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印染廢水處理劑及其制備方法與應用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屬于印染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印染廢水處理劑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0002]染料雖不像農藥那樣具有很強的急性毒害作用,但人們已經在偶氮染料、蒽醌染料、三苯甲烷染料中發(fā)現(xiàn)具致突變性和致癌作用的品種,染料的降解產物也多為聯(lián)苯胺等一些致癌的芳香類化合物。染料作為一類結構穩(wěn)定的有機化合物,具有抗酸、抗堿、抗光、抗微生物等特性,在環(huán)境中有較長的滯留期,水體中極低濃度的染料,也會影響受納水體的正常功能,對水生微生物和魚類也有毒害作用,使整個水生生態(tài)系統(tǒng)的多樣性下降。因此染料對環(huán)境的負面效應不僅在于它的色度和⑶D,而且還在于它對人類健康和動植物生長發(fā)育的潛在危害。因而含染料廢水是我國目前主要的有害工業(yè)廢水之一,也是污水處理的難點,染料和印染廢水處理是環(huán)境工程學研究的重要內容。
[0003]目前用于印染廢水處理的方法主要有吸附脫色、氧化還原脫色、混凝脫色處理等,國內外對離子交換脫色、超濾膜脫色及生物脫色技術也進行了一定的研究。然而,傳統(tǒng)的混凝脫色處理廢水,總的成本較高,而且對一些特殊的高濃度印染廢水等是無效的。氧化還原法、離子交換法、超濾膜法等過高的運行成本也影響了上述方法在實際中的應用。因此,現(xiàn)存方法對于印染廢水的各種脫色方法從經濟性、技術性和使用性考慮都有一定的不足。大多數(shù)印染工廠仍采用活性炭吸附脫色,但活性炭對染料具有選擇性,價格較高,再生困難,在印染廢水吸附脫色方面的應用受到限制,一般只應用于濃度較低的印染廢水處理或深度處理。
[0004]因此,亟需提供一種成本低廉、處理效果好的印染廢水處理劑。
【發(fā)明內容】
[0005]發(fā)明目的:提供一種處理效果好的印染廢水處理劑。
[0006]技術方案:一種印染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0007](I)將硅藻土、殼聚糖、木薯淀粉按照質量比為1:0.2:0.5?I的比例混合均勻,加水擠壓成直徑為I?2mm的顆粒;
[0008](2)將步驟(I)中得到的顆粒置于450?500°C條件下煅燒4?8h,冷卻至室溫;
[0009](3)將煅燒后的顆粒與丙烯酰胺溶液混合,攪拌;
[0010](4)向步驟(3)混合體系中加入引發(fā)劑,引發(fā)聚合反應,再加入交聯(lián)劑,交聯(lián)反應,得到混合物;
[0011](5)將步驟(4)中的混合物烘干,即得到印染廢水處理劑。
[0012]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丙烯酰胺溶液中丙烯酰胺的濃度為10?50g/L。
[0013]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攪拌,攪拌溫度為30?45°C,攪拌時間為2?5h。
[0014]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引發(fā)劑為叔丁基過氧化氫或過氧化二碳酸二環(huán)己酯。
[0015]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引發(fā)劑的加入量為2?4g/L。
[0016]作為優(yōu)選,聚合反應的反應溫度為35?45°C,聚合反應的反應時間為I?5h。
[0017]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交聯(lián)劑為甲基丙烯酸羥乙酯,所述的交聯(lián)劑的加入量為I?3g/
L0
[0018]作為優(yōu)選,所述交聯(lián)反應的反應溫度為60?75°C,交聯(lián)反應的反應時間為I?6h。
[0019]上述印染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制備得到的印染廢水處理劑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0020]上印染廢水處理劑在印染廢水處理中的應用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0021]有益效果:
[0022]本發(fā)明制備的印染廢水處理劑具有制備方法簡單、處理效果好等優(yōu)點。
【具體實施方式】
[0023]根據(jù)下述實施例,可以更好地理解本發(fā)明。然而,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容易理解,實施例所描述的內容僅用于說明本發(fā)明,而不應當也不會限制權利要求書中所詳細描述的本發(fā)明。
[0024]實施例1:
[0025](I)將硅藻土、殼聚糖、木薯淀粉按照質量比為1:0.2:0.5?I的比例混合均勻,加水擠壓成直徑為I?2mm的顆粒;
[0026](2)將步驟(I)中得到的顆粒置于400°C條件下煅燒3h,冷卻至室溫;
[0027](3)將煅燒后的顆粒與40g/L丙烯酰胺溶液混合,攪拌;
[0028](4)向步驟(3)混合體系中加入叔丁基過氧化氫或過氧化二碳酸二環(huán)己酯,35°C下反應4h,再加入甲基丙烯酸羥乙酯,65°C下反應4h;
[0029](5)將步驟(4)中的混合物烘干,即得到印染廢水處理劑。
[0030]實施例2:
[0031 ] (I)將硅藻土、殼聚糖、木薯淀粉按照質量比為1:0.2:0.5?I的比例混合均勻,加水擠壓成直徑為I?2mm的顆粒;
[0032](2)將步驟(I)中得到的顆粒置于480°C條件下煅燒6h,冷卻至室溫;
[0033](3)將煅燒后的顆粒與50g/L丙烯酰胺溶液混合,混合比例為lkg:8L攪拌;
[0034](4)向步驟(3)混合體系中加入叔丁基過氧化氫或過氧化二碳酸二環(huán)己酯,40 °C下反應6h,再加入甲基丙烯酸羥乙酯,68°C下反應2h;
[0035](5)將步驟(4)中的混合物烘干,即得到印染廢水處理劑。
[0036]實施例3:
[0037](I)將硅藻土、殼聚糖、木薯淀粉按照質量比為1:0.2:0.5?I的比例混合均勻,加水擠壓成直徑為I?2mm的顆粒;
[0038](2)將步驟(I)中得到的顆粒置于450°C條件下煅燒3h,冷卻至室溫;
[0039](3)將煅燒后的顆粒與20g/L丙烯酰胺溶液混合,混合比例為lkg:8L攪拌;
[0040](4)向步驟(3)混合體系中加入叔丁基過氧化氫或過氧化二碳酸二環(huán)己酯,50°C下反應5h,再加入甲基丙烯酸羥乙酯,70°C下反應3h;
[0041](5)將步驟(4)中的混合物烘干,即得到印染廢水處理劑。
[0042]實施例4:
[0043](I)將硅藻土、殼聚糖、木薯淀粉按照質量比為1:0.2:0.5?I的比例混合均勻,加水擠壓成直徑為I?2mm的顆粒;
[0044](2)將步驟(I)中得到的顆粒置于500°C條件下煅燒4h,冷卻至室溫;
[0045](3)將煅燒后的顆粒與10g/L丙烯酰胺溶液混合,混合比例為lkg:8L攪拌;
[0046](4)向步驟(3)混合體系中加入過叔丁基過氧化氫或過氧化二碳酸二環(huán)己酯,45 °C下反應5h,再加入甲基丙烯酸羥乙酯,75°C下反應3h;
[0047](5)將步驟(4)中的混合物烘干,即得到印染廢水處理劑。
【主權項】
1.一種印染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將硅藻土、殼聚糖、木薯淀粉按照質量比為1:0.2:0.5?I的比例混合均勻,加水擠壓成直徑為I?2mm的顆粒; (2)將步驟(I)中得到的顆粒置于450?500°C條件下煅燒4?8h,冷卻至室溫; (3)將煅燒后的顆粒與丙烯酰胺溶液混合,攪拌; (4)向步驟(3)混合體系中加入引發(fā)劑,引發(fā)聚合反應,再加入交聯(lián)劑,交聯(lián)反應,得到混合物; (5)將步驟(4)中的混合物烘干,即得到印染廢水處理劑。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印染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的丙烯酰胺溶液中丙烯酰胺的濃度為10?50g/L。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印染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的攪拌,攪拌溫度為30?45 0C,攪拌時間為2?5h。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印染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的引發(fā)劑為叔丁基過氧化氫或過氧化二碳酸二環(huán)己酯。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印染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的引發(fā)劑的加入量為2?4g/L。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印染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聚合反應的反應溫度為35?45°C,聚合反應的反應時間為I?5h。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印染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的交聯(lián)劑為甲基丙烯酸羥乙酯,所述的交聯(lián)劑的加入量為I?3g/L。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印染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交聯(lián)反應的反應溫度為60?75°C,交聯(lián)反應的反應時間為I?6h。9.權利要求1?8任一所述印染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制備得到的印染廢水處理劑。10.權利要求9所述印染廢水處理劑在印染廢水處理中的應用。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印染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1)將硅藻土、殼聚糖、木薯淀粉按照質量比為1:0.2:0.5~1的比例混合均勻,加水擠壓成直徑為1~2mm的顆粒;(2)將步驟(1)中得到的顆粒置于450~500℃條件下煅燒4~8h,冷卻至室溫;(3)將煅燒后的顆粒與丙烯酰胺溶液混合,攪拌;(4)向步驟(3)混合體系中加入引發(fā)劑,引發(fā)聚合反應,再加入交聯(lián)劑,交聯(lián)反應,得到混合物;(5)將步驟(4)中的混合物烘干,即得到印染廢水處理劑。
【IPC分類】C08F220/28, C08F292/00, C02F1/00, C08F285/00, C08F220/56
【公開號】CN105622867
【申請?zhí)枴緾N201610196148
【發(fā)明人】張惠忠
【申請人】太倉市錦達印染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1日
【申請日】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