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及專用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生活用具【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及專用裝置,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該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為:用軟電鉆磨機對玉石工藝品的表面進行第一次打磨;用硬電鉆磨機對玉石工藝品的邊角處進行第二次補充打磨;用粗砂布對玉石工藝品的表面進行手工打磨處理;然后用油石條對玉石工藝品的溝槽和邊角進行打磨處理;之后用熱水兌鹽酸進行適度的浸泡;浸泡完成后,用細砂紙進行再一遍的手工打磨處理;然后再用熱水兌鹽酸進行浸泡;浸泡完成后,用拋光砂紙進行最后的拋光處理,通過這種方法以及采用這種專用工具進行拋光,不但大大的提高了拋光的效率,使玉石的拋光無死角,而且也提高了玉石的光澤度。
【專利說明】—種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及專用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玉石加工【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及專用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石器工藝品越來越感興趣,也引起了石器價格的持續(xù)瘋漲,但同時,人們對石品工藝品的加工藝要求也越來越高,特別是玉石,其加工工藝的水平直接影響到價格,因此在加工玉石時,需要不斷提高加工工藝和加工裝置,以滿足人們不斷提高的要求。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為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玉石加工工藝所存在的缺陷和問題,提供一種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及專用裝置。
[0004]本發(fā)明為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本發(fā)明的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為:
[0005](I)、用軟電鉆磨機對玉石工藝品的表面進行第一次打磨;
[0006](2)、用硬電鉆磨機對玉石工藝品的邊角處進行第二次補充打磨;
[0007](3)、用粗砂布對玉石工藝品的表面進行手工打磨處理;
[0008](4)、然后用油石條對玉石工藝品的溝槽和邊角進行打磨處理;
[0009](5)、之后按照比例用熱水兌鹽酸對玉石工藝品進行適度的浸泡;
[0010](6)、浸泡完成后,用細砂紙進行再一遍的手工打磨處理;
[0011](7)、然后再一次對玉石工藝品按照比例用熱水兌鹽酸進行浸泡;
[0012](8)、浸泡完成后,用拋光砂紙進行最后的亮度增強拋光處理;
[0013](9)、對一些比較小的產(chǎn)品用拋光機進行最后的亮度增強拋光。
[0014]所述的第(5)步驟中的熱水與鹽酸的百分比為250:1到250:10之間。
[0015]所述的第(7)步驟中的熱水與鹽酸的百分比為1000:1到1000:10之間。
[0016]所述的熱水的溫度介于20-90度之間。
[0017]所述的軟電鉆磨機為此拋光專用裝置,所述的軟電鉆磨機為一軟體打磨輪連接在電鉆上而成,所述的軟體打磨輪采用螺桿與電鉆固定連接而成,在所述的螺桿上套一圓形軟體材料,再在圓形軟體材料表面粘上砂布制成。
[0018]所述的硬電鉆磨機為此拋光專用裝置,所述的硬電鉆磨機包括一鋼條,在所述的鋼條上卷上砂布,形成一個圓柱形的砂布卷,圓柱形的砂布卷與電鉆固定連接而成。
[0019]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及專用裝置采用專用的軟電鉆磨機和硬電鉆磨機進行拋光處理,通過這種方法以及采用這種專用工具進行拋光,不但大大的提高了拋光的效率,使玉石的拋光無死角,而且也提高了玉石的光澤度?!緦@綀D】
【附圖說明】
[0020]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的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及專用裝置作進一步說明。
[0021]圖1為本發(fā)明的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專用裝置的軟電鉆磨機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2為本發(fā)明的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及專用裝置的硬電鉆磨機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3]如圖1所示,圖1為本發(fā)明的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專用裝置的軟電鉆磨機的結構示意圖,軟電鉆磨機為本發(fā)明的拋光方法的專用裝置,軟電鉆磨機為一軟體打磨輪10連接在電鉆20上而成,電鉆20為現(xiàn)有技術中的普通電鉆,已經(jīng)大量應用于生產(chǎn)和生活當中,這里不再作進一步描述。軟體打磨輪10分為三層,最內(nèi)層為螺桿11,軟體打磨輪10通過螺桿11與電鉆20固定連接而成,中間層為圓形軟體材料12,圓形軟體材料12套在螺桿11上,最外層為砂布13,砂布13采用目數(shù)為150目的材料,砂布13粘在圓形軟體材料12表面而制成,通過這種三層結構的設計,使軟電鉆磨機在滿足足夠強度的情況下保持一定的柔韌性,可以很好的處理玉石表面的打磨要求,同時又不會過量的磨損掉玉石表面。
[0024]如圖2所示,圖2為本發(fā)明的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專用裝置的硬電鉆磨機的結構示意圖,硬電鉆磨機為本發(fā)明的拋光方法的專用裝置,硬電鉆磨機為一硬體打磨棒30連接在電鉆20上而成,電鉆20為現(xiàn)有技術中的普通電鉆,已經(jīng)大量應用于生產(chǎn)和生活當中,這里不再作進一步描述。硬體打磨棒30分為兩層。最內(nèi)層為鋼條31,外層為砂布32,砂布32采用目數(shù)為120目的材料,砂布32卷在鋼條31上,形成一個圓柱形的砂布卷,圓柱形的砂布卷再套進電鉆20,并固定在電鉆20上,通過這種兩層結構的設計,使硬電鉆磨機在打磨玉石的過程中,可以有效的對玉石的邊角進行打磨處理,做到無打磨的無死角過程。
[0025]本發(fā)明的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為:
[0026](I)、用軟電鉆磨機對玉石工藝品的表面進行第一次打磨;
[0027](2)、用硬電鉆磨機對玉石工藝品的邊角處進行第二次補充打磨;
[0028](3)、用目數(shù)為180目的粗砂布對玉石工藝品的表面進行第一遍手工打磨處理;
[0029](4)、然后用油石條對玉石工藝品的溝槽和邊角進行打磨處理;
[0030](5)用目數(shù)為240目的粗砂布對玉石工藝品的表面進行第二遍手工打磨處理;
[0031](6)用目數(shù)為320目的粗砂布對玉石工藝品的表面進行第三遍手工打磨處理;
[0032](7)為600目的砂布對玉石工藝品的表面進行第四遍手工打磨處理;
[0033](8)之后按照比例用熱水兌鹽酸對玉石工藝品進行適度的浸泡,熱水與鹽酸的百分比為250:1到250:10之間,熱水的溫度介于20-90度之間;
[0034](9)浸泡完成后,用目數(shù)為800目的細砂紙進行第五遍的手工打磨處理;
[0035](10)用目數(shù)為1500目的細砂紙進行第六遍的手工打磨處理;
[0036](11)然后再一次對玉石工藝品按照比例用熱水兌鹽酸進行浸泡,熱水與鹽酸的百分比為1000:1到1000:10之間,熱水的溫度介于20-90度之間;
[0037](12)浸泡完成后,用目數(shù)為2500目的拋光砂紙進行最后的亮度增強拋光處理;[0038](13)最后用目數(shù)5000目的拋光砂紙進行亮度增強拋光;
[0039](14)對一些比較小的產(chǎn)品在拋光機上用布輪和拋光蠟進行最后的亮度增強拋光。
[0040]綜上所述,通過上述實施例的說明可知,本發(fā)明的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及專用裝置采用專用的軟電鉆磨機和硬電鉆磨機進行拋光處理,通過這種方法以及采用這種專用工具進行拋光,不但大大的提高了拋光的效率,使玉石的拋光無死角,而且也提高了玉石的光澤度
[0041]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已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說明性而非限制性的描述,但應理解,在不脫離由權利要求所限定的相關保護范圍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做出變更和/或修改。
【權利要求】
1.一種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其特征在于: (1)、用軟電鉆磨機對玉石工藝品的表面進行第一次打磨; (2)、用硬電鉆磨機對玉石工藝品的邊角處進行第二次補充打磨; (3)、用粗砂布對玉石工藝品的表面進行手工打磨處理; (4)、然后用油石條對玉石工藝品的溝槽和邊角進行打磨處理; (5)、之后按照比例用熱水兌鹽酸對玉石工藝品進行適度的浸泡; (6)、浸泡完成后,用細砂紙進行再一遍的手工打磨處理; (7)、然后再一次對玉石工藝品按照比例用熱水兌鹽酸進行浸泡; (8 )、浸泡完成后,用拋光砂紙進行最后的亮度增強拋光處理; (9)、對一些比較小的產(chǎn)品用拋光機進行最后的亮度增強拋光。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5)步驟中的熱水與鹽酸的百分比為250:1到250:10之間。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7)步驟中的熱水與鹽酸的百分比為1000:1到1000:10之間。
4.根據(jù)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玉石雕刻產(chǎn)品的拋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熱水的溫度介于20_90度之間。
5.一種在權利要求1所述的玉石雕刻產(chǎn)品拋光方法中專用的軟電鉆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軟電鉆磨機為一軟體打磨輪連接在電鉆上而成,所述的軟體打磨輪采用螺桿與電鉆固定連接而成,在所述的螺桿上套一圓形軟體材料,再在圓形軟體材料表面粘上砂布制成。
6.一種在權利要求1所述的玉石雕刻產(chǎn)品拋光方法中專用的硬電鉆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硬電鉆磨機包括一鋼條,在所述的鋼條上卷上砂布,形成一個圓柱形的砂布卷,圓柱形的砂布卷與電鉆固定連接而成。
【文檔編號】B24B29/02GK103802013SQ201210444671
【公開日】2014年5月21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1月8日
【發(fā)明者】王江 申請人: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