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卷煙搭口膠用香精,其特征在于由加香香精和穩(wěn)定劑按如下重量百分比混合而成:穩(wěn)定劑90-99.99%、加香香精0.01-10%,其中穩(wěn)定劑由下述原料組分按重量百分比混合而成:玉米淀粉5-15%,β環(huán)糊精1-3%、三醋酸甘油酯5-40%,丙二醇15-30%、酒精10-30%、水5-64%;加香香精由下述原料組分按重量百分比混合而成:薄荷腦0.1-8.0%、薄荷素油0.1-8.0%、椒樣薄荷油0.1-10.0%、乙基麥芽酚0.1-5%、茴香油0.1-5.0%、大茴香醛0.1-3.0%、10%β-二氫大馬酮0.01-2%、10%突厥酮0.01-5%、丙二醇15-40%、酒精20-60%。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搭口膠用香精,其特征在于:10%β-二氫大馬酮、10%突厥酮所用溶劑為食品級(jí)酒精。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搭口膠用香精,其特征在于:卷煙搭口膠用香精制備方法為:將穩(wěn)定劑的原料組分按照比例混合后,加熱至40-50℃,攪拌均勻后冷卻備用,將加香香精的原料組分按照比例混合后攪拌均勻,然后將穩(wěn)定劑和加香香精按照穩(wěn)定劑90-99.99%、加香香精0.01-10%的重量百分比混合得到所述卷煙搭口膠用香精。
4.如權(quán)權(quán)利要求1-3中任一項(xiàng)所述卷煙搭口膠用香精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卷煙搭口膠用香精和搭口膠按照搭口膠90-99.99%、卷煙搭口膠用香精0.01-10%的重量百分比混合后,按照正常的生產(chǎn)工藝用于嘴棒和卷煙生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