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照明燈,特別涉及一種多功能便攜式手提燈。
背景技術:
傳統(tǒng)的燈具在使用過程中,多在燈具上設置固定掛耳,以便懸吊使用,也有一些燈具具有提手,可便于手提使用,但其提手不能固定其角度,同時,在放置過程中,提手無法起到支撐等作用,因此,使得燈具使用靈活性較低,無法滿足日常生活的使用需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多功能便攜式手提燈,有效的克服了現有技術的缺陷。
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多功能便攜式手提燈,包括燈體、提手機構和卡合件,上述燈體外表面均為發(fā)光面,上述提手機構轉動安裝在上述燈體頂部,上述卡合件安裝在上述燈體頂部與提手機構對應位置處,上述提手機構可與卡合件卡合或發(fā)生相對轉動。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結構簡單,提手角度可調并便于固定,整個燈具可手提使用也可懸吊使用,同時還可翻轉支撐放置使用,使用較為靈活,方便實用。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實用新型還可以做如下改進。
進一步,上述提手機構包括提手和設置在提手下端兩側的轉動銷軸,上述燈體頂部并列且間隔的設有兩個轉動座,上述提手下端位于兩個轉動座之間,且其兩側的轉動銷軸分別穿過對應的上述轉動座,并可在轉動座內轉動,其中一個上述轉動銷軸穿過對應轉動座的一端可拆卸的連接有卡體結構,上述卡體結構由彈性材料制成,上述卡合件安裝在上述燈體頂部并位于卡體結構正下方,上述卡體結構與卡合件卡合,在提手機構受外力轉動時,當所受外力小于燈體自重時,上述卡體結構形變量較小,上述卡合件與卡體結構卡合,當所有外力遠大于燈體自重時,上述卡體結構形變量較大,卡體結構可相對于卡合件轉動。
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提手機構結構簡單,設計合理,使用靈活。
進一步,上述卡體結構包括轉盤和一體成型設置在轉盤邊沿處的多個連續(xù)的齒塊,上述轉盤和齒塊均由彈性材料制成,上述卡合件位于上述轉盤的正下方,在提手機構受外力轉動時,當所受外力小于燈體自重時,齒塊發(fā)生形變量較小,上述卡合件與齒塊卡合,當提手機構受外力遠大于燈體自重時,上述齒塊發(fā)生形變量較大,轉盤可相對于卡合件轉動。
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使用較為方便,結構設計合理,使用比較靈活。
進一步,上述燈體頂部中間位置處設置有安裝槽,兩個上述轉動座設置于上述安裝槽底壁上,上述卡合件安裝在上述安裝槽底壁上。
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結構簡單,設計合理,減小整個燈具的體積。
進一步,上述燈體頂部設有與上述提手匹配的嵌入槽,上述嵌入槽位于上述安裝槽一側并與其連通,上述提手可轉動至上述嵌入槽內。
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便于提手的隱藏折疊,較為實用。
進一步,上述提手對應上述嵌入槽的一側設有外凸的卡扣,上述嵌入槽槽底與卡扣對應位置處設有卡槽,當上述提手轉動至嵌入槽內時,上述卡扣可卡在上述卡槽內。
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便于提手隱藏時的固定。
進一步,上述提手上端還固定有定位插針。
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便于在戶外使用時,通過定位插針將整個燈具插接固定在地面上。
進一步,上述定位插針豎直設置,并為錐形結構,且其遠離提手的一端為錐尖端。
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利于定位插針插入地面。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多功能便攜式手提燈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A部分結構放大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多功能便攜式手提燈的部分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4為圖3中B部分結構放大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多功能便攜式手提燈倒置使用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多功能便攜式手提燈的另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各標號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燈體,2、提手機構,3、卡合件,11、轉動座,12、安裝槽,13、嵌入槽,21、提手,131、卡槽,211、轉動銷軸,212、卡體結構,213、卡扣,2121、轉盤,2122、齒塊。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實施例:如圖1至4所示,本實施例的多功能便攜式手提燈包括燈體1、提手機構2和卡合件3,上述燈體1外表面均為發(fā)光面,上述提手機構2轉動安裝在上述燈體1頂部,上述卡合件3安裝在上述燈體1頂部與提手機構2對應位置處,上述提手機構2可與卡合件3卡合或發(fā)生相對轉動。
優(yōu)選的,上述提手機構2包括提手21和設置在提手21下端兩側的轉動銷軸211,上述燈體1頂部并列且間隔的設有兩個轉動座11,上述提手21下端位于兩個轉動座11之間,且其兩側的轉動銷軸211分別穿過對應的上述轉動座11,并可在轉動座11內轉動,其中一個上述轉動銷軸211穿過對應轉動座11的一端可拆卸的連接有卡體結構212,上述卡體結構212由彈性材料制成,上述卡合件3安裝在上述燈體1頂部并位于卡體結構212正下方,上述卡體結構212與卡合件3卡合,在提手機構2受外力轉動時,當所受外力小于燈體1自重時,上述卡體結構212形變量較小,上述卡合件3與卡體結構212卡合,當所有外力遠大于燈體1自重時,上述卡體結構212形變量較大,卡體結構212可相對于卡合件3轉動。
優(yōu)選的,上述卡體結構212包括轉盤2121和一體成型設置在轉盤2121邊沿處的多個連續(xù)的齒塊2122,上述轉盤2121和齒塊2122均由彈性材料制成,上述卡合件3位于上述轉盤2121的正下方,在提手機構2受外力轉動時,當所受外力小于燈體1自重時,齒塊2122發(fā)生形變量較小,上述卡合件3與齒塊2122卡合,當提手機構2受外力遠大于燈體1自重時,上述齒塊2122發(fā)生形變量較大,轉盤2121可相對于卡合件3轉動。
上述燈體1頂部中間位置處設置有安裝槽12,兩個上述轉動座11設置于上述安裝槽12底壁上,上述卡合件3安裝在上述安裝槽12底壁上。
優(yōu)選的,上述燈體1頂部設有與上述提手21匹配的嵌入槽13,上述嵌入槽13位于上述安裝槽12一側并與其連通,上述提手21可轉動至上述嵌入槽13內,使得整個提手21在不使用時,可轉動隱藏于嵌入槽13內,使用比較靈活。
為避免在提手隱藏于嵌入槽13時在外界因素影響下發(fā)生晃動,在上述提手21對應上述嵌入槽13的一側設有外凸的卡扣213,上述嵌入槽13槽底與卡扣213對應位置處設有卡槽131,當上述提手21轉動至嵌入槽13內時,上述卡扣213可卡在上述卡槽131內,這就使得提手21轉動至嵌入槽13內時,固定比較牢固,不易發(fā)生晃動脫離出嵌入槽13。
使用時,提手21可作為一般吊件使用,通過繩索或其他物件連接提手21,將整個燈具懸吊,也可通過拿持提手21移動整個燈具使用,此外,如圖5所示,在實際使用中,可將整個燈體1翻轉倒置,同時,外力下轉動提手21使其卡體結構212中的齒塊2122在卡合件3的卡合限制下發(fā)生較大形變量,齒塊2122傾斜,使得齒塊2122不再與卡合件3卡合,在轉盤2121轉動時,變形后的齒塊2122可沿卡合件3表面劃過,下一步,當提手21轉動至于燈體1頂部之間形成一定夾角后,撤銷外力,齒塊2122回復形變,再次與卡合件3卡合,此時,將燈體1倒置,使其頂部一側抵放在地面上,同時,提手21轉動的一端也抵放在地面上,從而使提手21、地面與燈體1之間形成“三角形”結構,且提手21與地面之間成傾斜狀,在此過程中,因提手只受到燈體1的部分重力,齒輪2122的形變量較小,不足以與卡合件3解除卡合狀態(tài),因此不會與卡合件3之間發(fā)生相對轉動,因此,卡合件3與齒輪2122之間緊緊卡合,提手21不會發(fā)生轉動,就會對整個燈體1起到支撐作用,進而使得整個燈體1倒置放置于地面上使用,不會發(fā)生翻倒。
上述提手21可根據實際需求設計為圓弧形的條狀結構,也可設計為其他板型結構,更方便用戶使用。
在一些實施例中,如圖6所示,上述提手21上端還固定有定位插針4,在戶外使用時,將整個燈具倒置,通過定位插針4可將整個燈具插接固定在地面上。
優(yōu)選的,上述定位插針4豎直設置,并為錐形結構,且其遠離提手21的一端為錐尖端,倒置整個燈具時,定位插針4也倒置,并豎直,其錐尖端破開地面緊固的插入地面,使得整個燈具牢固在地面上,之后,可使得提手21與燈體1之間發(fā)生相對轉動,調節(jié)燈具的角度到最佳照射角度,使用比較靈活。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