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陶瓷加工設備,具體涉及一種美術瓷的制造裝置。
背景技術:
早在8000年前,人們就已經發(fā)明了陶瓷,陶瓷現在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個物品,早先,陶瓷只是被人們用來盛放東西,現在陶瓷的用處越來越多,包括工業(yè)陶瓷和美術陶瓷,美術陶瓷是由人們手工制作的、工藝精巧的具有觀賞價值的陶瓷工藝品,然而現在市場上還很少有美術陶瓷的制造裝置,美術陶瓷的制造非常緩慢,造成美術陶瓷價格昂貴,所以一種美術陶瓷的制造裝置有待研發(fā)。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美術瓷的制造裝置,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美術瓷的制造裝置,包括傳輸帶,所述傳輸帶最左邊安裝有陶瓷干燥窯,在陶瓷干燥窯右邊設有陶瓷淋釉機,所述陶瓷淋釉機右邊安裝有絲網印刷機,在絲網印刷機右邊設有噴墨機,所述傳輸帶最右邊安裝有陶瓷燒制窯;
一種美術瓷的制造裝置,包括傳輸帶,所述傳輸帶最左邊安裝有陶瓷干燥窯,在陶瓷干燥窯右邊設有陶瓷淋釉機,所述陶瓷淋釉機右邊安裝有絲網印刷機,在絲網印刷機右邊設有噴墨機,所述傳輸帶最右邊安裝有陶瓷燒制窯;
所述陶瓷燒制窯包括窯體,所述窯體左下角外側連接有燃氣管,在燃氣管上方安裝有球閥和止回閥,所述 燃氣管另一端連接有氣罐,所述窯體上表面左邊設有煙囪,在煙囪的右邊設有電熱偶,所述窯體右邊安裝有窯門,所述窯門上安裝有氣壓計,在氣壓計下方安裝有壓緊裝置,所述窯體右下角連接有風機,所述窯體內部下方安裝有燒嘴。
進一步的,所述窯體內部均勻設有四層盛放架。
進一步的,所述燒嘴在窯體內部四側各設有一個。
進一步的,所述燃氣管的材料為高密度聚乙烯。
進一步的,所述球閥在止回閥左邊。
進一步的,所述窯體采用氧化鋁質耐火混凝土制成。。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采用流水線的方式生產美術瓷,實現了美術瓷的快速生產,解決了手工生產美術瓷比較慢的問題,另外本實用新型的陶瓷燒制窯中采用風機鼓氣,并且窯門上設有壓緊裝置,使得陶瓷燒制窯中的溫度能夠穩(wěn)定在1200-1300攝氏度,解決了有些陶瓷燒紙窯中的溫度不夠的問題,該裝置還采用了絲網印刷機和噴墨機,實現了對陶瓷的美術加工,解決了手動加工比較慢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美術瓷的制造簡便化,且制造出來的美術瓷精美細膩。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陶瓷燒制窯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傳輸帶;2-陶瓷干燥窯;3-陶瓷淋釉機;4-絲網印刷機;5-噴墨機;6-陶瓷燒制窯;7-窯體;8-氣壓計;9-煙囪;10-電熱偶;11-窯門;12-盛放架;13-壓緊裝置;14-風機;15-燒嘴;16-氣罐;17-球閥;18-止回閥;19-燃氣管。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 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美術瓷的制造裝置,包括傳輸帶1,在傳輸帶1最左邊安裝有陶瓷干燥窯2,在陶瓷干燥窯2右邊設有陶瓷淋釉機3,在陶瓷淋釉機3右邊安裝有絲網印刷機4,在絲網印刷機4右邊設有噴墨機5,在述傳輸帶1最右邊安裝有陶瓷燒制窯6;
陶瓷燒制窯6包括窯體7,在窯體7的左下角外側連接有燃氣管19,在燃氣管19上方安裝有球閥17和止回閥18,并且球閥17在止回閥18左側,在 燃氣管另一端連接有氣罐16,另外窯體7上表面左邊設有煙囪9,在煙囪9的右邊設有電熱偶10,在窯體7右邊安裝有窯門11,在窯門11上安裝有氣壓計8,在氣壓計8下方安裝有壓緊裝置13,且壓緊裝置13在窯門11上下均設有,在窯體 7右下角連接有風機14,并且窯體 7內部下面四側各設有一個燒嘴,使得窯內的溫度保持在1200-1300度,且窯體 7內部均勻設有四層盛放架12,可以放置多個陶瓷胚體,一起進行燒制。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本實用新型工作時,開始的陶瓷胚體經過陶瓷干燥窯2干燥,再傳送到陶瓷淋釉機3進行淋釉,在經過絲網印刷機4對陶瓷胚體進行圖案的底層面料印刷,然后再通過噴墨機5將色彩液體噴涂在陶瓷胚體上,最后在傳送到陶瓷燒制窯6進行燒制,最后得到美術瓷的成品;在陶瓷燒制窯6中,風機14、壓緊裝置13和電熱偶10等裝置都是使窯體7內的溫度溫度在1200-1300度,可以燒制出精美細膩的美術瓷。
以上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作了詳細說明,但本實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而言,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對這些實施方式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仍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