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吊馬坡口切割裝置。
背景技術:
在現(xiàn)有技術中,原先的D型吊馬坡口都是采用黃狼切割機進行切割的,因D型吊馬主板都是需要雙面開坡口的,而黃狼切割機一次只能割一刀,所以要完成吊馬坡口,使用黃狼切割機需要切割兩次,效率不高,成為了吊馬制作流程的一個瓶項。黃狼切割對切割平臺精度要求也比較高,這樣也就大大增加了吊馬切割平臺上下料的時間,從而進一步降低了吊馬開坡口的效率。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切割效率低的缺陷,提供一種吊馬坡口切割裝置。
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一種吊馬坡口切割裝置,包括一切割機,其特點在于,所述吊馬坡口切割裝置包括有一底座和一可移動平臺,所述底座上有兩條互相平行的豎直滑軌,所述可移動平臺包括安裝板、基座、兩框架、兩滾輪,所述切割機置于所述安裝板上,所述安裝板置于所述基座上方,兩個所述框架對稱連接于所述基座下方,兩所述滾輪分別連接于兩所述框架低端,所述安裝板上有兩條相互平行的水平滑軌。
在本技術方案中,通過推動所述可移動平臺在所述底座上移動來實現(xiàn)放置在吊馬切割架上的一排吊馬的有序切割,通過所述安裝板的水平滑軌來左右推動所述切割機實現(xiàn)同一吊馬兩側的切割,提高切割效率和切割質量。
較佳地,所述切割機為雙槍切割。
在本技術方案中,采用雙槍切割可同時對吊馬進行雙面開坡口,提高切割效率。
較佳地,所述安裝板上開設有若干個圓孔。
在本技術方案中,開設若干所述圓孔,可節(jié)省材料,減輕所述可移動平臺的重量。
較佳地,所述框架為三個管件連接而成。
較佳地,所述框架為三角形架子。
在本技術方案中,所述框架為三角形架子且為三個管件連接而成,平穩(wěn)支撐所述基座和所述安裝板,保證切割過程中的穩(wěn)定性和切割質量。
較佳地,所述可移動平臺還包括兩支架,所述支架一端連接于所述框架,另一端連接于所述基座下方。
較佳地,每個所述的支架均由兩個管件組合而成。
在本技術方案中,所述支架用于進一步支撐所述可移動平臺的所述基座,保證了所述支架和所述框架的支撐作用,提高穩(wěn)定性。
較佳地,所述管件為空心圓管。
在本技術方案中,所述管件為空心圓管,可節(jié)省材料,減輕所述可移動平臺的重量。
在符合本領域常識的基礎上,上述各優(yōu)選條件,可任意組合,即得本實用新型各較佳實例。
本實用新型的積極進步效果在于: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吊馬坡口切割裝置對吊馬可進行雙面同時切割,切割機可左右移動,吊馬兩側坡口依次進行切割,同時可實現(xiàn)整排吊馬的坡口有序切割,提高了切割質量和切割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的吊馬坡口切割裝置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的吊馬坡口切割裝置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的吊馬坡口切割裝置的左視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安裝板
11:圓孔
12:水平滑軌
2:基座
3:框架
4:吊馬
5:支架
6:滾輪
7:底座
71:豎直滑軌
8:吊馬切割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舉個較佳實施例,并結合附圖來更清楚完整地說明本實用新型。
如圖1-3所示,一種吊馬坡口切割裝置,包括一切割機(未示出),吊馬坡口切割裝置還包括有一底座7和一可移動平臺,底座7上有兩條互相平行的豎直滑軌71,可移動平臺包括安裝板1、基座2、兩框架3、兩滾輪6,切割機置于安裝板1上,安裝板1置于基座2上方,兩個框架3對稱連接于基座2下方,兩滾輪6分別連接于兩框架3低端,安裝板1上有兩條相互平行的水平滑軌12。
在本實施例中,通過推動可移動平臺的滾輪6在底座7的豎直滑軌71上移動,來實現(xiàn)放置在吊馬切割架8上的一排吊馬4的有序切割,通過安裝板1的水平滑軌12來左右推動切割機實現(xiàn)同一吊馬4兩側的切割,提高切割效率和切割質量。
為了達到同時雙面開坡口的效果,切割機為雙槍切割,提高切割效率。
為了保證切割裝置的穩(wěn)定性,提高切割質量的效果,可移動平臺還包括兩支架5,每個支架5均由兩個管件組合而成,支架5一端連接于框架3,另一端連接于基座2下方;框架3為三角形架子且為三個管件連接而成,平穩(wěn)支撐基座2和安裝板1,保證切割過程中的穩(wěn)定性和切割質量。
為了達到節(jié)省材料,減輕可移動平臺的重量,安裝板1上開設有若干個圓孔11,管件為空心圓管。
該吊馬坡口切割裝置的切割機為雙槍切割可進行雙面同時切割,然后通過切割機在水平滑軌12左右移動,使吊馬4兩側坡口依次進行切割,同時推動可移動平臺在豎直滑軌71移動來可實現(xiàn)對整排吊馬4的坡口有序切割,提高了切割質量和切割效率。該吊馬坡口切割裝置已投入使用,切割效率提高一倍,節(jié)省勞動力和費用開支,另外,該切割裝置使用率有所提高,節(jié)省成本。
雖然以上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是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這僅是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是由所附權利要求書限定的。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實質的前提下,可以對這些實施方式做出多種變更或修改,但這些變更和修改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