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插銷結構的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有關于ー種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尤其是指可安裝于各種結構物表面的排孔的燈具。
背景技術:
公知一般可安裝在櫥柜、裝潢結構、墻壁等各種結構表面的燈具,通常是利用螺絲、磁力、雙面膠或是其他復雜的固定結構,將該燈具固設于前述的結構表面。然而這類未利用櫥柜、裝潢結構、墻壁等各種結構表面的排孔設計去安裝該燈具者,往往在裝設燈具時會損壞該結構表面而導致美觀性被破壞,且便利性不佳,因此基于習知燈具的缺失進行創(chuàng)作。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是有關于ー種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簡單的固定結構,并可直接裝設于櫥柜、裝潢結構、墻壁等各種結構表面上的排孔。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的次一目的是可提供一具有開關或傳感器,方便控制該具插銷結構的燈具的開啟或關閉。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結構的再一目的是透過本實用新型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結構中的設計,使得可方便將該主體自底座拆卸,而有利于電池的更換。本實用新型是有關于ー種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是配合ー結構表面的排孔使用,且是包括一主體、一底座、ー插銷部、ー發(fā)光裝置以及ー控制部件。該主體是包括一容置部以及一透光部;該插銷部是設置于該底座底部的一柱狀結構;該發(fā)光裝置是一可經(jīng)由電力驅動發(fā)光的光源;以及該電氣回路部是包括一選擇元件、一電カ供應部以及一控制部件;其中該容置部是該主體中的一中空部分;該透光部是ー貫穿該主體的開ロ結構;該底座是設置于該主體底部;該發(fā)光裝置是對應該主體的透光部并電氣連接該電氣回路部,且該發(fā)光裝置是與該電氣回路部固設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該電氣回路部是控制并驅動該發(fā)光裝置的開啟或關閉;該選擇元件是一可選擇該發(fā)光裝置開啟或關閉的電氣元件;該電カ供應部是一可提供電カ的裝置;以及該控制部件是ー邏輯控制以及電カ調節(jié)電路。前述的結構表面是進一歩包括多個排孔,該插銷部是包括一第一插銷以及一第二插銷,該第一插銷以及該第二插銷分別是ー柱狀結構,且該柱狀結構的外徑是配合該些排孔孔徑,且該第一插銷與該第二插銷的中心距是配合該些排孔中心距。前述的插銷部的第一插銷與第二插銷分別是具有ー縫隙部,該縫隙部分別是對應自該第一插銷與該第二插銷底部向上延伸形成的十字型開槽。前述的主體是兩側分別進一歩具有一第一結合部,該底座是兩側分別進一歩具有一第二結合部,該第一結合部是分別對應該第二結合部,并該第一結合部與所對應的該第ニ結合部是可選擇為相互結合或脫離;其中該各個第一結合部與所對應的第二結合部是形成一相互哨合的結構。[0010]另外,該主體是進一歩形成可包覆該底座的頂端部的ー蓋體,該些第一結合部是分別形成于該主體的兩側且內表面分別具有一第一卡勾,該些第二結合部是分別形成于該底座兩側頂端面且外表面分別具有一第一卡槽,該第一卡勾是與對應的該第一卡槽形成相互哨合的結構。前述的結構物表面中的各個排孔是系統(tǒng)家具所慣用的排孔結構。前述的主體進ー步包括一透明罩以及ー內盒;該透明罩是ー底部為開ロ的蓋體結構并可包覆該內盒以及底座的頂端部;以及該內盒是設置于該透明罩中且內部形成該容置部的一中空盒體結構;其中該透明罩底部兩側分別進一歩具有一第一結合部,該底座是兩側分別進ー步具有一第二結合部,該第一結合部 是分別對應該第二結合部,并該第一結合部與所對應的該第二結合部是可選擇為相互結合或脫離。前述的主體是進一歩形成可包覆該底座的頂端部的ー蓋體,該些第一結合部是分別形成于該主體的兩側且內表面分別具有一第一卡勾,該些第二結合部是分別形成于該底座兩側頂端面且外表面分別具有一第一卡槽,該第一卡勾是與對應的該第一卡槽形成相互嚙合的結構。其中該透明罩的底部前后端分別形成一第三結合部,該內盒底部前后端分別形成一第四結合部,各個該第三結合部是分別對應ー第四結合部,該第三結合部與所對應的該第四結合部是可選擇為相互結合或脫離。另外,該第三結合部是進一歩包括分別形成于該透明罩前后端內表面的一第二卡勾,該些第四結合部是進一歩包括分別形成于該內盒前后端外表面的一第二卡槽,以及該第二卡勾是與對應的該第二卡槽形成相互嚙合的結構。前述的主體的內盒是進一歩包括ー底蓋,該底蓋是設置于該內盒底部并可選擇為開啟或關閉該底蓋。其中該底蓋是進一歩包括一第一導柱以及一第二導柱,且該內盒是進一歩包括一第一導槽以及一第二導槽分別對應該第一導柱與該第二導柱;該第一導柱是形成于該內盒前、后端面局部并分別沿前、后端面的表面方向延伸形成的的一柱體;該第二導柱是形成于該內盒前、后端面另一局部并分別沿前、后端面的表面方向延伸形成的的一柱體;該第一導槽是對應該第一導柱且自該內盒底端面向頂端方向延伸的一開ロ槽,且該第一導柱是可銜入或脫離該第一導槽;以及該第二導槽是對應該第二導柱且自該內盒前端面貫穿的一穿孔結構,且該第二導柱是限制于該第二導槽中。前述的第一導槽是自該內盒底端面向頂端方向傾斜延伸至ー適當高度后再沿水平方向延伸所形成的開口槽;以及該第二導槽的穿孔結構是自該內盒局部沿水平方向延伸所形成;其中該第一導柱與該第一導槽的相對位置以及該第二導柱與該第二導槽的相對位置是包括一第一狀態(tài)、一第二狀態(tài)以及一第三狀態(tài);該第一狀態(tài)是該第一導柱銜入該第一導槽中,且該第二導柱是處于該第二導槽的一端處,該底蓋是密合于該內盒底端開ロ ;該第ニ狀態(tài)是該第一導柱可沿著該第一導槽傾斜部移動,且該第二導柱于該第二導槽中樞轉并沿著該第二導槽水平移動;以及該第三狀態(tài)是該第一導柱脫離該第一導槽,且該第二導柱可于該第二導槽中樞轉。前述的主體是進一歩包括ー開關部,該開關部是自該主體外部貫穿置該容置部且該開關部的位置是對應該選擇元件。其中該選擇元件是ー觸碰產生觸發(fā)訊號的ー電氣開關元件,且該選擇元件是設置于對應該開關部。另外,該選擇元件也可以是選自ー按鍵開關以及一電容式觸碰開關中的一電氣開關元件。[0017]前述的選擇元件可以是ー非接觸式光學感測元件,且該選擇元件是設置于對應該開關部。其中該選擇元件選自ー熱釋電紅外線傳感器、反射式光耦、光敏電阻或太陽能傳感器中的任一非接觸式光學感測元件。前述的選擇元件是ー振動傳感器。前述的電氣回路部進ー步包括ー控制電路板,該控制電路板是設置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的ー電路板,且該選擇元件以及該控制部件是設置 于該控制電路板上,該電カ供應部是電氣連接至該控制電路板,以及該選擇元件則對應設置于該開關部。前述的電氣回路部進ー步包括ー控制電路板,該控制電路板是設置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的ー電路板;以及該發(fā)光裝置是包括至少一燈珠以及一燈板,該燈珠設置于該燈板上,該燈珠是一可經(jīng)由電力驅動發(fā)光的光源,以及該燈板是設置于該主體第一容置部中的ー電路板。前述的發(fā)光裝置的燈珠是ー發(fā)光二極管。前述的電氣回路部進ー步包括一外部電源連接裝置,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是電氣連接該電カ供應部并包括一連接線以及ー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該連接線是ー電源導線,且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是一將交流電源轉換為直流電源的電氣裝置。其中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中,該連接線是自該主體內延伸至該主體外部,該連接線于該主體內的部分是電氣連接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以及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則是將該連接線所輸入的交流電源轉換為直流電源,并將直流電源傳輸至該電カ供應部。另外,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中的連接線是自該主體內延伸至該主體外部,該連接線于該主體外的部分可以是電氣連接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該連接線于該主體內的部分是電氣連接該電カ供應部;以及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則是將交流電源轉換為直流電源后,經(jīng)由該連接線將直流電源傳輸至該電カ供應部。前述的電氣回路部的電カ供應部進ー步包括一充電電池,該充電電池是一二次電池,且該電力供應部是將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所輸入的直流電源轉換為進行該充電電池充電的電力。前述的電氣回路部中的控制部件是進ー步包括一偵測該電カ供應部電力不足的手段,且該控制部件是對應該電カ供應部電力不足的狀態(tài)選擇漸歇性地開啟與關閉該發(fā)光裝置。其中該電氣回路部中的控制部件偵測該電カ供應部電力不足手段是透過偵測該電カ供應部的電壓信號。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利用簡單的固定結構,可直接裝設于櫥拒、裝潢結構、墻壁等各種結構表面上的排孔,進而簡化了燈具的安裝エ藝。為使熟悉該項技術人員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及功效,茲通過下述具體實施例,并配合所附的附圖,詳加說明如后。
圖I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視圖;圖2顯示本實用新型圖I實施例的立體組合視圖;圖3顯示本實用新型圖I實施例的俯視平面視圖;圖4顯示本實用新型圖3的I-I剖面視圖;[0032]圖5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的電氣關聯(lián)圖;圖6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視圖;圖7顯示本實用新型圖6實施例的立體組合視圖;圖8顯示本實用新型圖7實施例的俯視平面視圖;圖9顯示本實用新型圖8的II-II剖面視圖;圖10顯示本實用新型圖8的III-III剖面視圖;圖11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一實施例的第一使用狀態(tài)的立體視圖;圖12顯示本實用新型圖11實施例的第二使用狀態(tài)的立體視圖; 圖13顯示本實用新型圖11實施例的第三使用狀態(tài)的立體視圖;圖14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一實施例局部元件的第一狀態(tài)的立體視圖;圖15顯示本實用新型圖14實施例的第二狀態(tài)的立體視圖;圖16顯示本實用新型圖14實施例的第三狀態(tài)的立體視圖;圖17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一實施例的電氣關聯(lián)圖;圖18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一實施例的組合狀態(tài)的ー立體視圖;以及圖19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一實施例的組合狀態(tài)的ー立體視圖。符號說明主體I容置部11透光部12開關部13第一結合部14第一^^勾141第二結合部15第一卡槽151透明罩16內盒17第一導槽171第二導槽172第三結合部18第二卡勾181第四結合部19第二卡槽191底蓋10第一導柱101第二導柱102底座2插銷部3第一插銷31第二插銷32縫隙部33發(fā)光裝置4電氣回路部5選擇元件51電カ供應部52控制部件53控制電路板54第一電極連接端55第二電極連接端56外部電源連接裝置57連接線571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572結構物表面6排孔61電池具體實施方式
[0067]為使本實用新型能被更清楚的了解,以下將以ー個具體實施方式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主要是一具插銷結構的燈具結構并可直接裝設于具有各種結構的壁面上的排孔,用以作為一照明器具使用。圖I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視圖,圖2顯示本實用新型圖I實施例的立體組合視圖,圖3顯示本實用新型圖I實施例的俯視平面視圖,以及圖4顯示本實用新型圖3的I-I剖面視圖。參考圖I、圖2、圖3以及圖4所顯示,本實用新型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是包括一主體I、一底座2、一插銷部3、ー發(fā)光裝置4以及ー電氣回路部5,該主體I是具有一容置部11以及一透光部12的結構,該容置部11是該主體I中的一中空部分,該透光部12是ー貫穿該主體I的開ロ結構,該底座2是設置于該主體I底部,該插銷部3是設置于該底座2底部的一柱狀結構,該發(fā)光裝置4是一可經(jīng)由電力驅動發(fā)光的光源并對應電氣連接該電氣回路部5,該電氣回路部5是ー具有一邏輯控制及調節(jié)電力、選擇該發(fā)光裝置4開啟或關閉以及供應該電氣回路部5與該發(fā)光裝置4所需電カ的電氣裝置,且該發(fā)光裝置4是與該電氣回路部5固設于該主體I的容置部11中,該發(fā)光裝置4并是對應該主體I的透光部12,該主體I的透光部12是ー貫穿該主體I的開ロ結構,因此可透過該電氣回路部5控制并驅動該發(fā) 光裝置4的開啟或關閉,且該發(fā)光裝置4的光源可經(jīng)由該主體I的透光部12穿透出該主體I外部。圖5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的電氣關聯(lián)圖,參考圖5所顯示,前述的電氣回路部5是進ー步包括一選擇元件51、ー電カ供應部52以及ー控制部件53。其中該選擇元件51是一可選擇該發(fā)光裝置4開啟或關閉的電氣元件;該電カ供應部52是一可提供電カ的裝置;以及該控制部件53是ー邏輯控制以及電カ調節(jié)電路,用以判斷該選擇元件51選擇該發(fā)光裝置4開啟或關閉,而產生對應的電氣操作,并將該電カ供應部52的電カ調適為該電氣回路部5以及該發(fā)光裝置4所需電カ形式后分配至該電氣回路部5中的電氣元件以及該發(fā)光裝置4。其中該選擇元件51是設置于該主體I中,且當該選擇元件51產生觸發(fā)信號時,該控制部件53會選擇開啟或關閉該發(fā)光裝置4,且該電力供應部52會提供該發(fā)光裝置4電氣運作所需的電力。前述的電氣回路部5中,該控制部件53是選擇開啟或關閉該發(fā)光裝置4,且該電カ供應部52會提供該發(fā)光裝置4電氣運作所需的電力。其中該控制部件53是進一歩包括一偵測該電カ供應部52電力不足的手段,且當該控制部件53并會對應選擇漸歇性地開啟與關閉該發(fā)光裝置4。因此,當該電カ供應部52電力不足時,該發(fā)光裝置4會閃爍警示。前述的電氣回路部5中的控制部件53偵測該電カ供應部52電力不足手段是透過偵測該電カ供應部52的電壓信號。再次參考圖5所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的另一具體實施例中,前述的選擇元件51可以是ー振動傳感器(Vibration Sensor),使得當該選擇元件51受到觸發(fā)時,可選擇該發(fā)光裝置4開啟或關閉。再次參考圖I、圖2以及圖4所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的一具體實施例中,前述的主體I是進一歩包括一開關部13,該開關部13是自該主體I外部貫穿置該容置部11且該開關部13的位置是對應該選擇元件51。其中該選擇元件51可以是一透過觸碰產生觸發(fā)信號的ー電氣開關元件,例如按鍵開關、電容式觸碰開關等,且該選擇元件51是設置于對應該開關部13,使得當觸碰該開關部13而觸發(fā)該選擇元件51時,可選擇該容置部11中的發(fā)光裝置4開啟或關閉。前述的選擇元件51可以是ー非接觸式光學感測元件,例如熱釋電紅外線傳感器(Pyroelectric Infrared Radial Sensor)、反身寸式光率禹(Reffected Infrared Sensors)、光敏電阻或太陽能傳感器等,且該選擇元件51是設置于對應該主體I的開關部13,使得當該選擇元件51受到觸發(fā)時,可選擇該發(fā)光裝置4開啟或關閉。圖6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視圖,圖7顯示本實用新型圖6實施例的立體組合視圖,圖8顯示本實用新型圖7實施例的俯視平面視圖,以及圖9顯示本實用新型圖8的II-II剖面視圖。參考圖6、圖7、圖8以及圖9所顯示,基于前述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的具體實施例,其是該主體I進ー步包括一透明罩16以及ー內盒17。該透明罩16是ー底部為開ロ的蓋體結構并可包覆該內盒17以及底座2的頂端部;以及該內盒17是設置于該透明罩16中且內部形成該容置部11的一中空盒體結構。 其中該透明罩16底部兩側分別形成前述的第一結合部14,使得可透過該透明罩16底部兩側的第一結合部14與底座2上對應的第二結合部15相互結合或脫離,而將該主體I固設于該底座2上或自該底座2脫離。圖10顯示本實用新型圖8的III-III剖面視圖。參考圖10所顯示,并再次參考圖6、圖7、圖8以及圖9所顯示,前述實施例中該透明罩16的底部前后端分別形成一第三結合部18,該內盒17底部前后端分別形成一第四結合部19,各個該第三結合部18是分別對應ー第四結合部19,該第三結合部18與所對應的該第四結合部19是可選擇為相互結合或脫離。前述的各個第三結合部18與所對應的第四結合部19是形成一相互嚙合的結構,使得透過該第三結合部18與所對應的第四結合部19的嚙合,該透明罩16可和該內盒17
彡ロロ。前述的第三結合部18是進一歩包括分別形成于該透明罩16前后端內表面的一第ニ卡勾181,該些第四結合部19是進一歩包括分別形成于該內盒17前后端外表面的一第二卡槽191,該第二卡勾181是與對應的該第二卡槽191形成相互嚙合的結構。再次圖6以及圖9所顯示,前述的電氣回路部5進ー步包括ー控制電路板54,該控制電路板54是設置于該主體I的容置部11中的ー電路板,且該選擇元件51以及該控制部件53是設置于該控制電路板54上,該電カ供應部52是電氣連接至該控制電路板54,以及該選擇元件51則對應設置于該容置部11的開關部13。前述的發(fā)光裝置4是設置于該控制電路板54上。前述的發(fā)光裝置4可以是發(fā)光二極管(LED)的可經(jīng)由電力驅動發(fā)光的光源。再次圖6以及圖9所顯示,本實用新型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中,該電氣回路部5的電カ供應部52是進一歩包括至少ー第一電極連接端55以及至少ー第二電極連接端56,該第一電極連接端55以及該第二電極連接端56分別是一端電氣連接該控制部件53的導電體,且該第一電極連接端55與該第二電極連接端56是可分別電氣連接一直流電源的正極電源與負極電源,使得形成ー電カ供應回路。前述的第一電極連接端55是ー導電材質并電氣連接于該控制電路板54上,以及該第二電極連接端56是該控制電路板54的銅箔層所形成,該第一電極連接端55與該第二電極連接端56是透過該控制電路板54電氣連接該電氣回路部5的控制部件53,用以提供該控制電路板54上所有電氣元件所需的電力。圖11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一實施例的第一使用狀態(tài)的立體視圖,以及圖12顯示本實用新型圖11實施例的第二使用狀態(tài)的立體視圖。參考圖11以及圖12所顯示,且再次參考圖I、圖2以及圖4所顯示,前述本實用新型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主體I是進一歩配合一結構物表面6使用,該結構物表面6是具有多個排孔61,各個排孔61是自該結構物表面6凹下的開孔結構,且前述的插銷部3是包括至少ー柱狀結構,該柱狀結構的外徑是配合該排孔61孔徑,使得該插銷部3可嵌入該排孔61中而將該底座2固設于該 結構物表面6中的多個排孔61是系統(tǒng)家具所慣用的排孔結構。前述系統(tǒng)家具所慣用的排孔結構,一般是有排孔孔徑為5毫米(mm),排孔的中心孔距為32毫米。另外,前述的插銷部3是包括一第一插銷31以及ー第二插銷32,該第一插銷31以及該第二插銷32分別是ー柱狀結構,且該柱狀結構的外徑是配合系統(tǒng)家具的排孔61孔徑,且該第一插銷31與該第二插銷32的中心距是配合前述系統(tǒng)家具的排孔61中心距,使得該插銷部3的該第一插銷31與該第二插銷32可同時嵌入該排孔61中,并進一歩將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中的主體I固設于該系統(tǒng)家具中。前述插銷部3的第一插銷31是與該排孔61形成緊配合的尺寸關系,以及該插銷部3的第二插銷32是與該排孔61形成松配合的尺寸關系。因此,當該第一插銷31與該第ニ插銷32同時插置于所對應的該排孔61中吋,且該第一插銷31與該第二插銷32的中心距和該些排孔61孔距之間的公差在一定范圍內時,仍可方便將該插銷部3裝設至該排孔61。前述插銷部3的第一插銷31與第二插銷32分別是具有一縫隙部33,該縫隙部33分別是對應自該第一插銷31與該第二插銷32底部向上延伸形成的十字型開槽。因此,當該插銷部3的第一插銷31與第二插銷32嵌入該排孔61中時,若該排孔61的孔徑是小于該第一插銷31與該第二插銷32的外徑時,該第一插銷31與該第二插銷32分別會朝向所對應的縫隙部33的空間內縮并形成一朝徑向向外的弾性力,藉以形成一弾性力使得該第ー插銷31與該第二插銷32分別卡入并固定于所對應的該排孔61。圖13顯示本實用新型圖11實施例的第三使用狀態(tài)的立體視圖。再次參考圖7、圖9、圖10、圖11以及圖12所顯示,前述的主體I是兩側分別進一歩具有一第一結合部14且該底座2是兩側分別進一歩具有一第二結合部15,該第一結合部14是分別對應該第二結合部15,并該第一結合部14與所對應的該第二結合部15是可選擇為相互結合或脫離。因此,如圖12所顯示,當該底座2固設于該結構物表面6上時,透過該第一結合部14與所對應的該第二結合部15相互結合,該主體I可透過該底座2固設于該結構物表面6上;以及如圖13所顯示,當該底座2固設于該結構物表面6上時,透過該第一結合部14與所對應的該第二結合部15相互脫離,該主體I可自該結構物表面6上的該底座2脫離。前述的各個第一結合部14與所對應的第二結合部15是形成一相互嚙合的結構,使得該主體I與該底座2可透過該第一結合部14與所對應的第二結合部15的嚙合而結合。前述的主體I是進一歩形成一蓋體并可包覆該底座2的頂端部,該些第一結合部14是分別形成于該主體I的兩側且內表面分別具有一第一卡勾141,該些第二結合部15是分別形成于該底座2兩側頂端面且外表面分別具有一第一卡槽151,該第一卡勾141是與對應的該第一卡槽151形成相互嚙合的結構。再次圖6、圖7以及圖9所顯示,本實用新型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中,該主體I的內盒17是進ー步包括ー底蓋10,該底蓋10設置于該內盒17底部,并可開啟或關閉該底蓋10,使得該內盒17的容置部11對應為開放狀態(tài)或封閉狀態(tài)。當該內盒17的底蓋10開啟吋,該內盒17的容置部11對應為開放狀態(tài),可進行取放該電池7的動作;以及當該內盒17的底蓋10關閉時,該內盒17的容置部11對應為封閉狀態(tài),可防止該電池7脫落的問題。圖14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一實施例局部元件的第一狀態(tài)的立體視圖,圖15顯示本實用新型圖14實施例的第二狀態(tài)的立體視圖,以及圖16顯示本實用新型圖14實施例的第三狀態(tài)的立體視圖。參考圖14、圖15以及圖16所顯示,并再次參考圖6所 顯示,前述的底蓋10是進一歩包括一第一導柱101以及ー第二導柱102,且該內盒17是進ー步包括一第一導槽171以及ー第二導槽172分別對應該第一導柱101與該第二導柱102。該底蓋10中,該第一導柱101是形成于該內盒17前、后端面局部并分別沿前、后端面的表面方向延伸形成的的一柱體;以及該第二導柱102是形成于該內盒17前、后端面另一局部并分別沿前、后端面的表面方向延伸形成的的一柱體。該內盒17中,該第一導槽171是對應該第一導柱101且自該內盒17底端面向頂端方向延伸的一開ロ槽,且該第一導柱101是可銜入或脫離該第一導槽171 ;以及該第二導槽172是對應該第二導柱102且自該內盒17前端面貫穿的一穿孔結構,且該第二導柱102是限制于該第二導槽172中。前述的第一導槽171可以是自該內盒17底端面向頂端方向傾斜延伸至一適當高度后再沿水平方向延伸所形成的開口槽;以及該第二導槽172的穿孔結構是自該內盒17局部沿水平方向延伸所形成。因此,在第一狀態(tài)下,該第一導柱101是銜入該第一導槽171中,且該第二導柱102是處于該第二導槽172的一端處,該底蓋10是密合于該內盒17底端開ロ ;在第二狀態(tài)下,該第一導柱101是沿著該第一導槽171傾斜部退出該第一導槽171,并抵達該第一導槽171開ロ處,且該第二導柱102是于該第二導槽172中樞轉并沿著該第ニ導槽172水平移動至另一端處,該底蓋10是與該內盒17底端形成松脫狀態(tài);以及在第三狀態(tài)下,由于該底蓋10是與該內盒17底端形成松脫狀態(tài),因此可直接掀開該底蓋10,該第ニ導柱102則是于該第二導槽172中樞轉。故,在前述的第三狀態(tài)下,掀開該底蓋10后,可進行該電池7的取出或安置動作,藉以更換該電池7。在更換該電池7后,可逆序進行該第三狀態(tài)、該第二狀態(tài)以及該第一狀態(tài),即可將該底蓋10回到起始覆蓋該內盒17底端面的狀態(tài)。再次參考圖6以及圖9所顯示,再者,前述的主體I容置部11是進一歩包括ー電池槽111,該電池槽111是該內盒17中,由該第一電極連接端55、該第二電極連接端56以及該底蓋10之間的空間所定義形成,并可用以裝設至少ー電池7。圖17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一實施例的電氣關聯(lián)圖。參考圖17所顯示,前述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的一具體實施例中該電氣回路部5進ー步包括一外部電源連接裝置57,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57是電氣連接該電カ供應部52并包括一連接線571以及ー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572,該連接線571是ー電源導線,且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572是一將交流電源轉換為直流電源的電氣裝置。圖18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一實施例的組合狀態(tài)的ー立體視圖。參考圖18所顯示,并再次參考圖17所顯示,前述的外部電源連接裝置57中,該連接線571是自該主體I內延伸至該主體I外部,該連接線571于該主體I內的部分是電氣連接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572 ;以及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572則是將該連接線571所輸入的交流電源轉換為直流電源,并將直流電源傳輸至該電カ供應部52。圖19顯示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一實施例的組合狀態(tài)的ー立體視圖。參考圖19所顯示,并再次參考圖17所顯示,前述的外部電源連接裝置57的另一具體實施例中,該連接線571是自該主體I內延伸至該主體I外部,該連接線571于該主體I外的部分是電氣連接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572,該連接線571于該主體I內的部分是電氣連接該電カ供應部52 ;以及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572則是將交流電源轉換為直流電源后,經(jīng)由該連接線571將直流電源傳輸至該電カ供應部52。再次參考圖17所顯示,前述本實用新型具插銷結構的燈具的一具體實施例中該電氣回路部5的電カ供應部52進ー步包括一充電電池7,該充電電池7是一二次電池,且該電カ供應部52是將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57所輸入的直流電源轉換為進行該充電電池7充 電的電力。因此,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種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并已將本實用新型作ー詳細說明,但以上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一較佳實施例而已,當不能限定本實用新型實施的范圍。即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修飾等,皆應仍屬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所涵蓋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具插銷結構的燈具,配合一結構表面的排孔使用的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有 一主體,包括一容置部以及一透光部; 一底座; 一插銷部,其是設置于該底座底部的一柱狀結構; 一發(fā)光裝置,其是一可經(jīng)由電力驅動發(fā)光的光源;以及 一電氣回路部,其是包括一選擇元件、一電力供應部以及一控制部件; 其中該容置部是該主體中的一中空部分;該透光部是一貫穿該主體的開口結構;該底座是設置于該主體底部;該發(fā)光裝置是對應該主體的透光部并電氣連接該電氣回路部,且該發(fā)光裝置是與該電氣回路部固設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該電氣回路部是控制并驅動該發(fā)光裝置的開啟或關閉;該選擇元件是一可選擇該發(fā)光裝置開啟或關閉的電氣元件;該電力供應部是一可提供電力的裝置;以及該控制部件是一邏輯控制以及電力調節(jié)電路。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結構表面是進一步包括多個排孔,該插銷部是包括一第一插銷以及一第二插銷,該第一插銷以及該第二插銷分別是一柱狀結構,且該柱狀結構的外徑是配合該些排孔孔徑,且該第一插銷與該第二插銷的中心距是配合該些排孔中心距。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插銷部的第一插銷是與該排孔形成緊配合的尺寸關系,以及該插銷部的第二插銷是與該排孔形成松配合的尺寸關系。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插銷部的第一插銷與第二插銷分別是具有一縫隙部,該縫隙部分別是對應自該第一插銷與該第二插銷底部向上延伸形成的十字型開槽。
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主體是兩側分別進一步具有一第一結合部,該底座是兩側分別進一步具有一第二結合部,該第一結合部是分別對應該第二結合部,并該第一結合部與所對應的該第二結合部是可選擇為相互結合或脫離; 其中該各個第一結合部與所對應的第二結合部是形成一相互嚙合的結構;以及該主體是進一步形成可包覆該底座的頂端部的一蓋體,該些第一結合部是分別形成于該主體的兩側且內表面分別具有一第一卡勾,該些第二結合部是分別形成于該底座兩側頂端面且外表面分別具有一第一卡槽,該第一卡勾是與對應的該第一卡槽形成相互嚙合的結構。
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主體是兩側分別進一步具有一第一結合部,該底座是兩側分別進一步具有一第二結合部,該第一結合部是分別對應該第二結合部,并該第一結合部與所對應的該第二結合部是可選擇為相互結合或脫離;以及該結構物表面中的各個排孔是系統(tǒng)家具所慣用的排孔結構。
7.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主體進一步包括一透明罩以及一內盒;該透明罩是一底部為開口的蓋體結構并可包覆該內盒以及底座的頂端部;以及該內盒是設置于該透明罩中且內部形成該容置部的一中空盒體結構; 其中該主體是進一步形成可包覆該底座的頂端部的一蓋體,該些第一結合部是分別形成于該主體的兩側且內表面分別具有一第一卡勾,該些第二結合部是分別形成于該底座兩側頂端面且外表面分別具有一第一卡槽,該第一卡勾是與對應的該第一卡槽形成相互嚙合的結構。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結合部是形成于該透明罩底部兩側,并對應該底座中的第二結合部。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透明罩的底部前后端分別形成一第三結合部,該內盒底部前后端分別形成一第四結合部,各個該第三結合部是分別對應一第四結合部,該第三結合部與所對應的該第四結合部是可選擇為相互結合或脫離;以及該第三結合部是進一步包括分別形成于該透明罩前后端內表面的一第二卡勾,該些第四結合部是進一步包括分別形成于該內盒前后端外表面的一第二卡槽,以及該第二卡勾是與對應的該第二卡槽形成相互嚙合的結構。
10.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主體進一步包括一透明罩以及一內盒;該透明罩是一底部為開口的蓋體結構并可包覆該內盒以及底座的頂端部;以及該內盒是設置于該透明罩中且內部形成該容置部的一中空盒體結構; 其中該透明罩底部兩側分別進一步具有一第一結合部,該底座是兩側分別進一步具有一第二結合部,該第一結合部是分別對應該第二結合部,并該第一結合部與所對應的該第二結合部是可選擇為相互結合或脫離;該主體的內盒是進一步包括一底蓋,該底蓋是設置于該內盒底部并可選擇為開啟或關閉該底蓋,且該底蓋是進一步包括一第一導柱以及一第二導柱,該內盒是進一步包括一第一導槽以及一第二導槽分別對應該第一導柱與該第二導柱;該第一導柱是形成于該內盒前、后端面局部并分別沿前、后端面的表面方向延伸形成的的一柱體;該第二導柱是形成于該內盒前、后端面另一局部并分別沿前、后端面的表面方向延伸形成的的一柱體;該第一導槽是對應該第一導柱且自該內盒底端面向頂端方向延伸的一開口槽,且該第一導柱是可銜入或脫離該第一導槽;以及該第二導槽是對應該第二導柱且自該內盒前端面貫穿的一穿孔結構,且該第二導柱是限制于該第二導槽中;該第一導槽是自該內盒底端面向頂端方向傾斜延伸至一適當高度后再沿水平方向延伸所形成的開口槽;以及該第二導槽的穿孔結構是自該內盒局部沿水平方向延伸所形成;該第一導柱與該第一導槽的相對位置以及該第二導柱與該第二導槽的相對位置是包括一第一狀態(tài)、一第二狀態(tài)以及一第三狀態(tài);該第一狀態(tài)是該第一導柱銜入該第一導槽中,且該第二導柱是處于該第二導槽的一端處,該底蓋是密合于該內盒底端開口 ;該第二狀態(tài)是該第一導柱可沿著該第一導槽傾斜部移動,且該第二導柱于該第二導槽中樞轉并沿著該第二導槽水平移動;以及該第三狀態(tài)是該第一導柱脫離該第一導槽,且該第二導柱可于該第二導槽中樞轉。
11.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主體是進一步包括一開關部,該開關部是自該主體外部貫穿置該容置部且該開關部的位置是對應該選擇元件; 其中該選擇元件是一觸碰產生觸發(fā)信號的一電氣開關元件,且該選擇元件是設置于對應該開關部,以及該選擇元件是選自一按鍵開關以及一電容式觸碰開關中的一電氣開關元件。
1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主體是進一步包括一開關部,該開關部是自該主體外部貫穿置該容置部且該開關部的位置是對應該選擇元件; 其中該選擇元件是一非接觸式光學感測元件,且該選擇元件是設置于對應該開關部,以及該選擇元件選自一熱釋電紅外線傳感器、反射式光耦、光敏電阻或太陽能傳感器中的任一非接觸式光學感測元件。
1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選擇元件是包括一振動傳感器。
1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電氣回路部進一步包括一控制電路板,該控制電路板是設置于該主體的容置部中的一電路板,且該選擇元件以及該控制部件是設置于該控制電路板上,該電力供應部是電氣連接至該控制電路板,以及該選擇元件則對應設置于該開關部;以及該發(fā)光裝置是包括至少一燈珠以及一燈板,該燈珠設置于該燈板上,該燈珠是一發(fā)光二極管,且該燈板是設置于該主體第一容置部中的一電路板。
1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電氣回路部進一步包括一外部電源連接裝置,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是電氣連接該電力供應部并包括一連接線以及一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該連接線是一電源導線,且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是一將交流電源轉換為直流電源的電氣裝置; 其中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中,該連接線是自該主體內延伸至該主體外部,該連接線于該主體內的部分是電氣連接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以及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則是將該連接線所輸入的交流電源轉換為直流電源,并將直流電源傳輸至該電力供應部。
1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電氣回路部進一步包括一外部電源連接裝置,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是電氣連接該電力供應部并包括一連接線以及一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該連接線是一電源導線,且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是一將交流電源轉換為直流電源的電氣裝置; 其中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中的連接線是自該主體內延伸至該主體外部,該連接線于該主體外的部分是電氣連接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該連接線于該主體內的部分是電氣連接該電力供應部;以及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則是將交流電源轉換為直流電源后,經(jīng)由該連接線將直流電源傳輸至該電力供應部。
17.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電氣回路部進一步包括一外部電源連接裝置,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是電氣連接該電力供應部并包括一連接線以及一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該連接線是一電源導線,且該交流/直流電源適配器是一將交流電源轉換為直流電源的電氣裝置; 其中該電氣回路部的電力供應部進一步包括一充電電池,該充電電池是一二次電池,且該電力供應部是將該外部電源連接裝置所輸入的直流電源轉換為進行該充電電池充電的電力。
18.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電氣回路部中的控制部件是進一步包括一偵測該電力供應部電力不足的手段,且該控制部件是對應該電力供應部電力不足的狀態(tài)選擇漸歇性地開啟與關閉該發(fā)光裝置,該電氣回路部中的控制部件偵測該電力供應部電力不足手段是偵測且判斷該電力供應部的電壓信號。
19.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該電氣回路部的電力供應部是進一步包括至少一第一電極連接端以及至少一第二電極連接端,該第一電極連接端以及該第二電極連接端分別是一端電氣連接該控制部件的導電體,且該第一電極連接端與該第二電極連接端是可分別電氣連接一直流電源的正極電源與負極電源;以及該第一電極連接端是一導電材質并電氣連接于該控制電路板上,該第二電極連接端是該控制電路板的銅箔層所形成,該第一電極連接端與該第二電極連接端是透過該控制電路板電氣連接該電氣回路部的控制部件。·
專利摘要一種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可配合使用于一結構表面上的排孔,包括一主體、一底座、一插銷部、一發(fā)光裝置以及一控制部件。該主體是包括一容置部以及一透光部,該插銷部是設置于該底座底部的一柱狀結構,該發(fā)光裝置是一可經(jīng)由電力驅動發(fā)光的光源,以及該電氣回路部是包括一選擇元件、一電力供應部以及一控制部件,使得該具插銷結構的燈具可透過該電氣回路部控制并驅動該發(fā)光裝置的開啟或關閉,而作為光源使用。
文檔編號F21Y101/02GK202546559SQ20122003089
公開日2012年11月21日 申請日期2012年1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3月23日
發(fā)明者吳政修, 李志群 申請人:曜進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