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提金冶煉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金銀泥的全濕法冶煉工藝。
背景技術:
目前國內外大多數(shù)金銀泥的冶煉工藝為單一火法冶煉或濕法和火法結合的冶煉工藝。
火法冶煉工藝存在的缺點一是回收率相對較低;二是火法熔煉過程中有大量的金銀貴金屬隨著煙氣揮發(fā),造成金屬流失;三是操作環(huán)境差,火法冶煉爐通常溫度達到1000度,而冶煉室一般為封閉的環(huán)境,夏天室內溫度達到40度以上,操作環(huán)境十分惡劣。
濕法和火法結合冶煉工藝一般分為分為硝酸分銀、王水溶金、王水渣火法熔煉、電解銀、金銀鑄錠等工藝。該工藝存在兩方面缺點,一是王水渣含有金和銀,且難以熔煉,因此,為了保證回收率,降低爐渣品位,在熔煉過程中,溫度達到1000℃-1100℃左右,熔煉時間達到10小時以上,導致金銀揮發(fā);二是銀電解前后兩次人工鑄錠,無法進行自動化控制,提高了工人的勞動強度。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針對上述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金銀泥的全濕法冶煉工藝。
本發(fā)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金銀泥的全濕法冶煉工藝,步驟如下:
(1)將金銀泥用水調漿后,加至70℃的硝酸水溶液中,使混合溶液中金銀泥濃度為15wt%、硝酸濃度為20wt%,加熱至90℃,反應1h后過濾,得到濾液Ⅰ和濾渣Ⅰ;
(2)取步驟(1)的濾液Ⅰ,向濾液Ⅰ中加入鹽酸并過濾,得濾液Ⅱ和濾渣Ⅱ,直至濾液Ⅱ中無白色沉淀,將濾渣Ⅱ用水調漿后,用氨水調整pH值至12,加入70wt%水合肼溶液,保持溫度為30℃,反應1h,過濾得到銀粉并鑄錠;
(3)配制王水,取水、鹽酸和硝酸的體積比為4:3:1,加熱至溫度達到60℃時,取步驟(1)中的濾渣Ⅰ加入至王水中,繼續(xù)加熱至90℃,反應1h后過濾,得到濾液Ⅲ和濾渣Ⅲ;
(4)取步驟(3)的濾液Ⅲ,向其中加入亞硫酸鈉,20-25℃條件下反應1h,過濾后得到金粉并鑄錠;
(5)取步驟(3)的濾渣Ⅲ用水調漿后,用氨水調整pH值至12,加入70wt%水合肼溶液,過濾后,得到濾液Ⅳ和濾渣Ⅳ;
(6)取步驟(5)的濾渣Ⅳ用水調漿后,加入70℃、20wt%硝酸溶液中,加熱至90℃,反應1h后,過濾得到濾液Ⅴ和濾渣Ⅴ,將濾液Ⅴ的硝酸溶液返回步驟(1),循環(huán)使用;
(7)取步驟(6)的濾渣Ⅴ加入至王水中,繼續(xù)加熱至90℃,反應1h后過濾,得到濾液Ⅵ和濾渣Ⅵ,將濾液Ⅵ重復步驟(4),將濾渣Ⅵ進行去氰化處理。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發(fā)明避免了火法熔煉工藝產生煙塵造成的金屬流失,金銀均以金粉、銀粉的形式直接鑄錠,除去火法轉爐熔煉環(huán)節(jié);經王水溶金得到的濾渣進行二次循環(huán),提高了金銀泥的冶煉回收率,產生的王水濾渣進入氰化廠進行去氰化處理,回收率可達到85%。
2、本發(fā)明步驟(6)的濾液Ⅴ中除含有可重復使用的硝酸溶液外,重復循環(huán)步驟(1)-(6),還能夠進一步冶煉得到少量金粉和銀粉。且本發(fā)明避免了銀的二次鑄錠,降低工人的勞動強度,改善冶煉環(huán)境。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工藝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實例對本發(fā)明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非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范圍。
實施例1
一種金銀泥的全濕法冶煉工藝,步驟如下:
(1)將金銀泥用水調漿后,加至70℃的硝酸水溶液中,使混合溶液中金銀泥濃度為15wt%、硝酸濃度為20wt%,加熱至90℃,反應1h后過濾,得到濾液Ⅰ和濾渣Ⅰ;
(2)取步驟(1)的濾液Ⅰ,向濾液Ⅰ中加入鹽酸并過濾,得濾液Ⅱ和濾渣Ⅱ,直至濾液Ⅱ中無白色沉淀,將濾渣Ⅱ用水調漿后,用氨水調整pH值至12,加入70wt%水合肼溶液,保持溫度為30℃,反應1h,過濾得到銀粉并鑄錠;
(3)配制王水,取水、鹽酸和硝酸的體積比為4:3:1,加熱至溫度達到60℃時,取步驟(1)中的濾渣Ⅰ加入至王水中,繼續(xù)加熱至90℃,反應1h后過濾,得到濾液Ⅲ和濾渣Ⅲ;
(4)取步驟(3)的濾液Ⅲ,向其中加入亞硫酸鈉,20-25℃條件下反應1h,過濾后得到金粉并鑄錠;
(5)取步驟(3)的濾渣Ⅲ用水調漿后,用氨水調整pH值至12,加入70wt%水合肼溶液,過濾后,得到濾液Ⅳ和濾渣Ⅳ;
(6)取步驟(5)的濾渣Ⅳ用水調漿后,加入70℃、20wt%硝酸溶液中,加熱至90℃,反應1h后,過濾得到濾液Ⅴ和濾渣Ⅴ,將濾液Ⅴ的硝酸溶液返回步驟(1),循環(huán)使用;
(7)取步驟(6)的濾渣Ⅴ加入至王水中,繼續(xù)加熱至90℃,反應1h后過濾,得到濾液Ⅵ和濾渣Ⅵ,將濾液Ⅵ重復步驟(4),將濾渣Ⅵ進行去氰化處理。
其中,步驟(4)中亞硫酸鈉用量為:步驟(4)反應后過濾,濾渣為金粉,檢測濾液中是否有剩余的SO32-;如無,需要在濾液Ⅲ中繼續(xù)加入亞硫酸鈉,直至濾液中檢測到剩余的SO32-,即濾液Ⅲ中的金被全部還原。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