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例如,帶有噴嘴,用于噴射冷卻液體或流體,以在操作期間冷卻所述刀具和/或毛坯。
[0071]這些刀具可以被布置為圍繞平行于Z軸的軸線旋轉。
[0072]可以使用任何一種合適的工件托架。圖6僅示出了工件托架的一種可能的布局的例子,其帶有以液壓或氣動操作的、可樞轉地布置的阻擋元件19,用于將工件1000限制在用于加工的正確位置中。
[0073]說明書中所使用的參考標號的列表:
[0074]1:工件托架支架
[0075]2:刀具托架支架
[0076]11:工件托架組件
[0077]12:工件托架
[0078]13:在工件托架組件上的垂直導軌,用于在工件托架垂直移動期間,引導所述工件托架
[0079]14:工件托架支架的水平導軌,用于在工件托架組件水平移動期間,引導所述工件托架組件
[0080]15:用于驅動工件托架組件的驅動系統(tǒng)
[0081]16:刀具托架的水平導軌
[0082]17:用于驅動刀具托架的驅動系統(tǒng)
[0083]18:電機主軸
[0084]19:阻擋元件
[0085]20:用于驅動工件托架的驅動系統(tǒng)
[0086]21,22,23:刀具托架
[0087]50:計算機
[0088]100,101,102,103:刀具
[0089]1000:連桿(毛坯)
[0090]A:操作位置
[0091]B:非操作位置
[0092]在本文中,術語“包括”和它的衍生詞(如“包括著”等)不應以排他的方式進行理解,也就是說,這些術語不應被解釋為排除所描述和所限定的內容可以包括另外的元件,步驟等的可能性。
[0093]另一方面,本發(fā)明顯然不限于在此描述的具體實施例(或多個),而且還涵蓋了在權利要求限定的本發(fā)明的一般范圍內的,任何本領域技術人員可能想到的任何變化(例如,關于材料,尺寸,部件,配置等的選擇)。
【主權項】
1.一種機床,包括: 至少兩個工件托架組件(11),每個工件托架組件都包括工件托架(12),用于支撐至少一個工件(1000); 至少兩個工件托架支架(I),每個工件托架組件(11)被支撐在相應的其中一個工件托架支架(I)上,以便在相應的工件托架支架(I)上沿第一方向水平移動,所述第一方向平行于水平的Z軸; 至少一個第一刀具托架(21),其被配置為攜帶至少一個刀具(102,103),用于通過繞平行所述Z軸的軸線旋轉所述刀具而加工至少一個工件; 刀具托架支架(2),所述第一刀具托架(21)被支撐在所述刀具托架支架(2)上,以便在所述刀具托架支架上沿第二方向水平移動,所述第二方向平行于水平的X軸,所述X軸垂直所述Z軸; 所述第一刀具托架(21)在所述刀具托架支架(2)上沿所述第二方向在至少一個操作位置(A)和至少一個非操作位置之間移動,其中在所述至少一個操作位置(A)處,所述第一刀具托架(21)面向其中一個所述工件托架組件(11),在所述至少一個非操作位置(B)處,所述第一刀具托架(21)偏離任何工件托架組件(11)。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床,其中,所述第一刀具托架(21)還可以在所述操作位置(A)和至少另一操作位置(A)之間移動,其中在所述操作位置(A)處,所述第一刀具托架(21)面向其中一個所述工件托架組件(11),在所述另一操作位置(A)處,所述第一刀具托架(21)面向另一個所述工件托架組件(11)。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床,還包括第二刀具托架(22),所述第二刀具托架(22)被配置成攜帶至少一個刀具(100,101),以便通過繞平行所述Z軸的軸線旋轉所述刀具而加工至少一個工件; 所述第二刀具托架(22)被支撐在所述刀具托架支架(2)上,用于沿第二方向在操作位置(A)及非操作位置(B)之間水平移動,其中在所述操作位置(A)處,所述第二刀具托架(22)面向其中一個所述工件托架組件(11),在所述非操作位置(B)處,所述第二刀具托架(21)偏離所述工件托架組件(11)。
4.根據(jù)上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機床,其中,所述工件托架支架(I)向所述刀具托架支架(2)的對應的側部延伸,所述刀具托架支架(2)還包括中心部分,所述非操作位置(B)對應所述中心部分,并且其中所述工作位置(A)對應所述側部。
5.根據(jù)上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機床,其中,俯瞰時,所述工件托架支架(I)和所述刀具托架支架(2) —起形成U形配置或F形配置。
6.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床,其中,所述工件托架支架(I)向所述刀具托架支架(2)的對應的中間部分延伸,所述刀具托架支架(2)還包括中心部分和兩個側部,所述側部和所述中心部分由所述中間部分隔開,由此,所述操作位置(A)對應所述中間部分,并且其中所述非工作位置(B)對應所述側部以及所述中心部分。
7.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床,還包括至少第三工件托架組件(11),所述第三工件托架組件(11)包括第三工件托架(12)和至少第三工件托架支架(I),所述第三工件托架用于支撐至少一個工件(1000),所述第三工件托架組件(11)被支撐在所述第三工件托架支架(I)上,以便在所述第三工件托架支架(I)上沿第一方向水平移動。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機床,其中,所述工件托架支架(I)分別向所述刀具托架支架(2)的兩個側部和一個中心部分延伸,所述刀具托架支架(2)還包括兩個中間部分,所述中間部分位于所述中心部分和對應的其中一個側部之間,使得所述側部與所述中心部分由所述中間部分分隔開,其中,至少一些非操作位置(B)對應所述中間部分,并且其中所述操作位置(A)對應所述側部和所述中心部分。
9.根據(jù)權利要求7和8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床,還包括至少第三刀具托架(23),所述刀具托架(23)在至少一個操作位置(A)和一個非操作位置(B)之間沿第二方向可移動。
10.根據(jù)權利要求7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床,其中,在俯瞰時,所述工件托架支架(I)和所述刀具托架支架(2) —起形成E形配置。
11.根據(jù)上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機床,其中,在所有的刀具被安裝在對應的刀具托架時,所有的刀具被放置在地面上方的高度不低于0.7m,優(yōu)選不低于1.lm,并且不高于1.Sm,優(yōu)選不高于1.5m,所述地面為操作員在維修所述機床時所行走的地面。
12.根據(jù)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機床,其中所述第一刀具托架包括N排刀具,I彡N彡5,優(yōu)選地,N為2,3或4。
13.根據(jù)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機床,其中所述工件托架(12)被安裝在所述工件托架組件(11)上,以便所述工件托架(12)沿垂直方向可移動。
14.根據(jù)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機床,其中所述工件托架支架(I)和所述刀具托架支架(2)被放置在地面上,并且被設置成從下方支撐所述工件托架組件(11)和所述刀具托架(21,22)。
15.根據(jù)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機床,其中所述工件托架支架(I)和所述刀具托架支架(2)的高度不超過1.lm,優(yōu)選不超過0.6m。
16.根據(jù)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機床,其中所述機床為一種加工往復式活塞發(fā)動機的連桿(1000)的機床,所述往復式活塞發(fā)動機優(yōu)選為汽車或卡車的往復式活塞發(fā)動機。
17.—種用于加工往復式活塞發(fā)動機的連桿(1000)的方法,所述往復式活塞發(fā)動機優(yōu)選為汽車或卡車的往復式活塞發(fā)動機,所述方法包括對連桿毛坯進行多個加工步驟,其中至少一個加工步驟由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機床執(zhí)行。
18.根據(jù)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多個所述加工步驟由同一個所述機床執(zhí)行,并且,其中,至少兩個所述加工步驟之間,所述第一刀具托架(21)由其操作位置切換至非操作位置,或者從非操作位置切換至操作位置。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機床,包括:至少兩個工件托架組件(11),每個都包括工件托架(12),所述工件托架組件(11)被支撐在相應的工件托架支架(1)上,以便沿平行于水平的Z軸的第一方向水平移動;至少第一刀具托架(21),其被支撐在刀具托架支架(2)上,以便沿第二方向水平移動,所述第一刀具托架(21)能夠沿所述第二方向在至少一個操作位置(A)和至少一個非操作位置之間移動,其中在所述至少一個操作位置(A)處,所述第一刀具托架(21)面向其中一個所述工件托架組件(11),在所述至少一個非操作位置處,所述第一刀具托架(21)偏離任何工件托架組件(11)。本發(fā)明還涉及使用該機床加工連桿的方法。
【IPC分類】B23Q39-02
【公開號】CN104582898
【申請?zhí)枴緾N201280075173
【發(fā)明人】拉斯卡諾 弗朗西斯科·阿耶斯塔蘭, 加爾塞斯 約格·伊巴拉, 阿里斯蒂薩巴爾 伊邦·伊里瓦倫
【申請人】Etxe-Tar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4月29日
【申請日】2012年8月6日
【公告號】CA2882087A1, EP2881220A1, WO2014023855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