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撐層。
[0079] 步驟10、在長X寬為0. 3mX0. 3m、厚為5cm的有機玻璃板上平鋪與有機玻璃板大 小相同的無紡布,然后將該有機玻璃板連同其上的無紡布豎直放置(同時采取措施防止無 紡布脫落),在無紡布與有機玻璃板之間、從兩者上部不斷滴加培養(yǎng)基,培養(yǎng)基自另一端留 下,落入位于有機玻璃板下方的水槽內,該水槽為培養(yǎng)基儲存容器,設置潛水泵以及循環(huán)管 線,構成培養(yǎng)基輸送裝置,使得培養(yǎng)基能夠循環(huán)浸潤支撐層中的無紡布與濾紙(實驗組和 對照組各設置一套上述裝置)。
[0080]步驟20、
[0081] (1)實驗組:對第一藻絲進行液體培養(yǎng),并提供過量光照和過量二氧化碳氣體,獲 得第二藻絲,第二藻絲上的螺旋數為3-4個;
[0082] (2)對照組:不對原料藻絲進行處理,原料藻絲上的螺旋數為6-8個,長度較第二 藻絲更長。
[0083] 步驟30、通過抽濾的接種方法,將實驗組的第二藻絲和對照組的原料藻絲分別接 種至直徑45mm的圓形玻璃纖維膜上,實驗組設置四片接種有第二藻絲的圓形玻璃纖維膜, 對照組設置四片接種有原料藻絲的玻璃纖維膜,然后分別置于搭建好的固定化養(yǎng)殖平臺的 無紡布上。
[0084] 步驟40、向水槽中的培養(yǎng)基內通入2 %二氧化碳與空氣的混合氣體,并通過曝氣 石對該混合氣體進行分散,促進該混合氣體的溶解;利用培養(yǎng)基輸送裝置進行培養(yǎng)基的循 環(huán),使得實驗組和對照組中玻璃纖維膜和其上的藻類細胞層持續(xù)被培養(yǎng)基所浸潤;同時,采 用熒光燈對附著在玻璃纖維膜上的藻類細胞層的表面進行持續(xù)照射。
[0085] (1)實驗組:2天后,4個玻璃纖維膜上的藻類細胞層的個別位置出現鼓泡,通過用 水沖洗的采收方式,將實驗組的各玻璃纖維膜上的第二藻絲分別采收,并通過抽濾的接種 方法,將采收得到的第二藻絲再次接種在各玻璃纖維膜上;
[0086] (2)對照組:2天后,4個玻璃纖維膜上的藻類細胞層的多個位置出現鼓泡,不對該 鼓泡進行處理。
[0087]仍采用上述培養(yǎng)條件,分別對實驗組的第二藻絲和對照組的原料藻絲繼續(xù)進行培 養(yǎng)。
[0088] 步驟50、固定化培養(yǎng)共計進行4天后,分別將實驗組的玻璃纖維膜上的藻類細胞, 和對照組的玻璃纖維膜上的藻類細胞用水沖下,洗去藻細胞殘存的鹽分與雜質,然后進行 烘干和稱重,計算產量。
[0089]表2
[0091] 實驗結果
[0092] 在對比實驗2中,實驗組的第二藻絲的長度比對照組中的原料藻絲的長度更短; 并且,在固定化培養(yǎng)進行2天后,實驗組將玻璃纖維膜上的第二藻絲采收并重新進行接種, 使得在附著在玻璃纖維膜的藻類細胞層中,由生長狀態(tài)較好的表層細胞所構成的長度增加 的第二藻絲、和由生長狀態(tài)較差的底層細胞所構成的長度不變的第二藻絲重新混合,以減 少藻類細胞層的表層中較長的第二藻絲的比例,從而減少后續(xù)培養(yǎng)中可能產生的鼓泡。從 實驗現象來看,實驗組中藻類細胞層僅產生了較少的鼓泡,而對照組中藻類細胞層僅在培 養(yǎng)2天后就產生了大量的鼓泡,且鼓泡現象在培養(yǎng)4天后變得更為嚴重;根據表2可得,實 驗組較的平均產量比對照組的平均產量高25%,說明控制鼓泡的發(fā)生對螺旋藻的細胞養(yǎng)殖 產量的提高具有明顯的促進作用。
[0093] 本說明書中的各個實施例均采用遞進的方式描述,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或相似的 部分互相參見即可,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實施例的不同之處。
[0094]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 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 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以所述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項】
1. 一種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包括: 對所述第一藻絲進行減短處理,獲得長度小于所述第一藻絲的第二藻絲,所述第一藻 絲和所述第二藻絲由藻類細胞構成; 將所述第二藻絲接種在所述支撐層上,獲得附著在所述支撐層上的藻類細胞層; 對所述藻類細胞層中所述第二藻絲中的藻類細胞進行培養(yǎng)。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藻絲的長度為 所述第一藻絲的長度的1/5-1/2。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減短處理包括機械 減短處理,所述機械減短處理包括: 對所述第一藻絲進行剪裁、切割或攪拌,使得所述第一藻絲斷裂,以形成所述第二藻 絲。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減短處理包括自然 減短處理,所述自然減短處理包括: 向所述第一藻絲提供培養(yǎng)基、二氧化碳氣體和光照,并使所述二氧化碳氣體的通氣比 大于預設的第一通氣比,和/或使所述光照的光照強度大于預設的第一光照強度,以使所 述第一藻絲生長并分裂為多個所述第二藻絲。5. 根據權利要求1、3或4所述的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對所述第一 藻絲進行減短處理后,所述將所述第二藻絲接種在所述支撐層上前,還包括: 向所述第二藻絲提供培養(yǎng)基、二氧化碳氣體和光照,并使所述二氧化碳氣體的通氣比 小于預設的第二通氣比,和/或使所述光照的光照強度小于預設的第二光照強度,以使在 所述第二藻絲中因所述減短處理而受到損傷的藻類細胞的活性得到恢復。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所述藻類細胞層 中所述第二藻絲中的藻類細胞進行培養(yǎng)具體包括: 向所述藻類細胞層提供培養(yǎng)基、二氧化碳氣體及光照,并使所述光照的光照強度大于 第二光照強度,以使所述第二藻絲中的藻類細胞生長。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所述藻類細胞層 中所述第二藻絲中的藻類細胞進行培養(yǎng)還包括: 當所述藻類細胞層中的所述第二藻絲的長度大于預設長度時,對長度大于所述預設長 度的所述第二藻絲進行剪裁、切割或采收。8.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所述藻類細胞層 中所述第二藻絲中的藻類細胞進行培養(yǎng)還包括: 當所述藻類細胞層中的所述第二藻絲的長度大于預設長度時,對所述藻類細胞層中的 全部所述第二藻絲進行采收; 使全部所述第二藻絲均勻混合,然后將全部所述第二藻絲接種在所述支撐層上; 對接種在所述支撐層上的所述第二藻絲中的藻類細胞進行培養(yǎng)。9. 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對所述藻類細胞 層中的全部所述第二藻絲進行采收后,所述使全部所述第二藻絲均勻混合前,所述對所述 藻類細胞層中所述第二藻絲中的藻類細胞進行培養(yǎng)還包括: 對全部所述第二藻絲中長度大于所述預設長度的所述第二藻絲進行所述減短處理。10.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所述藻類細胞層 中所述第二藻絲中的藻類細胞進行培養(yǎng)還包括: 當所述藻類細胞層中產生鼓泡時,對位于所述鼓泡處的所述第二藻絲進行剪裁、切割 或采收,以使所述鼓泡消失。11.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所述藻類細胞層 中所述第二藻絲中的藻類細胞進行培養(yǎng)還包括: 當所述藻類細胞層中產生鼓泡時,對所述藻類細胞層中的全部所述第二藻絲進行采 收; 使全部所述第二藻絲均勻混合,然后將全部所述第二藻絲接種在所述支撐層上; 對接種在所述支撐層上的所述第二藻絲中的藻類細胞進行培養(yǎng)。12.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對所述藻類細 胞層中的全部所述第二藻絲進行采收后,所述使全部所述第二藻絲均勻混合前,所述對所 述藻類細胞層中所述第二藻絲中的藻類細胞進行培養(yǎng)還包括: 對全部所述第二藻絲中長度大于預設長度的所述第二藻絲進行所述減短處理。13. 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將所述 第二藻絲接種在所述支撐層上前,所述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還包括: 搭建所述支撐層; 設置培養(yǎng)基儲存容器,所述培養(yǎng)基儲存容器內儲存有所述培養(yǎng)基; 在所述支撐層和所述培養(yǎng)基儲存容器之間設置培養(yǎng)基輸送裝置,以使所述培養(yǎng)基儲存 容器向所述支撐層提供所述培養(yǎng)基,且使所述支撐層向所述培養(yǎng)基儲存容器返回未被消耗 的所述培養(yǎng)基。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一種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涉及細胞培養(yǎng)技術領域,用于在應用固定化培養(yǎng)技術培養(yǎng)藻類細胞時,減輕或避免附著在支撐層上的藻類細胞層中產生鼓泡的現象,提高藻類細胞的養(yǎng)殖產量。所述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包括:對第一藻絲進行減短處理,獲得長度小于第一藻絲的第二藻絲;將第二藻絲接種在支撐層上,獲得附著在支撐層上的藻類細胞層;對藻類細胞層中第二藻絲中的藻類細胞進行培養(yǎng)。本發(fā)明提供的藻類細胞的培養(yǎng)方法用于藻類細胞的固定化培養(yǎng)中。
【IPC分類】C12N1/12
【公開號】CN104962474
【申請?zhí)枴緾N201510372089
【發(fā)明人】馮倩, 張凱
【申請人】新奧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0月7日
【申請日】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