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背面光源的飄移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是一種飄移板(Drift Skate),屬于運動器材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飄移板,基本的結構包括一踏板和安裝于踏板底部的滾輪。踏板的面積供滑行者的一足踩踏,踏板上附加固定帶,圈附滑行者的足部,使其不脫離踏板。飄移板的使用方式是滑行者的兩腳各踩控一個飄移板,藉由足部的前后左右移動、腰臀扭動以及身體重心配合改變,操控飄移板滑移。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公告號CN201643640描述了一種三輪式飄移板,在踏板的底部安裝兩個萬向輪和一個定向輪,所述萬向輪和定向輪是成三角布置。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公告號CN202398082描述了兩輪式飄移板,在踏板的底部具有第一支撐架和第二支撐架,第一支撐架的軸連接第一軸承,第二支撐架的軸連接第二軸承,第一軸承和第二軸承的外圓包覆第一輪體和第二輪體。此專利文獻的有益效用是結構簡單、輪子方向自由變化、可靈活轉動。以上的飄移板專利文獻,都沒有探討照明的問題,然而這關乎自己和他人使用飄移板的安全問題,特別是在光線不明亮的場所,照明是增加安全性的必要條件。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公告號CN201596326描述的滑板,是在滑板的前端設置照明裝置,滑板具有向前照明的功能。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公告號CN201537376所述的滑板是在板體的側面裝設多個發(fā)光二極管,滑板具有周緣照明的功能。現(xiàn)有技術雖然描述了滑板具有照明的功能,但是,現(xiàn)有的技術并不能直接的轉用在飄移板上,因為飄移板并不像滑板有前后的區(qū)分,因此若將上述向前照明的技術轉用在飄移板上,將可能變成向后照明。而周緣照明,使燈體曝露在板體的側面,燈體缺乏保護,易受撞擊而損壞。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具有周緣照明,且燈體不用曝露在板體的側面,保護燈體不受撞擊致?lián)p壞的具背面光源的飄移板。為達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具背面光源的飄移板,包括一供滑行者的單足踩踏的踏板;數個透過輪座而安裝于該踏板背面的滾輪;一光源安置部,位在被上述滾輪和輪座所包圍的踏板背面;一光源結構,透過可組卸的手段安裝于該光源安置部中。其中,該光源安置部是位于該踏板背面的中心位置。其中,該光源安置部是從該踏板背面一體向下延伸的一環(huán)狀側壁。其中,該光源安置部是設于該踏板背面的凹槽。其中,該光源結構包括一燈體,該燈體凸出于該光源安置部外。
其中,該光源結構包括一燈體,該燈體內縮入該光源安置部中。本發(fā)明的效果在于上述光源結構及光源安置部為飄移板提供向下投射的背面光源,透過光線的投射及折射,使踏板的下方空間、側面以及地面區(qū)域都為光亮區(qū)。此光亮區(qū)使相對于飄移板的前后左右方向的視角都可以看見飄移板的所在位置,增加了安全性。應用于本發(fā)明的燈體可為單一的發(fā)光二極管,或群組式的發(fā)光二極管。所述控制裝置內更包含了電池、電路板、電源開關。透過該控制裝置的控制,該燈體可為穩(wěn)定發(fā)光、或閃爍發(fā)光?;诠?jié)省空間的緣故,該光源結構采用習知俗稱的「牛眼燈」,電池、電路板及電源開關被合并在該控制裝置內,燈體具有軟質的燈罩,按壓該燈罩可導通或切斷該控制裝置的電源?;诠庠窗仓貌渴窃O在踏板背面的中心位置,這個中心位置被左、右輪座以及二滾輪包圍的緣故,光源結構不論采用上述那一種方式被安置,它都是受到輪座和滾輪所保護的,外力不容易作用到光源安置部,因己被輪座及滾輪所阻擋。避免遭受碰撞而致?lián)p毀。
圖1為本發(fā)明的立體外觀圖。圖2為本發(fā)明的仰視立體分解圖。圖3為本發(fā)明的組合底視圖。圖4為本發(fā)明的組合側視圖。圖5為本發(fā)明的光源結構安裝于光源安置部的第一實施例局部剖面圖。圖6為本發(fā)明的光源結構安裝于光源安置部的第二實施例局部剖面圖。圖7為本發(fā)明的光源結構安裝于光源安置部的第三實施例局部剖面圖。圖8為本發(fā)明的光源結構安裝于光源安置部的第四實施例局部剖面圖。主要組件符號說明I飄移板;10踏板;12螺絲孔柱;13螺絲孔;21輪座;22輪座;31滾輪;32滾輪;40光源結構;41燈體;411燈罩;42控制裝置;43安裝板;44螺絲;50光源安置部;51環(huán)狀側壁;52凹槽;60光亮區(qū)。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至圖4,本發(fā)明具背面光源的飄移板1,包括一供使用者的單足采踏的踏板10、二透過左、右輪座21,22連接于踏板10背面的滾輪31,32、以及一設于該踏板10背面的光源結構40。所述光源結構40包括至少一燈體41、以及與該燈體41電性連接的控制裝置42。該光源結構40可更進一步包括用以定位該燈體41和該控制裝置42的安裝板43。所述光源結構40是裝設在一光源安置部50中,所述光源安置部50是設在踏板10的背面,被該左、右輪座21,22以及二滾輪31,32所包圍的位置。所述光源安置部50包括從踏板10背面一體向下延伸的一環(huán)狀側壁51,或者是設于該踏板10背面的凹槽52(如圖7)。該光源結構40安裝于光源安置部50,可使燈體41內縮于光源安置部50中,或是凸出于光源安置部50外。圖4及圖5所描述的光源安置部50是環(huán)狀側壁51的形式,光源結構40的控制裝置42被安裝在該環(huán)狀側壁51中,燈體41凸出于該環(huán)狀側壁51。該安裝板43以可組卸的手段組合于該環(huán)狀側壁51或該踏板10的背面。在圖例中,該安裝板43透過數個螺絲44鎖固在凸出于踏板10背面的螺絲孔柱12。圖6所描述的光源安置部50仍是環(huán)狀側壁51的形式,光源結構40整個被安裝在該環(huán)狀側壁51中,燈體41被該環(huán)狀側壁51包圍保護。該安裝板43以可組卸的手段組合于該環(huán)狀側壁51。在圖例中,該安裝板43透過數個螺絲44鎖固在該環(huán)狀側壁51內的螺絲孔13。圖7所描述的光源安置部50為凹槽52的形式,光源結構40的控制裝置42被安裝在該凹槽52內,燈體41凸出于凹槽52,該安裝板43以可組卸的手段組合于該踏板10背面。在圖例中,該安裝板43透過數個螺絲44鎖固踏板10背面的螺絲孔13。圖8所描述的光源安置部50仍是凹槽52的形式,光源結構40整個被安裝在該凹槽52內,燈體41被該凹槽52的槽壁包圍保護。在圖例中,該安裝板43以可組卸的手段組合于該凹槽52內。在圖例中,該安裝板43透過數個螺絲44鎖固在凹槽52內的螺絲孔13。將光源結構40安裝于光源安置部50的手段包含但不限于以螺絲鎖附、以嵌合結構固定、或以磁鐵吸附定位。應用于本發(fā)明的燈體41可為單一的發(fā)光二極管,或群組式的發(fā)光二極管。所述控制裝置42內更包含了電池(圖未示)、電路板(圖未示)、電源開關(圖未示)。透過該控制裝置42的控制,該燈體41可為穩(wěn)定發(fā)光、或閃爍發(fā)光。電池、電路板及電源開關可另行安置于該踏板10背面的其他位置,再透過電性連接的手段與該燈體41耦合。在本發(fā)明圖例中,基于節(jié)省空間的緣故,該光源結構40采用習知俗稱的「牛眼燈」,電池、電路板及電源開關被合并在該控制裝置42內,燈體41具有軟質的燈罩411,按壓該燈罩411可導通或切斷該控制裝置42的電源。基于光源安置部50是設在踏板10背面的中心位置,這個中心位置被左、右輪座21,22以及二滾輪31,32包圍的緣故,光源結構40不論采用上述那一種方式被安置,它都是受到輪座21,22和滾輪31,32所保護的,外力不容易作用到光源安置部50,因己被輪座21,22及滾輪31,32所阻擋。若將光源安置部50設置在踏板10背面的其他部位,光源結構40即無法獲得輪座21,22和滾輪31,32的保護,遭受碰撞而損毀的機率提高。又如第一圖,上述光源結構40及光源安置部50為飄移板I提供向下投射的背面光源,透過光線的投射及折射,使踏板10的下方空間、側面以及地面區(qū)域(如虛線所描繪的區(qū)域)都為光亮區(qū)60。此光亮區(qū)60使相對于飄移板I的前后左右方向的視角都可以看見飄移板I的所在位置,增加了安全性。
權利要求
1.一種具背面光源的飄移板,包括 一供滑行者的單足踩踏的踏板; 數個透過輪座而安裝于該踏板背面的滾輪; 一光源安置部,位在被上述滾輪和輪座所包圍的踏板背面; 一光源結構,透過可組卸的手段安裝于該光源安置部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具背面光源的飄移板,其特征在于,該光源安置部是位于該踏板背面的中心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具背面光源的飄移板,其特征在于,該光源安置部是從該踏板背面一體向下延伸的一環(huán)狀側壁。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具背面光源的飄移板,其特征在于,該光源安置部是設于該踏板背面的凹槽。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具背面光源的飄移板,其特征在于,該光源結構包括一燈體,該燈體凸出于該光源安置部外。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具背面光源的飄移板,其特征在于,該光源結構包括一燈體,該燈體內縮入該光源安置部中。
全文摘要
一種具背面光源的飄移板,包括一供滑行者的單足踩踏的踏板;數個透過輪座而安裝于該踏板背面的滾輪;一光源安置部,位在被上述滾輪和輪座所包圍的踏板背面;一光源結構,透過可組卸的手段安裝于該光源安置部中。以向下投射的背面光源做為照明,使飄移板的下方、側面以及地面區(qū)域都為光亮。
文檔編號F21V19/00GK103007519SQ20121051632
公開日2013年4月3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5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0月26日
發(fā)明者黃振華 申請人:黃振華, 王子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