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修復結構部件的設備和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一般涉及修復結構部件領域。
背景技術:
結構部件在制造過程中以及使用過程中經常損壞。如果結構部件的損壞 影響部件結構的完整性或者對結構部件與其他結構部件之間傳遞載荷的能 力具有負面影響,則必須更換或修復結構部件。有時更換成本高昂和/或非常 難于實現(xiàn)。例如,可能已經不存在復制部件所需的工具。因此,在某些情況 下,非常希望進行修復而非更換。非常重要的是,對于結構部件進行修復要 使得修好的結構部件能表現(xiàn)出與原始未修復非損壞結構部件至少相當的機 械屬性(例如,拉伸強度、剛性等)。
在處理飛行器構架損壞時,正確的修復特別重要。不正確的修復可能直 接導致飛行器構件部件失效,并且在極端的情況下,導致?lián)p失飛行器。此外, 非常希望對飛行器構架部件的修復盡可能地節(jié)省重量,以使飛行器的有效載 重不受不利影響。
圖1描繪了結構部件101,該結構部件展現(xiàn)出了制造和/或使用過程中可 能碰到的各種具有代表性的損壞。注意,對于結構部件101表現(xiàn)出來的每一 種示例缺陷,都以虛線示出了結構部件101希望的配置。例如,結構部件101 可能限定細長的緊固件孔103或105,而非基本上圓形的緊固件孔107和109。 細長的緊固件孔103、 105相對于結構部件101的其他特征都定位正確,但 是其形狀不合適。細長緊固件孔103、 105可能在制造過程中由不良的鉆孔 過程所產生?;蛘撸捎诮Y構部件101相對于穿過圓形緊固件孔107、 109 的緊固件(未示出)移動,導致使用過程中正確的圓形緊固件孔107、 109 變得細長(即,分別變成細長的緊固件孔103、 105)。
此外,在制造過程中,可能會鉆設或以其他方式在結構部件101上形成 直徑比希望的緊固件孔113大的緊固件孔111。如果結構部件101借助穿過 該加大的緊固件孔111延伸的緊固件(未示出)連接到另一個結構部件(未示出),則結構部件101可能無法充分附加到其他結構部件,因此允許結構 部件101相對于緊固件或相對于其他結構部件移動。此外,可能會在結構部
件101上不希望的位置實際形成希望的緊固件孔115,就像緊固件孔117那 樣,因此阻礙結構部件101連接到其他結構部件。在某些情況下,兩個(或 更多)重疊的孔118a和118b可能形成在結構部件101上。不管孔118a和 118b是否在希望的位置,重疊的孔都是不能接受的。這種不希望的配置經常 稱為"雙鉆孔"。
在制造過程中或使用時,結構部件101的角部或其他邊緣也可能發(fā)生損 壞。例如,結構部件101的角部119和/或邊緣部分121可能斷裂、磨損或因 其他原因而脫離結構部件101,給結構部件101留下不正常的邊緣123、 125。 特別是,結構部件101可能修邊或切割地不恰當,形成邊緣123和/或125。 結構部件101可能不像設計的那樣發(fā)揮作用,因為缺失了部分119或121。
修補損壞的結構部件的一條途徑是增加額外的結構部件,通常稱為"復 板(doubler)",以加強損壞的結構部件。例如,如圖2所示,第一復板201 和第二復板203添加到結構部件101上,以使可以設置尺寸正常的緊固件孔 205,用于將結構部件101連接到另一個結構部件。但是,增加這種復板, 因包括了復板201和203的厚度改變了結構部件101的有效厚度。在結構部 件101的厚度有重要性的組件中,諸如包括可互換和/或可更換的結構部件的 組件中,使用復板可能不太現(xiàn)實。
此外,這種傳統(tǒng)修復技術可能難于現(xiàn)場實施?,F(xiàn)場修復需要能在不具備 特殊設備和特殊環(huán)境的條件下實現(xiàn)的技術。
本領域存在很多修復結構部件的熟知方式,但是,仍然存在巨大的改進 空間。
發(fā)明內容
現(xiàn)在需要一種改進的設備和方法來修復結構部件。 因此,本發(fā)明的目標是提供一種改善的設備和方法來修復結構部件。 在一個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修復結構部件的設備。該設備包括第一構 件,該第一構件適配成結合到結構部件,并具有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的套筒, 該套筒可以設置在結構部件上的開口中,該第一構件限定貫穿的通道。該設 備進一步包括第二構件,該第二構件適配成結合到結構部件并具有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的套筒,第二構件的套筒限定通道。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了用于修復結構部件的設備。該設備包括 插頭,該插頭適配成結合到結構部件,并具有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的實心桿, 該實心桿設置在結構部件的開口中。所述設備進一步包括盤件,該盤件適配 成結合到結構部件以及所述實心桿,以使結合時所述盤件覆蓋所述插頭的實 心桿。
在另一個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用于修復結構部件的設備。該設備包括 下托盤,該下托盤適配成結合到結構部件的下表面,并適配成接收與結構部 件限定的邊緣凹部對應的替換部分。該設備進一步包括上托盤,該上托盤適 配成用于結合到結構部件的上表面,并適配地接收所述替換部分。
在另一個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修好的結構部件,包括限定有開口的結
構部件;第一構件,該第一構件結合到結構部件并具有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 的套筒,該套筒設置在結構部件的開口中,該第一構件限定通道;和第二構 件,該第二構件結合到結構部件并具有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的套筒,第二構
件的套筒設置在第一構件的通道中,該第二構件限定通道。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修好的結構部件。該修好的結構部 件包括限定開口的結構部件;插頭,該插頭適配成結合到結構部件,并具有 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的實心桿,該實心桿設置在結構部件的開口中;和盤件, 該盤件適配成結合到結構部件,覆蓋結構部件的開口 。
在另一個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修好的結構部件。該修好的結構部件包 括限定邊緣凹部的結構部件;替換部分,該替換部分對應于結構部件限定的 邊緣凹部,并結合到結構部件;下托盤,該下托盤適配成結合到結構部件和 所述替換部分;和上托盤,該上托盤結合到結構部件和所述替換部分。
在另一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修復限定有開口的結構部件的方法。該方 法包括步驟提供具有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的套筒的第一構件,該第一構件 限定通道;和將第一構件結合到結構部件,以使第一構件的套筒設置在結構 部件的開口中。所述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提供具有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的 套筒的第二構件,該第二構件限定通道;和將第二構件結合到結構部件,以 使第二構件的套筒設置在第一構件的通道中。
在本發(fā)明的另 一個方面,提供了 一種修復限定有開口的結構部件的方 法。該方法包括步驟提供具有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的實心桿的插頭;和將該插頭結合到結構部件,以使插頭的實心桿設置在結構部件的開口中。所述
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提供盤件;和將該盤件結合到結構部件。
在另 一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修復限定有邊緣凹部的結構部件的方法。 所述方法包括步驟提供下托盤、上托盤和對應于所述邊緣凹部的替換部分; 和將下托盤結合到結構部件,以使下托盤延伸覆蓋邊緣凹部。所述方法進一 步包括步驟將替換部分結合到下托盤和結構部件;和將上托盤結合到替換 部分和結構部件。
本發(fā)明帶來了顯著的優(yōu)勢,包括(l)提供了修復結構部件而不會顯著 增加修好的結構部件的重量的裝置;(2 )提供了不使用復板而修復結構部件 的裝置;(3 )提供了不影響結構部件互換性和/或替換性的修復結構部件的裝 置;和(4)提供了能在現(xiàn)場環(huán)境中修復結構部件的裝置。
本發(fā)明進 一 步的目標和優(yōu)勢將在考慮附圖和以下說明內容的基礎上涌 現(xiàn)出來。
作為本發(fā)明特性的新穎特征在附帶的權利要求書中論述。但是,結合附 圖閱讀并參照以下詳細說明,將能最好地理解本發(fā)明本身,以及其優(yōu)選使用 方式,以及其他目標和優(yōu)勢,在附圖中,附圖標記最左側的有效數字表示出 現(xiàn)該附圖標記的第一幅圖,其中
圖1是現(xiàn)有技術中展現(xiàn)出各種示例孔和邊緣損壞的結構部件的頂視平面
圖2是連接有復板的圖1所示結構部件的側視立面圖3是修好的結構部件的頂視平面圖,包括本發(fā)明結構部件修復設備第
一示例實施方式;
圖4是圖3所示修好的結構部件的仰視平面圖5是圖3所示修好的結構部件的分解側視立面圖6是沿著圖3中的線6-6切開的圖3所示修好的結構部件的截面圖7是圖3所示結構部件的截面圖,對應于圖6所示視圖,示出了優(yōu)選
的結合配置;
圖8是修好的結構部件的截面圖,對應于圖6所示的視圖,包括本發(fā)明 結構部件修復設備第二示例實施方式;圖9是修好的結構部件的頂視平面圖,包括本發(fā)明結構部件修復設備第
三示例實施方式;
圖IO是沿著圖9中的線10-10切開的圖9所示修好的結構部件的截面
圖11是結構部件的頂視平面圖,示出了需要利用本發(fā)明結構部件修復
設備進行修復的邊緣損壞;
圖12是圖11所示結構部件的頂視平面圖,去除了損壞的部分;
圖13是圖11所示結構部件的頂視平面圖,本發(fā)明結構部件修復設備第
四實施方式的下托盤應用到該結構部件;
圖14是圖ll所示結構部件以及圖13所示下托盤的側視立面圖15是圖1所示結構部件的頂視平面圖,本發(fā)明結構部件修復設備第
四實施方式的下托盤(圖13所示)和上托盤以及替換結構部分應用到該結
構部件;
圖16是圖11所示結構部件以及圖15所示下托盤、上托盤和替換結構 部分的側一見立面圖;和
圖17是沿著圖15中的線17-17切開,利用圖15所示結構部件修復設 備第四示例實施方式修復的圖ll所示結構部件的截面圖。
本發(fā)明易于進行各種改動以及形成替代形式,在附圖中借助示例說明了 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并在文中詳細說明。但是,應該理解,具體實施方式
的說明并非旨在將本發(fā)明限制于所公開的特別形式,而是相反,表明本發(fā)明 覆蓋落入由權利要求書限定的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的全部改型、等同方案 或替代方案。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說明本發(fā)明的示例實施方式。為了清晰,在說明書中并未說明實際 實施方式的全部特征。但是應該理解,在任何這種實際實施方式開發(fā)過程中, 必須針對實施方式進行許多決策以實現(xiàn)開發(fā)者的具體目標,諸如依從系統(tǒng)相 關和商業(yè)相關的約束,這些約束對于實施方式各自不同。此外,應該理解, 這種開發(fā)工作可能復雜且耗時,但是仍然是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的一般技術 人員的常規(guī)工作。
在說明書中,根據附圖中描繪的設備,可能會引述各種部件之間的空間關系以及部件各個方面的空間取向。但是,正如本領域技術人員所認識到的 那樣,在閱讀完本申請之后,本文中所述設備、構件、裝置等可以以任何希 望的取向定位。因此,使用術語諸如"以上"、"以下"、"上部"、"下部,,或 其他類似術語來描述各種部件之間的空間關系或者描述這些部件的各方面 的空間取向,應該認為分別是描述部件之間的相對關系或者這些部件各方面 的空間取向,因為文中所述的設備可以以任何希望的方向定向。
本發(fā)明教導 一種修復結構部件的設備和使用該設備的方法。在 一種實施 方式中,該設備填充由結構部件限定的孔的一部分,諸如缺陷緊固件孔。該 設備,安裝后,限定新的緊固件孔,用于將結構部件緊固到組件中的另一個 部件。在另一種實施方式中,該設備基本上填充由結構部件限定的孔的全部, 諸如缺陷緊固件孔。然后通過該修復該設備和結構部件而產生新的孔。在另 一種實施方式中,該設備連接到結構部件的相對側部,以替換結構部分連接 在它們之間。
如上所述,可能希望修復具有缺陷開口諸如緊固件孔的機構部件,以形
成新的這種開口。因此,圖3-6描繪了本發(fā)明用于修復缺陷結構部件303并 形成修好的結構部件305的設備301的第一示例實施方式。應該注意,在以 下說明內容中,附圖標記中最左側的有效數表示出現(xiàn)各附圖標記的第 一幅 圖。在示例實施方式中,設備301包括可以與第二構件307滑動配合的第一 構件401。第一構件401包括法蘭405和從該法蘭405延伸的套筒501。第 一構件401,借助法蘭405和套筒501,限定貫穿的通道503。第二構件307 包括法蘭309和從該法蘭309延伸的套筒403。第二構件307,借助法蘭309 和套筒403,限定貫穿的通道311。在使用中,第二構件307的套筒403滑 入第一構件401的通道503內。
現(xiàn)在具體參照圖5,結構部件303限定貫穿的開口 505。開口 505可以 為細長孔或其他缺陷孔,諸如圖1中的緊固件孔103或105;或者可以為新 近形成的尺寸不合適的孔,諸如圖1中的緊固件孔lll。此外,在特定的情 況下,可能希望擴大缺陷孔或開口,以去除該開口附近的損壞材料。例如, 如果結構部件303包括復合材料,則結構部件303可能在缺陷孔附近脫層, 諸如圖1中的緊固件孔103或105。因此,可能希望在缺陷孔相同的位置鉆 設新的但是直徑更大的孔(即,開口 505 ),以去除脫層的材料。此外,如果 所述孔重疊(即,圖1中的孔118a和118b),則希望鉆設包圍所述重疊的孔的新孔(即,開口 505 )。
仍然參照圖5,可能希望對結構部件303的任何修復基本上與結構部件 303的上表面313平齊和/或基本上與結構部件303的下表面407平齊。因此, 在示例買施方式中,在結構邵件303上, 一般在507和/或509處開沉孑L,以 分別接收法蘭309和405。但是,應該注意,本發(fā)明并不需要法蘭309、 405 埋入結構部件303內。而是,法蘭309、 405可以分別延伸到結構部件303 上表面313、 407之上。
在準備好開口 505之后,如果需要任何準備工作的話,則將粘合劑應用 到結構部件303上限定沉孔507、 509的部分和/或法蘭309、 405各自的下表 面511、 513。如果結構部件303不開沉孔,而且還希望將粘合劑應用到結構 部件303,則將粘合劑應用到結構部件303上表面313和下表面407上位于 法蘭309、 405下方的位置。優(yōu)選,將粘合劑應用到第一構件401的套筒501 和/或結構部件303的開口 505。
在應用了粘合劑之后,第一構件401置于結構部件303的開口 505中, 使得法蘭405接收在沉孔509中。如果省略沉孔509,則第一構件401置于 開口 505中,以使法蘭405下表面513位于結構部件303下表面407附近, 兩者之間應用粘合劑。然后將第二構件307置于第 一構件401的通道503內, 使得第二構件307的法蘭309接收在沉孔507內。如果省略沉孔507,則將 第二構件307置于通道503內,以使法蘭309下表面511靠近結構部件303 的上表面313,兩者之間應用粘合劑。
圖6描繪了設備301可操作地與結構部件303關聯(lián),形成修好的結構部 件305。在示例實施方式中,第一粘合劑層601設置在第一構件401的法蘭 405和結構部件303之間,而第二粘合劑層603設置在第二構件307的法蘭 309和結構部件303之間。但是,優(yōu)選如圖7所示和如上所述,粘合劑層701 在設備301和結構部件303之間延伸,以保持設備301與結構部件303。此 外,優(yōu)選第一構件401借助粘合劑層605粘合到第二構件307。在一種實施 方式中,緊固件(未示出)設置地穿過第二構件307限定的通道,以使修好 的結構部件305可以連^l妄到另一個構件或部件。因此,通道311的直徑應適 合將要采用的緊固件。第一構件401的套筒501外徑的尺寸適合填充開口 505,使得粘結劑層701設置在套筒501和結構部件303之間,如果粘合劑 層701存在的話。套筒501的外徑尺寸基本上填充開口 505,如果在套筒501和結構部件303之間不采用粘合劑層701的話。如果設備301可操作地與緊 固件關聯(lián),將修好的結構部件305緊固到另一個構件或部件,則法蘭309和 405外徑優(yōu)選至少為第二構件307通道311直徑的兩倍。
在某些情況下,諸如當設備30i用在包括復合材料的組件中的時候,可 能希望以覆蓋層片703a、 703b覆蓋設備301,以防止腐蝕。優(yōu)選,每個覆蓋 層片703a、 703b包括單個機織織物(例如,玻璃纖維等)層片,這種層片 以適合結構部件303材料的樹脂預浸漬,以使修好的結構部件305相對于結 構部件303來說,厚度變化最小。
可能希望限制修復結構部件303上尺寸繁多的開口 505所需的第一構件 401和第二構件307的尺寸組合的數目。因此,圖8描繪了本發(fā)明用于修復 缺陷結構部件803以形成修好的結構部件805的設備801的第二示例實施方 式。設備801包括隔件套筒807、第一構件809和第二構件811。第一構件 809和第二構件811分別對應于圖3-7中的第一構件401和第二構件307。隔 件套筒807可以生產許多不同的外徑尺寸以適應結構部件303上尺寸繁多的 開口 505,而且僅具有單一或少數內徑尺寸,從而與第一和第二構件809、 811協(xié)作。
為了組裝設備801,隔件套筒807置于結構部件303限定的開口 505內, 并在安裝第一構件809和第二構件811之前,借助粘合劑層812粘接到結構 部件803。然后將第一構件809插入隔件套筒807限定的通道813內,借助 粘結劑層817粘接到隔件套筒807,借助粘結劑層818粘接到隔件套筒807。 然后將第二構件811插入第一構件809限定的通道815內,借助粘結劑層820 粘接到結構部件803,借助粘結劑層822粘接到第一構件809。在一種實施 方式中,第二構件811限定的通道823配置成接收緊固件(未示出),用來 將修好的結構部件805連接到另一個構件或部件。
如上所述,可能希望基本上填充結構部件中的缺陷開口或孔,并在結構 部件上靠近缺陷開口或孔的另一個位置提供新的開口或孔。因此,圖9和10 描繪了本發(fā)明用于修復缺陷結構部件903并形成修好的結構部件905的設備 901的第三示例實施方式。在該示例實施方式中,設備901包括插頭907和 盤件1001。插頭907包括法蘭909和從法蘭909延伸的實心桿1003。優(yōu)選 法蘭909和盤件1001埋入結構部件903內。設備901粘接到結構部件903。 優(yōu)選粘結劑層1005基本上沿著插頭907和結構部件903之間的結合部全程延伸??梢赃x擇的是,插頭907可以在法蘭909處粘接到結構部件903。盤 件1001借助粘結劑層1007粘接到插頭907的實心桿1003并粘接到結構部 件903。
利用如圖9和10所示的設備901,可以形成穿過法蘭909、粘結劑層 1005、結構部件903和盤件1001的新開口 911。在一種實施方式中,開口 911為緊固件開口。
雖然以上實施方式在修復結構部件限定的缺陷孔或開口時有用,但是本 發(fā)明的范圍并不限于此。而是,本發(fā)明涵蓋了修復邊緣缺陷諸如圖l所述的 那種缺陷的設備。圖11-17描繪了本發(fā)明利用結構部件修復設備1501修復缺 陷結構部件1101的方法。如圖11所示,結構部件1101的角部1103 (以虛 線示出)從結構部件1101斷裂?,F(xiàn)在參照圖12,在某些情況下,希望從結 構部件1101去除額外的部分1201 (以虛線示出)。特別具有優(yōu)勢的是,如果 結構部件1101包括靠近斷裂邊緣1105的損壞材料,則去除額外的材料。
在圖13和14中,設備1501的下托盤1301粘接到結構部件1101的下 表面1401并粘接到結構部件1101的邊緣1303、 1305。在圖15和16中,替 換部分1503粘接到下托盤1301、結構部件1101和設備1501的上托盤1505。 上托盤1505也粘接到結構部件1101的上表面1507和結構部件1101的邊緣 1303、 1305。修好的結構部件1509包括結構部件1101、替換部分1503和粘 接到結構部件1101和替換部分1503的設備1501 (即,上托盤1505和下托 盤1301 )。
圖17以截面圖描繪了修好的結構部件1509的一個特別實施方式。如圖 17所示,結構部件1101和替換部分1503優(yōu)選埋入收容設備1501。替換部 分1503借助粘結劑層1701粘接到上托盤1505、下托盤1301和結構部件 1101。上托盤1505和下托盤1301還借助粘結劑層1701粘接到結構部件1101。 雖然圖17中所示粘結劑層1701連續(xù),但是本發(fā)明的范圍并不限于此。而是, 粘結劑層1701可以包括多個將設備1501和替換部分1503結合到結構部件 1101的單獨粘結劑層。此外,注意覆蓋層片(例如,圖9中的覆蓋層片703a 和703b)可以應用到上托盤1505和/或下托盤1301上,正如參照圖7所述 的那樣。
圖18描繪了類似圖17所示的實施方式。在圖18中,修好的結構部件 1801包括結構部件修復設備1802,其具有上托盤1803和下托盤1805。上托盤1803和下托盤1805的法蘭1807和1809分別重疊并借助粘結劑層 1811a-1811d粘接到4皮此、結構部件1101的邊緣1303和1305以及替換部分 1503的邊緣1811。在另一方面,圖18所示的實施方式一般對應于圖17的 實施方式。
要注意,所述設備(例如,設備301、 801、 901、 1501等)將要粘接到 另一個部件(例如,結構部件303、 803、 903、 1101等)的那些表面可以刻 劃紋理以改善粘結劑的粘性。這種紋理的示例包括利用磨料(或其他介質) 噴砂或滾花進行粗糙化。
還要注意,本發(fā)明用于修復缺陷結構部件的設備(例如,設備301、 801、 901、 1501等)可以包括許多不同的材料。為設備選擇特定的材料取決于實 施方式。例如,如果結構部件(例如,結構部件303、 803、 903、 1101等) 包括鋁,則修補設備優(yōu)選包括鋁或不銹鋼。如果結構部件包括碳環(huán)氧或石墨 環(huán)氧復合材料,則修補設備優(yōu)選包括不銹鋼或鈦合金。修復設備還可以包括 復合材料,諸如碳或石墨增強的聚合材料(例如,碳或石墨增強的環(huán)氧、碳 或石墨增強的聚醚醚酮聚合物等)。
應該注意,優(yōu)選包括本發(fā)明用于修復缺陷結構部件的設備的元件制作地 盡可能地薄。例如,設備的法蘭和套筒在一種實施方式中表現(xiàn)出的厚度約為 0.2毫米。還應該注意,本發(fā)明的任何元件可以進行修邊、切割或以其他方 式適配成可以在結構部件組裝時與結構部件一起操作。
以上所公開的特定實施方式僅為示例,因為本發(fā)明可以以不同的方式改 動和實踐,而這些方式與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所知的方式等同。 此外,本發(fā)明并非旨在限制到文中所示的構造和設計細節(jié)。因此,顯然以上 所公開的特別實施方式可以改動或改型,并且全部這些變化都被認為落入本 發(fā)明的范圍和精神之內。因此,本文尋求保護的范圍在以下權利要求書中限 定。顯然,具有顯著優(yōu)勢的本發(fā)明已經敘述和圖示清楚。雖然僅以有限數目 的方式示出了本發(fā)明,但是本發(fā)明并不局限于這些形式,而是在不背離其精 神的條件下,可以進行各種改動和變更。
權利要求
1. 一種修復結構部件的設備,包括第一構件,該第一構件適配成結合到結構部件,并具有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的套筒,該套筒可以設置在結構部件的開口中,該第一構件限定貫穿的通道;和第二構件,該第二構件適配成結合到結構部件并具有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的套筒,第二構件的套筒限定通道。
2.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設備,進一步包括 隔件套筒,其圍繞所述第一構件的套筒設置。
3. —種修復結構部件的設備,包括插頭,該插頭適配成結合到結構部件,并具有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的實 心桿,該實心桿設置在結構部件的開口中;和盤件,該盤件適配成結合到結構部件以及所述實心桿,以使結合時所述 盤件覆蓋所述插頭的實心桿。
4. 一種修復結構部件的設備,包括下托盤,該下托盤適配成結合到結構部件的下表面,并適配成接收與結 構部件限定的邊緣凹部對應的替換部分;和上托盤,該上托盤適配成用于結合到結構部件的上表面,并適配地接收 所述替換部分。
5. —種修好的結構部件,包括 限定有開口的結構部件;第 一構件,該第一構件結合到結構部件并具有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的套 筒,該套筒設置在結構部件的開口中,該第一構件限定通道;和第二構件,該第二構件結合到結構部件并具有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的套 筒,第二構件的套筒設置在第一構件的通道中,該第二構件限定通道。
6.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修好的結構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結構部件 限定凹部,用于接收第 一構件的法蘭和第二構件的法蘭其中之一。
7.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修好的結構部件,進一步包括隔件套筒,其設置在第一構件的套筒和結構部件之間,并結合到結構部
8.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修好的結構部件,其特征在于,隔件套筒的表面刻劃有紋理。
9.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修好的結構部件,進一步包括覆蓋層片,其結合到結構部件,并結合到第一構件的法蘭與第二構件的 法蘭至少其中之一。
10.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修好的結構部件,其特征在于,第一構件和第 二構件的至少 一個表面刻劃紋理。
11. 一種修好的結構部件,包括 限定開口的結構部件;插頭,該插頭適配成結合到結構部件,并具有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的實 心桿,該實心桿設置在結構部件的開口中;和盤件,該盤件適配成結合到結構部件,覆蓋結構部件的開口。
12.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修好的結構部件,進一步包括 由插頭的法蘭、結構部件和盤件限定的開口。
13.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修好的結構部件,其特征在于,結構部件限 定凹部,用于接收插頭的法蘭和盤件其中之一。
14.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修好的結構部件,進一步包括 覆蓋層片,其結合到結構部件,并結合到插頭的法蘭和盤件至少其中之
15.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修好的結構部件,其特征在于,插頭和盤件 的至少 一個表面刻劃有紋理。
16. —種修好的結構部件,包括 限定邊緣凹部的結構部件;替換部分,該替換部分對應于結構部件限定的邊緣凹部,并結合到結構 部件;下托盤,該下托盤適配成結合到結構部件和所述替換部分;和 上托盤,該上托盤結合到結構部件和所述替換部分。
17. 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修好的結構部件,其特征在于,下托盤和上 托盤至少其中之一結合到結構部件的邊緣。
18. 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修好的結構部件,其特征在于,結構部件限 定凹部,用于接收上托盤和下托盤其中之一。
19. 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修好的結構部件,其特征在于,上托盤和下托盤至少其中 一個表面刻劃有紋理。
20. —種修復限定有開口的結構部件的方法,包括步驟提供具有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的套筒的第 一構件,該第 一構件限定通道;將第一構件結合到結構部件,以使第一構件的套筒設置在結構部件的開C 中;提供具有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的套筒的第二構件,該第二構件限定通 道5 和將第二構件結合到結構部件,以使第二構件的套筒設置在第一構件的通 道中。
21. 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 將覆蓋層片應用到第 一構件和第二構件至少其中之一。
22. 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 將第 一構件和第二構件的至少 一個表面刻劃紋理。
23. 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 提供限定有通道的隔件套筒;和將隔件套筒結合到結構部件,以使隔件套筒設置在結構部件的開口中; 第一構件的套筒設置在隔件套筒的通道中。
24. 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 將結構部件切凹部,以接收第一構件的法蘭和第二構件的法蘭至少其中之一。
25. —種修復限定有開口的結構部件的方法,包括步驟 提供具有法蘭和從該法蘭延伸的實心桿的插頭;將該插頭結合到結構部件,以使插頭的實心桿設置在結構部件的開口中;提供盤件;和 將該盤件結合到結構部件。
26. 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 在插頭和盤件至少其中之一上應用覆蓋層片。
27. 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將插頭和盤件的至少 一 個表面刻劃紋理。
28. 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 穿過插頭的法蘭、結構部件和盤件形成開口。
29. 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 將結構部件切凹部,以接收插頭的法蘭和盤件至少其中之一。
30. —種修復限定有邊緣凹部的結構部件的方法,包括步驟 提供下托盤、上托盤和對應于所述邊緣凹部的替換部分; 將下托盤結合到結構部件,以使下托盤延伸覆蓋邊緣凹部; 將替換部分結合到下托盤和結構部件;和 將上托盤結合到替換部分和結構部件。
31. 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 將結構部件和替換部分切凹部,以接收下托盤和上托盤至少其中之一。
32. 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 對下托盤和上托盤至少其中之一應用覆蓋層片。
全文摘要
一種修復結構部件(305)的設備,具有適配成結合到結構部件(305)的第一構件(401)。
文檔編號B23K31/02GK101437645SQ200680054547
公開日2009年5月20日 申請日期2006年5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5月11日
發(fā)明者萬斯·克里布, 丹佛·惠特沃思, 布賴恩·弗倫奇 申請人:貝爾直升機泰克斯特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