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轉底座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了旋轉底座,包括一底盤、設于該底盤上的托盤及一軸承,底盤中心位置設有用于限定軸承位置的定位軸,軸承套于定位軸上且一端與底盤連接,托盤置于軸承上并與該軸承另一端連接;底盤與托盤相對的表面還設有與定位軸同軸、用于平衡托盤的第一環(huán)形凸緣。托盤與底盤相對的表面還設有用于平衡該托盤、與定位軸同軸的第二環(huán)形凸緣,第二環(huán)形凸緣直徑大于或小于第一環(huán)形凸緣直徑。第一環(huán)形凸緣與第二環(huán)形凸緣端面為均勻分布的多點式凹凸結構。軸承可選用向心軸承或推力軸承。托盤可支撐燈塔,該旋轉底座可使用小軸承發(fā)揮大軸承的作用,降低制造成本,其結構簡單穩(wěn)固、零部件少、制造成本低、可帶動燈塔平穩(wěn)地360°轉動。
【專利說明】旋轉底座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旋轉底座【技術領域】,尤其涉及燈塔旋轉底座結構的改進。
【背景技術】
[0002]在許多場合需要用到轉動燈塔,例如夜間路面施工、夜間警察執(zhí)勤、演唱會場所等。轉動燈塔一般都裝有旋轉底座以達到可全方位轉動照明的效果,現(xiàn)有轉動燈塔的旋轉底座通常只由底盤和托盤組成而沒使用軸承,這類底座轉動不靈活,而且摩擦大,長時間使用容易磨損;有些雖然內置有滾珠以保障托盤可靈活轉動、減少摩擦,但這類旋轉底座制造成本高。有些旋轉底座使用了大軸承以保障燈塔能平穩(wěn)轉動,但大軸承價格高,而且對于再大的燈塔則很難選用大小適用的軸承。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之缺陷,提供了結構簡單、制造成本低的旋轉底座,該旋轉底座用于支撐燈塔,其可平穩(wěn)地360°轉動。
[0004]本發(fā)明是這樣實現(xiàn)的,旋轉底座,包括一底盤、設于所述底盤上的托盤及一軸承,所述底盤中心位置設有用于限定所述軸承位置的定位軸,所述軸承套于所述定位軸上且一端與所述底盤連接,所述托盤置于所述軸承上并與該軸承另一端連接;所述底盤與所述托盤相對的表面還設有與所述定位軸同軸、用于平衡所述托盤的第一環(huán)形凸緣。
[0005]進一步地,所述第一環(huán)形凸緣與所述托盤相對的端面為均勻分布的多點式凹凸結構。
[0006]更進一步地,所述托盤與所述底盤相對的表面還設有用于平衡該托盤、與所述定位軸同軸的第二環(huán)形凸緣,所述第二環(huán)形凸緣直徑大于或小于所述第一環(huán)形凸緣直徑。
[0007]優(yōu)選地,所述第二環(huán)形凸緣與所述底盤相對的端面為均勻分布的多點式凹凸結構。
[0008]進一步地,所述軸承為向心軸承。
[0009]具體地,所述向心軸承之外圈環(huán)周均勻設有第一通孔,所述底盤設有與所述第一通孔相對應的第二通孔,第一螺栓穿設于所述第一通孔和所述第二通孔內并鎖有螺母;所述向心軸承之內圈環(huán)周均勻設有螺孔,所述托盤設有與所述螺孔相對應的第三通孔,第二螺栓穿過所述第三通孔并旋緊于所述螺孔內。
[0010]更進一步地,所述托盤與所述向心軸承之間夾設有防止所述第一螺栓與所述托盤相互頂觸干擾的墊環(huán),該墊環(huán)設有與述螺孔相對應的第四通孔,第二螺栓穿過該第四通孔。
[0011]進一步地,所述軸承為推力軸承。
[0012]具體地,所述推力軸承之兩止推墊片分別環(huán)周均勻設有螺孔,所述底盤和所述托盤分別設有與該螺孔相對應的通孔,螺栓穿過該通孔并旋緊于所述螺孔內。
[0013]進一步地,所述底盤表面環(huán)周均勻設有用于定位所述底盤的第五通孔。
[0014]本發(fā)明具有下列技術效果:[0015]I)底盤和托盤通過軸承相互連接,兩者之間可相對360°水平轉動;在底盤上設第一環(huán)形凸緣,可保證托盤平穩(wěn)轉動而不發(fā)生傾斜。這樣,旋轉底座可使用小軸承發(fā)揮大軸承的作用,從而降低選用軸承的成本,且具有結構簡單穩(wěn)固、零部件少、制造成本低的特點。
[0016]2)軸承可選用向心軸承或推力軸承。向心軸承在其內、外圈上采用通孔連接方式,無需控制其鉆孔的深度,其加工容易,適用于承載較輕的燈塔;推力軸承則可支撐較重的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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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7]3)托盤下表面還設有用于平衡該托盤、與定位軸同軸的第二環(huán)形凸緣,其直徑不等于第一環(huán)形凸緣直徑。當托盤向周邊傾斜時,可使第二環(huán)形凸緣與底盤相頂觸,可進一步保障托盤的平穩(wěn)轉動。
[0018]4)第一環(huán)形凸緣與第二環(huán)形凸緣的端面為均勻分布的多點式凹凸結構。當托盤向周邊傾斜時,其凹凸結構的凸起分別與托盤和底盤相頂觸,接觸面積小,可減少相對摩擦時所發(fā)出的噪音。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9]圖1為本發(fā)明旋轉底座實施例的立體示意圖;
[0020]圖2為圖1中A-A的剖視圖;
[0021]圖2A為圖2中I處的局部放大圖;
[0022]圖3為向心軸承的剖視圖;
[0023]圖4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底盤的結構示意圖;
`[0024]圖5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向心軸承安裝于底盤上的示意圖;
[0025]圖6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托盤的結構示意圖;
[0026]圖7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墊環(huán)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7]為了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
[0028]參見圖1-圖2A,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旋轉底座,用于承載燈塔,包括一底盤
1、設于所述底盤I上的托盤2及一軸承,所述底盤I中心位置設有用于限定所述軸承位置的定位軸11,所述軸承套于所述定位軸11上且一端與所述底盤I連接,所述托盤2置于所述軸承上并與該軸承另一端連接;所述底盤I與所述托盤2相對的表面還設有與所述定位軸11同軸、用于平衡所述托盤2的第一環(huán)形凸緣12 (見圖4)。托盤2用于支撐燈塔,該旋轉底座可帶動燈塔360°水平轉動,支撐有燈塔的托盤2轉動過程中,由于軸承相對較小,對于直徑較大的托盤2來說,轉動時會向周邊傾斜,在所述底盤I上所設的第一環(huán)形凸緣12可解決這一問題。當托盤2向周邊傾斜時,其下表面會與所述第一環(huán)形凸緣12相頂觸后反彈回到平衡位置。本發(fā)明提供的旋轉底座結構簡單穩(wěn)固、零部件少、可使用小軸承發(fā)揮大軸承的作用、制造成本低、可帶動燈塔平穩(wěn)地360°轉動。
[0029]參見圖4或圖5,進一步地,所述第一環(huán)形凸緣12與所述托盤2相對的端面為均勻分布的多點式凹凸結構。作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一種優(yōu)選方式,該凹凸結構為均勻分布的第一凸起121與第一環(huán)形凸緣12端面構成。
[0030]參見圖6,更進一步地,所述托盤2與所述底盤I相對的表面還設有用于平衡該托盤2、與所述定位軸11同軸的第二環(huán)形凸緣23,所述第二環(huán)形凸緣23直徑大于或小于所述第一環(huán)形凸緣12直徑,即第二環(huán)形凸緣23可環(huán)繞于第一環(huán)形凸緣12的內側或外側。
[0031]優(yōu)選地,所述第二環(huán)形凸緣23與所述底盤I相對的端面為均勻分布的多點式凹凸結構。作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一種優(yōu)選方式,該凹凸結構為均勻分布的第二凸起231與第二環(huán)形凸緣23端面構成。
[0032]當托盤2向周邊傾斜時,第一凸起121和第二凸起231分別與托盤2和底盤I相頂觸,接觸面積小,一方面可減少相對摩擦時所發(fā)出的噪音,另一方面,可避免托盤2端面因加工誤差帶來的與底盤I接觸不到位的缺陷。
[0033]進一步地,所述軸承的選用與結構有下列兩種實施方式:
[0034]實施例一:參見圖2A與圖3,所述軸承為向心軸承3。具體地,所述向心軸承3之外圈環(huán)周均勻設有第一通孔31,所述底盤I設有與所述第一通孔31相對應的第二通孔13(見圖4),第一螺栓4穿設于所述第一通孔31和所述第二通孔13內并鎖有螺母41 ;所述托盤2與所述向心軸承3之間夾設有防止所述第一螺栓4與所述托盤2相互頂觸干擾的墊環(huán)21 ;所述向心軸承3之內圈環(huán)周均勻設有螺孔32,所述托盤2與所述墊環(huán)21分別設有與所述螺孔32相對應的第三通孔22和第四通孔211 (見圖7),第二螺栓5穿過所述第三通孔22和所述第四通孔211并旋緊于所述螺孔32內。向心軸承3在其內、外圈上鉆的都是通孔,無需控制其鉆孔的深度,其加工容易,適用于承載較輕的燈塔。
[0035]實施例二(圖未示):所述軸承為推力軸承。具體地,所述推力軸承之兩止推墊片表面分別環(huán)周均勻設有螺孔,所述底盤和所述托盤分別設有與該螺孔相對應的通孔,螺栓穿過該通孔并旋緊于所述螺孔內。推力軸承可支撐較重的燈塔。
[0036]參見圖4或圖5,進一步地,所述底盤I表面環(huán)周均勻設有用于定位所述底盤I的第五通孔14。底盤I可使用緊固件將其固定于基座上。
[0037]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或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旋轉底座,包括一底盤、設于所述底盤上的托盤及一軸承,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盤中心位置設有用于限定所述軸承位置的定位軸,所述軸承套于所述定位軸上且一端與所述底盤連接,所述托盤置于所述軸承上并與該軸承另一端連接;所述底盤與所述托盤相對的表面還設有與所述定位軸同軸、用于平衡所述托盤的第一環(huán)形凸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轉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環(huán)形凸緣與所述托盤相對的端面為均勻分布的多點式凹凸結構。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旋轉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盤與所述底盤相對的表面還設有用于平衡該托盤、與所述定位軸同軸的第二環(huán)形凸緣,所述第二環(huán)形凸緣直徑大于或小于所述第一環(huán)形凸緣直徑。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旋轉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環(huán)形凸緣與所述底盤相對的端面為均勻分布的多點式凹凸結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轉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軸承為向心軸承。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旋轉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向心軸承之外圈環(huán)周均勻設有第一通孔,所述底盤設有與所述第一通孔相對應的第二通孔,第一螺栓穿設于所述第一通孔和所述第二通孔內并鎖有螺母;所述向心軸承之內圈環(huán)周均勻設有螺孔,所述托盤設有與所述螺孔相對應的第三通孔,第二螺栓穿過所述第三通孔并旋緊于所述螺孔內。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旋轉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盤與所述向心軸承之間夾設有防止所述第一螺栓與所述托盤相互頂觸干擾的墊環(huán),該墊環(huán)設有與述螺孔相對應的第四通孔,第二螺栓穿過該第四通孔。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轉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軸承為推力軸承。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旋轉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力軸承之兩止推墊片表面分別環(huán)周均勻設有螺孔,所述底盤和所述托盤分別設有與該螺孔相對應的通孔,螺栓穿過該通孔并旋緊于所述螺孔內。
10.如權利要求1或7所述的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盤表面環(huán)周均勻設有用于定位所述底盤的第五通孔。
【文檔編號】F21V21/30GK103697431SQ201210374804
【公開日】2014年4月2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9月27日
【發(fā)明者】周明杰, 費詩超 申請人:海洋王(東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