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生物醫(yī)藥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抗dll3的納米抗體、嵌合抗原受體及其應用。
背景技術:
1、小細胞肺癌(sclc)是一種起源于支氣管黏膜或腺體的惡性上皮腫瘤,屬于神經內分泌癌的一種。其特點是腫瘤細胞小、胞漿少、核染色質細顆粒狀,且惡性程度高、倍增時間短、轉移早而廣泛。sclc約占所有肺癌的15%-20%,是肺癌中侵襲性最強的亞型之一。小細胞肺癌的預后通常較差,具體生存期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癌癥分期、治療方法及患者的整體健康狀況等。局限期患者的中位生存期約為12-18個月,廣泛期患者的中位生存期則更短。
2、dll3(delta-like?ligand?3)是一種附著在細胞表面的單次跨膜蛋白,屬于notch配體家族成員,其由619個氨基酸組成,包括dsl結構域、六個表皮生長因子(egf)樣重復序列和一個跨膜結構域。dsl基因序列在配體家族中高度保守,是與notch受體結合的必要結構。它在多種神經或神經內分泌腫瘤中表達,特別是在小細胞肺癌(sclc)中,超過80%的病例表現出dll3的陽性表達,而在正常成人組織中幾乎不表達。這使得dll3成為sclc及其他dll3陽性腫瘤免疫治療中的理想靶點。由于dll3在腫瘤細胞表面的高表達特性,針對dll3的靶向療法在腫瘤治療中展現出巨大潛力。sclc作為一種高度致命性和侵襲性的神經內分泌腫瘤,對化療和放療敏感但預后極差,五年生存率極低。因此,開發(fā)針對dll3的靶向療法對于改善腫瘤患者、尤其是sclc患者的預后具有重要意義。
3、重鏈抗體(hcabs)是一類特殊的抗體,它們僅由兩條重鏈組成,沒有輕鏈。這類抗體最初在駱駝科動物(如駱駝、羊駝等)中被發(fā)現,是駱駝科動物在進化過程中自然產生的一種抗體形式。重鏈抗體由兩條重鏈組成,每條重鏈包含可變區(qū)(vhh)和多個恒定區(qū)(如ch2、ch3等)。然而,與傳統(tǒng)抗體不同的是,重鏈抗體的重鏈在基因表達過程中發(fā)生了特定的剪切,導致ch1區(qū)的丟失,從而無法與輕鏈配對。vhh(variable?domain?of?heavy?chain?ofheavy-chain?antibody)是重鏈抗體的可變區(qū),也就是重鏈中負責抗原結合的部分。vhh由四個框架區(qū)(frs)和三個互補決定區(qū)(cdrs)組成,其結構與人的重鏈抗體可變區(qū)(vh)相似,但擁有更長的cdr3區(qū)(3-28個氨基酸殘基)。這種結構使得vhh能夠獨立地、高親和力地結合抗原。由于重鏈抗體沒有輕鏈,vhh作為重鏈抗體的可變區(qū),獨自承擔了與抗原結合的任務。vhh的高親和力、高穩(wěn)定性和易于工程化改造的特性,使得它在生物醫(yī)藥領域具有廣泛的應用前景。vhh作為一種新興藥物,已經經歷了研發(fā)成熟度與市場認可度雙重挑戰(zhàn)。憑借其獨特的小分子特性、優(yōu)異的組織穿透力以及易于修飾和生產便捷等優(yōu)點,vhh在靶向治療、分子成像、生物傳感等領域展現出巨大的潛力。
4、嵌合抗原受體(car)是一種通過基因工程技術構建的受體蛋白,能夠賦予免疫細胞(例如t細胞、nk細胞)新的抗原識別與殺傷能力。car通常由胞外特異性腫瘤抗原識別區(qū)、鉸鏈區(qū)、跨膜區(qū)和胞內信號傳導域四部分組成。當car與腫瘤細胞表面的特定抗原結合時,能夠激活t細胞并引發(fā)一系列信號傳導事件,最終導致腫瘤細胞的殺傷。針對dll3的car療法通過將dll3特異性納米抗體作為car的抗原結合域,實現了對dll3陽性腫瘤細胞的特異性識別與殺傷。目前已有多種抗dll3?car療法進入臨床試驗階段,初步展現出抗腫瘤活性與安全性。因此,更多高活性的dll3特異性納米抗體的發(fā)現,可為新型dll3?car療法的開發(fā)提供更好的及更靈活的選擇。
5、需要注意的是,在此部分中描述的方法不一定是之前已經設想到或采用的方法。除非另有指明,否則不應假定此部分中描述的任何方法僅因其包括在此部分中就被認為是現有技術。類似地,除非另有指明,否則此部分中提及的問題不應認為在任何現有技術中已被公認。
技術實現思路
1、鑒于此,本申請?zhí)峁┝艘环N抗dll3的納米抗體,其能夠特異性識別dll3抗原,并通過與藥物分子偶聯或直接作為car的抗原結合域,實現對腫瘤細胞的靶向殺傷。
2、根據本申請的一種實施方式,本申請?zhí)峁┝艘环N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所述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至少包含如seq?id?no:?1、seq?id?no:?2和seq?id?no:?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
3、根據本申請的一種實施方式,還提供了一種嵌合抗原受體,所述嵌合抗原受體包含本申請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
4、根據本申請的一種實施方式,還提供了一種多核苷酸,所述多核苷酸編碼本申請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或者本申請所述的嵌合抗原受體。
5、根據本申請的一種實施方式,還提供了一種重組載體,所述重組載體包含本申請所述的多核苷酸。
6、根據本申請的一種實施方式,還提供了一種宿主細胞,所述宿主細胞包含本申請所述的多核苷酸、和/或本申請所述的重組載體。
7、根據本申請的一種實施方式,還提供了一種抗體,所述抗體包含本申請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
8、根據本申請的一種實施方式,還提供了一種抗體偶聯物,所述抗體偶聯物包含本申請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以及與所述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連接的有效荷載。
9、根據本申請的一種實施方式,還提供了一種藥物組合物,所述藥物組合物包括本申請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本申請所述的嵌合抗原受體、本申請所述的多核苷酸、本申請所述的重組載體、本申請所述的宿主細胞、本申請所述的抗體、和/或本申請所述的抗體偶聯物。
10、根據本申請的一種實施方式,還提供了一種試劑盒,所述試劑盒包括本申請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本申請所述的嵌合抗原受體、本申請所述的多核苷酸、本申請所述的重組載體、本申請所述的宿主細胞、本申請所述的抗體、本申請所述的抗體偶聯物、和/或本申請所述的藥物組合物。
11、根據本申請的一種實施方式,還提供了本申請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本申請所述的嵌合抗原受體、本申請所述的多核苷酸、本申請所述的重組載體、本申請所述的宿主細胞、本申請所述的抗體、本申請所述的抗體偶聯物、本申請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和/或本申請所述的試劑盒在制備用于檢測、預防、緩解或治療疾病的藥物或試劑中的用途。
12、根據本申請的一種實施方式,還提供了一種非診斷目的的檢測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使用本申請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檢測樣品中dll3的表達水平。
13、應當理解,本部分所描述的內容并非旨在標識本申請的實施例的關鍵或重要特征,也不用于限制本申請的范圍。本申請的其它特征將通過以下的說明書而變得容易理解。
1.一種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至少包含如seq?id?no:?1、seq?id?no:?2和seq?id?no:?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包括互補決定區(qū)(cdr),所述互補決定區(qū)包含如下所示的氨基酸序列: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包含如seq?id?nos:?4、14-17中任一項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者包含與seqid?nos:?4、14-17中任一項所示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8%或至少99%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與人dll3特異性結合,所述人dll3包含seq?id?no:?26所示的氨基酸序列。
5.一種嵌合抗原受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嵌合抗原受體包含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嵌合抗原受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嵌合抗原受體還包含:
7.一種多核苷酸,其特征在于,所述多核苷酸編碼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或者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嵌合抗原受體。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多核苷酸,其特征在于,所述多核苷酸包含如seq?id?nos:?9、19-22中任一項所示的核苷酸序列,或者包含與seq?id?nos:?9、19-22中任一項所示的核苷酸序列具有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8%或至少99%同一性的核苷酸序列。
9.一種重組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重組載體包含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多核苷酸。
10.一種宿主細胞,其特征在于,所述宿主細胞包含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多核苷酸、和/或權利要求9所述的重組載體。
11.一種抗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抗體包含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
12.一種抗體偶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抗體偶聯物包含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以及與所述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連接的有效荷載。
13.一種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藥物組合物包括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嵌合抗原受體、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多核苷酸、權利要求9所述的重組載體、權利要求10所述的宿主細胞、權利要求11所述的抗體、和/或權利要求12所述的抗體偶聯物。
14.一種試劑盒,其特征在于,所述試劑盒包括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嵌合抗原受體、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多核苷酸、權利要求9所述的重組載體、權利要求10所述的宿主細胞、權利要求11所述的抗體、權利要求12所述的抗體偶聯物、和/或權利要求13所述的藥物組合物。
15.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嵌合抗原受體、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多核苷酸、權利要求9所述的重組載體、權利要求10所述的宿主細胞、權利要求11所述的抗體、權利要求12所述的抗體偶聯物、權利要求13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和/或權利要求14所述的試劑盒在制備用于檢測、預防、緩解或治療疾病的藥物或試劑中的用途。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疾病包括dll3表達異常相關疾病。
17.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疾病包括腫瘤或癌癥。
18.一種非診斷目的的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使用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抗體或其抗原結合片段檢測樣品中dll3的表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