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水刀配件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可自動調節(jié)水膜厚度的裝置。
背景技術:
水刀,即以水為刀,本名高壓水射流切割技術,這項技術最早起源于美國。用于航空航天軍事工業(yè)。以其冷切割不會改變材料的物理化學性質而備受青睞。后經(jīng)技術不斷改進,在高壓水中混入石榴砂,極大的提高了水刀的切割速度和切割厚度?,F(xiàn)在水刀已經(jīng)廣泛應用于陶瓷、石材、玻璃、金屬、復合材料等眾多行業(yè),我國的水刀技術也取得了巨大的進步,然而在水刀的使用過程常常遇到由于水箱內部壓力的改變使得水刀的切割速度發(fā)生改變,這可能引起被切割材料發(fā)生改變,已經(jīng)不能滿足如今水刀切割的需求。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自動調節(jié)水膜厚度的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利用杠桿原理和進水管內的壓力調節(jié)水箱內的水膜厚度,從而減少了外部純水壓力變化影響水刀的出水量,保證了水刀出水量的穩(wěn)定。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可自動調節(jié)水膜厚度的裝置,包括進水管、出水管和調節(jié)閥,所述進水管和出水管與水箱連接處的兩側均設置有密封墊圈和鎖緊螺母,且出水管和進水管分別設置在水箱的左右兩側,所述進水管一端內部設置的活塞與杠桿的一端通過連桿固定連接,且杠桿的另一端與浮球固定連接,所述杠桿中間位置設置的連接環(huán)與支撐桿頂端固定的連接環(huán)通過銷軸轉動連接,且支撐桿豎直固定在水箱的底板上,所述調節(jié)閥兩端的法蘭與出水管上的法蘭通過螺栓固定連接,且出水管的末端與水刀中的水槽密封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鎖緊螺母與進水管和出水管之間通過螺紋嚙合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支撐桿和杠桿均為不銹鋼材質構件。
優(yōu)選的,所述密封墊圈可為橡膠材質構件,且法蘭與法蘭的連接處也設置有密封墊圈。
優(yōu)選的,所述支撐桿設置在進水管和出水管之間。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設備利用杠桿原理和進水管內的壓力調節(jié)水箱內的水膜厚度,從而減少了外部純水壓力變化影響水刀的出水量,裝置可自動調節(jié),且不需要電能,節(jié)約了資源,同時裝置的結構簡單,安裝和拆卸方便,大大的降低工作人員的工作強度,在進水管和出水管與水箱連接處的兩側均設置有密封墊圈和鎖緊螺母,可充分的保證裝置的密封性能,防止裝置漏水,在裝置的出水管上安裝有調節(jié)閥,便于對水流的控制,本裝置設計合理,結構簡單,性能優(yōu)良,適合推廣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支撐桿與杠桿連接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水箱;2-活塞;3-支撐桿;4-杠桿;5-浮球;6-進水管;7-密封墊圈;8-鎖緊螺母;9-出水管;10-法蘭;11-調節(jié)閥;12-水刀;13-銷軸;14-連接環(huán)。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可自動調節(jié)水膜厚度的裝置,包括進水管6、出水管9和調節(jié)閥11,進水管6和出水管9與水箱1連接處的兩側均設置有密封墊圈7和鎖緊螺母8,且出水管9和進水管6分別設置在水箱1的左右兩側,進水管6一端內部設置的活塞2與杠桿4的一端通過連桿固定連接,且杠桿4的另一端與浮球5固定連接,杠桿4中間位置設置的連接環(huán)14與支撐桿3頂端固定的連接環(huán)14通過銷軸13轉動連接,且支撐桿3豎直固定在水箱1的底板上,調節(jié)閥11兩端的法蘭10與出水管9上的法蘭10通過螺栓固定連接,且出水管9的末端與水刀12中的水槽密封連接,鎖緊螺母8與進水管6和出水管9之間通過螺紋嚙合連接,支撐桿3和杠桿4均為不銹鋼材質構件,密封墊圈7可為橡膠材質構件,且法蘭10與法蘭10的連接處也設置有密封墊圈7,支撐桿3設置在進水管6和出水管9之間。
工作原理:在使用時水流可通過進水管6流入水箱1的內部,在水膜的厚度到達一定的高度之后,由于浮力的作用使得浮球5開始上浮,由于浮球5與杠桿4的一端固定連接,因此杠桿4的另一端會被壓下去,進而使得與杠桿4通過連桿固定連接的活塞2向下運動,將進水管6內部的水流擋回去,可通過出水管9上的調節(jié)閥11調節(jié)水流的大小,水流再通過調節(jié)閥11之后進入水刀12中,進而水刀12可以開始工作。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