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拋光裝置,尤其涉及一種五金柱條拋光裝置。
背景技術:
五金:傳統(tǒng)的五金制品,也稱″小五金″。指金、銀、銅、鐵、錫五種金屬。經人工加工可以制成刀、劍等藝術品或金屬器件?,F代社會的五金更為廣泛,例如五金工具、五金零部件、日用五金、建筑五金以及安防用品等。小五金產品大都不是最終消費品。
拋光是指利用機械、化學或電化學的作用,使工件表面粗糙度降低,以獲得光亮、平整表面的加工方法。是利用拋光工具和磨料顆?;蚱渌麙伖饨橘|對工件表面進行的修飾加工。拋光時,高速旋轉的拋光輪壓向工件,使磨料對工件表面產生滾壓和微量切削,從而獲得光亮的加工表面。大批量生產軸承鋼球時,常采用滾筒拋光的方法。
現在五金柱條使用廣泛,需要對其進行拋光。
現在五金柱條拋光存在拋光不完全、工作效率低、操作復雜的缺點,因此亟需研發(fā)一種拋光完全、工作效率高、操作簡單的五金柱條拋光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1)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本發(fā)明為了克服現有拋光五金柱條拋光不完全、工作效率低、操作復雜的缺點,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拋光 完全、工作效率高、操作簡單的五金柱條拋光裝置。
(2)技術方案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這樣一種五金柱條拋光裝置,包括有左支架、底板、右支架、軸承座、平皮帶、大皮帶輪、第一轉軸、卡盤、第一彈簧、滑軌、L形板、滑塊、拋光頭、升降桿、第二彈簧、第一接觸輪、楔形塊、氣缸、第二接觸輪、異形滾筒、第二轉軸、小皮帶輪和電機,底板頂部左端設有左支架,左支架右側設有電機和軸承座,電機位于軸承座上方,電機右側連接有第二轉軸,第二轉軸上設有小皮帶輪,第二轉軸右側設有異形滾筒,軸承座上設有第一轉軸,第一轉軸上設有大皮帶輪,大皮帶輪和小皮帶輪之間繞有平皮帶,第一轉軸右側設有卡盤,底板頂部右端設有右支架,右支架左側設有滑軌,滑軌上設有滑塊,滑塊頂部設有L形板,L形板上開有導向孔,L形板內底部設有第二彈簧,第二彈簧頂部設有第一接觸輪,第一接觸輪底部設有升降桿,升降桿穿過第二彈簧和導向孔,升降桿底部設有拋光頭,L形板內右側設有氣缸,氣缸左側連接有楔形塊,楔形塊底部和第一接觸輪接觸,L形板右側與右支架左側之間連接有第一彈簧,L形板左側設有第二接觸輪,第二接觸輪和異形滾筒邊緣接觸。
優(yōu)選地,還包括有擦塊,升降桿右側設有擦塊,擦塊底部和拋光頭底部在同一水平線上。
優(yōu)選地,還包括有廢物收集槽,底板頂部設有廢物收集槽,廢物收集槽位于卡盤下方。
優(yōu)選地,還包括有磁鐵塊,卡盤上設有磁鐵塊。
優(yōu)選地,底板的長∶寬為1∶1。
優(yōu)選地,底板水平放置,且底板頂部和左支架底部以及右支架底部都垂直固定連接。
優(yōu)選地,第一彈簧右端和右支架連接,第一彈簧左端和L形板右側連接,第一彈簧呈水平放置。
工作原理:當要對五金柱條進行拋光時,將五金柱條放置在卡盤處,將五金柱條固定好,啟動氣缸伸長,帶動楔形塊向左移動,使第一接觸輪向下移動,帶動拋光頭向下移動,當拋光頭向下移動至合適位置時,關閉氣缸,啟動電機順轉,通過第二轉軸帶動異形滾筒順轉,使第二接觸輪向右移動,使L形板向右移動,當第二接觸輪接觸異形滾筒最右端后,通過第一彈簧的彈力作用帶動L形板向左移動,帶動第二接觸輪向左移動,異形滾筒不斷順轉,可以使第二接觸輪不斷向右移動和向左移動交替進行,可以使拋光頭不斷交替向右移動和向左移動,拋光頭不斷左右移動可以對五金柱條進行拋光,同時第二轉軸帶動小皮帶輪順轉,通過平皮帶帶動大皮帶輪順轉,使第一轉軸順轉,帶動五金柱條順轉,拋光頭可以對旋轉的五金柱條進行拋光,可以使五金柱條被完全拋光,當五金柱條拋光完畢后,待拋光頭移動至復位后,關閉電機,啟動氣缸縮短,帶動楔形塊向右移動,使第一接觸輪向上移動,帶動拋光頭向上移動至復位,關閉氣缸,可以將五金柱條從卡盤中取下使用。
因為還包括有擦塊,升降桿右側設有擦塊,擦塊底部和拋光頭底 部在同一水平線上,當拋光頭對五金柱條進行拋光時,擦塊可以對五金柱條表面進行擦拭,可以將五金柱條表面上的碎屑擦掉,有利于五金柱條的拋光。
因為還包括有廢物收集槽,底板頂部設有廢物收集槽,廢物收集槽位于卡盤下方,廢物收集槽可以對五金柱條進行拋光時產生的碎屑進行回收,可以保護工作環(huán)境。
因為還包括有磁鐵塊,卡盤上設有磁鐵塊,可以吸住五金柱條,可以更好的固定住五金柱條,有利于五金柱條的拋光。
因為底板的長∶寬為1∶1,可以使裝置更穩(wěn)定。
因為底板水平放置,且底板頂部和左支架底部以及右支架底部都垂直固定連接,可以使裝置更穩(wěn)定。
因為第一彈簧右端和右支架連接,第一彈簧左端和L形板右側連接,第一彈簧呈水平放置,可以使第一彈簧的性能更好的發(fā)揮出來。
(3)有益效果
本發(fā)明達到了拋光完全、工作效率高、操作簡單的效果,節(jié)省人力和時間的損耗,而且不受地點、溫度、速度等客觀條件的限制,操作簡單,使用方便。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第一種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的第二種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fā)明的第三種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發(fā)明的第四種主視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的標記為:1-左支架,2-底板,3-右支架,4-軸承座,5-平皮帶,6-大皮帶輪,7-第一轉軸,8-卡盤,9-第一彈簧,10-滑軌,11-L形板,12-滑塊,13-拋光頭,14-升降桿,15-導向孔,16-第二彈簧,17-第一接觸輪,18-楔形塊,19-氣缸,20-第二接觸輪,21-異形滾筒,22-第二轉軸,23-小皮帶輪,24-電機,25-擦塊,26-廢物收集槽,27-磁鐵塊。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說明。
實施例1
一種五金柱條拋光裝置,如圖1-4所示,包括有左支架1、底板2、右支架3、軸承座4、平皮帶5、大皮帶輪6、第一轉軸7、卡盤8、第一彈簧9、滑軌10、L形板11、滑塊12、拋光頭13、升降桿14、第二彈簧16、第一接觸輪17、楔形塊18、氣缸19、第二接觸輪20、異形滾筒21、第二轉軸22、小皮帶輪23和電機24,底板2頂部左端設有左支架1,左支架1右側設有電機24和軸承座4,電機24位于軸承座4上方,電機24右側連接有第二轉軸22,第二轉軸22上設有小皮帶輪23,第二轉軸22右側設有異形滾筒21,軸承座4上設有第一轉軸7,第一轉軸7上設有大皮帶輪6,大皮帶輪6和小皮帶輪23之間繞有平皮帶5,第一轉軸7右側設有卡盤8,底板2頂部右端設有右支架3,右支架3左側設有滑軌10,滑軌10上設有滑塊12,滑塊12頂部設有L形板11,L形板11上開有導向孔15,L形板11內底部設有第二彈簧16,第二彈簧16頂部設有第一接觸輪17,第一接觸輪17底部設有升降桿 14,升降桿14穿過第二彈簧16和導向孔15,升降桿14底部設有拋光頭13,L形板11內右側設有氣缸19,氣缸19左側連接有楔形塊18,楔形塊18底部和第一接觸輪17接觸,L形板11右側與右支架3左側之間連接有第一彈簧9,L形板11左側設有第二接觸輪20,第二接觸輪20和異形滾筒21邊緣接觸。
還包括有擦塊25,升降桿14右側設有擦塊25,擦塊25底部和拋光頭13底部在同一水平線上。
還包括有廢物收集槽26,底板2頂部設有廢物收集槽26,廢物收集槽26位于卡盤8下方。
還包括有磁鐵塊27,卡盤8上設有磁鐵塊27。
底板2的長∶寬為1∶1。
底板2水平放置,且底板2頂部和左支架1底部以及右支架3底部都垂直固定連接。
第一彈簧9右端和右支架3連接,第一彈簧9左端和L形板11右側連接,第一彈簧9呈水平放置。
工作原理:當要對五金柱條進行拋光時,將五金柱條放置在卡盤8處,將五金柱條固定好,啟動氣缸19伸長,帶動楔形塊18向左移動,使第一接觸輪17向下移動,帶動拋光頭13向下移動,當拋光頭13向下移動至合適位置時,關閉氣缸19,啟動電機24順轉,通過第二轉軸22帶動異形滾筒21順轉,使第二接觸輪20向右移動,使L形板11向右移動,當第二接觸輪20接觸異形滾筒21最右端后,通過第一彈簧9的彈力作用帶動L形板11向左移動,帶動第二接觸輪20向左移動, 異形滾筒21不斷順轉,可以使第二接觸輪20不斷向右移動和向左移動交替進行,可以使拋光頭13不斷交替向右移動和向左移動,拋光頭13不斷左右移動可以對五金柱條進行拋光,同時第二轉軸22帶動小皮帶輪23順轉,通過平皮帶5帶動大皮帶輪6順轉,使第一轉軸7順轉,帶動五金柱條順轉,拋光頭13可以對旋轉的五金柱條進行拋光,可以使五金柱條被完全拋光,當五金柱條拋光完畢后,待拋光頭13移動至復位后,關閉電機24,啟動氣缸19縮短,帶動楔形塊18向右移動,使第一接觸輪17向上移動,帶動拋光頭13向上移動至復位,關閉氣缸19,可以將五金柱條從卡盤8中取下使用。
因為還包括有擦塊25,升降桿14右側設有擦塊25,擦塊25底部和拋光頭13底部在同一水平線上,當拋光頭13對五金柱條進行拋光時,擦塊25可以對五金柱條表面進行擦拭,可以將五金柱條表面上的碎屑擦掉,有利于五金柱條的拋光。
因為還包括有廢物收集槽26,底板2頂部設有廢物收集槽26,廢物收集槽26位于卡盤8下方,廢物收集槽26可以對五金柱條進行拋光時產生的碎屑進行回收,可以保護工作環(huán)境。
因為還包括有磁鐵塊27,卡盤8上設有磁鐵塊27,可以吸住五金柱條,可以更好的固定住五金柱條,有利于五金柱條的拋光。
因為底板2的長∶寬為1∶1,可以使裝置更穩(wěn)定。
因為底板2水平放置,且底板2頂部和左支架1底部以及右支架3底部都垂直固定連接,可以使裝置更穩(wěn)定。
因為第一彈簧9右端和右支架3連接,第一彈簧9左端和L形板11 右側連接,第一彈簧9呈水平放置,可以使第一彈簧9的性能更好的發(fā)揮出來。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fā)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改進及替代,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