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數(shù)控激光切割機的光程調整裝置,屬于數(shù)控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數(shù)控設備是采用計算機實現(xiàn)數(shù)字程序控制的技術。
現(xiàn)有技術公開了申請?zhí)枮椋篊N201320368128.4的一種數(shù)控激光切割機,其結構包括機架上的工作平臺,其特征在于,Y軸斜齒條安裝在機架左右兩側的Y軸導軌上,伺服電機驅動分別安裝在鑄鋁橫梁兩邊,鑄鋁橫梁兩邊的伺服電機齒輪和Y軸斜齒條嚙合,當電機轉動時帶動電機齒輪和Y軸齒條嚙合從而使橫梁在Y軸導軌上移動。本實用新型的數(shù)控激光切割機雙邊斜齒驅動其加工制作裝配簡單方便,既可以按說明書附圖所示依照數(shù)控激光切割機雙邊斜齒驅動的設備方法大批量生產,也可以對原有數(shù)控激光切割機進行改造,提高原有數(shù)控激光切割機的性能水平。但是其不足之處在于無法對光程進行調整,需要拆解裝置才能調整,增加勞動量。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數(shù)控激光切割機的光程調整裝置,以解決現(xiàn)有的數(shù)控設備無法對光程進行調整,需要拆解裝置才能調整,增加勞動量的問題。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一種數(shù)控激光切割機的光程調整裝置,其結構包括底箱、電機、散氣孔、液箱、擋板、拱形架、數(shù)控箱、光程調整裝置、激光切割機、切割臺、墊條、腳架、活動門,所述電機設在底箱內,所述散氣孔固定連接活動門,所述擋板與拱形架相連接,所述數(shù)控箱與底箱相連接,所述光程調整裝置設在拱形架內,所述光程調整裝置由調焦筒、外殼、后罩、電線、調整器、旋鈕組成,所述調焦筒設在外殼上,所述外殼固定連接拱形架,所述后罩與外殼相連接,所述后罩設有電線,所述調整器設在外殼內,所述旋鈕活動連接外殼,所述激光切割機與拱形架相連接,所述切割臺固定連接底箱,所述底箱設有腳架。
進一步地,所述底箱與擋板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底箱設有液箱。
進一步地,所述拱形架固定連接底箱。
進一步地,所述墊條設在切割臺下。
進一步地,所述活動門與底箱相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設有光程調整裝置,可對光程進行調整,無需拆解裝置才能調整,減少勞動量,效率高,響應速度快、體積小、重量輕。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yōu)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數(shù)控激光切割機的光程調整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光程調整裝置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圖。
圖中:底箱-1、電機-2、散氣孔-3、液箱-4、擋板-5、拱形架-6、數(shù)控箱-7、光程調整裝置-8、調焦筒-801、外殼-802、后罩-803、電線-804、調整器-805、旋鈕-806、激光切割機-9、切割臺-10、墊條-11、腳架-12、活動門-13。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數(shù)控激光切割機的光程調整裝置,其結構包括底箱1、電機2、散氣孔3、液箱4、擋板5、拱形架6、數(shù)控箱7、光程調整裝置8、激光切割機9、切割臺10、墊條11、腳架12、活動門13,所述電機2設在底箱1內,所述散氣孔3固定連接活動門13,所述擋板5與拱形架6相連接,所述數(shù)控箱7與底箱1相連接,所述光程調整裝置8設在拱形架6內,所述光程調整裝置8由調焦筒801、外殼802、后罩803、電線804、調整器805、旋鈕806組成,所述調焦筒801設在外殼802上,所述外殼802固定連接拱形架6,所述后罩803與外殼802相連接,所述后罩803設有電線804,所述調整器805設在外殼802內,所述旋鈕806活動連接外殼802,所述激光切割機9與拱形架6相連接,所述切割臺10固定連接底箱1,所述底箱1設有腳架12。所述底箱1與擋板5相連接。所述底箱1設有液箱4。所述拱形架6固定連接底箱1。所述墊條11設在切割臺10下。所述活動門13與底箱1相連接。
請參閱圖3,在進行使用時,將光程調整裝置8設在拱形架6內,控制數(shù)控箱7啟動電機2,激光切割機9對切割臺10的物品進行切割,調整光程時,旋轉旋鈕806使調整器805對激光切割機9的光程進行調整,調焦筒801改變光程的大小,無需拆解裝置才能調整,減少勞動量。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