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肥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增強土壤肥力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背景技術:
目前對稻米糠資源的利用還較初始和原始,稻米收獲后的稻米糠堆在田間地頭和路邊的廢棄物,日曬雨淋,腐爛變質,不僅占用土地還導致植物病蟲害,既浪費資源又污染環(huán)境。為了增加農田中土壤的肥力,人們將稻米糠就地焚燒,這樣不僅會造成環(huán)境污染,而且在有風的情況下很可能發(fā)生火災。
技術實現要素:
基于背景技術存在的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出了一種增強土壤肥力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營養(yǎng)物質極為豐富,而且降低有機營養(yǎng)物質的釋放速度,同時能有效增強土壤肥力,有效改善土壤結構,使板結的土壤得以疏松,為植物根系生長發(fā)育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水分、通氣、溫度條件。
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增強土壤肥力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蘑菇菌渣60-80份,海帶渣20-40份,蓖麻餅15-25份,發(fā)酵豆餅6-10份,稻米糠10-20份,腐植酸4-12份,硝酸銨10-20份,硝酸鈉30-50份,氯化鉀20-30份,磷酸二氫鉀10-18份,磷礦粉15-25份,EDTA螯合銅0.8-1.2份,EDTA螯合鎂0.6-1.4份,氯化鈣1-2份,硅酸鈉2-4份,海泡石粉4-10份,改性粉煤灰6-14份,沸石粉3-7份,油渣8-16份,萘乙酸鈉1-3份。
優(yōu)選地,蘑菇菌渣、海帶渣、蓖麻餅、發(fā)酵豆餅、稻米糠、腐植酸、改性粉煤灰的重量比為65-75:25-35:18-22:7-9:12-18:6-10:8-12。
優(yōu)選地,海泡石粉、改性粉煤灰、沸石粉、油渣的重量比為6-8:8-12:4-6:10-14。
優(yōu)選地,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蘑菇菌渣65-75份,海帶渣25-35份,蓖麻餅18-22份,發(fā)酵豆餅7-9份,稻米糠12-18份,腐植酸6-10份,硝酸銨12-18份,硝酸鈉35-45份,氯化鉀22-28份,磷酸二氫鉀12-16份,磷礦粉18-22份,EDTA螯合銅0.9-1.1份,EDTA螯合鎂0.8-1.2份,氯化鈣1.2-1.8份,硅酸鈉2.5-3.5份,海泡石粉6-8份,改性粉煤灰8-12份,沸石粉4-6份,油渣10-14份,萘乙酸鈉1.5-2.5份。
優(yōu)選地,改性粉煤灰采用如下工藝制備:將輕質碳酸鈣、水攪拌均勻,超聲分散,加入阿拉伯樹膠攪拌,超聲分散,噴霧干燥,加入粉煤灰、苯攪拌,加入硅烷偶聯劑升溫回流攪拌,抽濾,將濾餅干燥至恒重,研磨,加入明膠、水混合攪拌,加入雙醛淀粉繼續(xù)攪拌得到改性粉煤灰。
優(yōu)選地,改性粉煤灰采用如下工藝制備:按重量份將12-18份輕質碳酸鈣、70-90份水攪拌均勻,超聲分散,加入8-16份阿拉伯樹膠攪拌,超聲分散,噴霧干燥,加入8-16份粉煤灰、70-90份苯攪拌,加入0.4-0.8份硅烷偶聯劑升溫回流攪拌,抽濾,將濾餅干燥至恒重,研磨,加入4-8份明膠、80-120份水攪拌,加入1-2份雙醛淀粉繼續(xù)攪拌得到改性粉煤灰。
優(yōu)選地,改性粉煤灰采用如下工藝制備:按重量份將12-18份輕質碳酸鈣、70-90份水攪拌均勻,攪拌速度為500-800r/min,超聲分散10-18min,加入8-16份阿拉伯樹膠攪拌3-5h,攪拌溫度為88-95℃,超聲分散30-50min,噴霧干燥,加入8-16份粉煤灰、70-90份苯攪拌10-20min,加入0.4-0.8份硅烷偶聯劑升溫至80-86℃回流攪拌40-80min,抽濾,將濾餅升溫至120-130℃干燥至恒重,研磨10-20min,加入4-8份明膠、80-120份水攪拌10-20min,攪拌速度為500-600r/min,加入1-2份雙醛淀粉繼續(xù)攪拌15-25min,攪拌速度為200-400r/min,得到改性粉煤灰。
本發(fā)明采用常規(guī)制備工藝制得。
本發(fā)明的改性粉煤灰中,阿拉伯樹膠包裹輕質碳酸鈣后,經過一定工藝處理后,噴霧干燥形成松軟微球,分散與懸浮性好,與硅烷偶聯劑配合作用下,在粉煤灰表面上接枝,通過雙醛淀粉與明膠交聯,相互間分散均勻,使改性粉煤灰吸水性好,而且遇水后外層吸水逐漸形成凝膠,水分進入內部后促進粉煤灰微珠進行擴散,吸水持久,持水性優(yōu)良,并具有反復吸水功能,可緩慢釋放水分供作物吸收利用,能有效保水保肥,同時促進秸稈、土壤動植物殘體的腐熟降解,并可改善土壤透氣性,與飼料中其他原料間配合作用,粘結作用好,制粒性好,還有利于菌劑的附著,提高粘滯效果,減緩肥料釋放和肥料流失,對提高土壤有機質幫助巨大;改性粉煤灰與油渣、沸石粉、海泡石粉配合作用,降低有機營養(yǎng)物質的釋放速度,提高土壤有機質,改良、凈化土壤;改性粉煤灰與蘑菇菌渣、海帶渣、發(fā)酵豆餅、腐植酸、蓖麻餅、稻米糠配合,緩釋效果極好,而且營養(yǎng)物質流失少,同時能有效增強土壤肥力,有效改善土壤結構,使板結的土壤得以疏松,為植物根系生長發(fā)育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水分、通氣、溫度條件,進一步與硝酸鈉、硝酸銨、磷礦粉、磷酸二氫鉀、氯化鉀配合,使本發(fā)明中的營養(yǎng)物質極為豐富,可根據植物對營養(yǎng)元素的需肥規(guī)律進行釋放。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進行詳細說明。
實施例1
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增強土壤肥力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蘑菇菌渣60份,海帶渣40份,蓖麻餅15份,發(fā)酵豆餅10份,稻米糠10份,腐植酸12份,硝酸銨10份,硝酸鈉50份,氯化鉀20份,磷酸二氫鉀18份,磷礦粉15份,EDTA螯合銅1.2份,EDTA螯合鎂0.6份,氯化鈣2份,硅酸鈉2份,海泡石粉10份,改性粉煤灰6份,沸石粉7份,油渣8份,萘乙酸鈉3份。
實施例2
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增強土壤肥力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蘑菇菌渣80份,海帶渣20份,蓖麻餅25份,發(fā)酵豆餅6份,稻米糠20份,腐植酸4份,硝酸銨20份,硝酸鈉30份,氯化鉀30份,磷酸二氫鉀10份,磷礦粉25份,EDTA螯合銅0.8份,EDTA螯合鎂1.4份,氯化鈣1份,硅酸鈉4份,海泡石粉4份,改性粉煤灰14份,沸石粉3份,油渣16份,萘乙酸鈉1份。
改性粉煤灰采用如下工藝制備:將輕質碳酸鈣、水攪拌均勻,超聲分散,加入阿拉伯樹膠攪拌,超聲分散,噴霧干燥,加入粉煤灰、苯攪拌,加入硅烷偶聯劑升溫回流攪拌,抽濾,將濾餅干燥至恒重,研磨,加入明膠、水混合攪拌,加入雙醛淀粉繼續(xù)攪拌得到改性粉煤灰。
實施例3
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增強土壤肥力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蘑菇菌渣65份,海帶渣35份,蓖麻餅18份,發(fā)酵豆餅9份,稻米糠12份,腐植酸10份,硝酸銨12份,硝酸鈉45份,氯化鉀22份,磷酸二氫鉀16份,磷礦粉18份,EDTA螯合銅1.1份,EDTA螯合鎂0.8份,氯化鈣1.8份,硅酸鈉2.5份,海泡石粉8份,改性粉煤灰8份,沸石粉6份,油渣10份,萘乙酸鈉2.5份。
改性粉煤灰采用如下工藝制備:按重量份將15份輕質碳酸鈣、80份水攪拌均勻,超聲分散,加入12份阿拉伯樹膠攪拌,超聲分散,噴霧干燥,加入12份粉煤灰、80份苯攪拌,加入0.6份硅烷偶聯劑升溫回流攪拌,抽濾,將濾餅干燥至恒重,研磨,加入6份明膠、100份水攪拌,加入1.5份雙醛淀粉繼續(xù)攪拌得到改性粉煤灰。
實施例4
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增強土壤肥力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蘑菇菌渣75份,海帶渣25份,蓖麻餅22份,發(fā)酵豆餅7份,稻米糠18份,腐植酸6份,硝酸銨18份,硝酸鈉35份,氯化鉀28份,磷酸二氫鉀12份,磷礦粉22份,EDTA螯合銅0.9份,EDTA螯合鎂1.2份,氯化鈣1.2份,硅酸鈉3.5份,海泡石粉6份,改性粉煤灰12份,沸石粉4份,油渣14份,萘乙酸鈉1.5份。
改性粉煤灰采用如下工藝制備:按重量份將12份輕質碳酸鈣、90份水攪拌均勻,攪拌速度為500r/min,超聲分散18min,加入8份阿拉伯樹膠攪拌5h,攪拌溫度為88℃,超聲分散50min,噴霧干燥,加入8份粉煤灰、90份苯攪拌10min,加入0.8份硅烷偶聯劑升溫至80℃回流攪拌80min,抽濾,將濾餅升溫至120℃干燥至恒重,研磨20min,加入4份明膠、120份水攪拌10min,攪拌速度為600r/min,加入1份雙醛淀粉繼續(xù)攪拌25min,攪拌速度為200r/min,得到改性粉煤灰。
實施例5
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增強土壤肥力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蘑菇菌渣70份,海帶渣30份,蓖麻餅20份,發(fā)酵豆餅8份,稻米糠15份,腐植酸8份,硝酸銨15份,硝酸鈉40份,氯化鉀25份,磷酸二氫鉀14份,磷礦粉20份,EDTA螯合銅1份,EDTA螯合鎂1份,氯化鈣1.4份,硅酸鈉3份,海泡石粉7份,改性粉煤灰10份,沸石粉5份,油渣12份,萘乙酸鈉2份。
改性粉煤灰采用如下工藝制備:按重量份將18份輕質碳酸鈣、70份水攪拌均勻,攪拌速度為800r/min,超聲分散10min,加入16份阿拉伯樹膠攪拌3h,攪拌溫度為95℃,超聲分散30min,噴霧干燥,加入16份粉煤灰、70份苯攪拌20min,加入0.4份硅烷偶聯劑升溫至86℃回流攪拌40min,抽濾,將濾餅升溫至130℃干燥至恒重,研磨10min,加入8份明膠、80份水攪拌20min,攪拌速度為500r/min,加入2份雙醛淀粉繼續(xù)攪拌15min,攪拌速度為400r/min,得到改性粉煤灰。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及其發(fā)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