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客車后組合燈承載式整體固定機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客車后組合燈承載式整體固定機構,包括用于將燈具固定在車身骨架上的安裝支架,所述安裝支架為一板體,該板體的外部輪廓形狀與燈具的外部輪廓形狀相匹配,在板體的中部開設有用于容納燈具內殼的開孔,燈具通過內殼嵌套在板體的開孔中;所述燈具的內殼上具有安裝軸,所述板體上設有用于插入安裝軸的軸孔,所述燈具通過螺栓與板體固定連接。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客車后組合燈承載式整體固定機構,結構簡單,安裝方便,通過安裝支架將燈具固定到車身骨架上,無需按傳統(tǒng)工序多次調整支架及現場配開燈具安裝孔,從而降低了勞動強度,節(jié)約了工序時間、降低了生產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專利說明】一種客車后組合燈承載式整體固定機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客車燈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客車后組合燈承載式整體固定機構。
【背景技術】
[0002]目前,根據現代客車設計風格流行趨勢,越來越多的客車后尾燈采用集成式組合燈。該集成式組合燈外觀精致,功能集成性及使用效果較好,但燈具較重、安裝支架也較多燈。多數廠家在安裝此類集成式組合燈時,往往采用一個燈支架配一個安裝支架的設計原貝U。這樣,造成安裝支架繁瑣、外觀效果差;各安裝支架承受燈具應力不均,會出現局部安裝支架斷裂;安裝人員在安裝燈具時,需要重復適配燈具,造成工序時間浪費。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安裝方便、抗應能力強的客車后組合燈承載式整體固定機構。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客車后組合燈承載式整體固定機構,一種客車后組合燈承載式整體固定機構,包括用于將燈具固定在車身骨架上的安裝支架,所述安裝支架為一板體,該板體的外部輪廓形狀與燈具的外部輪廓形狀相匹配,在板體的中部開設有用于容納燈具內殼的開孔,燈具通過內殼嵌套在板體的開孔中;所述燈具的內殼上具有安裝軸,所述板體上設有用于插入安裝軸的軸孔,所述燈具通過螺栓與板體固定連接。
[0006]為了方便板體與車身骨架焊接,在所述板體的外側還設有沿垂直于板體側壁向外延伸的折邊,以使該板體通過折邊卡接在車身骨架上。
[0007]進一步地,所述折邊設置在板體的左右兩側。
[0008]所述燈具上設有與燈具內殼的凹部形狀相匹配且橫跨開孔的檔桿,該檔桿可加固安裝支架與燈具的配合度,防止燈具受客車運動影響而脫離板體。
[0009]進一步地,所述板體上設有接線槽。
[0010]進一步地,所述接線槽由位于折邊一側的板體下側壁上設有沿板體垂直方向向外延伸的卡邊和設于接線槽的一端用于引導線路走向的直角邊構成。
[0011]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客車后組合燈承載式整體固定機構,結構簡單,安裝方便,通過安裝支架將燈具固定到車身骨架上,無需按傳統(tǒng)工序多次調整支架及現場配開燈具安裝孔,從而降低了勞動強度,節(jié)約了工序時間、降低了生產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安裝支架上設有接線槽,連接燈具的線束可沿機構預留的接線槽直接走線固定,無需焊線卡固定,利于保護線束。該安裝支架能夠很好的抵抗外力,保證了燈具長期使用中的抗應力變形強度。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2為本實用新型與燈具配合安裝時的示意圖;
[0014]圖3為圖1安裝在車身骨架上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
[0016]如圖1、圖2所示,本實施例的客車后組合燈承載式整體固定機構,包括用于將燈具2固定在車身骨架3上的安裝支架1,安裝支架I為一板體,該板體的外部輪廓形狀與燈具2的外部輪廓形狀相匹配,在板體的中部開設有用于容納燈具2內殼的開孔11,燈具2通過內殼嵌套在板體的開孔11中;燈具2的內殼上具有安裝軸,板體上設有用于插入安裝軸的軸孔12,燈具2通過螺栓與板體固定連接。
[0017]在板體的外側還設有沿垂直于板體側壁向外延伸的折邊13、14,以使該板體通過折邊13、14卡接在車身骨架3上。該折邊13、14分別設置在板體的左右兩側。燈具2上設有與燈具2內殼的凹部形狀相匹配且橫跨開孔11的檔桿15,在板體上設有接線槽16,該接線槽16由位于折邊13、14 一側的板體下側壁上設有沿板體垂直方向向外延伸的卡邊17和設于接線槽16的一端用于引導線路走向的直角邊18構成。
[0018]本實用新型所設計的安裝支架1,通過折邊機折邊預留線槽16,及通過沖床沖壓加工燈具2支架軸孔12,方便后期燈具2的安裝及燈具2線束走向的固定;如圖3所示,通過二氧化碳保護焊將該安裝支架I固定焊接在全承載車身骨架3上,利用車身全承載優(yōu)勢,全承載車身骨架將與安裝支架I將形成整體承載外力,能夠很好的抵抗外力,保證安裝支架I長期使用中的抗應力變形強度。
[0019]在車輛總裝燈具安裝時,操作人員只需將燈具2通過安裝支架I上的軸孔12與安裝支架I安裝好,并使用螺栓緊固,就完成了此次后組合燈的安裝。無需按傳統(tǒng)工序,多次調整支架及現場配開燈具安裝孔,降低勞動強度,節(jié)約工序時間。燈具2的線束也可沿機構預留的接線槽16直接走線固定,不僅無需焊線卡固定,而且線束走向規(guī)范,利于保護線束。整個操作安裝程序簡單,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0020]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設計精神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形和改進,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客車后組合燈承載式整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將燈具(2)固定在車身骨架(3)上的安裝支架(1),所述安裝支架(I)為一板體,該板體的外部輪廓形狀與燈具(2)的外部輪廓形狀相匹配,在板體的中部開設有用于容納燈具(2)內殼的開孔(11),燈具(2 )通過內殼嵌套在板體的開孔(11)中;所述燈具(2 )的內殼上具有安裝軸,所述板體上設有用于插入安裝軸的軸孔(12),所述燈具(2)通過螺栓與板體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客車后組合燈承載式整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板體的外側還設有沿垂直于板體側壁向外延伸的折邊(13 ;14),以使該板體通過折邊(13 ;14)卡接在車身骨架(3)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客車后組合燈承載式整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折邊(13 ;14)設置在板體的左右兩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客車后組合燈承載式整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2)上設有與燈具(2)內殼的凹部形狀相匹配且橫跨開孔(11)的檔桿(1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客車后組合燈承載式整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板體上設有接線槽(16)。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客車后組合燈承載式整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接線槽(16)由位于折邊(13 ;14)—側的板體下側壁上設有沿板體垂直方向向外延伸的卡邊(17)和設于接線槽(16)的一端用于引導線路走向的直角邊(18)構成。
【文檔編號】F21S8/10GK204201728SQ201420563582
【公開日】2015年3月11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9月28日
【發(fā)明者】汪陽, 王傳應, 吳東, 芮小龍, 蔣旭, 趙巍巍 申請人:安徽安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