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包括燈頭和設于燈頭內的反光罩,反光罩內設有光源,燈頭前端還設有一與反光罩相對設置的透鏡,透鏡包括互相平行且相對設置的第一透鏡面和第二透鏡面,第一透鏡面為球面,第一透鏡面上設有若干均勻分布的微透鏡;第二透鏡面刻有若干由小到大的同心環(huán)形槽。本發(fā)明的燈具通過在透鏡的第一透鏡面上設置若干均勻分布的微透鏡,在透鏡的第二透鏡面刻若干由小到大的同心環(huán)形槽,當透鏡的第一透鏡面朝向光源時,可以實現(xiàn)泛光照明,當透鏡的第二透鏡面朝向光源時,可以實現(xiàn)聚光照明,從而可以使燈具適應不同場合對光照的需求。
【專利說明】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燈具,尤其涉及一種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
【背景技術】
[0002]在燈具使用時,有些場合需要采用泛光,以擴大照明范圍,降低光照強度,避免強光刺眼;而在有些場合則需要采用聚光,以提高光照強度。而目前市場上的燈具一般只有單一的聚光或單一的泛光配光方式,無法適應不同場合對光照的需求。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
[0004]本發(fā)明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包括燈頭和設于所述燈頭內的反光罩,所述反光罩內設有光源,所述燈頭前端還設有一與所述反光罩相對設置的透鏡,所述透鏡包括互相平行且相對設置的第一透鏡面和第二透鏡面,所述第一透鏡面為球面,所述第一透鏡面上設有若干均勻分布的微透鏡;所述第二透鏡面刻有若干由小到大的同心環(huán)形槽。
[0005]具體地,所述微透鏡在所述第一透鏡面上呈環(huán)形陣列或矩形陣列。
[0006]具體地,所述環(huán)形陣列為螺旋狀環(huán)形陣列。
[0007]具體地,所述微透鏡為微小的凸透鏡或凹透鏡。
[0008]具體地,所述微透鏡的球面半徑為3?15mm。
[0009]優(yōu)選地,所述微透鏡的球面半徑為8mm。
[0010]具體地,所述環(huán)形槽的橫截面為三角形。
[0011]具體地,所述反光罩為碗形。
[0012]具體地,所述反光罩由若干梯形反射板拼接而成。
[0013]具體地,所述光源為LED燈。
[0014]本發(fā)明的燈具通過在透鏡的第一透鏡面上設置若干均勻分布的微透鏡,在透鏡的第二透鏡面刻若干由小到大的同心環(huán)形槽,當透鏡的第一透鏡面朝向光源時,可以實現(xiàn)泛光照明,當透鏡的第二透鏡面朝向光源時,可以實現(xiàn)聚光照明,從而可以使燈具適應不同場合對光照的需求。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6]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的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透鏡的第一透鏡面的示意圖;
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透鏡的第二透鏡面的示意圖; 圖4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燈具進行泛光照明的示意圖;
圖5是圖4中的光源的光線經過透鏡的光路圖;
圖6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燈具進行聚光照明的示意圖;
圖7是圖6中的光源的光線經過透鏡的光路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0018]如圖f圖3所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包括燈頭(未示出)和設于燈頭內的反光罩1,反光罩I內設有光源2,燈頭前端還設有一與反光罩I相對設置的透鏡3,透鏡3包括互相平行且相對設置的第一透鏡面31和第二透鏡面32,
其中,反光罩I為碗形,反光罩I由若干梯形反射板11拼接而成,反光罩I起到反射和匯聚光線的作用。
[0019]其中,光源2為LED燈,LED燈具有體積小、耗電量低、高亮度、低熱量、使用壽命長、安全環(huán)保的優(yōu)點。
[0020]其中,第一透鏡面31為球面,第一透鏡面31上設有若干均勻分布的微透鏡311,微透鏡311在第一透鏡面31上呈環(huán)形陣列或矩形陣列,本具體實施例中,微透鏡311在第一透鏡面31上呈螺旋狀環(huán)形陣列,即微透鏡311不僅在第一透鏡面31上呈環(huán)形陣列,而且微透鏡311還組合形成一螺旋狀結構。微透鏡311為微小的凸透鏡或凹透鏡,本具體實施例中,微透鏡311為微小的凹透鏡,微透鏡311的球面半徑為3?15_,微透鏡311的球面半徑最佳為8mm。
[0021]其中,第二透鏡面32刻有若干由小到大的同心環(huán)形槽321,環(huán)形槽321的橫截面為三角形,即第二透鏡面32的形狀與菲涅爾透鏡具有同心環(huán)形槽的一面的形狀相同。
[0022]如圖2、3、4、5所示,當需要燈具進行泛光照明時,首先將透鏡3的第一透鏡面31朝向光源2,光源2發(fā)出的光線一部分直接射入第一透鏡面31,另一部分經反光罩I反射后射入第一透鏡面31,光線在第一透鏡面31的微透鏡311處產生折射,當光線從透鏡3的第二透鏡面32出射時,光線在第二透鏡面32的環(huán)形槽321處再次產生折射,光線先后經過第一透鏡面31和第二透鏡面32的兩次折射后,光線向四周發(fā)散,從而實現(xiàn)泛光照明的目的。
[0023]如圖2、3、6、7所示,當需要燈具進行聚光照明時,首先將透鏡3的第二透鏡面32朝向光源2,光源2發(fā)出的光線一部分直接射入第二透鏡面32,另一部分經反光罩I反射后射入第二透鏡面32,光線在第二透鏡面32的環(huán)形槽321處產生折射,當光線從透鏡3的第一透鏡面31出射時,光線在第一透鏡面31的微透鏡311處再次產生折射,光線先后經過第二透鏡面32和第一透鏡面31的兩次折射后,光線向中心匯聚,從而實現(xiàn)聚光照明的目的。
[0024]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的燈具通過在透鏡3的第一透鏡面31上設置若干均勻分布的微透鏡311,在透鏡3的第二透鏡面32刻若干由小到大的同心環(huán)形槽321,當透鏡3的第一透鏡面31朝向光源2時,可以實現(xiàn)泛光照明,當透鏡3的第二透鏡面21朝向光源2時,可以實現(xiàn)聚光照明,從而可以使燈具適應不同場合對光照的需求。
[0025]以上所述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包括燈頭和設于所述燈頭內的反光罩,所述反光罩內設有光源,所述燈頭前端還設有一與所述反光罩相對設置的透鏡,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包括互相平行且相對設置的第一透鏡面和第二透鏡面,所述第一透鏡面為球面,所述第一透鏡面上設有若干均勻分布的微透鏡;所述第二透鏡面刻有若干由小到大的同心環(huán)形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微透鏡在所述第一透鏡面上呈環(huán)形陣列或矩形陣列。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環(huán)形陣列為螺旋狀環(huán)形陣列。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微透鏡為微小的凸透鏡或凹透鏡。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微透鏡的球面半徑為 3~15mm。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微透鏡的球面半徑為 8mmm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環(huán)形槽的橫截面為三角形。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罩為碗形。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罩由若干梯形反射板拼接而成。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聚光和泛光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為LED燈。
【文檔編號】F21Y101/02GK103511856SQ201210202460
【公開日】2014年1月15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6月19日
【發(fā)明者】周明杰, 黃俊暉 申請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