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打砂拋光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注塑成型后塑件產(chǎn)品的打砂拋光裝置,具體涉及一種打砂拋光設備。
背景技術:
在手機外殼注塑成型過程中,由于模具結(jié)構設計、注塑設備、成型工藝等方面的不足,生產(chǎn)出來的產(chǎn)品通常會出現(xiàn)披峰、毛邊等不良等現(xiàn)象,需要加工人員用砂紙對其表面進行手動打砂處理,以改善注塑產(chǎn)品的表面外觀,減少不良品數(shù)量,降低生產(chǎn)成本。但是手動打砂工作強度大,特別是長時間的打砂操作,會使加工人員的手指出現(xiàn)水泡、水腫等損傷。工作強度高和身體損傷大已成為手機外殼注塑領域內(nèi)員工大量流動性較大的主要因素。
發(fā)明內(nèi)容為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及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快捷方便,提升打砂效率,在原有手工打砂的基礎上,實現(xiàn)了半自動化機械打砂,節(jié)省人力和材料的打砂拋光設備。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一種打砂拋光設備,包括底座,底座上設有支架,所述支架上固定有電機,支架兩邊分別固定有由同一電機驅(qū)動的打砂設備和拋光設備;所述打砂設備包括傳送帶以及粘貼在傳送帶上的砂紙,由主動軸帶動傳送帶旋轉(zhuǎn),并由從動軸對傳送帶進行張緊與同步傳動;所述拋光設備包括拋光輪,所述拋光輪鉸接在底座上。進一步地,所述電機與主動軸之間通過皮帶連接進行傳動。進一步地,所述拋光輪通過皮帶與主動軸連接。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比較,存在以下有益效果:其一,使用電機驅(qū)動砂紙打砂,降低了工人勞動強度,提升了打砂效率;其二,將打砂設備和拋光設備集成在同一底座上,使得工序更為連貫,打砂工序完畢后可接進行拋光。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示意圖。圖中:1-底座,2-電機,3-傳送帶,4-主動軸,5-從動軸,6-拋光輪,7-皮帶。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的主旨在于提供一種快捷方便,提升打砂效率,在原有手工打砂的基礎上,實現(xiàn)了半自動化機械打砂,節(jié)省人力和材料的打砂拋光設備。為了便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的理解,
以下結(jié)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應當指出,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如附圖1所示,一種打砂拋光設備,包括底座1,底座I上設有支架,支架上固定有電機2,支架兩邊還分別設有打砂設備和拋光設備;打砂設備和拋光設備均由同一電機2驅(qū)動。所述打砂設備包括傳送帶3以及粘貼在傳送帶3上的砂紙,由主動軸4帶動傳送帶3旋轉(zhuǎn),并由從動軸5對傳送帶3進行張緊與同步傳動;所述拋光設備包括拋光輪6,所述拋光輪6鉸接在底座I上。電機2與主動軸4之間通過皮帶7進行連接,主動軸4與拋光輪6通過皮帶7進行連接,電機2啟動時,主動軸4與拋光輪6同時轉(zhuǎn)動。本實用新型工作時,將砂紙粘貼在傳送帶3上,將傳送帶3套在主動軸4與從動軸5上,啟動電機2,電機2驅(qū)動主動軸4旋轉(zhuǎn),主動軸4同時帶動拋光輪6與從動軸5旋轉(zhuǎn)。將塑件產(chǎn)品靠近砂紙進行打砂,打砂完成后通過拋光輪6對其進行拋光。上述實施例中提到的內(nèi)容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任何顯而易見的替換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利要求1.一種打砂拋光設備,包括底座(1),底座(I)上設有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上固定有電機(2),支架兩邊分別固定有由同一電機(2)驅(qū)動的打砂設備和拋光設備;所述打砂設備包括傳送帶(3)以及粘貼在傳送帶(3)上的砂紙,由主動軸(4)帶動傳送帶(3)旋轉(zhuǎn),并由從動軸(5)對傳送帶(3)進行張緊與同步傳動;所述拋光設備包括拋光輪(6),所述拋光輪(6)鉸接在底座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砂拋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2)與主動軸(4)之間通過皮帶(7)連接進行傳動。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打砂拋光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光輪(6)通過皮帶(7)與主動軸(4)連接。
專利摘要一種打砂拋光設備,包括底座,底座上設有支架,支架上固定有電機,支架兩邊分別固定有由同一電機驅(qū)動的打砂設備和拋光設備;所述打砂設備包括傳送帶以及粘貼在傳送帶上的砂紙,由主動軸帶動傳送帶旋轉(zhuǎn),并由從動軸對傳送帶進行張緊與同步傳動;所述拋光設備包括拋光輪,所述拋光輪鉸接在底座上。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打砂拋光設備實現(xiàn)了半自動化機械打砂拋光,提升了打砂效率,節(jié)省了人力和材料。
文檔編號B24B21/04GK203019193SQ201220679718
公開日2013年6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2月11日
發(fā)明者李懷青 申請人:東莞華清光學科技有限公司, 東莞勁勝精密組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