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型壓鑄模具,屬于模具領域。
背景技術:
壓鑄模具是壓鑄生產中重要的工藝裝備,它對生產能否順利進行,鑄件質量的優(yōu)劣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它與壓鑄生產工藝、生產操作存在著互相影響又互為制約的關系。其重要作用是:決定著鑄件形狀和尺寸公差級;澆注系統(tǒng)決定了熔融金屬的填充狀況;控制和調節(jié)壓鑄過程熱平衡;模具的強度限制了壓射比壓的最大限度;影響著壓鑄生產的生產效率。
現(xiàn)有技術公開了申請?zhí)枮椋篊N201120006506.5的了一種新型壓鑄模具排氣結構。本實用新型包括有動模板與定模板,動模板與定模板之間成型有鑄件型腔,動模板的一側開設有渣包,渣包位于鑄件型腔的充填末端,鑄件型腔對應渣包成型有進料口,進料口與渣包間隔設置,定模板的一側開設有呈倒置“V”形狀的過橋,過橋的兩端部分別與對應的渣包以及進料口連通。鑄件型腔充填末端的冷料以及鑄件型腔內的空氣依次經進料口、過橋進入至渣包內,冷料以及空氣的流經路徑呈“S”形,另外,該流經路徑的開口由進料口至渣包入口依次變大,上述結構形式的流經路徑能夠使鑄件型腔內的空氣快速、高效以及順利地排出壓鑄模具,確保了鑄件質量、降低了生產成本。但是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型壓鑄模具,不能實現(xiàn)節(jié)約裝置及空間,不能人性化的可調模具型號,不能一模具多用的特點。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型壓鑄模具,其結構包括壓鑄上扣槽、換型槽口、進出油口模型、動力桿模型、模具側壁、動力桿活動塊模型、模具固定扣、壓鑄下扣槽、下扣槽槽孔,所述壓鑄上扣槽設于換型槽口上方,所述換型槽口設于進出油口模型右側,所述進出油口模型設于模具側壁上方,所述動力桿模型設于換型槽口下方,所述模具側壁設于壓鑄下扣槽上方,所述動力桿活動塊模型設于模具固定扣上方,所述模具固定扣設于壓鑄下扣槽上方,所述壓鑄下扣槽設于下扣槽槽孔上方,所述換型槽口設有換型槽內壁、換型槽底板、換型槽固定口,所述換型槽內壁與換型槽底板、換型槽固定口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動力桿活動塊模型設有活動輪模型、活動支撐塊模型、活動底座模型。
進一步的,所述活動輪模型與活動支撐塊模型、活動底座模型活動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進出油口模型與模具側壁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模具側壁與壓鑄下扣槽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換型槽口為合金材料。
進一步的,所述動力桿活動塊模型為鋼鐵材料。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型壓鑄模具,通過換型槽口,實現(xiàn)了節(jié)約裝置及空間,人性化的可調模具型號,一模具多用的特點。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yōu)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壓鑄模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換型槽口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動力桿活動塊模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壓鑄上扣槽-1、換型槽口-2、進出油口模型-3、動力桿模型-4、模具側壁-5、動力桿活動塊模型-6、模具固定扣-7、壓鑄下扣槽-8、下扣槽槽孔-9、換型槽內壁-20、換型槽底板-21、換型槽固定口-22、活動輪模型-60、活動支撐塊模型-61、活動底座模型-62。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型壓鑄模具,其結構包括壓鑄上扣槽1、換型槽口2、進出油口模型3、動力桿模型4、模具側壁5、動力桿活動塊模型6、模具固定扣7、壓鑄下扣槽8、下扣槽槽孔9,所述壓鑄上扣槽1設于換型槽口2上方,所述換型槽口2設于進出油口模型3右側,所述進出油口模型3設于模具側壁5上方,所述動力桿模型4設于換型槽口2下方,所述模具側壁5設于壓鑄下扣槽8上方,所述動力桿活動塊模型6設于模具固定扣7上方,所述模具固定扣7設于壓鑄下扣槽8上方,所述壓鑄下扣槽8設于下扣槽槽孔9上方,所述換型槽口2設有換型槽內壁20、換型槽底板21、換型槽固定口22,所述換型槽內壁20與換型槽底板21、換型槽固定口22固定連接,所述動力桿活動塊模型6設有活動輪模型60、活動支撐塊模型61、活動底座模型62,所述活動輪模型60與活動支撐塊模型61、活動底座模型62活動連接,所述進出油口模型3與模具側壁5固定連接,所述模具側壁5與壓鑄下扣槽8固定連接,所述換型槽口2為合金材料,所述動力桿活動塊模型6為鋼鐵材料。
在進行使用時,通過換型槽口2,實現(xiàn)了節(jié)約裝置及空間,人性化的可調模具型號,一模具多用的特點。
例如壓鑄時,在操作中切換型號壓鑄,節(jié)約裝置及空間,人性化的可調模具型號,一模具多用的特點。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