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機動車可收放頂蓋組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沖幾動車,并且更具體地,涉及一種用于收》文才幾
動車丁貞蓋(roof panel)的才幾才勾。
背景技術:
從諸如歐洲專利局7>開號1564053中可以知道,提供了一種用于才幾動車的可收力文(stowable)頂蓋組件,該頂蓋組件具有在4吏用位置與存》文位置之間可移動的多個剛性才反。
帶有可收放頂蓋的機動車的一個問題是,由這種頂蓋結構所提供的翻車保護通常小于由固定頂蓋所提供的翻車保護。
為了減輕對才幾動車乘客的這一風險的增加,從諸如美國專利號3,508,785和GB 2,425,093中可進一步得知,提供了能夠在發(fā)生翻車的情況下對乘客提供保護的可展開裝置。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可收》文頂蓋的驅動機構,所述驅動才幾構具有簡單4旦堅實的結構以4是供改善的翻車保護,并可以〗氐成本制造所述驅動才幾構。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 一方面,提供了 一種機動車可收放頂蓋組件,
其包括第一支承組件,用于提供頂蓋的基本上垂直的運動;以及第二滑動支承組件,用于提供頂蓋的基本上水平的運動,通過利用第二支承組件使頂蓋從使用位置向后滑動以及利用第 一支承組件降低頂蓋,可使頂蓋從使用位置移動至存放位置,其中,第一支承組件包括構成翻車^f呆護系統(tǒng)的一部分的倒U形翻車^呆護件,該翻車4呆護系統(tǒng)用于在發(fā)生翻車的情況下保護車內(nèi)的乘客。
通過使用第一支承組件將頂蓋從存放位置升起并利用第二支7 義組件4吏頂蓋向前滑動,可以進一步才喿作驅動才幾構以4吏頂蓋從存方文位置移動至其使用位置。
通過第二支承組件,頂蓋組件可從使用位置移動至后方位置,然后通過第一支承組件降低至存放位置。
通過利用第一支承組件將頂蓋從存放位置升起然后利用第二支承組件使頂蓋向前滑動,可以進一步操作驅動機構以使頂蓋從存;改位置移動至其4吏用位置。
倒U形翻車保護件可包括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以及將第 一和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各自的上端連接在一起的橫向延伸件。
部分的基本上垂直布置的第一導軌,而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可滑動地連接至固定于機動車車身結構部分的基本上垂直布置的第二導軌,從而提供頂蓋在使用位置與存放位置之間的垂直運動。頂蓋可以具有第 一和第二縱向邊緣,并且第 一向上延伸支承件的上端與頂蓋的第 一縱向邊緣連接,而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的上端與頂蓋的第二縱向邊緣連接。
頂蓋可以是前頂蓋。
第二滑動支4義組件可以包括第一縱向延伸軌,其固定于頂蓋的第一縱向邊緣附近,并與固定于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上端附近的第一導向組件滑動地配合,從而提供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與頂蓋之間的連接;以及第二縱向延伸軌,其固定于頂蓋的第二縱向邊緣附近,并與固定于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的上端附近的第二導向組件滑動地配合,從而l是供第二向上延伸支岸義件與頂蓋之間的連接。
第 一導向組件可以包括固定于第 一向上延伸支承件上端的第一支架,并且第二導向組件包括固定于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上端的第二支架,其中,第一導向組件進一步包括兩個間隔設置的輥,所述輥可轉動地固定于第一支架以與第一縱向延伸4九配合,并且第二導向組件進一 步包括兩個間隔i殳置的輥,所述輥可轉動地固定于第二支架以與第二縱向延伸軌配合。
第 一 纟從向延伸4九沿其 一 個邊纟彖可形成有齒形4九道以與由第一支架可轉動地支撐的齒4侖配合,并且第二纟從向延伸4九沿其一個邊纟彖可形成有齒形軌道以與由第二支架可轉動地支撐的齒輪配合,每個齒輪可驅動地連接至用于產(chǎn)生頂蓋的基本上水平滑動的電動機。
翻車保護系統(tǒng)可以進 一 步包括固定于第 一 向上延伸支岸"牛的自由端的第一翻車保護致動器和固定于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的自由端的第二翻車保護致動器。每個翻車保護致動器可以具有底部支承件,用于將來自相應向上延伸支承件的負荷傳遞到機動車的車身結構;以及力產(chǎn)生裝置,用于在需要翻車保護時將底部支承件與向上延伸支承件推動得分離開。
每個翻車保護致動器可以具有內(nèi)部支承管,從而當致動器已展開時直接將負荷從相應的向上延伸支承件傳遞到相應的底部支承件。
力產(chǎn)生裝置可以是煙火裝置和彈簧裝置中的一種。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種機動車,所述機動車具有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所述第一方面構造的組件,其中翻車保護系統(tǒng)進一步包括電子控制器,所述電子控制器基于從一個或多個傳感器收到的信號來確定何時需要進行翻車保護。
當頂蓋處于其存放位置時,由電子控制器控制的第 一和第二致動器的驅動使U形翻車保護件被升起以便對機動車內(nèi)的乘客提供翻車<呆護。
當頂蓋處于其使用位置時,由電子控制器控制的第 一和第二致動器的驅動可能會導致每個致動器的底部支承件移動得與機動車的結構部件相4妄觸,乂人而爿奪來自構成U形翻車4呆護4牛一部分的相應向上延伸支tR件的負荷傳遞至才幾動車的結構部4牛,乂人而對才幾動車內(nèi)的乘客提供翻車保護。
才幾動車可包括具有至少 一排座沖t的乘客廂,并當頂蓋處于4吏用位置時,頂蓋位于各排座^"上方,而當頂蓋移到存》文位置時,頂蓋位于各排座椅的后面。機動車可以具有前排座椅、后排座椅以及位于后排座椅后面的行李廂,并當頂蓋處于4吏用位置時,頂蓋位于前排座片奪的上方,而當頂蓋移動到存方文位置時,頂蓋位于前排座沖奪的后面,因而覆蓋在后排座^"和4于李廂上面。
頂蓋可以是前頂蓋,并且機動車還包括可收放的后頂蓋,其安放在前排座椅與后排座椅之間,這樣,當前頂蓋移動至存放位置時,前頂蓋位于前排座才奪的后面,,人而覆蓋在后排座^"、收起的后頂蓋以及4于李廂上面。
現(xiàn)將參照附圖通過示例描述本發(fā)明,其中
的局部截面圖,其示出了處于其各自使用位置的可收放前頂蓋和后
頂蓋;
圖2至12是與圖l類似的截面圖,示出了前頂蓋和后頂蓋處于各個收放階段;
圖13是與圖l類似的截面圖,示出了前頂蓋和后頂蓋處于其各自存放位置;
圖14是用于前頂蓋的驅動機構的示圖,其示出了與圖1中示出的前頂蓋位置相一致的處于其使用位置的前頂蓋;
圖15是與圖14類似的示圖,其示出了用于前頂蓋的驅動4幾構,其中在前頂蓋在4吏用^f立置與存方丈位置之間的移動過程中,前頂蓋處于與圖9中示出的前頂蓋位置相一致的后部位置;圖16是與圖14類似的示圖,其示出了用于前頂蓋的驅動才幾構, 其中在前頂蓋在^吏用位置與存》文位置之間的移動過程中,前頂蓋處 于與圖12中示出的前頂蓋位置一致的部分較低位置;
圖17是與圖14類似的示圖,其示出了用于前頂蓋的驅動機構, 其中前頂蓋處于與圖13中示出的前頂蓋位置一致的完全下降或存 放位置;
圖18是圖14至17中示出的驅動機構的部分的后部》文大示圖19是與圖18類似的示圖,但是其中示出了左側驅動機構的 一部分;
圖20是沿圖18中的X箭頭方向的一見圖21是機動車后部的示圖,其示出了處于升起位置的翻車保 護件;
圖22是穿過用于圖21所示的翻車保護件的致動器截取的截面 圖,其示出了處于預展開狀態(tài)的致動器;
圖23是圖22上標記為"P"的區(qū)域的方丈大圖24與圖22類似的視圖,但其示出了處于展開狀態(tài)的致動器 部件;以及
圖25是翻車保護系統(tǒng)的4侖廓圖,其包括一個翻車保護件和兩 個圖21至24所示類型的致動器。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照附圖,其中示出了機動車l,該機動車具有限定了乘客廂
3的車身結構,該乘客廂內(nèi)安裝有前排座椅4f和后排座椅4r。行李 廂5 i殳置在后4非座^" 4r后面。
才幾動車i具有包4舌前頂蓋11和后頂蓋6的兩片式(two piece ) 可收放頂蓋組件,并且,通過將前頂蓋11和后頂蓋6收起,機動 車可由4/5座搶背式車型轉變?yōu)閮勺ㄅ褴嚒?br>
前頂蓋11具有在機動車1上橫向延伸的前部邊緣;在機動 車1上橫向延伸的后部邊緣;第一縱向延伸邊緣,其沿著機動車1 的左側邊纟彖在前部邊纟彖與后部邊纟彖之間纟從向延伸;以及第二縱向延 伸邊纟彖,其沿著才幾動車1的右側邊纟彖在前部邊纟彖與后部邊纟彖之間纟從 向延伸。
當前頂蓋11和后頂蓋6都處于如圖1所示的其4吏用位置時, 前頂蓋11的前部邊纟彖密閉鄰"t妄于擋風3皮璃邊纟彖2的4黃向部分,而 前頂蓋11的后部邊纟彖密閉鄰4妄于后頂蓋6的前部邊緣。
設置驅動才幾構10以使前頂蓋11在使用位置與存》丈位置之間移動。
驅動機構10包括第一滑動支承組件,用以沖是供前頂蓋11基 本上垂直的運動;以及第二滑動支承組件,以4是供前頂蓋11基本 上水平的運動。通過使用第二支承組件使前頂蓋11向后滑動至后 部位置以及利用第一支承組件4吏前頂蓋11下降至其存》丈位置,前 頂蓋11可,人其4吏用位置移動至其存方文位置。雖然在示例中,i定前 頂蓋11在降下之前已完全向后移動到它的后部位置,但是應理解 的是,這些揭:作可以以同步的方式同時進4亍。
ii第一滑動支承組件包括第一或左側向上延伸支承件12a,其通 過滑塊件45滑動地連接至基本上垂直設置的第一導軌16a,該第一 導軌固定至才幾動車1的車身結構的部分;以及第二或右側向上延伸 支承件12b,其滑動地連接至基本上垂直設置的第二導軌16b,該 第二導軌固定至機動車1的車身結構的部分。
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12a的上端與前頂蓋11的第一縱向邊緣 連接,而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12b的上端與前頂蓋11的第二縱向
邊纟彖連才妾。
無接頭(endless )驅動電纜17連接至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12a 和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I2b,以相對于機動車1的車身結構提升或 降^f氐第一和第二向上延伸支岸"牛。i殳置電動才幾18以移動無4妄頭驅 動電纜17。應理解的是,如果需要的話,也可以使用其它裝置(諸 如氣壓泵或液壓泵)來4是升和降^[氐第一向上延伸支^^件12a和第二 向上延伸支承件12b,并且本發(fā)明不局限于使用無接頭驅動電纜。
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12a的上端和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12b的 上端通過管狀一黃梁15形式的一黃向延伸件連4妄在一起。第一向上延 伸支承件12a和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12b以及管狀橫梁15相結合 構成倒U形翻車保護件或翻車防護桿,當前頂蓋11處于4吏用位置 時,倒U形翻車<呆護件或翻車防護4干可在4幾動車1發(fā)生翻車事故時 增加乘客的安全性。此外,如參照圖21至25所詳細描述的,當前 頂蓋11處于存力t位置時,通過將輔助致動器50a、 50b布置成連4矣 至第一向上延伸支7f"牛12a和第二向上延伸支岸義件12b并且當感應 到將發(fā)生翻車時,4吏用輔助致動器50a、 50b將翻車防護4干向上4, 到一個位置(在該位置中管狀橫梁15位于機動車1的一乘客預測 頭頂^立置的上方),該翻車<呆護4牛也可以向上展開,以^十4幾動車1 中的乘客提供保護。應理解的是,可將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12a和第二向上延伸支 承件12b以及管狀橫梁15制成為三個獨立的部件,它們結合在一 起而形成一個倒"U,,,或者它們都可以形成為單一管狀件的部件。 同樣應理解的是,這些零件可通過擠壓工藝低成本地制造。
第二滑動支承組件包括第一縱向延伸軌13a (參見圖19), 其固定于前頂蓋11的第一縱向邊^(qū)彖附近,該第一縱向延伸軌與固 定于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12a上端的第一導向組件滑動地配合,/人 而提供了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12a與前頂蓋11之間的連接;以及 第二縱向延伸軌13b,其固定于前頂蓋11的第二纟從向邊纟彖附近,該 第二縱向延伸軌與固定于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12b上端的第二導向 組件滑動地配合,從而提供了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12b與前頂蓋11 之間的連4妄。
第一導向組件包括固定于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12a上端的第一 支架21a,以及可轉動地固定于第一支架21a上兩個間隔i殳置的輥 22a,以與第 一縱向延伸專九13a配合。
第二導向組件(其為第一導向組件的鏡像并詳細示出在圖18 和圖20中)包括固定于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12b上端的第二支架 21b,以及可轉動地固定于第二支架21b的兩個間隔設置的輥22b, 以與第二縱向延伸軌13b配合。
應理解的是,也可以用簡單的滑塊來代替輥,〗旦優(yōu)選《吏用輥, 因為移動前頂蓋11需要4交小的驅動力。
當前頂蓋11在其使用位置與存放位置之間移動時,輥22a與 輥22b之間的間隔必須足以對前頂蓋提供充分的支承,從而防止前 頂蓋ll的角位移。當前頂蓋ll位于如圖15至17所示的后部位置
時,通過第 一導向組件和第二導向組件傳遞的負載是不可忽視的,因為前頂蓋采用了懸臂形式并且沒有提供平衡作用,而且其任一端 都未由才幾動車1的另一結構部件支撐。應理解的是,當前頂蓋11 處于其使用位置時也可用作懸臂,但在這個位置中前頂蓋11的前
部邊緣由擋風玻璃邊緣2支撐,而前頂蓋11的后部邊緣由后頂蓋6支撐。
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我們發(fā)現(xiàn)輥之間具有200毫米的中 心距可以對前頂蓋11提供充分的穩(wěn)定性。
為了提供使前頂蓋11沿水平方向移動的裝置,第一縱向延伸 專九13a沿其一個邊纟彖形成有齒形庫九道34a,該齒形庫九道用于與由第 一支架21a可轉動地支撐的齒輪33a配合,并且,第二縱向延伸軌 13b沿其一個邊纟彖也形成有相應的齒形4九道34b,該齒形4九道用于 與由第二支架21b可轉動地支撐的齒輪33b配合。
這兩個齒壽侖33a、 33b通過各自的軸31a、 31b可驅動地連接至 電動才幾30,該電動4幾用于產(chǎn)生前頂蓋11基本上水平的滑動。這兩 個軸31a、 31b通過齒輪箱(該齒輪箱與電動機30—體形成)連接 至電動機30,以使第一導軌13a和第二導軌13b相對于它們各自的 支架21a、 21b的運動是同步和一致的,乂人而防止了前頂蓋11水平 運動時發(fā)生干擾。電動機30連接至管狀橫梁15。
應理解的是,也可4吏用其它的裝置來水平移動前頂蓋11,并且 本發(fā)明不局限于使用齒輪和齒形軌道裝置。
雖然在示例中示出了第一和第二導向組件的支架21a、 21b直 接連接至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12a的上端和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 12b的上端,應理解的是,它們可以通過其它裝置(諸如通過管狀 橫梁15)連接。同樣應理解的是,第一縱向延伸軌13a和第二縱向延伸軌13b可以在距后頂蓋11縱向邊緣一'j、段距離處連接至后頂
蓋的下側。
如下所述的,驅動才幾構10的4乘作/人圖1所示的前頂蓋11和后 頂蓋6的使用位置開始。當前頂蓋11處于其使用位置時其位于前 排座一令4f的上方,并且前頂蓋11的后部邊纟彖4立于后排座^" 4r的上方。
為了收起前頂蓋11和后頂蓋6,第一步^t喿作開始于后頂蓋6的 收起,在這個初始過禾呈中用于前頂蓋的驅動才幾構10不起作用???以使用適當?shù)臋C構(諸如英國專利乂>開號2420530中/>開的沖幾構或 者四連桿機構)來實現(xiàn)后頂蓋6的這種收起。
如圖4所示的,當后頂蓋6已部分收起時,通過合適的傳感器 裝置啟動驅動才幾構10以開始前頂蓋11的收起。電動4幾30纟皮驅動, 并且兩個齒輪33a、 33b開始旋轉,由于這兩個齒輪與第一和第二 縱向延伸軌13a、 13b上的齒形軌道34a、 34b嚙合,因而使得前頂 蓋11開始沿基本上水平的方向向后移動,如圖5所示的。
如圖6至8所示,前頂蓋11的這種向后運動隨著后頂蓋6的 收起而繼續(xù),直到前頂蓋11到達后部4立置,在該后部4立置中,fe口 圖9所示,每個導向組件的前輥都已4妻近與其嚙合的縱向延伸專九 13a、 13b的前端。4吏用適當?shù)膫鞲衅鱽泶_定輥何時已到達這一位置, 并且來自這個傳感器的信號還用來激活第一滑動支承組件的電動 機18。
在收起過禾呈的余下部分,前頂蓋1K呆持在該后部位置。
然后,如圖IO所示,通過激勵電動^L 18 (該電動才幾驅動無接-頭驅動電纜17,使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12a和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12b相對于與其4妄合的第一導4九16a和第二導軌16b滑動),前頂蓋 11隨著后頂蓋6的繼續(xù)4欠起而下降。
如圖11和12所示的,在后頂蓋6已經(jīng)達到其存》文位置后,前 頂蓋11繼續(xù)向下運動,直到前頂蓋11達到如圖13所示的其存》文4立 置,此時關閉電動機18。在收起過程的最后階段,機動車1兩側的 風門(圖中僅示出右側風門7)通過與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12a和 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12b接觸而打開,以使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 12a和第二向上延伸支壽vf牛12b完全下降。
處于存放位置的后頂蓋6存放在前排座椅4f與后排座椅4r之 間,因此當前頂蓋11處于存i文位置時,前頂蓋11位于前排座沖奮4f 后面以覆蓋在后排座椅4r、收起的后頂蓋6以及行李廂5上,前頂 蓋形成用于這些部件的蓋子。
應理解的是,為了將前頂蓋11從其存^L位置移至其^f吏用位置, 相反操作如下即,首先通過第一滑動支承組件使前頂蓋11向上 垂直移動,隨后,通過第二滑動支承組件使其從后部位置向前移至 其4吏用位置。在這個動作過程中,后頂蓋6也將以同步的方式乂人其 存》文位置移至其4吏用位置,以4吏其不會干擾前頂蓋11的移動。
參照圖21至25,其中示出了翻車4呆護系統(tǒng),該翻車4呆護系統(tǒng) 優(yōu)選部分地由用于移動前頂蓋11的沖幾構4是供。
參照圖25,翻車保護系統(tǒng)包括電子控制器100,該電子控制器 布置成用于乂人至少一個車輛姿態(tài)4專感器(attitude sensor) 101處4妄 收一個或多個信號,該車輛姿態(tài)傳感器用來判定機動車l是處于翻 車過程中還是可能會翻車。
16電子控制器100可以是獨立的單元或可形成為另一電子控制單 元(諸如底盤控制器)的一部分。電子控制器100可才喿作地連4妄至 兩個翻車保護致動器50a、 50b,這兩個翻車^f呆護致動器連4妄至翻車 保護件110,該翻車保護件由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12a和第二向上 延伸支承件12b以及管狀橫梁15構成。第一翻車保護致動器50a 與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12a連接,而第二翻車保護致動器50b與第 二向上延伸支7fc件12b連4妄。
第 一翻車保護致動器50a和第二翻車保護致動器50b有著相同
的結構并具有相似編號的部件。圖中^又示出第一翻車^f呆護致動器 50a并對其進4于詳細描述。
參照圖22至24,第一翻車^f呆護致動器50a包括活塞件,該 活塞件具有固定于第 一向上延伸支^c件12a的內(nèi)部以在它們之間提 供可驅動連4妄的頭部51,和帶有鉤狀末端62的細長活塞4干52;內(nèi) 部支承管54,其一端固定至底部支承件55;螺^走壓縮彈簧53,介 于活塞頭51與底部支承件55之間;翻車保護閉鎖才幾構,用于選擇 性地將翻車保護致動器50a保持在預展開狀態(tài)下;以及翻車展開閉 鎖機構,用于在翻車保護致動器50a展開后將其保持在伸展狀態(tài)下。
翻車保護閉鎖機構包括旋轉棘爪61 ,其由彈簧偏壓以與活塞桿 52的鉤狀末端62嚙合。由電子控制器100控制的電子操作釋放致 動器63被設置成與棘爪61合作,從而當需要展開翻車保護件110 時選4奪性i也解除棘爪61與鉤S大末端62的4妄合。
翻車展開閉鎖機構包括固定至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12a端部 的支7"R環(huán)82、可轉動地安裝在支7fc環(huán)82上的4居齒狀棘爪81、以及 固定至內(nèi)部支tR管54自由端的鋸齒習犬軸環(huán)83。當翻車4呆護閉鎖初j 構被釋方欠時,第一向上延伸支岸"牛12a和底部支承件55 ^皮推動得 彼此遠離,因而使得鋸齒狀棘爪81與鋸齒狀軸環(huán)83嚙合以保持翻車保護致動器50a處于伸展狀態(tài)。鋸齒狀軸環(huán)83還具有外圍凸纟彖, 當翻車保護致動器50a展開時該外圍凸緣充當終點擋塊。凸緣與支 承環(huán)82相互作用以防止翻車保護致動器50a超程(超過所需行程)。
翻車j呆護系統(tǒng)的才乘作如下。
當前頂蓋11處于使用位置時,底部支承件55從機動車1的結 構部件65移動距離"X"(如圖24),該結構部件65被加固以便在 機動車1發(fā)生翻車的情況下吸收負荷。當從車輛姿態(tài)傳感器101收 到的單個信號或多個信號表明正在發(fā)生翻車事故或是預測將發(fā)生 翻車事故時,電子控制器IOO是可操作的,以便通過操作釋放致動 器63而展開致動器50a、 50b。釋放致動器63的啟動導致棘爪61 S走轉得脫離與活塞桿52的鉤狀末端62的嚙合。4諸存在彈簧53中 的能量隨后纟皮釋》文,導致底部支承件55被向下推壓離開各個向上 延伸支岸義件12a、 12b,直至底部支岸義件55^妄觸車身結構65。
因此,由電子控制器100控制的第一翻車^f呆護致動器50a和第 二翻車保護致動器50b的啟動使每個致動器50a、 50b的底部支承 件55移動得與機動車1的相應結構部件65接觸,從而在發(fā)生翻車 事故的情況下允許將來自U型翻車保護件110的負荷直4妄傳遞至枳i 動車1的結構部4牛65。
當前頂蓋11處于存》文位置時,每個底部支岸義件55都已經(jīng)定位 得靠在機動車1的相應結構部件65上。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電子 控制器100纟艮據(jù)車輛姿態(tài)傳感器101確定翻車事故正在發(fā)生或是即 將發(fā)生并啟動釋方文致動器63的話,則翻車保護件110將上升到一 個位置,使得管狀橫梁15位于機動車1的乘客頭部預期高度的上 方。如之前所述的一樣,釋》文致動器63的啟動導致棘爪61旋轉4尋 脫離與活塞桿52的鉤狀末端62的嚙合,從而允許儲存在彈簧53 中的能量被釋放。在這種情況下,儲存能量的釋放導致各個向上延 伸支承件12a、 12b被向上推動得離開底部支承件55,并且底部支 承件55將來自彈簧53的力反彈至底部支承件所??康能嚿斫Y構的 結構部^f牛65。
向上延伸支承件12a、 12b繼續(xù)向上移動直至各自的支承環(huán)82 與鋸齒狀軸環(huán)83的凸緣相接合。向上延伸支承件12a、 12b的這種 向上運動導致鋸齒狀凈束爪81與鋸齒狀軸環(huán)83上的鋸齒嚙合,乂人而 將翻車保護件IIO保持在升起位置,以便允許翻車事故中的力能夠 通過內(nèi)部支承管54直接傳遞至車身結構的結構部件65。如圖21所 示,翻車〗呆護件110的向上移動也導致前頂蓋11繞著后端樞轉。
雖然已經(jīng)參照實施例通過舉例描述了本發(fā)明,在實施例中翻車 保護致動器包括保持在壓縮狀態(tài)的彈簧,將理解的是,煙火裝置或 其它任何能夠迅速展開翻車保護件110的致動器都可使用。
雖然已參照本發(fā)明在移動才幾動車1的前頂蓋方面的應用對本發(fā) 明進行了描述,將理解的是,機動車可具有包括兩個以上頂蓋的可 收i文頂蓋結構,在那種情況下,可以用本發(fā)明的驅動^L構將位于僅: 用位置中的中間頂蓋收在前頂蓋和后頂蓋之間。
本發(fā)明的 一個優(yōu)點是制造成本非常低廉,因為第一和第二向上 延伸支承件、第一和第二導軌、管狀橫梁以及兩個縱向延伸軌都可 制造成擠壓件。
同樣應理解的是,本發(fā)明的驅動機構允許翻車保護系統(tǒng)由頂蓋 收放才幾構形成,因此節(jié)約大量成本。
19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將理解的是,雖然已經(jīng)通過示例參照一個或 多個實施例描述了本發(fā)明,但本發(fā)明并不局限于所公開的實施例, 并且在不背離本發(fā)明范圍的前提下可以對所公開的實施例或替換 實施例進4亍一處或多處》f改。
權利要求
1. 一種機動車可收放頂蓋組件,包括第一支承組件,用于提供頂蓋的基本垂直的運動;以及第二滑動支承組件,用于提供所述頂蓋的基本水平的運動,其中,通過利用第二支承組件使所述頂蓋從使用位置向后滑動并且利用第一支承組件降低所述頂蓋,使得所述頂蓋能夠從使用位置移動至存放位置,其中,所述第一支承組件包括構成翻車保護系統(tǒng)的一部分的倒U型翻車保護件,所述翻車保護系統(tǒng)用于在發(fā)生翻車事故時保護機動車內(nèi)的乘客。
2. 才艮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倒U型翻車保護件 包括第 一 向上延伸支承件、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以及橫向延伸 件,所述橫向延伸件將所述第 一向上延伸支承件的上端和第二 向上延伸支承件的上端連接在 一起。
3. 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滑動地連接至基本垂直布置的第一導軌,所述第一導軌固定至 才幾動車的車身結構部分,并且所述第二向上延伸支岸"?;瑒觟也連接至基本垂直布置的第二導軌,所述第二導軌固定于機動車 的車身結構部分,從而提供所述頂蓋在其使用位置與存放位置之間的垂直運動。
4. 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第二滑動支承組件包 括第一縱向延伸軌,所述第一縱向延伸軌固定于所述頂蓋的 第一縱向邊緣附近,與固定于所述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的上端 附近的第 一導向組件滑動配合,以提供所述第 一向上延伸支承 件與所述頂蓋之間的連接;以及第二縱向延伸軌,所述第二縱向延伸軌固定于所述頂蓋的第二縱向邊緣附近,與固定于所述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的上端附近的第二導向組件滑動配合,以提供所述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與所述頂蓋之間的連接。
5. 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第一導向組件包括固定于所述第 一向上延伸支承件上端的第 一支架,并且所述第二導向組件包括固定于所述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上端的第二支架,其中,所述第一導向組件還包括兩個間隔i殳置且可轉動地固定于所述第一支架的輥,以與所述第一纟從向延伸專九配合,并且所述第二導向組件還包括兩個間隔設置且可轉動地固定于所述第二支架的輥,以與所述第二纟從向延伸專九配合。
6. 根據(jù)權利要求2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翻車保護系統(tǒng)進一步包括第 一翻車保護致動器,所述第 一翻車保護致動器固定于所述第一向上延伸支承件的自由端;以及第二翻車保護致動器,所述第二翻車保護致動器固定于所述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的自由端。
7. 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組件,其中,每個所述翻車保護致動器均具有底部支承件,用于將來自相應向上延伸支承件的負荷傳遞至機動車的車身結構;以及力產(chǎn)生裝置,用于在需要翻車
8. 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組件,其中,每個所述翻車保護致動器均具有內(nèi)部支承管,用于當致動器已展開時將來自相應向上延伸支承件的負荷直接傳遞至相應底部支承件。
9. 一種才幾動車,其具有片又利要求1至8中的4壬一項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翻車保護系統(tǒng)進一步包括電子控制器,用于基于從一個或多個傳感器接收的信號確定何時需要翻車保護。
10. 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機動車,其中,當頂蓋處于存放位置時,由所述電子控制器控制的所述第一和第二致動器的啟動使所述U型翻車保護件上升,以對所述機動車內(nèi)的乘客提供保護。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用于可收放前頂蓋(11)的驅動機構(10),所述驅動機構包括第一支承組件(12a,12b,15,16a,16b,17和18),以提供頂蓋(11)的垂直運動;以及第二滑動支承結構(13a,13b,21a,21b,22a,22b,30,31a,31b,33a,33b及34a,34b),以提供前頂蓋(11)的水平運動。第一支承組件包括第一和第二向上延伸支承件(12a,12b)以及橫向管狀橫梁(15),它們結合形成倒U形翻車保護件(110)。該翻車保護件(110)用于在翻車事故中為機動車(1)內(nèi)的乘客提供翻車保護。
文檔編號B60J7/14GK101535073SQ200780041276
公開日2009年9月16日 申請日期2007年11月1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11月7日
發(fā)明者托爾斯滕·格哈特, 約翰·哈丁, 艾倫·康登 申請人:福特全球技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