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學透鏡與光源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光學透鏡與光源裝置,包括一第一出光面、一全反射面、一第二出光面以及一第三出光面,依序互相連接并對應地形成第一交界、第二交界以及第三交界。第一交界與通過第一出光面的一光軸上的一參考點之間的一第一連線與光軸相交的一第一夾角介于30度至60度,且參考點指向全反射面上的任一點的一第一方向與全反射面在那一點的法線相交的一反射角大于一全反射臨界角。第二交界與參考點之間的一第二連線與第一連線相交的一第二夾角介于10度至30度。
【專利說明】
【技術(shù)領域】
[0001] 本發(fā)明是有關(guān)于一種光學組件與光源裝置,且特別是有關(guān)于一種光學透鏡與光源 裝直。 光學透鏡與光源裝置
【背景技術(shù)】
[0002] 近年來,隨著半導體科技的進步,發(fā)光二極管(Light Emitting Diode, LED)已可 以發(fā)出高亮度的光束,且發(fā)光效率不斷提升。相較于一些傳統(tǒng)光源,LED光源具有省電、體 積小以及使用壽命長的優(yōu)點。因此,LED光源已在漸漸取代傳統(tǒng)光源,并廣泛地應用在照明 方面的領域,例如車燈、路燈以及臺燈等。
[0003] -般用于照明的LED光源的半值角約為120度,且正向的出光強度較高,側(cè)向的出 光強度較弱,呈郎伯型分布(Lambertian distribution)。因此,若將LED光源直接應用于 球泡燈中,會使球泡燈的可發(fā)光角度受限,與其照明側(cè)相對的方向出光效果較差。為了增加 燈具的照明角度,有些LED球泡燈會加裝具有擴散作用的燈罩。然而,即使加裝此類燈罩 可使LED球泡燈照明側(cè)的相對方向的出光強度提升,但仍不足以符合全周光的需求,例如 Energy Star的全周光規(guī)范。其中Energy Star的全周光規(guī)范要求燈具的光束在出光角度 為0度至135度之間的出光強度與其平均值的差異小于20%。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光學透鏡與光源裝置。
[0005]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光學透鏡,其能重新分配光束并應用于光源裝置。
[0006]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光源裝置,其能提供范圍較廣的出光角度并具有良好的出光效 果。
[0007] 本發(fā)明的光學透鏡包括一第一出光面、一全反射面、一第二出光面、一第三出光面 以及一入光面。入光面位于第一出光面的一對向側(cè)。光學透鏡具有一光軸,且光軸通過第一 出光面與入光面。全反射面連接第一出光面而在第一出光面與全反射面之間形成一第一交 界,其中在光軸上定義一參考點時,第一交界與參考點彼此相連所構(gòu)成的一第一連線與光 軸相交一第一夾角,第一夾角介于30度至60度之間,且參考點指向全反射面上的任一點的 一第一方向與全反射面在那一點的法線相交一反射角,反射角大于一全反射臨界角。第二 出光面連接全反射面并與全反射面相對,第二出光面與全反射面之間形成一第二交界。第 二交界與參考點彼此相連所構(gòu)成的一第二連線與第一連線相交一第二夾角,第二夾角介于 10度至30度之間。第三出光面連接第二出光面而在第二出光面與第三出光面之間形成一 第三交界,且第二出光面與第三出光面位于第二交界與光軸之間。
[0008] 本發(fā)明的光源裝置包括前述的光學透鏡以及一光源。光源具有一發(fā)光面,參考點 位于發(fā)光面上,光源所發(fā)出的一光束通過光學透鏡的入光面后,該光束的一部分射向光學 透鏡的全反射面并被全反射而自光學透鏡的第二出光面離開該光學透鏡。
[0009]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參考點指向第一出光面上的任一點的一第二方向 與第一出光面在那一點的法線相交一反射角,反射角小于全反射臨界角。
[0010]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參考點指向第三出光面上的任一點的一第三方向 與第三出光面在那一點的法線相交一反射角,反射角小于全反射臨界角。
[0011]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第三交界位于第二連線上,且第三交界與第二交 界之間的距離為第二連線的長度的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
[0012]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光學透鏡還包括一參考底面,位于第一出光面的 對向側(cè)。參考底面分別連接于第三出光面與入光面。第三出光面與參考底面之間形成一第 四交界。第四交界與參考點彼此相連所構(gòu)成的一第三連線與第二連線相交一第三夾角,第 三夾角介于20度至40度之間。
[0013]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入光面構(gòu)成一凹槽結(jié)構(gòu)。
[0014]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第一出光面為一平面、一曲面或多段斜率不相同 的平面所構(gòu)成的一彎折面。
[0015]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全反射面為一平面、一曲面或多段斜率不相同的 平面所構(gòu)成的一彎折面。
[0016]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第二出光面為一平面、一曲面或多段斜率不相同 的平面所構(gòu)成的一彎折面。
[0017]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第三出光面為一平面、一曲面或多段斜率不相同 的平面所構(gòu)成的一彎折面。
[0018]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光軸與光源的發(fā)光面的法線重疊。
[0019] 基于上述,本發(fā)明的光學透鏡利用多個出光面與全反射面引導光源的光束,其中 在光軸上定義參考點時,參考點指向全反射面上的任一點的第一方向與全反射面在那一點 的法線相交反射角,反射角大于全反射臨界角。另外,由于參考點位于光源的發(fā)光面上而使 光源朝向光學透鏡發(fā)光,光源的光束由光學透鏡的多個出光面往外發(fā)光,并透過全反射面 反射光束以朝向相異于自第一出光面離開的光束的一側(cè)發(fā)光(即大于180度的出光角度)。 據(jù)此,本發(fā)明的光學透鏡能應用于光源裝置并分配光源的光束,而使光源裝置能提供范圍 較廣的出光角度并具有良好的出光效果。
[0020] 為讓本發(fā)明的上述特征和優(yōu)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實施例,并配合附圖作詳 細說明如下。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1] 圖1是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光源模塊的爆炸圖;
[0022] 圖2是圖1的光源模塊的側(cè)視圖;
[0023] 圖3是圖2的光學透鏡的側(cè)視圖;
[0024] 圖4與圖5是圖2的光源模塊的出光強度與出光角度的關(guān)系圖;
[0025] 圖6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光學透鏡的側(cè)視圖;
[0026] 圖7是本發(fā)明又一實施例的光學透鏡的側(cè)視圖。
[0027] 附圖標記說明:
[0028] 10 :光源裝置;
[0029] 12 :光源;
[0030] 12a:發(fā)光面;
[0031] 14 :底座;
[0032] 100、100a、100b :光學透鏡;
[0033] 110、110b :第一出光面;
[0034] 120、120b :全反射面;
[0035] l3〇、l3〇b :第二出光面;
[0036] 140、140b :第三出光面;
[0037] 150 :參考底面;
[0038] 152:凸起部;
[0039] 160、160a :入光面;
[0040] 17:印刷電路板;
[0041] D1 :第一方向;
[0042] D2:第二方向;
[0043] D3:第三方向;
[0044] L :光軸;
[0045] L1 :第一連線;
[0046] L2 :第二連線;
[0047] L3 :第三連線;
[0048] N1、N2、N3:法線;
[0049] 0 :參考點;
[0050] P1、P2、P3:點;
[0051] so:轉(zhuǎn)折線;
[0052] S1 :第一交界;
[0053] S2 :第二交界;
[0054] S3 :第三交界;
[0055] S4:第四交界;
[0056] α 1 :第一夾角;
[0057] α 2 :第二夾角;
[0058] α 3 :第三夾角;
[0059] Θ 1、Θ 2、Θ 3 :反射角。
【具體實施方式】
[0060] 圖1是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光源模塊的爆炸圖。圖2是圖1的光源模塊的側(cè)視圖。 請參考圖1與圖2,在本實施例中,光源裝置10包括光學透鏡100以及光源12。光源12例 如為發(fā)光二極管芯片,其具有發(fā)光面12a,而發(fā)光面12a可為發(fā)光二極管芯片設置于基板凹 槽中并經(jīng)過封裝后而定義,但不限于此。于其他實施例中,光源12的基板可不具有凹槽,發(fā) 光面12a可為球面或非球面。在圖1中,光源12配置于光學透鏡100下方并設置于一印刷 電路板(Print circuit board,PCB) 17上,而光學透鏡100與光源12安裝于底座14上。 因此,光源裝置10可以作為獨立燈具。然而,在其他實施例中,光源裝置10亦可省略使用 底座14,而直接將光學透鏡100與光源12安裝于固定處,例如是墻壁或是電路板上,用以作 為固定燈具,本發(fā)明不限制光源裝置10的種類。
[0061] 圖3是圖2的光學透鏡的側(cè)視圖。請參考圖1至圖3,在本實施例中,光學透鏡100 包括第一出光面110、全反射面120、第二出光面130、第三出光面140、參考底面150以及入 光面160。入光面160位于第一出光面110的一對向側(cè)。光學透鏡100具有一光軸L,且光 軸L通過第一出光面110與入光面160。全反射面120連接第一出光面110,而第一出光面 110與全反射面120之間定義為第一交界S1。第二出光面130連接全反射面120并與全反 射面120相對,第二出光面130與全反射面120之間形成第二交界S2。第三出光面140連 接第二出光面130而在第二出光面130與第三出光面140之間形成第三交界S3。參考底 面150連接于第三出光面140而在第三出光面140與參考底面150之間形成第四交界S4, 而入光面160連接于參考底面150。光源12的發(fā)光面12a可與光學透鏡100具有一空氣間 隔,發(fā)光面12a朝向光學透鏡100發(fā)光。然而,在其他實施例中,發(fā)光面12a與光學透鏡100 間亦可填充其他折射率低于光學透鏡100的介質(zhì)。在圖1至圖3中,第一出光面110示出 為近似m型的曲面,因此第一出光面110在圖1中示出為具有一轉(zhuǎn)折線S0。然而,在其他實 施例中,第一出光面110可以是連續(xù)的曲面而不具有明顯的轉(zhuǎn)折線S0。此外,參考底面150 是指一參考面,其可以為光學透鏡100的表面結(jié)構(gòu)或是由第三出光面140的第三交界S3的 相反側(cè)的邊界所構(gòu)成的虛擬表面。具體而言,光學透鏡100的參考底面150可以另外連接 有凸起部152,凸起部152設置于參考底面150的周邊,用以在參考底面150上形成容置光 源12的空間,但本發(fā)明不限制凸起部152的設置與否。換言之,在凸起部152的設置下,參 考底面150并非光學透鏡100的表面結(jié)構(gòu),而是由第三光面140連接于凸起部152的邊界 所構(gòu)成的虛擬表面。
[0062] 更進一步的說,在本實施例中,光學透鏡100的形狀實際上是沿著光軸L呈現(xiàn)對稱 設置,且光軸L通過第一出光面110與入光面160,其中光軸L上可定義出參考點0。如圖1 所示,自光軸L起,第一出光面110、全反射面120、第二出光面130及第三出光面140相連。 另外,可于第一出光面110對向側(cè)定義與第三出光面140相連的參考底面150,并設置與參 考底面150相連的入光面160。
[0063] 請參考圖3,在本實施例中,在光軸L上定義參考點0時,第一交界S1與參考點0 彼此相連構(gòu)成第一連線L1。同樣地,第二交界S2與參考點0彼此相連構(gòu)成第二連線L2,而 第三交界S3位于第二連線L2上。第四交界S4與參考點0彼此相連所構(gòu)成第三連線L3。 在本實施例中,第二出光面130與第三出光面140位于通過第二交界S2且與光軸L平行的 平面與光軸L之間,而第二出光面130與全反射面120至少部分相對設置。因此,第二出光 面130可視為是從第二交界S2往光軸L的方向內(nèi)縮,使其與第三出光面140的相接處(第 三交界S3)介于第二交界S2與光軸L之間。
[0064] 另一方面,請參考圖2,在本實施例中,在光軸L上定義參考點0時,參考點0指向 全反射面120上的任一點的方向,例如是參考點0指向全反射面120上的點P1的第一方向 D1,與全反射面120在點P1的法線N1相交一反射角Θ1。同樣地,參考點〇指向第一出光 面110上的任一點的方向,例如是參考點0指向第一出光面110上的點P 2的第二方向D 2,與 第一出光面110在點P2的法線N2相交一反射角Θ 2,而參考點0指向第三出光面140上的 任一點的方向,例如是參考點0指向第三出光面140上的點P3的第三方向D3,與第三出光 面140在點P3的法線N3相交一反射角θ 3。在本實施例中,反射角θ 1大于全反射臨界角 (未示出),而反射角Θ 2與反射角Θ 3小于全反射臨界角。當光束進入光學透鏡100后,于 光束的方向與光束在光學透鏡100上的入射點的法線相交的入射角大于全反射臨界角時, 光束產(chǎn)生全反射,而在光束的方向與光束在光學透鏡100上的入射點的法線相交的入射角 小于全反射臨界角時,光束產(chǎn)生折射。光學透鏡100的全反射臨界角的角度大小取決于光 學透鏡100的材質(zhì)。在本實施例中,光學透鏡100的材質(zhì)為可透光材質(zhì),例如是聚甲基丙烯 酸甲酯(PMMA),其他實施例中的光學透鏡的材質(zhì)也可以是玻璃、壓克力或是其他可透光的 高分子材質(zhì),并可依據(jù)需求加入擴散粒子。
[0065] 在本實施例中,參考點0位于光源12的發(fā)光面12a上,并且光源12朝向光學透鏡 100發(fā)光。在組裝精度較佳的情況下,光學透鏡100的光軸L可以與光源12的發(fā)光面12a 的法線重疊,且參考點0可以位于光源12的發(fā)光面12a的中心。此時,入光面160構(gòu)成凹槽 結(jié)構(gòu),且凹槽結(jié)構(gòu)例如是沿光軸L呈現(xiàn)對稱的球面凹槽,以使光束可以均勻地從入光面160 向外發(fā)射。當光源12的光束發(fā)射至光學透鏡100時,光束的發(fā)射方向會與光束在光學透鏡 100上的入射點的法線相交一入射角,并且光束會依據(jù)入射角的大小而產(chǎn)生折射。
[0066] 在本實施例中,當光源12所發(fā)出的光束通過入光面160而往光學透鏡100的第一 出光面110、全反射面120、第二出光面130以及第三出光面140發(fā)射時,由于參考點0位于 發(fā)光面12a上,因此光束的發(fā)射方向可視為是參考點0指向光學透鏡100的表面上的任一 點的方向(如圖2的箭頭所示)。因此,部分光束沿第一方向D1發(fā)射至全反射面120,并與全 反射面120在點P1的法線N1相交反射角Θ 1。同時,部分光束沿第二方向D2發(fā)射至第一 出光面110,并與第一出光面110在點P2的法線N2相交反射角Θ 2,而部分光束沿第三方 向D3發(fā)射至第三出光面140,并與第三出光面140在點P3的法線N3相交反射角Θ 3。此 時,由于反射角θ 1大于全反射臨界角,發(fā)射至全反射面120上的部分光束在全反射面120 上產(chǎn)生全反射,并從第二出光面130射出。同時,由于反射角Θ 2與反射角Θ 3小于全反射 臨界角,發(fā)射至第一出光面110與第三出光面140上的部分光束分別在第一出光面110與 第三出光面140產(chǎn)生折射,并分別從第一出光面110與第三出光面140射出,以在第一出光 面110與第三出光面140的外側(cè)發(fā)光。
[0067] 由此可知,光源裝置10的光源12從第一出光面110、第二出光面130以及第三出 光面140向外發(fā)光,其中從第一出光面110射出的光束可經(jīng)由折射而涵蓋第一出光面110 與全反射面120的外側(cè),而全反射面120將部分光束反射至第二出光面130,能用以提升光 源12的發(fā)光面12a的相反側(cè)的出光效果,以彌補光源12發(fā)光角度難以超過180度的缺點。 此外,在本實施例中,光軸L為光源12的發(fā)光面12a的法線。因此,在光學透鏡100的第一 出光面110、全反射面120、第二出光面130以及第三出光面140沿著光軸L呈現(xiàn)對稱設置 時,光源裝置10可以具有對稱的出光效果。
[0068] 請參考圖3,在本實施例中,第一交界S1與參考點0彼此相連所構(gòu)成的第一連線 L1與光軸L相交第一夾角α?,而第一夾角α?介于30度至60度之間。第二交界S2與參 考點〇彼此相連所構(gòu)成的第二連線L2與第一連線L1相交第二夾角α 2,而第二夾角α 2介 于10度至30度之間。藉此,光學透鏡100可將來自光源12的光束分配成超過180度的出 光角度。另外,還可通過選擇性的搭配以下特征,使光學透鏡1〇〇可更均勻分配光源12的 光束。例如,于一些實施例中,第三交界S3可位于第二連線L2上,且第三交界S3與第二交 界S2之間的距離可為第二連線L2的長度的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于另一些實施例中,第 四交界S4與參考點0彼此相連所構(gòu)成的第三連線L3與第二連線L2相交第三夾角α 3,而 第三夾角α 3可介于20度至40度之間。另一方面,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出光面110、全反射 面120、第二出光面130以及第三出光面140皆為曲面。曲面包括球面、非球面或其組合。 于本實施例中,第一出光面110、全反射面120、第二出光面130以及第三出光面140皆為球 面,然而在一些照度較均勻的設計中,第一出光面110與全反射面120可為一非球面,而第 二出光面130以及第三出光面140亦可為一非球面。經(jīng)由上述的設計,光源裝置10具有良 好的出光效果,但本發(fā)明不需限定第一出光面110、全反射面120、第二出光面130以及第三 出光面140都設置為曲面的設計。
[0069] 圖4與圖5是圖2的光源模塊的出光強度與出光角度的關(guān)系圖,其中圖5為圖4 的關(guān)系圖以出光角度作為橫軸的而出光強度作為縱軸的平面關(guān)系圖。請參考圖3至圖5, 在本實施例中,光源裝置10的光學透鏡100經(jīng)由上述的設計方式提高出光效果,其中第一 夾角α 1為37度,第二夾角α 2為21. 33度,而第三夾角α 3為31. 67度,且第三交界S3 與第二交界S2之間的距離約為第二連線L2的長度的二分之一。將光源裝置10進行出光 測試,可以得到如圖4與圖5的出光強度(單位:坎德拉(Candela,cd))與出光角度的關(guān)系 圖。在圖4中,關(guān)系圖的中心點可視為是參考點0,而出光角度為0度的軸線可視為是光軸 L。從圖4可以得知,光源裝置10的出光角度超過300度,亦即光源裝置10的相對兩側(cè)的 出光角度超過150度。據(jù)此,光源裝置10具有較廣的出光角度。此外,根據(jù)Energy Star 的全周光規(guī)范,光源裝置10在相對兩側(cè)的出光角度0度至135度之間的出光強度與其平均 值的變化差異需小于20%。從圖5的關(guān)系圖可以看出,出光角度0度至135度的發(fā)光強度 的范圍約介于6. 5至9. 5之間,而平均值約為8。因此,光源裝置10在相對兩側(cè)的出光角度 〇度至135度之間的出光強度與其平均值的變化差異約為18. 75%,符合Energy Star的全 周光規(guī)范所述變化差異需小于20%的規(guī)定。據(jù)此,光源裝置10具有良好的出光效果。
[0070] 圖6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光學透鏡的側(cè)視圖。請參考圖6,在本實施例中,光學 透鏡100a與光學透鏡100的主要差異在于,光學透鏡100a的入光面160a為沿光軸L對稱 的平面。更進一步地說,光學透鏡l〇〇a的入光面160a構(gòu)成圓筒形凹槽。由此可知,本發(fā)明 并不限制光學透鏡的入光面的形狀,其可依據(jù)需求選擇構(gòu)成球面凹槽、筒狀凹槽或非球面 凹槽。其中,通過非球面凹槽的光學面設計,入光面160可適當分配光源12的光束,使光束 的強度均勻分配至第一出光面110、全反射面120、第三出光面140,以改善光源裝置10使其 可投射出照度均勻的光型。
[0071] 圖7是本發(fā)明又一實施例的光學透鏡的側(cè)視圖。請參考圖7,在本實施例中,光學 透鏡l〇〇b與光學透鏡100的主要差異在于,光學透鏡100b的第一出光面110b、全反射面 120b、第二出光面130b與第三出光面140b皆為平面。由此可知,本發(fā)明并不限制光學透鏡 的第一出光面、全反射面、第二出光面與第三出光面的形狀,其可依據(jù)需求選擇為平面、曲 面或多段斜率不相同的平面所構(gòu)成的一彎折面。
[0072]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的光學透鏡利用多個出光面與全反射面引導光源的光束,其中 在光軸上定義參考點時,參考點指向全反射面上的任一點的第一方向與全反射面在那一點 的法線相交反射角,反射角大于全反射臨界角。參考點用以模擬光源的一起點。當光源所 發(fā)出的一光束通過光學透鏡的入光面后,光源的光束透過多個出光面往外發(fā)光,并透過全 反射面反射使光束朝出光角度大于180度的方向發(fā)射,以增加光源裝置的出光角度、出光 強度與均光性。據(jù)此,本發(fā)明的光學透鏡能應用于光源裝置并引導光源裝置的光束,而光源 裝置能提供范圍較廣的出光角度并具有良好的出光效果。
[0073]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shù)方案,而非對其限制; 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應當理解:其 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shù)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shù)特征 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shù)方案的本質(zhì)脫離本發(fā)明各實施例技 術(shù)方案的范圍。
【權(quán)利要求】
1. 一種光學透鏡,具有一光軸,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第一出光面,且該光軸通過該第一出光面; 一全反射面,連接該第一出光面而在該第一出光面與該全反射面之間形成一第一交 界,其中在該光軸上定義一參考點時,該第一交界與該參考點彼此相連所構(gòu)成的一第一連 線與該光軸相交一第一夾角,該第一夾角介于30度至60度之間,且該參考點指向該全反射 面上的任一點的一第一方向與該全反射面在該點的法線相交一反射角,該反射角大于一全 反射臨界角; 一第二出光面,連接該全反射面并與該全反射面相對,該第二出光面與該全反射面之 間形成一第二交界,該第二交界與該參考點彼此相連所構(gòu)成的一第二連線與該第一連線相 交一第二夾角,該第二夾角介于10度至30度之間; 一第三出光面,連接該第二出光面而在該第二出光面與該第三出光面之間形成一第三 交界,且該第二出光面與該第三出光面位于該第二交界與該光軸之間;以及 一入光面,位于該第一出光面的一對向側(cè),且該光軸通過該入光面。
2.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該參考點指向該第一出光面上的任 一點的一第二方向與該第一出光面在該點的法線相交一反射角,該反射角小于該全反射臨 界角。
3.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該參考點指向該第三出光面上的任 一點的一第三方向與該第三出光面在該點的法線相交一反射角,該反射角小于該全反射臨 界角。
4.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該第三交界位于該第二連線上,且該 第三交界與該第二交界之間的距離為該第二連線的長度的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
5.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參考底面,位于該第一出光 面的一對向側(cè),該參考底面分別連接于該入光面與該第三出光面,該第三出光面與該參考 底面之間形成一第四交界,該第四交界與該參考點彼此相連所構(gòu)成的一第三連線與該第二 連線相交一第三夾角,該第三夾角介于20度至40度之間。
6.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該入光面構(gòu)成一凹槽結(jié)構(gòu)。
7.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出光面為一平面、一曲面或多 段斜率不相同的平面所構(gòu)成的一彎折面。
8.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該全反射面為一平面、一曲面或多段 斜率不相同的平面所構(gòu)成的一彎折面。
9.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出光面為一平面、一曲面或多 段斜率不相同的平面所構(gòu)成的一彎折面。
10.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透鏡,其特征在于,該第三出光面為一平面、一曲面或 多段斜率不相同的平面所構(gòu)成的一彎折面。
11. 一種光源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光學透鏡,具有一光軸,包括: 一第一出光面,且該光軸通過該第一出光面; 一全反射面,連接該第一出光面而在該第一出光面與該全反射面之間形成一第一交 界,其中在該光軸上定義一參考點時,該第一交界與該參考點彼此相連所構(gòu)成的一第一連 線與該光軸相交一第一夾角,該第一夾角介于30度至60度之間,且該參考點指向該全反射 面上的任一點的一第一方向與該全反射面在該點的法線相交一反射角,該反射角大于一全 反射臨界角; 一第二出光面,連接該全反射面并與該全反射面相對,該第二出光面與該全反射面之 間形成一第二交界,該第二交界與該參考點彼此相連所構(gòu)成的一第二連線與該第一連線相 交一第二夾角,該第二夾角介于10度至30度之間; 一第三出光面,連接該第二出光面而在該第二出光面與該第三出光面之間形成一第三 交界,且該第二出光面與該第三出光面位于該第二交界與該光軸之間;以及 一入光面,位于該第一出光面的一對向側(cè),且該光軸通過該入光面;以及 一光源,具有一發(fā)光面,該參考點位于該發(fā)光面上,該光源所發(fā)出的一光束通過該光學 透鏡的該入光面后,該光束的一部分射向該光學透鏡的該全反射面并被全反射而自該光學 透鏡的該第二出光面離開該光學透鏡。
12.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所述的光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參考點指向該第一出光面上的 任一點的一第二方向與該第一出光面在該點的法線相交一反射角,該反射角小于該全反射 臨界角。
13.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所述的光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參考點指向該第三出光面上的 任一點的一第三方向與該第三出光面在該點的法線相交一反射角,該反射角小于該全反射 臨界角。
14.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所述的光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三交界位于該第二連線上,且 該第三交界與該第二交界之間的距離為該第二連線的長度的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
15.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所述的光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光學透鏡還包括一參考底面,位 于該第一出光面的該對向側(cè),該參考底面分別連接于該入光面與該第三出光面,該第三出 光面與該參考底面之間具有一第四交界,該第四交界與該參考點彼此相連所構(gòu)成的一第三 連線與該第二連線相交一第三夾角,該第三夾角介于20度至40度之間。
16.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光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入光面構(gòu)成為一凹槽結(jié)構(gòu)。
17.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所述的光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出光面為一平面、一曲面或 多段斜率不相同的平面所構(gòu)成的一彎折面。
18.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所述的光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全反射面為一平面、一曲面或多 段斜率不相同的平面所構(gòu)成的一彎折面。
19.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所述的光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出光面為一平面、一曲面或 多段斜率不相同的平面所構(gòu)成的一彎折面。
20.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所述的光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三出光面為一平面、一曲面或 多段斜率不相同的平面所構(gòu)成的一彎折面。
21.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所述的光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光軸與該光源的該發(fā)光面的法 線重疊。
【文檔編號】F21V5/04GK104121545SQ201310220920
【公開日】2014年10月29日 申請日期:2013年6月5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3年4月29日
【發(fā)明者】武文杰, 葉志庭, 林明傳, 李修平 申請人: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