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前霧燈裝飾框,屬于燈飾領域。
背景技術:
近年來,隨著汽車行業(yè)的興起,前霧燈裝飾框等產(chǎn)品的需求與日俱增,前霧燈裝飾框在這樣的情況下也迎來了它的春天。前霧燈裝飾框是一種可以優(yōu)雅的裝飾車輛燈框的一個飾品,使駕駛的車輛更美觀,深受人們喜愛。
現(xiàn)有技術公開了申請?zhí)枮椋?01320125483.9的了一種汽車前霧燈裝飾框,包括后殼;后殼內(nèi)固定有前霧燈安裝支架;前霧燈安裝支架上固定有霧燈光源組件;各霧燈光源組件的后部固定有前霧燈散熱器;后殼上設置有與所述前霧燈安裝支架連接的燈光調(diào)節(jié)機構;后殼內(nèi)固定有前霧燈安裝支架;前霧燈安裝支架上連接有前霧燈;前霧燈安裝支架在各前霧燈的后部均固定有前霧燈散熱器;后殼在前霧燈安裝支架的前部依次固定有裝飾框和配光鏡。本實用新型將晝間行駛燈與前霧燈組合,使前組合燈的設計使用空間大大增加,并且設計者可以隨意變換燈具模式,使車燈看起來更加緊湊外形更時尚;同時,本實用新型能耗低、使用壽命長,并且生產(chǎn)成本低。但是不能實現(xiàn)前霧燈的結構穩(wěn)定框架穩(wěn)固,容易引起由于松動引起前霧燈的脫落使得行車中的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前霧燈裝飾框,其結構包括頂框架、鑲嵌孔、前框架、側框架、前凸槽、后凹槽、內(nèi)框壁、孔墊片,所述頂框架設于前框架上方,所述頂框架設有卡槽、邊框扣,所述頂框架與卡槽、邊框扣固定連接,所述鑲嵌孔設于前框架前方,所述側框架設于前框架左右兩側,所述側框架設有邊框扣槽、框擋板,所述前凸槽設于前框架內(nèi)部,所述后凹槽設于前框架內(nèi)部,所述內(nèi)框壁設于前框架內(nèi)部,所述孔墊片設于鑲嵌孔后方,所述鑲嵌孔設有鑲嵌孔壁、中間孔,所述鑲嵌孔壁與中間孔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孔墊片設有左側孔墊片、右側孔墊片。
進一步的,所述左側孔墊片與右側孔墊片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鑲嵌孔與孔墊片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邊框扣與邊框扣槽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鑲嵌孔為PC材料。
進一步的,所述孔墊片為PC材料。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前霧燈裝飾框,通過設有鑲嵌孔,實現(xiàn)了前霧燈的結構穩(wěn)定框架穩(wěn)固,鑲嵌孔材質是PC,具備良好的耐高溫、低溫,抗腐蝕,強硬度等條件,防止了由于松動引起前霧燈的脫落使得行車有安全隱患。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yōu)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前霧燈裝飾框機體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頂框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鑲嵌孔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側框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孔墊片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頂框架-1、鑲嵌孔-2、前框架-3、側框架-4、前凸槽-5、后凹槽-6、內(nèi)框壁-7、孔墊片-8、卡槽-10、邊框扣-11、鑲嵌孔壁-20、中間孔-21、邊框扣槽-40、框擋板-41、左側孔墊片-80、右側孔墊片-81。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5,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前霧燈裝飾框,其結構包括頂框架1、鑲嵌孔2、前框架3、側框架4、前凸槽5、后凹槽6、內(nèi)框壁7、孔墊片8,所述頂框架1設于前框架3上方,所述頂框架1設有卡槽10、邊框扣11,所述頂框架1與卡槽10、邊框扣11固定連接,所述鑲嵌孔2設于前框架3前方,所述側框架4設于前框架3左右兩側,所述側框架4設有邊框扣槽40、框擋板41,所述前凸槽5設于前框架3內(nèi)部,所述后凹槽6設于前框架3內(nèi)部,所述內(nèi)框壁7設于前框架3內(nèi)部,所述孔墊片8設于鑲嵌孔2后方,所述鑲嵌孔2設有鑲嵌孔壁20、中間孔21,所述鑲嵌孔壁20與中間孔21固定連接,所述孔墊片8設有左側孔墊片80、右側孔墊片81,所述左側孔墊片80與右側孔墊片81固定連接,所述鑲嵌孔2與孔墊片8固定連接,所述邊框扣11與邊框扣槽40固定連接,所述鑲嵌孔2為PC材料,所述孔墊片8為PC材料。
在進行使用時,通過設有鑲嵌孔,實現(xiàn)了前霧燈的結構穩(wěn)定框架穩(wěn)固,鑲嵌孔材質是PC,具備良好的耐高溫、低溫,抗腐蝕,強硬度等條件,防止了由于松動引起前霧燈的脫落使得行車有安全隱患。
例如在行車過程中,遇雨雪天氣低溫行駛,鑲嵌孔材質是PC,具備良好的耐高溫、低溫,抗腐蝕,強硬度等條件,使前霧燈邊框穩(wěn)固不會凍裂脫落。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