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照明燈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裝飾照明燈具,包括底座、殼體及光源;所述底座為實心的半球形結構,所述底座包括半球面及與所述半球面相對的安裝面;所述殼體設置于所述安裝面上,所述殼體與所述底座共同形成收容空間,所述底座的質量大于所述殼體的質量,所述殼體包括上殼及透明罩;所述上殼為中空的圓臺狀結構,所述上殼包括大頭端及與所述大頭端相對的小頭端,所述大頭端連接于所述安裝面上,所述小頭端上設有向內延伸的折邊,所述折邊為環(huán)狀;所述透明罩的開口端與所述小頭端相連接,以使所述透明罩固定于所述殼體上;所述光源設置于所述折邊朝向所述透明罩的側面上。上述裝飾照明燈具形成不倒翁結構,裝飾照明燈具可以晃動,不會因傾覆而損壞,便于移動或攜帶。
【專利說明】裝飾照明燈具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涉及照明技術,特別是涉及一種裝飾照明燈具。
【背景技術】
[0002]裝飾照明燈具不僅用于照明,還用于對周圍環(huán)境進行裝飾。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裝飾照明燈具因其百變的造型,進入了千家萬戶。目前市場上的裝飾照明燈具種類繁多,其外形也在不斷的創(chuàng)新中。
[0003]傳統(tǒng)的裝飾照明燈具為了美觀的需求,如臺燈,香熏燈,小夜燈等,其往往使用玻璃等易碎材料制成,且因為其造型多變,外形不規(guī)則,容易傾覆而損壞。為了滿足裝飾照明的需求,經常需要對裝飾照明燈具進行移動,而傳統(tǒng)的裝飾照明燈具因其易碎且容易傾覆而損壞,使其并不方便移動或攜帶。
【發(fā)明內容】
[0004]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移動或攜帶較方便的裝飾照明燈具。
[0005]一種裝飾照明燈具,包括:
[0006]底座,為實心的半球形結構,所述底座包括半球面及與所述半球面相對的安裝面;
[0007]殼體,設置于所述安裝面上,所述殼體與所述底座共同形成收容空間,所述底座的質量大于所述殼體的質量,所述殼體包括:
[0008]上殼,為中空的圓臺狀結構,所述上殼包括大頭端及與所述大頭端相對的小頭端,所述大頭端連接于所述安裝面上,所述小頭端上設有向內延伸的折邊,所述折邊為環(huán)狀;及
[0009]透明罩,包括開口端,所述開口端與所述小頭端相連接,以使所述透明罩固定于所述殼體上 '及
[0010]光源,所述光源收容于所述收容空間中,并設置于所述折邊朝向所述透明罩的側面上。
[0011]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電池,所述電池收容于所述收容空間中,并設置于所述安裝面上,所述電池用于給所述光源供能。
[001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安裝面上開設有長條狀的發(fā)電機槽;所述裝飾照明燈具還包括發(fā)電裝置,所述發(fā)電裝置設置于所述發(fā)電機槽中,并與所述電池電連接,所述發(fā)電裝置為所述電池提供蓄電,所述發(fā)電裝置包括:
[0013]線圈移動桿,設置于所述發(fā)電機槽中;
[0014]線圈,卷繞于所述線圈移動桿上,并形成螺旋狀結構,所述線圈可沿所述線圈移動桿滑動;
[0015]N極磁鐵及S極磁鐵,設置于所述發(fā)電機槽中,并分別位于所述線圈移動桿的兩側,所述N極磁鐵與所述S極磁鐵之間形成磁場;
[0016]其中,所述裝飾照明燈具晃動,所述線圈在所述線圈移動桿上滑動,并切割所述磁場中的磁感線,以使所述發(fā)電裝置產生電流。
[0017]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固定片,所述固定片包括固定部及安裝部,所述安裝部與所述固定部成“L”字形連接,所述固定部固定于所述安裝面上,所述安裝部位于所述發(fā)電機槽的端部,所述安裝部上開設有固定孔,所述線圈移動桿穿設所述固定孔,并固定于所述發(fā)電機槽內。
[0018]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固定片由鍍鋅板制成。
[001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透明罩由聚碳酸酯材料制成,所述透明罩外表面采用蝕細紋表面處理。
[0020]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光源包括鋁基板及LED燈,所述鋁基板設置于所述折邊朝向所述透明罩的側面上,所述鋁基板將所述收容空間分隔為光源腔及電氣腔,所述LED燈收容于所述光源腔中,并設置于所述鋁基板上。
[0021]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電路板,所述電路板收容于所述電氣腔中,并與所述上殼的內壁固定連接,所述電路板與所述LED燈電連接。
[002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安裝面的周緣設有向所述殼體方向凸出的凸出部,所述凸出部為環(huán)狀,且所述凸出部上設有內螺紋;所述大頭端的外周緣上還設有與所述內螺紋相適配的外螺紋,所述大頭端與所述凸出部螺合,以使所述上殼與所述底座相連接。
[0023]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底座及所述上殼均由鋁材料制成。
[0024]上述裝飾照明燈具中,底座為實心結構,其質量較大,而與底座相連接的殼體為中空結構,使得殼體的質量遠遠小于底座的質量,進而使得裝飾照明燈具的重心較低。同時底座的半球面放置于外部平面上,使得整個裝飾照明燈具形成不倒翁結構,裝飾照明燈具可以晃動,不會出現因重心不穩(wěn)而傾覆。故上述裝飾照明燈具不會因傾覆而損壞,便于移動或攜帶。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5]圖1為本發(fā)明較佳實施例中的裝飾照明燈具的爆炸圖;
[0026]圖2為圖1所示裝飾照明燈具的剖視圖;
[0027]圖3為圖1所示裝飾照明燈具中發(fā)電裝置的具體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8]為了便于理解本發(fā)明,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方式。但是,本發(fā)明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方式。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對本發(fā)明的公開內容理解的更加透徹全面。
[0029]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實施方式。
[0030]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發(fā)明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發(fā)明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發(fā)明。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0031]請參閱圖1,本發(fā)明較佳實施例中的裝飾照明燈具100,包括底座110、殼體120、光源130、螺紋緊固件140、電池150、發(fā)電裝置160及電路板170。
[0032]底座110為實心的半球形結構。底座110包括半球面111及與半球面111相對的安裝面113。半球面111放置于外部平面上。安裝面113上開設有電池收容槽115。安裝面113上還開設有長條狀的發(fā)電機槽117,發(fā)電機槽117與電池收容槽115間隔設置。安裝面113的周緣設有向殼體120方向凸出的凸出部119。凸出部119為環(huán)狀,且凸出部119上設有內螺紋。
[0033]底座110由鋁材料制成,且其為實心結構,因此底座110具有較大的質量。
[0034]請一并參閱圖2,殼體120設置于安裝面113上。殼體120與底座110共同形成收容空間。光源130可收容于收容空間中。殼體120包括上殼122及透明罩124。
[0035]上殼122由鋁材料制成。上殼122為中空的圓臺狀結構,其包括大頭端122a及與大頭端122a相對的小頭端122b。小頭端122b上設有向內延伸的折邊122c,折邊122c為環(huán)狀。光源130設置于折邊122c朝向透明罩124的側面上。大頭端122a連接于安裝面113上。具體的,大頭端122a的外周緣上還設有與凸出部119上的內螺紋相適配的外螺紋。大頭端122a與凸出部119螺合,以使上殼122與底座110相連接。
[0036]可以理解,上殼122與底座110直接的連接方式不限于螺合,還可為卡接或通過固定件相連接,此時凸出部119及大頭端122a上的外螺紋均可以省略。
[0037]透明罩124由聚碳酸酯材料制成,使透明罩124較為輕質,且不會出現碎裂現象。透明罩124包括開口端124a,開口端124a與小頭端122b相連接,以使透明罩124固定于殼體120上。光源130發(fā)出的光透過透明罩124射出。透明罩124的外表面采用蝕細紋表面處理,以使光源130發(fā)出的光透過透明罩124時發(fā)生漫反射,以使光線均勻分布,起到防眩光的效果。
[0038]具體在本實施例中,透明罩124為中空的半球形結構。透明罩124的開口端124a的周緣上設有內螺紋,上殼122的小頭端122b的外周緣上設有外螺紋。透明罩124的開口端124a與上殼122的小頭端122b相螺合。開口端124a設置于小頭端122b上時,開口端124a的外周緣與殼體120的外側壁相齊平。
[0039]光源130包括鋁基板132及LED燈134。鋁基板132設置于折邊122c朝向透明罩124的側面上。鋁基板132將收容空間分隔為光源腔180a及電氣腔180b,LED燈134收容于光源腔180a中,并設置于鋁基板132上。具體在本實施例中,螺紋緊固件140穿設鋁基板132,并將鋁基板132固定于折邊122c上。LED燈134發(fā)出的熱量經過鋁基板132直接傳導到上殼122上,并由上殼122發(fā)散至外部環(huán)境中,使整個裝飾照明燈具100散熱性能良好,延長了光源130的壽命。
[0040]光源130具體可包括紅、綠、白三種不同顏色的LED燈134。工作時三種顏色的LED燈134交替工作,以滿足裝飾的需求,同時也可由白色的LED燈134單獨進行工作,以滿足照明的需求。
[0041]可以理解,在其它實施例中,鋁基板132也可以通過焊接等方式固定于折邊122c上,此時螺紋緊固件140可以省略。
[0042]上述裝飾照明燈具100中,底座110為實心結構,其質量較大,而與底座110相連接的殼體120為中空結構,使得殼體120的質量遠遠小于底座110的質量,進而使得裝飾照明燈具100的重心較低。同時底座110的半球面111放置于外部平面上,使得整個裝飾照明燈具100形成不倒翁結構,裝飾照明燈具100可以晃動,不會出現因重心不穩(wěn)而傾覆。故上述裝飾照明燈具100不會因傾覆而損壞,便于移動或攜帶。
[0043]需要注意的是,底座110及上殼122不限于由鋁材料制成,也可以由其它導熱性較好,且不易碎的材料制成。透明罩124也不限于由聚碳酸酯材料制成,也可由其它不易碎且透明的材料制成。
[0044]電池150收容于電氣腔180b內。電池150設置于電池收容槽115中,以使其固定于安裝面113上。電池150與光源130電連接,以使電池150給光源130供能。電路板170收容于電氣腔180b中,并與上殼122的內壁固定連接,電路板170與LED燈134電連接。電路板170用于對LED燈134進行控制。
[0045]發(fā)電裝置160設置于發(fā)電機槽117中,并與電池150電連接。發(fā)電裝置160為電池150提供蓄電。請一并參閱圖3,發(fā)電裝置160包括線圈移動桿161、線圈163、N極磁鐵165及S極磁鐵167。
[0046]線圈移動桿161設置于發(fā)電機槽117中。線圈163卷繞于線圈移動桿161上,并形成螺旋狀結構。線圈163可沿線圈移動桿161滑動。N極磁鐵165及S極磁鐵167設置于發(fā)電機槽117中,并分別位于線圈移動桿161的兩側。N極磁鐵165與S極磁鐵167之間形成磁場。
[0047]具體的,發(fā)電裝置160還包括固定片169。固定片169由鍍鋅板制成。固定片169為多個。固定片169包括固定部169a及安裝部169b,安裝部169b與固定部169a成“L”字形連接。固定部169a固定于安裝面113上,安裝部169b位于發(fā)電機槽117的端部。安裝部16%上開設有固定孔169c。線圈移動桿161穿設分別設置于發(fā)電機槽117兩端的兩個固定片169上的固定孔169c,以使線圈移動桿161固定于發(fā)電機槽117內。同時,N極磁鐵165及S極磁鐵167均夾持于安裝部169b的側邊與發(fā)電機槽117的槽壁之間。
[0048]裝飾照明燈具100在晃動過程中,線圈163在線圈移動桿161上滑動,并切割N極磁鐵165及S極磁鐵167所形成的磁場中的磁感線,以使發(fā)電裝置160產生電流。發(fā)電裝置160產生電流并可為電池150蓄電。
[0049]具體在本實施例中,發(fā)電裝置160與發(fā)電機槽117均為兩個??梢岳斫猓l(fā)電裝置160及發(fā)電機槽117均不限于兩個,其具體根據底座110及電池150的大小等實際情況而定。同時,線圈移動桿161的兩端可直接設置于發(fā)電機槽117兩端的槽壁上,此時固定片169也可以省略。殼體120上還開設有進線孔,外部導線可穿設進線孔并與光源130電連接,此時發(fā)電裝置160及電池150均可省略。此外,上述裝飾照明燈具100也可采用其它類型的燈具來替換LED燈134作為光源130。
[0050]在上述裝飾照明燈具100中,由于其自身即為不倒翁結構,對裝飾照明燈具100進行搖晃,發(fā)電裝置160即可為電池150進行蓄電,電池150進而為光源130進行供能,最終使燈具滿足節(jié)能環(huán)保的需求。
[0051]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fā)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fā)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裝飾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為實心的半球形結構,所述底座包括半球面及與所述半球面相對的安裝面; 殼體,設置于所述安裝面上,所述殼體與所述底座共同形成收容空間,所述底座的質量大于所述殼體的質量,所述殼體包括: 上殼,為中空的圓臺狀結構,所述上殼包括大頭端及與所述大頭端相對的小頭端,所述大頭端連接于所述安裝面上,所述小頭端上設有向內延伸的折邊,所述折邊為環(huán)狀;及 透明罩,包括開口端,所述開口端與所述小頭端相連接,以使所述透明罩固定于所述殼體上 '及 光源,所述光源收容于所述收容空間中,并設置于所述折邊朝向所述透明罩的側面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電池,所述電池收容于所述收容空間中,并設置于所述安裝面上,所述電池用于給所述光源供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飾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面上開設有長條狀的發(fā)電機槽;所述裝飾照明燈具還包括發(fā)電裝置,所述發(fā)電裝置設置于所述發(fā)電機槽中,并與所述電池電連接,所述發(fā)電裝置為所述電池提供蓄電,所述發(fā)電裝置包括: 線圈移動桿,設置于所述發(fā)電機槽中; 線圈,卷繞于所述線圈移動桿上,并形成螺旋狀結構,所述線圈可沿所述線圈移動桿滑動; N極磁鐵及S極磁鐵,設置于所述發(fā)電機槽中,并分別位于所述線圈移動桿的兩側,所述N極磁鐵與所述S極磁鐵之間形成磁場; 其中,所述裝飾照明燈具晃動,所述線圈在所述線圈移動桿上滑動,并切割所述磁場中的磁感線,以使所述發(fā)電裝置產生電流。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裝飾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固定片,所述固定片包括固定部及安裝部,所述安裝部與所述固定部成“L”字形連接,所述固定部固定于所述安裝面上,所述安裝部位于所述發(fā)電機槽的端部,所述安裝部上開設有固定孔,所述線圈移動桿穿設所述固定孔,并固定于所述發(fā)電機槽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飾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片由鍍鋅板制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罩由聚碳酸酯材料制成,所述透明罩外表面采用蝕細紋表面處理。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包括鋁基板及LED燈,所述鋁基板設置于所述折邊朝向所述透明罩的側面上,所述鋁基板將所述收容空間分隔為光源腔及電氣腔,所述LED燈收容于所述光源腔中,并設置于所述鋁基板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飾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電路板,所述電路板收容于所述電氣腔中,并與所述上殼的內壁固定連接,所述電路板與所述LED燈電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面的周緣設有向所述殼體方向凸出的凸出部,所述凸出部為環(huán)狀,且所述凸出部上設有內螺紋;所述大頭端的外周緣上還設有與所述內螺紋相適配的外螺紋,所述大頭端與所述凸出部螺合,以使所述上殼與所述底座相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及所述上殼均由鋁材料制成。
【文檔編號】F21L13/00GK104154430SQ201310180293
【公開日】2014年11月19日 申請日期:2013年5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5月15日
【發(fā)明者】周明杰, 劉永亮 申請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