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清洗金屬制品的制劑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用于清洗金屬制品的制劑,其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原料制成:烷基酚基聚氯乙烯醚3.2-4.2份,椰子油二乙醇酰胺4.3-7.1份,多元醇磷酸酯6.4-9.5份,緩蝕劑1.5-3.4份,脂肪醇聚氧乙烯硫酸銨8.5-9.8份,順丁烯二酸1.5-2.9份,陰離子表面活性劑2.5-6.8份。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具有極強的滲透性和優(yōu)良的除油性,使用添加劑量少,清洗成本低,清洗能力強、速度快、易漂洗、可重復使用、無污染、具有防銹能力,工件表面質(zhì)量好,處理成本較低;配制工藝簡單,使用簡便,具有低泡、高效、對金屬表面無腐蝕、穩(wěn)定性好,增強清潔度,具有推廣價值。
【專利說明】一種用于清洗金屬制品的制劑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清洗劑,尤其是涉及一種用于清洗金屬制品的制劑。
【背景技術】
[0002]一般金屬設備使用期越長越好,使用時清洗是最重要的。金屬設備的表面易出現(xiàn)油垢、銹斑,一般采用金屬清洗劑加以清除,現(xiàn)有的技術先用汽油等活性劑清除金屬表面的油垢,然后用酸液清除金屬的銹斑,再用防銹物質(zhì)預防銹斑再次形成。這樣的過程復雜、費時、費力,而且還污染環(huán)境。或者有的清洗劑功能單一,不能一次性有效去除污垢、銹斑,要多種功能的話用料多、成本高。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用于清洗金屬制品的制劑,穩(wěn)定、清洗能力強,泡沫少,同時便于廢棄清洗液的處理排放,還能降低對設備的腐蝕性。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于清洗金屬制品的制劑,
其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原料制成:烷基酚基聚氯乙烯醚3.2-4.2份,椰子油二乙醇酰胺
4.3-7.1份,多元醇磷酸酯6.4-9.5份,緩蝕劑1.5-3.4份,脂肪醇聚氧乙烯硫酸銨8.5-9.8份,順丁烯二酸1.5-2.9份,陰離子表面活性劑2.5-6.8份。
[0004]優(yōu)化的,上述用于清洗金屬制品的制劑,其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原料制成:
烷基酚基聚氯乙烯醚3.8份,椰子油二乙醇酰胺5.1份,多元醇磷酸酯7.5份,緩蝕劑
2.4份,脂肪醇聚氧乙烯硫酸銨8.9份,順丁烯二酸1.9份,陰離子表面活性劑4.8份。
[0005]優(yōu)化的,上述用于清洗金屬制品的制劑,其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為脂肪醇聚氧乙烯
(10)醚羧酸鈉。
[0006]優(yōu)化的,上述用于清洗金屬制品的制劑,其緩蝕劑為羧甲基殼聚糖。
[0007]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具有極強的滲透性和優(yōu)良的除油性,使用添加劑量少,清洗成本低,清洗能力強、速度快、易漂洗、可重復使用、無污染、具有防銹能力,工件表面質(zhì)量好,處理成本較低;配制工藝簡單,使用簡便,具有低泡、高效、對金屬表面無腐蝕、穩(wěn)定性好,增強清潔度,具有推廣價值。
【具體實施方式】
[0008]實施例1
本發(fā)明為一種用于清洗金屬制品的制劑,其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原料制成:
烷基酚基聚氯乙烯醚3.8份,椰子油二乙醇酰胺5.1份,多元醇磷酸酯7.5份,緩蝕劑
2.4份,脂肪醇聚氧乙烯硫酸銨8.9份,順丁烯二酸1.9份,陰離子表面活性劑4.8份。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為脂肪醇聚氧乙烯(10)醚羧酸鈉。緩蝕劑為羧甲基殼聚糖。
實施例2 本發(fā)明為一種用于清洗金屬制品的制劑,其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原料制成:
烷基酚基聚氯乙烯醚3.2份,椰子油二乙醇酰胺4.3份,多元醇磷酸酯6.4份,緩蝕劑
1.5份,脂肪醇聚氧乙烯硫酸銨8.5份,順丁烯二酸1.5份,陰離子表面活性劑2.5份。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為脂肪醇聚氧乙烯(10)醚羧酸鈉。緩蝕劑為羧甲基殼聚糖。
[0009]實施例3
本發(fā)明為一種用于清洗金屬制品的制劑,其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原料制成:
烷基酚基聚氯乙烯醚4.2份,椰子油二乙醇酰胺7.1份,多元醇磷酸酯9.5份,緩蝕劑
3.4份,脂肪醇聚氧乙烯硫酸銨9.8份,順丁烯二酸2.9份,陰離子表面活性劑6.8份。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為脂肪醇聚氧乙烯(10)醚羧酸鈉。緩蝕劑為羧甲基殼聚糖。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具有極強的滲透性和優(yōu)良的除油性,使用添加劑量少,清洗成本低,清洗能力強、速度快、易漂洗、可重復使用、無污染、具有防銹能力,工件表面質(zhì)量好,處理成本較低;配制工藝簡單,使用簡便,具有低泡、高效、對金屬表面無腐蝕、穩(wěn)定性好,增強清潔度,具有推廣價值。
[0010]當然,上述說明并非是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本發(fā)明也并不限于上述舉例,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的實質(zhì)范圍內(nèi),作出的變化、改型、添加或替換,都應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清洗金屬制品的制劑,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原料制成: 烷基酚基聚氯乙烯醚3.2-4.2份,椰子油二乙醇酰胺4.3-7.1份,多元醇磷酸酯6.4-9.5份,緩蝕劑1.5-3.4份,脂肪醇聚氧乙烯硫酸銨8.5-9.8份,順丁烯二酸1.5-2.9份,陰離子表面活性劑2.5-6.8份。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清洗金屬制品的制劑,其特征在于: 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原料制成:烷基酚基聚氯乙烯醚3.8份,椰子油二乙醇酰胺5.1份,多元醇磷酸酯7.5份,緩蝕劑2.4份,脂肪醇聚氧乙烯硫酸銨8.9份,順丁烯二酸1.9份,陰離子表面活性劑4.8份。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清洗金屬制品的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為脂肪醇聚氧乙烯(10)醚羧酸鈉。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清洗金屬制品的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緩蝕劑為羧甲基殼聚糖。
【文檔編號】C23G5/036GK104233350SQ201410434058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8月29日
【發(fā)明者】王璐 申請人: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