室及第二容室,該內殼座設置于該第一容室內,該第二開口與該第一開口對位,且該外罩及內殼座之間具有間距以形成一氣流通道,該風扇鄰近該通孔,且該風扇具有兩氣流流通側,該兩氣流流通側吸入及吹出氣流,使該氣流通過該通孔,該散熱器的底板一面面向該風扇,另一面則設置該發(fā)光元件。借此,可提供較佳的氣流流通及散熱效能,以避免影響燈具使用壽命及發(fā)光效能。
文檔編號F21V29/02GK102052613SQ200910209500
公開日2011年5月11日 申請日期2009年11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11月4日
發(fā)明者宮原雅晴, 李明聰, 洪銀樹, 賴思豪 申請人:建準電機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