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件257 —半大小的阻止件配置在第六卡定部291的位置,將第二卡定部和第四卡定部形成在供水端口。
[0180]而且,也可以將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二端口單元50安裝在工具自動更換裝置3的第一端口單元40,將第二實施方式的第二端口單元250安裝在第二端口單元50,并將第二端口單元50和第二端口單元250連接。
[0181]附圖標記的說明
[0182]I機器人手臂
[0183]2工具
[0184]3工具自動更換裝置
[0185]11第一單元
[0186]12第二單元
[0187]21、22、23、24、31、32、33、34供水管
[0188]40第一端口單元
[0189]50,250第二端口單元
[0190]51端口支持體
[0191]52、53、54、55、501供水端口
[0192]56主體部
[0193]57第一阻止件
[0194]57a、57b、57c、57d、61、62、63、64、261凹部
[0195]61a、62a、63a、64a、261a第一平面
[0196]61b、62b、63b、64b、261b第二平面
[0197]71、72、73、74、75、271、272側(cè)壁
[0198]83第一相對平面
[0199]84第二相對平面
[0200]86第一^^定部
[0201]87,287第二卡定部
[0202]88第三卡定部
[0203]89、289第四卡定部
[0204]90第五卡定部
[0205]91,291第六卡定部
[0206]100機器人
[0207]181、381側(cè)槽
[0208]257第二阻止件
[0209]257a,257b突出部
[0210]301槽
[0211]301a,301b,301c突出部
[0212]310槽(收納槽)
[0213]321,322壁面
【主權(quán)項】
1.一種工具自動更換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單元,與機器人手臂連接; 第二單元,與所述第一單元相對聯(lián)接并安裝在工具上; 第一端口單元,安裝在所述第一單元上;以及 第二端口單元,安裝在所述第二單元上, 其中,所述第一端口單元和所述第二端口單元分別具有: 端口支持體,固定于所述第一單元或所述第二單元;以及 供水端口,由所述端口支持體支持, 將所述第一單元和所述第二單元聯(lián)接時,所述第一端口單元的所述供水端口和所述第二端口單元的所述供水端口連接, 在所述第一端口單元和所述第二端口單元中的至少一個中, 所述端口支持體具有主體部,所述主體部形成有在所述第一單元和所述第二單元的相對方向貫通的凹部, 所述供水端口配置在所述凹部, 在所述凹部的寬度方向上互相相對的兩個側(cè)面分別形成第一平面和第二平面, 在所述供水端口形成有第一相對平面和第二相對平面,所述第一相對平面和所述第二相對平面相對所述第一平面和所述第二平面配置,以使得當所述供水端口配置在所述凹部時所述第一相對平面和所述第二相對平面分別與所述第一平面和所述第二平面平行。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自動更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端口支持體還具有第一阻止件,所述第一阻止件配置在堵塞所述凹部的開口的位置。
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工具自動更換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供水端口配置在所述凹部時,所述供水端口和所述凹部的內(nèi)面之間形成微小的縫隙,以使得在所述凹部由所述第一阻止件堵塞的狀態(tài)下所述供水端口能夠在所述凹部中向至少一個方向移動。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自動更換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具有安裝在所述供水端口的第二阻止件,所述供水端口配置在所述凹部, 在所述主體部中,在與所述凹部的寬度方向和深度方向正交的面形成收納所述第二阻止件的收納槽, 當所述供水端口配置在所述凹部時,所述第二阻止件被收納在所述收納槽中, 所述收納槽具有壁面,當所述第二阻止件被收納在所述收納槽中時所述壁面在所述凹部的深度方向上與所述第二阻止件相對, 所述壁面形成在比所述第二阻止件在所述凹部的深度方向上相對的部分更靠近所述凹部的開口的位置。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工具自動更換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供水端口配置在所述凹部時,所述供水端口和所述凹部的內(nèi)面之間形成微小的縫隙,以使得所述供水端口能夠在所述凹部中向至少一個方向移動。
6.如權(quán)利要求4或5所述的工具自動更換裝置,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供水端口配置在所述凹部時,在與所述凹部的寬度方向和深度方向正交的方向上,所述主體部由所述供水端口和所述第二阻止件夾持, 在所述供水端口和所述第二阻止件形成一對第一夾持部和一對第二夾持部,其中,所述一對第一夾持部夾持所述主體部,所述一對第二夾持部在所述凹部的寬度方向上形成在所述一對第一夾持部的相反側(cè), 所述一對第一夾持部具有第一卡定部和第二卡定部,其中,所述第一卡定部形成在所述供水端口,所述第二卡定部形成在所述第二阻止件并且在與所述凹部的寬度方向和深度方向正交的方向上與第—^定部相對, 所述一對第二夾持部具有第三卡定部和第四卡定部,其中,所述第三卡定部形成在所述供水端口,所述第四卡定部形成在所述第二阻止件并且在與所述凹部的寬度方向和深度方向正交的方向上與第三卡定部相對, 當所述供水端口配置在所述凹部時,所述第一卡定部和所述第二卡定部在與所述凹部的寬度方向和深度方向正交的方向上從兩側(cè)夾持所述主體部,并且所述第三卡定部和所述第四卡定部在與所述凹部的寬度方向和深度方向正交的方向上從兩側(cè)夾持所述主體部,而且,在所述第一卡定部與所述主體部之間以及/或者在所述第二卡定部與所述主體部之間形成微小的縫隙,并且在所述第三卡定部與所述主體部之間以及/或者在所述第四卡定部與所述主體部之間形成微小的縫隙, 在與所述凹部的寬度方向和深度方向正交的方向上,所述主體部的未形成收納槽的部分的厚度比從所述第—^定部到第二卡定部的距離大, 在與所述凹部的寬度方向和深度方向正交的方向上,所述主體部的未形成收納槽的部分的厚度比從所述第三卡定部到第四卡定部的距離大。
7.如權(quán)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工具自動更換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體部和所述供水端口中的一者具有一對第一夾持部并具有一對第二夾持部,其中,當所述供水端口配置在所述凹部時,在與所述凹部的寬度方向和深度方向正交的方向上,所述第一夾持部夾持所述主體和所述供水端口中的另一者,在所述凹部的寬度方向上,所述第二夾持部形成在所述一對第一夾持部的相反側(cè), 所述一對第一夾持部具有第一卡定部和第二卡定部,其中,所述第一卡定部和所述第二卡定部在與所述凹部的寬度方向和深度方向正交的方向上位于所述第一平面的兩側(cè),并且由所述第一平面向外側(cè)突出, 所述一對第二夾持部具有第三卡定部和第四卡定部,其中,所述第三卡定部和所述第四卡定部在與所述凹部的寬度方向和深度方向正交的方向上位于所述第二平面的兩側(cè),并且由所述第二平面向外側(cè)突出, 當將所述供水端口配置在所述凹部時,所述第一卡定部和所述第二卡定部在與所述凹部的寬度方向和深度方向正交的方向上從兩側(cè)夾持所述另一者,并且所述第三卡定部和所述第四卡定部在與所述凹部的寬度方向和深度方向正交的方向上從兩側(cè)夾持所述另一者,而且,在所述第一卡定部與所述另一者之間以及/或者在所述第二卡定部與所述另一者之間形成微小的縫隙,并且在所述第三卡定部與所述另一者之間以及/或者在所述第四卡定部與所述另一者之間形成微小的縫隙。
8.一種端口單元,其特征在于,包括: 端口支持體,安裝在工具自動更換裝置上;以及 供水端口,由所述端口支持體支持, 所述端口支持體具有主體部,所述主體部形成配置有所述供水端口的凹部, 在所述凹部的側(cè)面形成第一平面和第二平面, 在所述供水端口形成有第一相對平面和第二相對平面,所述第一相對平面和所述第二相對平面相對所述第一平面和所述第二平面配置,以使得當所述供水端口配置在所述凹部時所述第一相對平面和所述第二相對平面分別與所述第一平面和所述第二平面平行。
9.如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端口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端口支持體還具有第一阻止件,所述第一阻止件配置在堵塞所述凹部的開口的位置。
10.如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端口單元,其特征在于,還具有安裝在所述供水端口的第二阻止件, 在所述主體部中,在與所述凹部的寬度方向和深度方向正交的面形成收納所述第二阻止件的收納槽, 當所述供水端口配置在所述凹部時,所述第二阻止件收納在所述收納槽中, 所述收納槽具有壁面,當所述第二阻止件收納在所述收納槽中時,所述壁面在所述凹部的深度方向上與所述第二阻止件相對, 所述壁面形成在比所述第二阻止件在所述凹部的深度方向上相對的部分還靠近所述凹部的開口的位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工具自動更換裝置和端口單元。上述裝置包括:第一單元,與機器人手臂連接;第二單元,與第一單元相對聯(lián)接并安裝在工具上;第一端口單元,安裝在第一單元上;以及第二端口單元,安裝在第二單元上。第一端口單元和第二端口單元分別具有:端口支持體,固定于第一單元或第二單元;以及供水端口,由端口支持體支持。在第一端口單元和第二端口單元的至少一個中,端口支持體具有主體部,該主體部形成有凹部,供水端口配置在凹部,在凹部的寬度方向上相對的兩個側(cè)面分別形成第一平面和第二平面,在供水端口形成有相對第一平面和第二平面配置的第一相對平面和第二相對平面。該工具自動更換裝置抑制供水端口和端口支持體的磨損。
【IPC分類】B23K37-02, B23K37-00, B23K11-31
【公開號】CN204295145
【申請?zhí)枴緾N201420516689
【發(fā)明人】谷口陽介
【申請人】霓達株式會社
【公開日】2015年4月29日
【申請日】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