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音箱燈具的,更具體地說,是涉及一種露營音響燈。
背景技術:
1、隨著生活水平日益提升,長時間工作在都市的人們愈發(fā)向往遠離城市喧囂去郊區(qū)或鄉(xiāng)村、野外旅行,并在露天宿營中親近自然、放松身心。而為了在宿營地夜間提供照明以及隨時營造別具情調的宿營、聚餐環(huán)境,露營旅行者常常需要攜帶照明燈具和藍牙音箱。
2、現(xiàn)有將移動照明燈具和藍牙音箱合二為一的露營音響燈,將兩種功能集成于一個產(chǎn)品上,便于露營旅行者攜帶。露營音響燈有多種使用方式,其可以擺放在地面,也可以采用懸掛的方式固定在半空中;當露營音響燈擺放在地面使用時,露營音響燈外放音樂會引起振動與地面發(fā)生細微碰撞,影響擺放穩(wěn)定性以及引起雜音現(xiàn)象,需要在露營音響燈的底部布置一個減震底座,然而,減震底座在露營音響燈懸掛使用時會遮擋出光,影響露營音響燈的出光范圍;因此,現(xiàn)有的露營音響燈無法在不同使用方式中兼顧減震功能和保證出光范圍。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露營音響燈,以解決現(xiàn)有的露營音響燈無法在不同使用方式中兼顧減震功能和保證出光范圍的技術問題。
2、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3、第一方面,提供一種露營音響燈,包括:
4、支撐框架、設于所述支撐框架上的照明件、設于所述支撐框架上的放音件以及設于所述支撐框架的與支撐面抵接的抵接部上的減震底座;其中,所述減震底座與所述抵接部可拆卸連接,所述減震底座用于緩沖所述放音件引起的振動。
5、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減震底座與支撐框架可拆卸連接,使得露營音響燈能夠適用于擺放于支撐面或者懸空的不同固定方式,兼顧了減震功能以及出光范圍大。
6、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減震底座包括底座本體和設于所述底座本體上的第一減震結構,所述底座本體與所述抵接部可拆卸連接,所述第一減震結構為彈性結構,所述第一減震結構用于支撐所述照明件或者放音件。
7、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實現(xiàn)了減震底座的減震功能。
8、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減震底座還包括設于所述底座本體上的配合座體,所述配合座體設有與所述抵接部磁性吸附的磁吸件;或者,所述抵接部上設有與所述配合座體磁性吸附的磁吸件。
9、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減震底座通過磁性吸附方式與支撐框架可拆卸連接,使得減震底座易于拆裝。
10、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抵接部的形狀為環(huán)狀,所述配合座體的形狀與所述抵接部的形狀匹配,使所述抵接部能夠套設于所述配合座體上。
11、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用戶在組裝減震底座時可以預先將抵接部套設于配合座體上,利于磁吸件與抵接部的磁性吸附。
12、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配合座體設有定位槽,所述磁吸件設于所述定位槽中,所述抵接部設有與所述定位槽對接的定位結構;或者,所述磁吸件設于所述定位結構上。
13、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提升了減震底座的裝配速度,以及起到防呆作用,避免減震底座與抵接部錯位而導致磁吸件無法與抵接部對準吸附。
14、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配合座體設有多個所述定位槽,多個所述定位槽圍繞所述配合座體的中心均勻布置;所述抵接部設有與所述定位槽一一對應的所述定位結構。
15、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多個定位槽均勻布置于配合座體上,利于減震底座的組裝,提高了減震底座的組裝效率。
16、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減震底座還包括設于所述底座本體上的配合座體,所述配合座體設有與所述抵接部卡扣連接的卡扣件。
17、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卡扣件能夠提高減震底座固定于抵接部時的穩(wěn)固程度。
18、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減震底座包括底座本體、設于所述底座本體上的第二減震結構,所述第二減震結構為彈性結構,所述第二減震結構用于與所述支撐面抵接。
19、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進一步降低了露營音響燈與支撐面發(fā)生干涉的可能,即,降低了發(fā)出雜音的可能。
20、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減震底座還包括設于所述底座本體上的用于與固定桿固定連接的固定孔。
21、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實現(xiàn)了露營音響燈的多種擺放方式。
22、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支撐框架設有收容空間,所述照明件和所述放音件設于所述收容空間內。
23、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將放音件與減震底座間隔開,擴大兩者之間的距離,降低放音件的振動對支撐面的影響。
1.一種露營音響燈,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露營音響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底座包括底座本體和設于所述底座本體上的第一減震結構,所述底座本體與所述抵接部可拆卸連接,所述第一減震結構為彈性結構,所述第一減震結構用于支撐所述照明件或者放音件。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露營音響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底座還包括設于所述底座本體上的配合座體,所述配合座體設有與所述抵接部磁性吸附的磁吸件;或者,所述抵接部上設有與所述配合座體磁性吸附的磁吸件。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露營音響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抵接部的形狀為環(huán)狀,所述配合座體的形狀與所述抵接部的形狀匹配,使所述抵接部能夠套設于所述配合座體上。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露營音響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座體設有定位槽,所述磁吸件設于所述定位槽中,所述抵接部設有與所述定位槽對接的定位結構;或者,所述磁吸件設于所述定位結構上。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露營音響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座體設有多個所述定位槽,多個所述定位槽圍繞所述配合座體的中心均勻布置;所述抵接部設有與所述定位槽一一對應的所述定位結構。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露營音響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底座還包括設于所述底座本體上的配合座體,所述配合座體設有與所述抵接部卡扣連接的卡扣件。
8.如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露營音響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底座包括底座本體、設于所述底座本體上的第二減震結構,所述第二減震結構為彈性結構,所述第二減震結構用于與所述支撐面抵接。
9.如權利要求2至6任一項所述的露營音響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底座還包括設于所述底座本體上的用于與固定桿固定連接的固定孔。
10.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露營音響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框架設有收容空間,所述照明件和所述放音件設于所述收容空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