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用兒童約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公開涉及兒童約束,具體地涉及在位于車輛中的乘員座椅上使用的兒童約束。
背景技術:
在位于車輛中的乘員座椅上使用的兒童約束在本領域中是公知的,但是需要對兒童約束與位于車輛中的乘員座椅的聯(lián)接進行改進。因此,本公開涉及包括基座和兒童座椅的兒童約束,基座通過與車輛聯(lián)接的錨固帶被保持就位在下面的乘員座椅上,兒童座椅聯(lián)
接至基座。
實用新型內容根據本公開的兒童約束包括錨固帶和兒童保持裝置,該兒童保持裝置被配置為對年幼的兒童或嬰兒進行保持。錨固帶適于與包括在車輛中的錨固安裝件聯(lián)接,以將兒童保持裝置保持就位在位于車輛中的乘員座椅上。在說明性實施方式中,兒童座椅保持裝置包括殼體支撐基座,殼體支撐基座適于安置在位于車輛中的乘員座椅上并且與包括在車輛中的第一錨固安裝件和第二錨固安裝件緊鄰。兒童保持裝置還包括適于與殼體支撐基座聯(lián)接的兒童座椅殼體。錨固帶包括第一連接器,適于聯(lián)接至第一錨固安裝件;以及第二連接器,適于聯(lián)接至第二錨固安裝件。錨固帶還包括條狀件,條狀件被設置以使得當第一連接器聯(lián)接至第一錨固安裝件以及第二連接器聯(lián)接至第二錨固安裝件以建立錨固帶在殼體支承基座上的剛被安裝形態(tài)時,條狀件在第一錨固安裝件與第二錨固安裝件之間延伸并且位于殼體支撐基座上且在第一錨固安裝件與第二錨固安裝件之間并沿著初始帶路徑延伸。在說明性實施方式中,兒童約束還包括帶張緊器,帶張緊器與包括在殼體支撐基座中的背部聯(lián)接,并且?guī)埦o器被配置為在兒童座椅聯(lián)接至殼體支承基座之前發(fā)生的第一致動階段中由照看者使用來改變帶路徑以及增加錨固帶中的張力。帶張緊器被配置為包括移動裝置,在照看者將兒童座椅殼體聯(lián)接至殼體基座之前以及當錨固帶保持聯(lián)接至第一錨固安裝件和第二錨固安裝件以處于剛被安裝形態(tài)時,該移動裝置用于使錨固帶相對于殼體支承基座從初始帶路徑移動到第一改變帶路徑從而收緊錨固帶。將該錨固帶的松弛除去用作將錨固帶中的張力從與錨固帶的剛被安裝形態(tài)相關聯(lián)的初始安裝張力增加到相對較大的預定張力,使得殼體支撐基座根據預定規(guī)格以乘員座椅上的相對靜止的形態(tài)被束縛于車輛。在說明性實施方式中,帶張緊器包括帶推動器;可樞轉致動器杠桿,安裝在殼體
9支撐基座的背部;以及儲能彈簧,聯(lián)接至帶推動器并連接至致動器杠桿。在使用中,照看者推動致動器杠桿以使帶推動器移動并抵靠安裝的錨固帶,從而將錨固帶設定為預定張力并在彈簧中存儲能量。如果之后出現錨固帶的不希望的松弛(例如,因為車輛中的環(huán)境條件、 乘員座椅的緩沖特性改變、被約束在兒童座椅殼體中的兒童的移動和/或尺寸等),那么在隨后的第二致動階段中存儲在彈簧中的能量被自動地釋放以使帶推動器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進一步移動,從而在照看者不適用致動器杠桿的情況下將錨固帶中的張力增加值預定張力。在說明性實施方式中,帶接收通道由底面部分地限定,底面位于錨固帶的中央部的第二表面下方并且向上朝向該第二表面并且在第一帶支撐墊與第二帶支撐墊之間延伸, 錨固帶的中央部的第二表面被設置為當錨固帶移動以沿著第一改變帶路徑延伸時位于底面上方并且處于與該底面間隔開的關系。通過根據本公開的兒童約束,使兒童約束與位于車輛中的乘員座椅的聯(lián)接得到了改進。當考慮例示出目前可想到的實施本公開的最佳方式的說明性實施方式,本公開的附加特征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將變得顯而易見。
詳細描述具體參照附圖,其中圖1是根據本公開的兒童約束的分解立體裝配圖,該兒童約束適于被錨固就位在位于車輛中的乘員座椅上;圖2是圖1的乘員座椅的后側立體圖;圖3是包括在圖2的乘員座椅中的L形殼體支撐基座和錨固帶的側視圖;圖4是在使用帶張緊器以收緊錨固帶之前在圖1的乘員座椅上就位的圖1的殼體支撐基座的立體圖;圖5是圖4的殼體支撐基座的部分立體圖;圖6是類似于圖4的立體圖,其中部分被去除以揭示帶推動器已與錨固帶的條狀件的中央部接合并使該中央部移動;圖6A是與圖6的錨固帶的條狀件的中央部接合的說明性帶張力測量計的立體圖;圖7是類似于圖4和6的立體圖,其中示出致動器杠桿的進一步逆時針樞轉運動;圖8是類似于圖4、6、和7的立體圖,其中示出帶推動器已在向下的方向上移動的足夠遠,以使錨固帶中的張力增加而達到預定張力;圖9是以朝向前形態(tài)安裝在圖的殼體支撐基座上的兒童座椅殼體的立體圖;圖9A是圖8的殼體支撐基座的縮小的側視圖,其中該殼體支撐基座對表示為嬰兒承載架的兒童座椅殼體進行承載;圖9B是圖8的殼體支撐基座的縮小的側視圖,其中在該殼體支撐基座上以朝向后形態(tài)承載兒童座椅殼體;圖10是沿著圖4的線10-10取得的放大的剖面圖;圖11是沿著圖6的線11-11取得的放大的剖面圖;[0027]圖12是沿著圖7的線12-12取得的放大的剖面圖;圖13是沿著圖8的線13-13取得的放大的剖面圖;圖14是帶張緊器的在圖7的圓圈區(qū)域中示出的那一部分的放大立體圖;圖15是沿著圖14的線15-15取得的放大的剖面圖;圖16是帶張緊器的在圖8的圓圈區(qū)域中示出的那一部分的放大立體圖;圖17是圖8的兒童約束的前側立體圖;圖18是圖表示意圖,其(從底部到頂部)示出錨固帶當沿著第一改變帶路徑延伸時所具有的形狀、桿移動彈簧的有效長度、和錨固帶的長度;圖19是類似于圖17的前側立體圖,其中示出兒童約束(略去了兒童座椅殼體) 例如響應于向該兒童約束施加外部力而相對于乘員座椅移動;圖20是類似于圖18的圖表示意圖,其(從底部到頂部)示出錨固帶當沿著第二改變帶路徑延伸時所具有的形狀、桿移動彈簧的增加的有效長度、和錨固帶的未改變長度;圖21是示出使用兒童約束的類似于圖17的前側立體圖,其中該兒童約束具有長度相對較長的錨固帶;圖22是類似于圖18的圖表示意圖,其(從頂部到底部)示出相對較長的錨固帶、 桿移動彈簧的相對較長的有效長度、和相對較長的錨固帶當沿著第三改變帶路徑延伸時所具有的形狀;以及圖23-26示出對圖16的張力鎖定單元的說明性操作序列。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和9所示,兒童約束10包括兒童座椅殼體12、殼體支撐基座14、和錨固帶 16。殼體支撐基座14適于安置在車輛19中的下面的乘員座椅18上,并且如圖2-3和10所示,通過使用錨固帶16,殼體支撐基座14以初始安裝形態(tài)被保持在乘員座椅18上。在該剛被安裝形態(tài)下,由照看者將錨固帶16聯(lián)接至第一錨固安裝件21和第二錨固安裝件22,第一錨固安裝件21和第二錨固安裝件22被設置為位于殼體支撐基座14上以在被如圖4所示的帶張力測量計24測量時呈現初始安裝張力(IT)。兒童約束10根據本公開被配置成允許照看者使被安裝的錨固帶16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從剛被安裝形態(tài)移動到另一形態(tài), 從而在兒童座椅殼體12被該照看者聯(lián)接至殼體支撐基座14之前,使錨固帶16中的張力增加以達到如圖4-8所示的相對更大的預定張力(PT)。兒童約束10還包括帶張緊器20,帶張緊器20被安裝以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上移動。在將兒童座椅殼體12聯(lián)接至殼體支撐基座14之前的第一致動階段中,帶張緊器20被照看者(未示出)使用,以使得包括在帶張緊器20中的帶推動器40在錨固帶16聯(lián)接至錨固安裝件21、22時使錨固帶16的一部分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移動,從而如圖6-8所示的那樣收緊錨固帶16以使錨固帶16中的張力從初始安裝張力(IT)增加到相對較大的預定張力(PT)。如圖8和13所示,帶張力的這種增加使殼體支撐基座14以相對靜止的形態(tài)被束縛于車輛19。然后,在錨固帶16被拉伸以達到預定張力(PT)之后,可由照看者將兒童座椅殼體12以如圖9、9A和9B所示的若干不同方式之一聯(lián)接至殼體支撐基座14。如圖17-20所示,如果后來發(fā)生錨固帶16的任何松弛,那么當兒童座椅殼體12被安裝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上時,在照看者的部分沒有任何動作的情況下第二致動階段可以自動地進行。如本文所公開的那樣,如圖10-13所示,在第一致動階段中,例如由于在使用帶推動器40以增加錨固帶16中的張力的過程中包括在帶張緊器20中的彈簧58發(fā)生壓縮, 彈簧58中存儲了能量。如圖19和20所示,在兒童座椅殼體12已被安裝在殼體支撐基座 14上以使包括在帶張緊器20中的帶推動器40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進一步移動從而將錨固帶16中的張力增加回到預定張力(PT)之后的隨后的第二致動階段中,存儲在彈簧58 中的能量被自動地釋放。在帶張緊器20被照看者在第一致動階段中使用以使帶16張緊為預定張力(PT) 之后,可以通過使用任何合適的裝置將兒童座椅殼體12 (或任何合適的兒童座椅)聯(lián)接至殼體支撐基座14以提供如圖1和9所示的兒童保持裝置13。在本公開的范圍內,可對兒童座椅殼體12進行定向以使其如圖9B所示的那樣在朝向前的方向上位于殼體支撐基座14 上。可替換地,如圖9A所示,可將嬰兒承載架12'聯(lián)接至殼體支撐基座14。例如,如圖1所示,殼體支撐基座14包括基礎件141和從基礎件141向上延伸的背部142。如圖1和9所示,基礎件141適于安置在包括在乘員座椅18中的座凳181上,并且背部142適于與包括在乘員座椅18中的靠背182接觸。在說明性實施方式中,如圖1所示,帶張緊器20聯(lián)接至殼體支撐基座14。根據本公開,帶張緊器20在第一致動階段中被使用以將錨固帶16中的張力從相對較低的初始安裝張力(IT)增加到預定張力(PT),相對較低的初始安裝張力(IT)在錨固帶16被初始安裝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上以與第一錨固安裝件21和第二錨固安裝件22相配之后就達到了。錨固帶16在所示實施方式中是LATCH帶并且被配置為以如圖1-3所示的通常方式與LATCH系統(tǒng)中的LATCH錨固安裝件21、22相配。LATCH是美國的一種系統(tǒng),其對在不使用設在車輛中的大腿帶或肩帶的情況下兒童約束的安裝進行標準化。根據本公開,帶張緊器20還可以被使用以張緊并非如圖1所示的LATCH錨固帶16 的錨固帶張緊。帶張緊器20可以使車輛大腿帶16A張緊,車輛大腿帶16A被設置為位于殼體支撐基座14上并且與包括在車輛19中且與如圖1所示的乘員座椅18相關聯(lián)的第一(大腿帶)錨固安裝件121和第二(大腿帶)錨固安裝件122聯(lián)接。帶張緊器20還可以使車輛大腿與肩帶式安全帶16B張緊,車輛大腿與肩帶式安全帶16B被設置為位于殼體支撐基座14上并與如圖1所示的第一(大腿帶)錨固安裝件121和第二(大腿帶)錨固安裝件 122聯(lián)接。帶張緊器20被配置為包括裝置40、42,在兒童座椅殼體12聯(lián)接至殼體支撐基座 14之前,以及當錨固帶16聯(lián)接至第一錨固安裝件21和第二錨固安裝件22并且從圖4和10 所示的初始帶路徑到例如圖8、9、和13所示的第一改變帶路徑錨固帶16的一部分與殼體支撐基座14的一部分保持接觸時,裝置40、42用于使錨固帶16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移動。錨固帶16的這種移動使錨固帶16收緊以將錨固帶16中的張力從與錨固帶16的剛被安裝形態(tài)相關聯(lián)的初始安裝張力(IT)增加到如圖8所示的相對較大的預定張力(PT),使得如圖9所示,殼體支撐基座14和兒童座椅殼體12相對于車輛19中下面的乘員座椅18的移動根據預定規(guī)格受到限制,其中兒童座椅殼體12后來聯(lián)接至殼體支撐基座14以形成兒童保持裝置13。例如,如圖1和4-6所示,殼體支撐基座14被形成為包括間隔開的第一帶支撐墊 31和第二帶支撐墊32以及位于帶支撐墊31、32之間的帶接收通道30。如圖2和3所示,帶支撐墊31、32位于基礎件141的相對兩側并被設置為朝向上,從而在錨固帶16被設置為橫過殼體支撐基座14的中間部分延伸并且聯(lián)接至第一錨固安裝件21和第二錨固安裝件22 之后,將處于剛被安裝形態(tài)下的錨固帶16支撐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上。如圖4和17所示, 帶接收通道30被右壁301、左壁303、和底部302圍住,其中右壁301附連至第一帶支撐墊 31的內緣,左壁303附連至第二帶支撐墊32的內緣,底部302在右壁301的下邊與左壁303 的下緣之間橫向延伸。如圖1、4、17、和18所示,帶張緊器20包括帶推動器40,帶推動器40被設置為位于第一帶支撐墊31與第二帶支撐墊32之間以及帶接收通道30上方。帶張緊器20還包括推動器移動系統(tǒng)42,推動器移動系統(tǒng)42用于使帶推動器40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移動, 從而首先當錨固帶16以剛被安裝形態(tài)被保持在第一帶支撐墊31和第二帶支撐墊32上時帶推動器40與錨固帶16的第一表面16S1接觸,然后使錨固帶16在帶接收通道30中的一部分朝向通道底部302移動以增加錨固帶16中的張力直至達到預定張力(PT)。在所示實施方式中,當如圖8、9、13、和17所示的那樣達到預定張力(PT)時,錨固帶16的反面的第二表面16S2被設置為處于與通道底部302間隔開的關系,以使錨固帶16可被帶張緊器20收緊的程度最大化。例如,如圖9、9A、或9B所示,兒童座椅殼體12可由照看者安裝在殼體支撐基座14的基礎件141上。例如,如圖4和5所示,帶推動器40包括推板44和推桿46,其中推板44被設置為位于錨固帶16上方,推桿46被設置為從推板44起向上延伸。如圖1、4、和10所示,推桿 46聯(lián)接至推動器移動系統(tǒng)42。當如圖1和4所示的那樣錨固帶16以剛被安裝形態(tài)被保持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上時,推板44通常被設置為位于包括在錨固帶16中的條狀件163的中央部上面。在說明性實施方式中,例如,如圖1-5所示,錨固帶16包括第一連接器161,被配置為與第一錨固安裝件21相配;第二連接器162,被配置為與第二錨固安裝件22相配;以及條狀件163,被設置為使第一連接器161與第二連接器162互連,并且當錨固帶16被保持在剛被安裝形態(tài)時條狀件163位于第一帶支撐墊31和第二帶支撐墊32上。如圖4和5所示,當連接器161、 162聯(lián)接至錨固安裝件21、22以建立錨固帶16的橫過殼體支撐基座14的中間部分的初始帶路徑時,第一帶支撐墊31和第二帶支撐墊32被設置為對錨固帶16進行支撐以使錨固帶的條狀件163的中央部形成跨過帶接收通道30的橋接件。如圖1和14所示,推桿46包括聯(lián)接至推板44的下端以及聯(lián)接至推動器移動系統(tǒng) 42的上端。在說明性實施方式中,如圖1和14所示,在推桿46中形成有一系列缺口 47。 這些缺口 47的尺寸和位置被確定以使缺口 47接收可移動鎖板48,可移動鎖板48被包括在張力鎖定單元50中以及還包括在帶張緊器20中,并且可移動鎖板48被配置為在錨固帶 16被張緊以達到預定張力(PT)之后將帶推動器40保持在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的希望位置。如圖1所示,推動器移動系統(tǒng)42包括致動器52和力傳遞裝置M,力傳遞裝置M 聯(lián)接至致動器52并聯(lián)接至推動器40。致動器52安裝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上,以在兒童座椅殼體12聯(lián)接至殼體支撐基座14之前并且在第一致動階段中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被照看者從無作用形態(tài)移動到作用形態(tài)。力傳遞裝置M聯(lián)接至帶推動器40并聯(lián)接至致動器 52,并且力傳遞裝置M被配置為向帶推動器40施加向下的力,以使帶推動器40響應于致
13動器52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從例如圖4和10所示的無作用形態(tài)移動到例如圖8和13 所示的作用形態(tài),向下推壓在錨固帶的條狀件163的中央部的第一表面16S1上。在如圖4所示的說明性實施方式中,致動器52是杠桿,其安裝在殼體支撐基座14 的背部142上以繞致動器樞軸線52A進行可樞轉運動。例如在無作用形態(tài),如圖1-4和10 所示,致動器杠桿52被設置為遠離基礎件141向上延伸。照看者可以使致動器杠桿52繞致動器樞軸線52A在逆時針方向52CCW上樞轉以到達例如圖8和13所示的無作用形態(tài),在該無作用形態(tài),錨固帶16已被張緊至預定張力(PT)。在作用形態(tài),致動器杠桿52被放置在形成于殼體支撐基座14的背部142中的杠桿接收通道52C中從而不干涉隨后將兒童座椅殼體12安裝在殼體支撐基座14的基礎件140上。在說明性實施方式中,力傳遞裝置M包括彈簧安裝件56,聯(lián)接至致動器杠桿52 ; 以及彈簧58,聯(lián)接至帶推動器40和彈簧安裝件56并夾設在帶推動器40與彈簧安裝件56 之間。如圖4和10所示,彈簧安裝件56是管狀襯套,其被形成為包括容納彈簧58的內部區(qū)域57。如圖10-13所示,推桿46的上部被設置為穿過在管狀襯套限定的彈簧安裝件56 的下端中形成的開口而延伸到內部區(qū)域57中以與彈簧58的下端接觸。而且,如圖10-13 所示,張力鎖定單元50聯(lián)接至彈簧安裝件56的下端以與彈簧安裝件56的下端一起移動。例如,如圖10-13所示,彈簧安裝件56安裝在致動器杠桿52上以繞安裝樞軸線 56A進行可樞轉運動。在圖10-13所示的說明性實施方式中,安裝樞軸線56A被設置為位于致動器樞軸線52A與致動器杠桿52的自由端52E之間。如圖4和10所示,力傳遞裝置M包括在安裝樞軸線M處聯(lián)接至致動器杠桿52 的上端MU以及相對的下端ML。同樣如圖4和10所示,帶推動器40包括推板44,被設置為與錨固帶的條狀件163的中央部接合;以及推桿46,被設置為從推板44起向上延伸以與力傳遞裝置M的下端54L接合。如圖5所示,殼體支撐基座14被形成為包括銷接收槽孔442S,銷接收槽孔442S 限定用于帶推動器40的運動引導。帶推動器40還包括向外延伸的銷442,向外延伸的銷 442聯(lián)接至推板44,向外延伸的銷442被設置為延伸到如圖5所示的銷接收槽孔442S中并且在該銷接收槽孔442S中上下移動,從而在如圖10-13所示的致動器杠桿52繞致動器樞軸線52A在無作用形態(tài)與作用形態(tài)之間進行樞轉運動過程中引導帶推動器40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移動。如圖5和6所示,帶推動器40被安裝為在中央通道44C中進行上下移動,中央通道44C形成于殼體支撐基座14中并且被限定在包括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中的間隔開的左側側壁44L與右側側壁44R之間。在說明性實施方式中,如圖5和6所示,通過第一向外延伸銷441和第二向外延伸銷442的滑動運動對推板44的上下移動進行引導,第一向外延伸銷 441和第二向外延伸銷442包括在帶推動器40中并且在形成于右側側壁44R和左側側壁 44L中的配對的引導槽孔441S、442S中聯(lián)接至推板44。如圖4、6和10所示,致動器杠桿52被形成為包括內部區(qū)域521。如圖13所示,力傳遞裝置M被設置為當致動器杠桿52移動到作用形態(tài)時位于致動器杠桿52的內部區(qū)域 521 中。如圖4和6所示,致動器杠桿52被形成為包括底部開口 52B,底部開口 52B向形成于致動器杠桿52中的內部區(qū)域521開放。如圖8和13所示,在致動器杠桿52移動到作用形態(tài)時,底部開口 52B朝向殼體支撐基座14的背部182。這樣,如圖10-13所示,在致動器杠桿52繞致動器樞軸線52A從無作用形態(tài)樞轉運動到作用形態(tài)過程中,允許力傳遞裝置 M通過底部開口 52B穿行到形成于致動器杠桿52中的內部區(qū)域521中。如圖10-13所示,推桿46的一部分被設置為當致動器杠桿52移動到作用形態(tài)時延伸到形成于致動器杠桿52中的內部區(qū)域521中。推桿46被設置為當致動器杠桿52移動為處于如圖13所示的作用形態(tài)時沿著與致動器樞軸線52A和安裝樞軸線56A中每一個都相交的參考線延伸。如圖4和10所示,殼體支撐基座14的背部142被設置為從基礎件141起向上延伸并且沿著頂緣142T終止,頂緣142T被設置為處于與基礎件141間隔開的關系,致動器樞軸線52A被設置為與殼體支撐基座14的背部142的頂緣142T緊鄰。如圖4和10所示,背部142被形成為包括向前開放的通道52C,向前開放的通道52C大致從頂緣142T起朝向基礎件141向下延伸。如圖8和13所示,致動器杠桿52的尺寸和形狀被確定為使得致動器杠桿52位于向前開放的通道52C中,以當致動器杠桿52移動到作用形態(tài)時將力傳遞裝置 54設置在向前開放的通道52C中以及設置在致動器杠桿52與殼體支撐基座14的背部之間的空間中。如圖10所示,致動器杠桿52包括近側部52P,沿著致動器樞軸線52A聯(lián)接至殼體支撐基座14的背部142 ;以及相反的遠側部52D。如圖13所示,力傳遞裝置M被設置為當致動器杠桿52移動到作用形態(tài)時位于設置在致動器樞軸線52A與致動器杠桿52的遠側部52D之間的空間中。致動器杠桿52被設置為響應于致動器杠桿52移動到作用形態(tài)而位于形成于殼體支撐基座14的背部142中的通道52C中。如圖4所示,背部142被形成為包括一對側壁 52A、52B和底部52F,側壁52A、52B被設置為處于彼此間隔開的關系。底部52F被設置為在側壁52A、52B之間延伸并且與側壁52A、52B協(xié)作以形成通道52C的邊界。如圖8和13所示,力傳遞裝置M被設置為響應于制動器杠桿46移動到作用形態(tài)而位于形成于背部142 中的通道52C中且處于致動器杠桿52與底部52F之間的位置。如圖10-13所示,推桿46 的一部分被設置為在制動器杠桿52從無作用形態(tài)樞轉運動到作用形態(tài)過程中延伸到通道 52C中并位于通道52C中。如圖10所示,背部142具有適于朝向靠背182的背面142R,靠背182包括在乘員座椅18中并且被設置為從座凳181起向上延伸。背部142還包括正面142F,正面142F被設置為當如圖1和9所示的那樣兒童座椅殼體12聯(lián)接至殼體支撐基座14時朝向兒童座椅殼體12。帶張緊器20與殼體支撐基座14的背部142的正面聯(lián)接。致動器杠桿52安裝在背部142上以繞致動器樞軸線52A進行可樞轉運動。帶推動器40被設置為位于基礎件141 與致動器樞軸線52A之間并位于錨固帶的條狀件163上方。力傳遞裝置M被設置為使帶推動器40與致動器杠桿52互連,并且被設置為遠離基礎件141并朝向致動器杠桿52在向上的方向上延伸。在使用中,如圖4和10所示,在照看者通過使用帶張緊器20收緊錨固帶16時,殼體支撐基座14被錨固帶16保持就位在乘員座椅18上。錨固帶16聯(lián)接至錨固安裝件21、 22并被設置為在錨固安裝件21、22之間以及沿著橫過殼體支撐基座14的中間部分的初始帶路徑延伸并且在剛被安裝形態(tài)下位于殼體支撐基座14上。如圖4示意性地所示,當錨固帶16在剛被安裝形態(tài)下位于殼體支撐基座14上時,可以使用帶張力測量計對來記錄錨固帶16的初始安裝張力測量。如圖4和6-8所示,由杠桿致動的帶張緊器20被照看者操作以向被安裝的錨固帶 16施加力,從而在兒童座椅殼體12安裝在殼體支撐基座14的基礎件141上之前,改變錨固帶16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的帶路徑并將錨固帶16中的張力增加到預定張力(PT)。該預定張力(PT)大于初始安裝張力(IT),從而如圖9所示的那樣將兒童約束10以基本上靜止的形態(tài)保持在下面的乘員座椅18上。如圖4和10所示,在使用帶張緊器20以收緊錨固帶16之前,殼體支撐基座14被保持就位在乘員座椅18上。如圖4所示,殼體支撐基座14的一部分14S被除去以示出帶接收通道30,帶接收通道30位于錨固帶的條狀件163的中央部下面并且形成于對錨固帶 16進行支撐的第一帶支承墊31與第二帶支承墊32之間。錨固帶的條狀件163形成跨過帶接收通道30的橋接件,并且錨固帶16的相對兩端聯(lián)接至錨固安裝件21、22以建立錨固帶 16的初始帶路徑并將錨固帶16以剛被安裝的形態(tài)保持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上。如圖10所示,在殼體支撐基座14在車輛19的乘員座椅18上的該初始安裝形態(tài),彈簧58具有有效長度Si,包括帶推動器40和彈簧58的帶驅動器具有為D3的有效長度。如圖5所示,帶推動器40被使用以向錨固帶的條狀件163的中央部的第一表面 16S 1施加向下的力。帶推動器40被安裝以在中央通道44C中進行上下移動,中央通道 44C被限定于包括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中的兩個間隔開的左側側壁44L與右側側壁44R之間。通過向外延伸銷441、442的滑動運動對包括在帶推動器40中的推板44的上下移動進行引導,向外延伸銷441、442包括在帶推動器40中并且在形成于右側側壁44R和左側側壁 44L中的配對的引導槽孔441S、442S中聯(lián)接至推板44。如圖6和11所示,作為致動器杠桿52在逆時針方向52CCW上進行樞轉運動的結果,推板44與錨固帶的條狀件163的中央部接合并且使錨固帶的條狀件163的中央部移動以改變錨固帶16相對于下面的殼體支撐基座14的帶路徑。通過改變帶路徑,使錨固帶16 中的張力增加到水平-1張力(大于初始安裝張力(IT)),如圖6所示,該水平-1張力由聯(lián)接至錨固帶16的帶張力測量計M圖示。例如,在圖7和12中示出了致動器杠桿52進行進一步逆時針樞轉運動,從而進一步改變錨固帶16相對于下面的殼體支撐基座14的帶路徑。如圖7所示,現在錨固帶16中的張力增加到相對較大的水平-2張力。如圖8和13所示,推板44在向下的方向上移動到形成于第一帶支承墊31與第二帶支承墊32之間的帶接收通道30中足夠遠,從而使錨固帶16沿著第一被改變路徑延伸以使錨固帶16中的張力增加而達到大于初始安裝張力(IT)的預定張力(PT),并且在說明性示例中不會使錨固帶16的第二表面16S2接觸與帶接收通道30的下面的通道底部302,從而殼體支撐基座14相對于下面的乘員座椅18的移動根據預定的規(guī)格受到限制。如圖9所示,例如兒童座椅殼體12在朝向前的方向上安裝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上。在說明性實施方式中,殼體支撐基座14的基礎件141包括保持裝置15 (見圖8和10),保持裝置15用于與兒童座椅殼體12相配從而將兒童座椅殼體12以靜止形態(tài)保持在基礎件141上,進而形成如圖9所示的兒童保持裝置13。
16[0074]如圖17所示,錨固帶的條狀件163的中央部被推板44推到形成于殼體支撐基座 14中的帶接收通道130中,從而使錨固帶16橫過殼體支撐基座14的中間部分并沿著與例如圖2-4所示的初始帶路徑不同的第一被改變路徑延伸。通過改變帶路徑使錨固帶16中的張力增加而達到由帶張力測量計M所測量的預定張力(PT),帶張力測量計M聯(lián)接至錨固帶16的外部。圖18是一個圖表示意圖,其中(從底部到頂部)示出了 當使錨固帶16沿著第一改變帶路徑延伸時,錨固帶16的形狀;當使錨固帶16沿著第一改變帶路徑延伸時, 包括在帶張緊器M中的力傳遞裝置M中的彈簧58的有效長度;以及錨固帶16的長度。如圖19所示,例如響應于外部載荷100施加于兒童約束10 (兒童座椅殼體12已被略去以更清晰地示出錨固帶16),兒童約束10相對于下面的乘員座椅18進行移動。通過將圖17中的尺寸Dl從圖19中的尺寸D2中減去得到殼體支撐基座14相對于乘員座椅18 的座凳181向下移動的量。殼體支撐基座14相對于乘員座椅18的這種向下移動的量可能引起錨固帶16的不希望的松弛(放松),使得錨固帶16的張力小于預定張力(PT)。如圖19所示,為了對殼體支撐基座14相對于乘員座椅18的任何移動進行補償, 力傳遞裝置M中的彈簧58自動地釋放所存儲的能量以使錨固帶16中的張力增加。錨固帶的條狀件163的中央部被向下的力進一步推到帶接收通道30中,該向下的力通過使用彈簧58中存儲的能量產生并且通過推板44被施加于錨固帶的條狀件163,從而進一步改變錨固帶16的路徑。現在錨固帶16沿著例如圖19和20所示的第二改變帶路徑延伸,從而在致動器杠桿52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沒有任何移動的情況下,并且在兒童座椅殼體12 保持安裝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中時,使錨固帶16恢復到預定張力(PT),其中第二改變帶路徑與圖17和18所示的第一被改變路徑不同。當錨固帶16移動以沿著第二改變帶路徑延伸時,錨固帶16的第二表面16S2保持在下面的通道底部302上方并處于與該下面的通道底部302間隔開的關系。圖20是一個圖表示意圖,其中(從底部到頂部)示出了 當使錨固帶16沿著第二被改變路徑延伸時,錨固帶16的形狀;在包括在帶張緊器20中的彈簧58 已經釋放所存儲的能量從而向錨固帶的條狀件163的中央部施加進一步的向下的力以改變錨固帶16的帶路徑之后,彈簧58的增加的作用程度;以及錨固帶16與圖17和18中所示的錨固帶16相比未改變的長度。例如,在圖21中示出了具有相對較長長度的錨固帶16'的兒童約束。圖22是一個圖表示意圖,其中(從頂部到底部)示出了 相對較長的錨固帶16'(與圖17和18中所示的錨固帶16相比);當使錨固帶16'沿著第三改變帶路徑延伸以將相對較長的錨固帶 16'中的張力增加而到達預定張力(PT)時,彈簧58的相對較長的有效長度;以及當使相對較長的錨固帶16'沿著所示的改變帶路徑延伸時,相對較長的錨固帶16'的形狀。如圖1所示的帶張緊器20包括帶推動器40 ;推動器移動系統(tǒng)42,用于使帶推動器40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移動;以及卡止裝置60,用于選擇性地與帶推動器40臨時地接合以阻止帶推動器40相對于包括在推動器移動系統(tǒng)42中的致動器杠桿52的移動。在致動器杠桿52到達最后的向下延伸形態(tài)從而使彈簧58保持在能量存儲壓縮狀態(tài),直至錨固帶16出現任何不希望的松弛而使錨固帶16中的張力低于預定張力(PT)。例如,卡止裝置60包括張力鎖定單元50和形成于推桿46中的一系列缺口 47。張力鎖定單元50聯(lián)接至彈簧安裝件56以與該彈簧安裝件56 —起移動,并且張力鎖定單元50 被配置響應于以下而處于非鎖定狀態(tài)如圖7和14所示,致動器杠桿52遠離最后的向下延伸形態(tài)移動,從而使設有缺口 47并包括在帶推動器40中的推桿46被放開而相對于彈簧安裝件56進行上下移動。張力鎖定單元50還被配置為相應于致動器杠桿52移動到如圖8 和18所示的最后向下延伸形態(tài)從而使張力鎖定單元50與形成于帶推動器40中的缺口 47 之一接合,張力鎖定單元50處于鎖定狀態(tài),從而阻止帶推動器40在向上的方向上的移動。兒童約束10被配置為對年幼的兒童或嬰兒進行保持,并且如圖1所示,兒童約束 10被設置為與車輛乘員座椅18以及設置在乘員座椅18附近的錨固安裝件21、22 (或121、 122) 一起使用。在如圖1所示的說明性實施方式中,兒童約束10包括兒童保持裝置13、錨固帶16(或16A或16B)、以及帶張緊器20。如圖1所示,兒童保持裝置13包括兒童座椅殼體12和殼體支撐基座14。如圖9所示,殼體支撐基座14適于安裝在車輛乘員座椅18上并被設置為將兒童座椅殼體12以靜止形態(tài)支撐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上。如圖1-4所示,錨固帶16被設置為位于包括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中的第一帶支承墊31和第二帶支承墊32上面并且與形成于第一帶支承墊31和第二帶支承墊32之間的帶接收通道30相聯(lián)。如圖1和3所示,錨固帶16包括條狀件163,條狀件163具有相反的兩端部和將該相反的兩端部互連的中央部。如圖1所示,錨固帶16還包括第一連接器161和第二連接器162。在將錨固帶16初始安裝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上之后,當條狀件163的中央部位于第一帶支承墊31和第二帶支承墊32上并且每個連接器(161或162)與錨固安裝件中配對的一個(21或2 相配時,連接器161、162中每一個連接至端部之一并適于聯(lián)接至錨固安裝件21、22之一,從而建立錨固帶16相對于第一帶支承墊31和第二帶支承墊32 的帶路徑,并且在初始帶張力測試過程中錨固帶16被帶張力測量計M測量時,使錨固帶16 產生初始張力測量。如圖4、6_8、和10-13所示,帶張緊器20連接至殼體支撐基座14并且被配置為包括帶推動器40,帶推動器40被設置為位于條狀件162的中央部的跨過帶接收通道30的一部分上方并且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在形成于殼體支撐基座14中的引導件441S、442S中上下移動。帶張緊器20還包括帶路徑改變裝置42,從而向帶推動器40施加向下的力以使帶推動器40在引導件441S、442S中并朝向基礎件141在向下的方向上移動,進而與錨固帶 16的中央部接合,并且包括在錨固帶16中的連接器161、162保持與錨固安裝件21、22聯(lián)接,以及錨固帶16與第一帶支承墊31和第二帶支承墊32保持接觸以導致錨固帶16相對于第一帶支承墊31和第二帶支承墊32的帶路徑改變,從而建立第一被改變路徑以增加錨固帶16中的張力,進而當在隨后的第二帶張力測試過程中錨固帶16被帶張力測量計對測量時,產生大于初始張力測量的預定張力測量,使得殼體支撐基座14以及聯(lián)接至殼體支撐基座14的兒童座椅殼體12相對于下面的車輛乘員座椅18的移動根據預定規(guī)格受到限制。帶路徑改變裝置42被配置為當錨固帶16聯(lián)接至第一錨固安裝件21和第二錨固安裝件22時將錨固帶16的帶路徑從例如圖4所示的初始帶路徑改變至例如圖8和9所示的第一改變帶路徑。在兒童座椅殼體12安裝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上之前,帶路徑被改變以收緊錨固帶16從而將錨固帶16中的張力從與錨固帶16的剛被安裝形態(tài)相關聯(lián)的初始安裝張力(IT)增加至相對較大的預定張力(PT),使得殼體支撐基座14以及聯(lián)接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中的兒童座椅殼體12相對于下面的乘員座椅18的移動。例如圖8和13所示,帶路徑改變裝置42包括致動器52,致動器52被安裝為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上從無作用形態(tài)移動到作用形態(tài)。在本公開的范圍內,將致動器安裝為使其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上進行樞轉、滑動、扭轉、或旋轉運動,從而使帶推動器40移動以與錨固帶16接合并使錨固帶16變形。如圖1和4所示,帶路徑改變裝置42還包括力傳遞裝置 M,力傳遞裝置M與帶推動器40和致動器52中的每一個都聯(lián)接。如圖10-13所示,力傳遞裝置M被配置為響應于致動器52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從無作用形態(tài)移動到作用形態(tài)向帶推動器40施加向下的力。力傳遞裝置M包括彈簧安裝件56,聯(lián)接至致動器52 ;以及彈簧58,聯(lián)接至帶推動器40和彈簧安裝件56并且夾設于帶推動器40與彈簧安裝件56之間。例如,如圖1、4、 和10所示,彈簧安裝件56包括基座,聯(lián)接至致動器52 ;以及管狀襯套,聯(lián)接至基座并被設置以朝向帶推動器40延伸。彈簧安裝件56的管狀襯套被形成為包括內部區(qū)域57,在致動器52在無作用形態(tài)與作用形態(tài)之間移動過程中,內部區(qū)域57在其中容納彈簧58。如圖1 和4所示,帶推動器40包括推板44,被設置以與錨固帶的條狀件163的中央部接合;以及推桿46,被設置為從推板44起向上延伸到管狀襯套的內部區(qū)域57中以與彈簧58接合。在說明性實施方式中,致動器52是杠桿,其被安裝為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上繞致動器樞軸線52A在無作用形態(tài)與作用形態(tài)之間進行可樞轉運動。如圖10-13所示,彈簧安裝件56的基座被安裝為在致動器52上繞彈簧安裝樞軸線56A進行可樞轉運動,從而在致動器杠桿52繞致動器樞軸線52A進行樞轉運動過程中允許彈簧安裝件56繞彈簧安裝樞軸線 56A樞轉。如圖1和4所示,殼體支撐基座14被形成為包括基礎件141,適于安置在車輛19 中的乘員座椅18上并且與兒童座椅殼體12相配以將兒童座椅殼體12支撐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上;以及背部142,遠離基礎件141向上延伸。如圖8、19、和13所示,致動器杠桿52 的尺寸被確定并且致動器杠桿52被設置以使得致動器杠桿52響應于致動器杠桿52移動到作用形態(tài)而位于形成于殼體支撐基座14的背部142中的通道52C中。如圖4所示,殼體支撐基座14的背部142被形成為包括一對側壁52A、52B,側壁 52A、52B被設置為處于彼此間隔開的關系;以及底部52F,被設置為在側壁52A、52B之間延伸并且與側壁52A、52B協(xié)作以形成通道52C的邊界。如圖8和9所示,力傳遞裝置M被設置為響應于致動器杠桿52移動到作用形態(tài)而位于形成于背部142中的通道52C中并且位于致動器杠桿52與底部52F之間的位置。如圖1所示,帶推動器40包括推板44,被設置為與條狀件163的中央部接合;以及推桿46,聯(lián)接至推板44并聯(lián)接至力傳遞裝置M。如圖10-13所示,推桿46被設置為在致動器52從無作用形態(tài)樞轉運動到作用形態(tài)的過程中將向下的力從力傳遞裝置M的傳遞至推板44。如圖4、6-8、和10-13所示,推桿46的一部分被設置為在致動器杠桿52從無作用形態(tài)樞轉運動到作用形態(tài)過程中延伸到通道52C中并位于通道52C中。殼體支撐基座14中的第一側壁52A包括下部44R,下部44R被形成為包括限定引導件的第一銷接收槽孔441S。如圖4-8所示,帶推動器40還包括第一向外延伸銷441,第一向外延伸銷441被設置為在致動器杠桿52在無作用形態(tài)與作用形態(tài)之間樞轉運動過程中延伸到形成于第一側壁52A的下部44R中的銷接收槽孔441中并在該銷接收槽孔441中上下移動以對帶推動器40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的移動進行引導。帶路徑改變裝置42包括致動器杠桿52,安裝在殼體支撐基座14上以繞致動器樞軸線52A進行可樞轉運動;以及兩階段帶移動裝置,其用于(1)使帶推動器40在向下的方向上移動以與錨固帶16的中央部163接合并使該中央部163移動,從而建立錨固帶16的作為目標的第一改變帶路徑,并且響應于在第一致動階段中致動器杠桿52繞致動器樞軸線52A并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進行可樞轉運動而使錨固帶16以預定張力(PT)受拉,以及( 在致動器杠桿52的該可樞轉運動過程中存儲能量,之后在隨后的第二致動階段中, 響應于錨固帶16的足以將錨固帶16中的張力改變?yōu)樾∮陬A定張力(PT)的量值的任何不希望的松弛,所存儲的能量被釋放以使帶推動器40在向下的方向上進一步移動,從而使錨固帶16的中央部163移動以建立錨固帶16的第二改變帶路徑,進而在致動器杠桿52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沒有任何移動的情況下到達由預定張力(PT)所表征的張緊狀況。兩階段帶移動裝置42包括彈簧安裝件56,被聯(lián)接至致動器杠桿52從而在致動器杠桿52繞致動器樞軸線52A進行可樞轉運動過程中繞安裝樞軸線56A進行可樞轉運動; 以及彈簧58,聯(lián)接至帶推動器40和彈簧安裝件56并且夾設于帶推動器40與彈簧安裝件 56之間。彈簧58被配置為在致動器杠桿52從如圖4和10所示的遠離帶推動器40延伸的初始向外延伸形態(tài)樞轉運動至如圖8和13所示的朝向帶推動器40和錨固帶條狀件的中央部163延伸的最后向下延伸形態(tài)過程中向帶推動器40施加向下的力。彈簧58還被配置為在致動器杠桿52在第一致動階段中從初始向外延伸形態(tài)移動到最后向下延伸形態(tài)的過程中存儲能量,之后所存儲的能量在隨后的第二致動階段中被釋放。推板44被設置為與錨固帶的條狀件163的中央部以及推桿46接合,推桿46聯(lián)接至推板44以及聯(lián)接至彈簧58。 推桿46被設置為在第一致動階段和第二致動階段的每一個階段中將向下的力從彈簧58傳遞至推板44。如圖10-13和17-20所示,彈簧58是彈性的可壓縮能力存儲彈簧,其被配置為在致動器杠桿52在第一致動階段中從初始向外延伸形態(tài)移動至最后向下延伸形態(tài)的過程中存儲能量,之后所存儲的能量在隨后的第二致動階段中被釋放。推板44被設置為與錨固帶的條狀件163的中央部以及推桿46接合,推桿46聯(lián)接至推板44以及聯(lián)接至彈簧58。推桿46被設置為在第一致動階段和第二致動階段的每一個階段中將向下的力從彈簧58傳遞至推板44。在說明性實施方式中,彈簧58為螺旋壓縮彈簧。如圖4、10、17、和19所示,彈簧安裝件56還包括凸緣56F,凸緣56F聯(lián)接至管狀襯套56S并被設置為延伸到內部區(qū)域57中。如圖4和10所示,彈簧58包括聯(lián)接至凸緣56F 的上端和聯(lián)接至帶推動器40的下端。如圖7、8、11、12、17、和18所示,響應于帶推動器40 朝向凸緣56F移動,彈簧58被壓縮在凸緣56F與帶推動器40之間以在第一致動階段中存儲能量。如圖19和20所示,響應于帶推動器40遠離凸緣56F移動,彈簧58在隨后的第二致動階段中被解除壓縮以自動地釋放能量。如圖10所示,推桿46被設置為延伸到管狀襯套56S的內部區(qū)域57中以通過朝向下的桿接收開口與彈簧58的下端相配,朝向下的桿接收開口向形成于管狀襯套56S中的內部區(qū)域57開放。如圖10所示,彈簧58是長型螺旋壓縮彈簧,其具有上端,被定位為緊鄰致動器杠桿52 ;以及下端,被設置為朝向錨固帶的條狀件163的中央部延伸并且位于安裝樞軸線56A 與帶推動器40之間。如圖10-13所示,在錨固帶16從初始帶路徑改變?yōu)榈谝桓淖儙窂降倪^程中,彈簧58被壓縮以存儲能量。帶張緊器20還包括卡止裝置60,卡止裝置60用于在致動器杠桿53到達最后的向下延伸形態(tài)從而使彈簧58在帶推動器40和彈簧安裝件56之間保持在儲能壓縮狀態(tài)下之后選擇性地與帶推動器40臨時地接合以阻止帶推動器40相對于致動器杠桿52移動,直至錨固帶16出現任何不希望的松弛而使錨固帶16中的張力低于預定張力(PT)。此時,響應于受到通過存儲于彈簧58中的能量的釋放而產生的向下力的作用,卡止裝置60與帶推動器40脫開,從而響應于受到由彈簧58產生的向下力作用而允許帶推動器40在向下的方向上進一步移動,進而使錨固帶16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移動以沿著第二改變帶路徑延伸,以使錨固帶16恢復到由預定張力(PT)表征的張緊狀況。例如,如圖14和沈所示,卡止裝置60包括張力鎖定單元50和一系列缺口 47,缺口 47形成于推桿46上以初彼此間隔開的關系。張力鎖定單元50聯(lián)接至彈簧安裝件56以與彈簧安裝件56 —起移動,并且張力鎖定單元50被配置為響應于如圖7和14所示致動器杠桿52遠離最后向下延伸形態(tài)移動而處于非鎖定狀態(tài),從而使包括在帶推動器40中的推桿46被放開而相對于彈簧安裝件56上下移動。張力鎖定單元50還被配置以響應于如圖8 和18所示致動器杠桿52移動到最后向下延伸形態(tài)移動而處于鎖定狀態(tài),以使張力鎖定單元50延伸到形成于推桿46中的缺口 47中以與推桿46相配,從而阻止了帶推動器40在向上的方向的移動。如圖2346所示,張力鎖定單元50示意性地包括可移動的鎖板48、齒62、和齒彈簧64。鎖板48聯(lián)接至彈簧安裝件56以相對于彈簧安裝件56來回移動。齒62聯(lián)接至鎖板 48以相對于鎖板48來回移動。齒彈簧64被定位為位于齒62與鎖板48之間以及使齒62 和鎖板48互連,從而使由齒彈簧64產生的偏置力迫使齒62移動并與包括在帶推動器40 中的缺口 47接合以當張力鎖定單元50處于鎖定狀態(tài)時與推桿46相配。如圖M所示,缺口 47由傾斜的凸輪面471和缺口鎖定面472限定。缺口鎖定面 472大體上平行于凸輪面471,被設置為在缺口鎖定面472與凸輪面471之間限定銳角。如圖M所示,齒62包括凸輪隨動面621和齒鎖定面622。齒鎖定面622被設置為大體上處于與缺口鎖定面472間隔開且平行的關系,凸輪隨動面621被設置為在齒鎖定面 622與凸輪隨動面621之間限定銳角。如圖M所示,齒62的凸輪隨動面621被設置為基本上處于與凸輪面471間隔開且平行的關系,其中凸輪面471與缺口 47相關聯(lián)。如圖23所示,齒62被配置為當張力鎖定單元50處于鎖定狀態(tài)時延伸到推桿46的缺口 47中,缺口鎖定面472和齒鎖定面622被設置為處于面對的關系,從而阻止推桿46和缺口 47相對于齒 62的向上移動。如圖23所示,由于凸輪面471和凸輪隨動面621被設置為處于彼此面對的關系, 因此允許推板44的向下移動。如圖M所示,因彈簧58引起的帶推動器40在向下的方向上移動使齒62克服由齒彈簧64提供的偏置力遠離缺口 47a在第二方向97上滑動。在齒 62完全退出缺口 47從而與推桿46脫開之后,帶推動器40繼續(xù)向下移動直至如圖沈所示的那樣由齒彈簧64提供的偏置力迫使齒62進入另一缺口 47b,從而阻止了帶推動器40的任何向上移動。齒63繼續(xù)阻止帶推動器40的向上移動,直至致動器杠桿52遠離向下延伸形態(tài)移動以使張力鎖定單元50處于如圖14所示的解鎖狀態(tài)。如圖23所示,在帶推動器40沿向下的方向78移動之前,在致動器杠桿52與推板 44的頂部之間產生第一距離D6。在帶推動器40沿向下的方向78移動之后,產生相對較大的第二距離D7。例如,第一距離D6與相對較大的距離D7之間的差異是缺口 47a與47b之間的距離,并且還是用于將錨固帶16中的松弛去除的距離。[0103]例如,如圖14所示,張力鎖定機構50示意性地包括殼體66、鎖68、和偏置機構70。 殼體66與帶推動器40的彈簧安裝件56聯(lián)接以與彈簧安裝件56 —起移動。鎖68聯(lián)接至殼體66以相對于殼體66來回移動。當張力鎖定機構50處于如圖14和15所示的解鎖狀態(tài)時,偏置機構70配置為向鎖70提供偏置力以迫使鎖70脫離與推桿46的接合,并且當張力鎖定機構50處于如圖16和2346所示的鎖定狀態(tài)時,偏置機構70向鎖70提供偏置力以迫使鎖70與推桿46接合。如圖14所表明及由圖23所示出,殼體66被形成為包括鎖空隙72、向鎖空隙72開放的一對推桿開口 74、75、以及鎖開口 76。推桿46被定位為位于開開口 74、75中并穿過鎖空隙72延伸。在使用過程中,如圖16和2346所示,當張力鎖定機構50處于鎖定狀態(tài)時,鎖68 被設置為位于鎖空隙72中并且被配置為選擇性地與推桿46的設置為位于鎖空隙72中的那一部分接合。與此相對,如圖14和15所示,當張力鎖定機構50處于解鎖狀態(tài)時,鎖68被設置為處于與推桿46間隔開的關系并且穿過開口 76且從鎖空隙72向外延伸以距離D8。如圖14所示的鎖68包括可移動的鎖板48和齒62。如圖15所示,在張力鎖定機構50從解鎖狀態(tài)移動到鎖定狀態(tài)過程中,鎖板48和齒62 —起朝向推桿46在第一方向96 上移動。當張力鎖定機構50處于鎖定狀態(tài)時,如圖16和2346所示,鎖板48被約束為以靜止形態(tài)位于鎖空隙72中,但是齒62被允許響應于如圖23和M所示的那樣推桿46在向下的方向78上移動而相對于鎖板48來回移動。如圖15所示的鎖板48被形成為包括齒槽孔80和斜面82。齒62被定位為位于齒槽孔80中并且在齒62來回移動過程中被齒槽孔80引導。如圖15和25所示,斜面82被配置為在斜面82與致動器杠桿52的右壁88的內側面86之間限定銳角84。當致動器杠桿 52從向上延伸形態(tài)移動到最后向下延伸形態(tài)時,致動器杠桿52的右壁88在向后的方向98 上移動以與鎖板48的斜面82接合,從而如圖15所示,使鎖板88朝向推桿46在第一方向 96上移動,使得張力鎖定機構50處于鎖定狀態(tài)。如圖14和15所示,偏置機構70包括齒彈簧64和一對回復彈簧89、90。如上所述,齒彈簧64向齒62提供偏置力以延伸到形成于推桿46中的缺口 47中。如圖15所示, 齒彈簧62被設置為位于齒62與斜面82之間的齒槽孔80中?;貜蛷椈?9、90被配置為向鎖板48提供回復力,從而在致動器杠桿52遠離最后向下延伸形態(tài)向向上延伸形態(tài)移動之后,使鎖板48遠離推桿46在相反的方向97上移動,從而使推桿46可以在向上的方向上移動。如圖25所示,回復彈簧89被定位為位于形成于殼體66中的彈簧槽孔91中。同樣如圖25所示,回復彈簧90同樣被定位為位于相關聯(lián)的彈簧槽孔92中。示意性地,回復彈簧89在殼體66與包括在鎖板48中的第一突起93之間延伸。回復彈簧90同樣被設置為在殼體66與也包括在鎖板48中的第二突起94之間延伸。如圖10所示,當致動器杠桿52處于向上延伸初始形態(tài)時,在彈簧-安裝樞軸線 56A與推板44之間限定初始距離D3。同時,力傳遞裝置M的彈簧58具有初始彈簧長度 Sl。如圖11所示,致動器杠桿52開始繞彈簧-安裝樞軸線56A并在逆時針方向52CCW上旋轉,并且推板44與錨固帶16接合并開始使錨固帶16移動。此時,彈簧-安裝樞軸線56A 與推板44之間的距離Dl基本上保持不變,并且彈簧長度Sl基本上保持不變。如圖12所示,致動器杠桿52繼續(xù)繞彈簧-安裝樞軸線56A并向向下延伸最后形態(tài)旋轉。因此,在彈簧-安裝樞軸線56A與推板44之間形成相對較小的中間尺寸D4,并且形成相對較小的中間彈簧長度S2。如圖12所示,致動器杠桿52移動到向下延伸最后形態(tài)。因此,在在彈簧-安裝樞軸線56A與推板44之間產生相對較小的最后尺寸D5,并且產生相對較小的最后彈簧長度S3 ο如圖4-8和10-13所示,在使用中,由照看者在殼體支撐基座14的前部觸及致動器杠桿52。杠桿鎖(未示出)由照看者釋放以允許致動器杠桿52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 從如圖8和13所示的作用形態(tài)向上移動到如圖4和10所示的無作用形態(tài)。以此方式打開致動器杠桿52使帶推動器40向上升高到可容易觸及的位置,以隨時將錨固帶16在帶推動器40下面給送。接著,將錨固帶16穿過位于帶推動器40下方和支承墊31、32上方的通道進行給送。這些帶支撐墊31、32位于殼體支撐基座14的外側并且對準于與乘員座椅18相關聯(lián)的錨固安裝件21、22,以幫助相對于殼體支撐基座14引導錨固帶16。在將錨固帶16穿過帶推動器40下面的通過進行給送之后,錨固帶16聯(lián)接至配對的錨固安裝件例如錨固安裝件21、22(或其它適當的錨固安裝件)。然后致動器杠桿52向下移動,從而賦予照看者以機械優(yōu)勢。致動器杠桿52對力傳遞裝置M進行驅動,以使帶推動器40沿著引導件441S、442S朝向錨固帶16的下面部分移動,以與錨固帶16接觸并改變錨固帶16的路徑。當致動器杠桿52關閉并鎖定時,在例如由帶支撐墊31、32形成的兩個外側固定接觸點之間張緊的帶推動器40逐漸地向錨固帶16增加更多的力,直至獲得正確的張力。任何多余的張力被壓到包括在力傳遞裝置M中的儲能彈簧58中,以在之后需要時進行張力補充。在作用(即,關閉的)形態(tài),致動器杠桿推動力傳遞裝置M和帶推動器40以使錨固帶16從其初始帶路徑偏離(即,改變),從而例如收緊7到8英寸的任何帶松弛并且向錨固帶16施加增加的張力直至指示出正確的張力或者直至因過度張緊而離合脫開(clutch out) ο在使用致動器杠桿52時,儲能彈簧58存儲彈簧壓縮。如果意料不到地出現張力缺失,那么存儲的彈簧張力將張力添加回到帶推動器40以迫使帶推動器40抵靠錨固帶16, 使錨固帶16保持正確地張緊。儲能彈簧58存儲補充的負載,并且在沒有照看者的輸入的情況下,例如在可能對乘員座椅的泡沫壓縮狀況產生影響的溫度改變的情況下,該儲能彈簧58向帶推動器40釋放力并因此向錨固帶16釋放力。
2權利要求1.一種兒童約束,其被設置為與車輛乘員座椅和設在所述車輛乘員座椅附近的錨固安裝件一起使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兒童約束包括兒童保持裝置,包括兒童座椅殼體和殼體支撐基座,所述殼體支撐基座具有基礎件, 適于安置在包括在位于車輛中的乘員座椅中的座凳上;以及背部,從所述基礎件起并沿著包括在位于所述車輛中的所述乘員座椅中的豎立椅背向上延伸,所述基礎件被形成為包括第一帶支撐墊和第二帶支撐墊,所述第二帶支撐墊被設置為處于與所述第一帶支撐墊間隔開的關系以在所述第一帶支撐墊與所述第二帶支撐墊之間形成帶接收通道,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基礎件被設置為將所述兒童座椅殼體以靜止形態(tài)支撐在所述殼體支撐基座上;錨固帶,被設置為位于所述第一帶支撐墊和第二帶支撐墊上面并且與位于所述第一帶支撐墊與第二帶支撐墊之間的帶接收通道相聯(lián),所述錨固帶包括條狀件,具有相反的兩端部和中央部,所述中央部使相反的兩端部互連并位于所述第一帶支撐墊和第二帶支撐墊上以形成跨過所述帶接收通道的橋接件;以及連接器,所述連接器聯(lián)接至每個端部,在所述錨固帶被初始安裝在所述殼體支撐基座上以處于剛被安裝形態(tài)以及當在初始帶張緊測試過程中所述錨固帶被帶張力測量計測量時使所述錨固帶產生初始張力測量之后,所述連接器適于與錨固安裝件之一聯(lián)接,從而當所述條狀件位于所述第一帶支撐墊和第二帶支撐墊上時建立所述錨固帶相對于所述第一帶支撐墊和第二帶支撐墊的帶路徑,并且每個連接器與錨固安裝件中配對的一個相配;帶張緊器,聯(lián)接至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并且被配置為包括帶推動器,設置為位于所述條狀件的中央部的跨過所述帶接收通道的一部分上方并且相對于所述殼體支撐基座在形成于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中的引導件中上下移動;以及帶路徑改變裝置,在所述兒童座椅殼體聯(lián)接至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基礎件之前以及當包括在所述錨固帶中的連接器被聯(lián)接至所述錨固安裝件且所述錨固帶與所述第一帶支撐墊和第二帶支撐墊保持接觸時,所述帶路徑改變裝置用于向所述帶推動器施加向下的力,以使所述帶推動器在所述引導件中朝向所述基礎件并在向下的方向上移動從而與所述錨固帶的中央部接合,從而使所述錨固帶相對于所述第一帶支撐墊和第二帶支撐墊的帶路徑改變從而建立第一改變帶路徑,以增加所述錨固帶中的張力,進而當在隨后的第二帶張緊測試過程中被所述帶張力測量計測量時產生大于所述初始張力測量的預定張力測量,使得所述殼體支撐基座以及聯(lián)接至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基礎件的兒童座椅殼體相對于下面的車輛乘員座椅的移動根據預定規(guī)格受到限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帶路徑改變裝置包括致動器杠桿,被安裝為在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上并繞致動器樞軸線從與對應于所述錨固帶的剛被安裝形態(tài)的初始帶路徑相關聯(lián)的無作用形態(tài)樞轉運動至與所述錨固帶的第一改變路徑相關聯(lián)的作用形態(tài);以及力傳遞裝置,所述力傳遞裝置聯(lián)接至所述致動器杠桿以繞安裝樞軸線進行樞轉運動并且聯(lián)接至所述帶推動器,并且所述力傳遞裝置被配置為響應于所述致動器杠桿繞所述致動器樞軸線并相對于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從所述無作用形態(tài)樞轉運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向所述帶推動器施加向下的力。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力傳遞裝置包括在所述安裝樞軸線處聯(lián)接至所述致動器杠桿的上端以及相反的下端,并且所述帶推動器包括推板,被設置為與所述錨固帶的條狀件的中央部接合;以及推桿,被設置為從所述推板起向上延伸以與所述力傳遞裝置的下端接合。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被形成為包括限定所述引導件的銷接收槽孔,所述帶推動器還包括向外延伸銷,所述向外延伸銷聯(lián)接至所述推板并且被設置為延伸到所述銷接收槽孔中以及在所述銷接收槽孔中上下移動,從而在所述致動器杠桿繞所述致動器樞軸線在所述無作用形態(tài)與作用形態(tài)之間進行樞轉運動過程中對所述帶推動器相對于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的移動進行引導。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帶推動器被安裝為在中央通道中進行上下移動,所述中央通道形成于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中并被限定于包括在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中的間隔開的左側側壁與右側側壁之間,并且其中,通過包括在所述推板中并且在配對的引導槽孔聯(lián)接至所述推板的第一向外延伸銷和第二向外延伸銷的滑動運動對所述推板的上下移動進行引導,配對的引導槽孔形成于所述左側側壁與右側側壁中以限定所述引導件。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致動器杠桿被形成為包括內部區(qū)域,所述力傳遞裝置被設置為當所述致動器杠桿移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時位于所述致動器杠桿的內部區(qū)域中。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致動器杠桿被形成為包括底部開口,所述底部開口向形成于所述致動器杠桿中的內部區(qū)域開放并且當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移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時朝向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從而在所述致動器杠桿繞所述致動器樞軸線從所述無作用形態(tài)樞轉運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的過程中,允許所述力傳遞裝置通過所述底部開口穿行到形成于所述致動器杠桿中的底部區(qū)域中。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推桿的一部分被設置為當所述致動器杠桿移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時延伸到形成于所述致動器杠桿中的內部區(qū)域中。
9.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推桿被設置為當所述致動器杠桿移動為處于所述作用形態(tài)時沿著與致動器樞軸線和安裝樞軸線中每一個都相交的參考線延伸。
10.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背部被設置為沿著頂緣終止,所述頂緣被設置為處于與所述基礎件間隔開的關系,所述致動器樞軸線被設置為與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的頂緣緊鄰。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背部被形成包括向前開放的通道,所述向前開放的通道大致從所述頂緣起朝向所述基礎件向下延伸,所述致動器杠桿的尺寸和形狀被確定為使得所述致動器杠桿位于所述向前開放的通道中,從而當所述致動器杠桿移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時使所述力傳遞裝置位于所述向前開放的通道中并位于設置在所述制動器杠桿與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之間的空間中。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制動器杠桿包括沿著所述致動器樞軸線聯(lián)接至所述背部的近側部以及相反的遠側部,所述力傳遞裝置被設置為當所述制動器杠桿移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時位于設置在所述致動器樞軸線與所述致動器杠桿的相反的遠側部之間的空間中。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致動器杠桿被形成為包括內部區(qū)域,所述力傳遞裝置被設置為當所述制動器杠桿移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時位于形成于所述致動器杠桿中的內部區(qū)域中。
1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被形成為包括限定引導件的銷接收槽孔,所述帶推動器還包括向外延伸銷,所述向外延伸銷聯(lián)接至所述推板并且被設置為延伸到所述銷接收槽孔中以及在所述銷接收槽孔中上下移動,從而在所述致動器杠桿繞所述致動器樞軸線在所述無作用形態(tài)與作用形態(tài)之間進行樞轉運動過程中對所述帶推動器相對于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的移動進行引導。
1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帶推動器被安裝為在中央通道中進行上下移動,所述中央通道形成于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中并被限定于包括在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中的間隔開的左側側壁與右側側壁之間,并且其中,通過包括在所述推板中并且在配對的引導槽孔聯(lián)接至所述推板的第一向外延伸銷和第二向外延伸銷的滑動運動對所述推板的上下移動進行引導,配對的引導槽孔形成于所述左側側壁與右側側壁中以限定所述引導件。
1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力傳遞裝置包括彈簧安裝件,聯(lián)接至所述致動器;以及彈簧,聯(lián)接至所述帶推動器和所述彈簧安裝件并且夾設于所述帶推動器與所述彈簧安裝件之間。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彈簧安裝件包括基座,聯(lián)接至所述致動器;以及襯套,聯(lián)接至所述基座并且被設置為朝向所述帶推動器延伸且被形成為包括內部區(qū)域,在所述致動器在所述無作用形態(tài)與作用形態(tài)之間移動過程中,所述內部區(qū)域在其中容納所述彈簧。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帶推動器包括推板,被設置為與所述錨固帶的條狀件的中央部接合;以及推桿,被設置為從所述推板起向上延伸到所述內部區(qū)域中以與所述彈簧接合。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致動器是杠桿,所述杠桿被安裝為在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上繞致動器樞軸線在所述無作用形態(tài)與作用形態(tài)之間進行樞轉運動,所述彈簧安裝件的基座被安裝為在所述致動器上繞安裝樞軸線進行樞轉運動,從而在所述杠桿繞所述致動器樞軸線進行樞轉運動的過程中允許所述彈簧安裝件繞所述安裝樞軸線樞轉。
2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被形成為包括遠離所述基礎件向上延伸的通道,所述帶路徑改變裝置包括致動器,被安裝為在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上繞致動器樞軸線從無作用形態(tài)移動至作用形態(tài);以及力傳遞裝置,與所述帶推動器和致動器中的每一個聯(lián)接并且被配置為響應于所述致動器相對于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從所述無作用形態(tài)移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而向所述帶推動器施加向下的力,所述致動器的尺寸被確定并且所述致動器被設置以使得所述致動器響應于所述致動器移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而位于形成于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中的通道中。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背部被形成為包括一對側壁,被設置為處于彼此間隔開的關系;以及底部,被設置為在側壁之間延伸并且與側壁協(xié)作以形成所述通道的邊界,所述力傳遞裝置被設置為響應于所述致動器移動至所述作用形態(tài)而位于形成于所述背部中的通道中并且位于所述致動器與所述底部之間的位置。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帶推動器包括推板,被設置為與所述錨固帶的條狀件的中央部接合;以及推桿,聯(lián)接至所述推板并聯(lián)接至所述力傳遞裝置并且被設置為在所述致動器從所述無作用形態(tài)樞轉運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的過程中將向下的力從所述力傳遞裝置傳遞至所述推板,所述推桿的一部分被設置為在所述致動器從所述無作用形態(tài)樞轉運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的過程中延伸到所述通道中并且位于所述通道中。
23.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帶推動器包括推板,被設置為與所述錨固帶的條狀件的中央部接合;以及推桿,聯(lián)接至所述推板并聯(lián)接至所述力傳遞裝置并且被設置為在所述致動器從所述無作用形態(tài)樞轉運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的過程中將向下的力從所述力傳遞裝置傳遞至所述推板,包括在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中的側壁的第一個被形成為包括限定所述引導件的銷接收槽孔,所述帶推動器還包括向外延伸銷,所述向外延伸銷聯(lián)接至所述推板并且被設置為延伸到形成于側壁的第一個中的銷接收槽孔中并且在所述銷接收槽孔中上下移動,從而在所述制動器杠桿在所述無作用形態(tài)與作用形態(tài)之間進行樞轉運動過程中對所述帶推動器相對于所述殼體支承基座的背部的移動進行引導。
2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錨固帶包括第一表面,所述第一表面被設置為在所述帶推動器朝向所述基礎件在向下的方向上移動過程中被所述帶推動器接合, 所述錨固帶還包括反面的第二表面,所述錨固帶的中央部的該第二表面被設置為當所述錨固帶移動以沿著所述第一改變帶路徑延伸時位于所述基礎件的任何下面的部分上方并且處于與該下面的部分間隔開的關系,使得在所述錨固帶的中央部的第二表面與所述基礎件之間設有空間。
25.如權利要求M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帶接收通道由底面部分地限定,所述底面位于所述錨固帶的中央部的第二表面下方并且向上朝向該第二表面并且在所述第一帶支撐墊與第二帶支撐墊之間延伸,所述錨固帶的中央部的第二表面被設置為當所述錨固帶移動以沿著第一改變帶路徑延伸時位于所述底面上方并且處于與該底面間隔開的關系。
26.一種兒童約束,其特征在于,所述兒童約束包括兒童保持裝置,包括殼體支撐基座和兒童座椅殼體,所述殼體支撐基座具有基礎件, 適于安置在包括在位于車輛中的乘員座椅中的座凳上并且與包括在所述車輛中的第一錨固安裝件和第二錨固安裝件緊鄰;以及背部,從所述基礎件起向上延伸,所述兒童座椅殼體適于聯(lián)接至所述殼體支撐基座,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具有背面,適于朝向包括在所述乘員座椅中的靠背并且被設置為從所述座凳起向上延伸;以及正面,被設置為當所述兒童座椅聯(lián)接至所述殼體支撐基座時朝向所述兒童座椅;錨固帶,包括第一連接器,適于聯(lián)接至所述第一錨固安裝件;第二連接器,適于聯(lián)接至所述第二錨固安裝件;以及條狀件,被設置為在所述第一錨固安裝件與第二錨固安裝件之間延伸,并且當所述第一連接器聯(lián)接至所述第一錨固安裝件以及所述第二連接器聯(lián)接至所述第二錨固安裝件以建立所述錨固帶在所述殼體支撐基座上剛被安裝形態(tài)時,所述條狀件沿著初始帶路徑位于所述殼體支撐基座上;帶張緊器,聯(lián)接至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所述背部的正面并且被配置為包括帶路徑改變裝置,在所述兒童座椅殼體聯(lián)接至所述殼體支撐基座之前以及當所述錨固帶聯(lián)接至所述第一錨固安裝件和第二錨固安裝件時,所述帶路徑改變裝置用于將所述錨固帶的帶路徑從所述初始帶路徑改變至第一改變帶路徑,從而收緊所述錨固帶以將所述錨固帶中的張力從與所述錨固帶的剛被安裝形態(tài)相關聯(lián)的初始安裝張力增加到相對較大的預定張力,使得所述殼體支撐基座和聯(lián)接至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兒童座椅殼體相對于位于車輛中的下面的乘員座椅的移動根據預定規(guī)格受到限制,其中,所述帶路徑改變裝置包括致動器杠桿,所述致動器杠桿安裝在所述背部上以繞致動器樞軸線進行樞轉運動;帶推動器,設置為位于所述基礎件與所述致動器樞軸線之間并且位于所述錨固帶的條狀件上方;以及力傳遞裝置, 被設置為使所述帶推動器和所述致動器杠桿互連并且遠離所述基礎件并朝向所述致動器杠桿在向上的方向上延伸。
27.如權利要求沈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錨固帶包括第一表面,所述第一表面被設置為在所述帶推動器朝向所述基礎件在向下的方向上移動過程中被所述帶推動器接合, 所述錨固帶還包括反面的第二表面,所述錨固帶的中央部的該第二表面被設置為當所述錨固帶移動以沿著所述第一改變帶路徑延伸時位于所述基礎件的任何下面的部分上方并且處于與該下面的部分間隔開的關系,使得在所述錨固帶的中央部的該第二表面與所述基礎件之間設有空間。
28.一種兒童約束,其特征在于,所述兒童約束包括兒童保持裝置,包括殼體支承基座和兒童座椅殼體,殼體支承基座包括基礎件,所述基礎件適于安置在位于車輛中的乘員座椅上并且與包括在所述車輛中的第一錨固安裝件和第二錨固安裝件緊鄰;所述兒童座椅殼體適于聯(lián)接至所述殼體支撐基座;錨固帶,包括第一連接器,適于聯(lián)接至所述第一錨固安裝件;第二連接器,適于聯(lián)接至所述第二錨固安裝件;以及條狀件,被設置為在所述第一錨固安裝件與第二錨固安裝件之間延伸,并且當所述第一連接器聯(lián)接至所述第一錨固安裝件以及所述第二連接器聯(lián)接至所述第二錨固安裝件以建立所述錨固帶在所述殼體支撐基座上剛被安裝形態(tài)時,所述條狀件沿著初始帶路徑位于所述殼體支撐基座上;帶張緊器,聯(lián)接至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被設置為從所述基礎件起向上延伸,其中,所述帶張緊器被配置為包括帶推動器;可樞轉的致動器杠桿,與所述帶推動器分離并且安置在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以及移動裝置,在所述兒童座椅殼體聯(lián)接至殼體支撐基座的基礎件之前以及當所述錨固帶聯(lián)接至所述第一錨固安裝件和第二錨固安裝件以及所述錨固帶的一部分與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一部分保持接觸時, 所述移動裝置用于響應于所述可樞轉的致動器杠桿朝向所述基礎件進行樞轉運動而使用所述帶推動器來使所述錨固帶相對于所述殼體支撐基座并朝向所述乘員座椅的位于所述殼體支撐基座下面的一部分從所述初始帶路徑向下移動至第一改變路徑,從而收緊所述錨固帶以將所述錨固帶中的張力從與所述錨固帶的剛被安裝形態(tài)相關聯(lián)的初始張力增加到相對較大的預定張力,使得所述殼體支撐基座和之后聯(lián)接至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基礎件的兒童座椅殼體相對于位于車輛中的下面的乘員座椅的移動根據預定規(guī)格受到限制。
29.一種兒童約束,其被設置為與車輛乘員座椅和設在所述車輛乘員座椅附近的錨固安裝件一起使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兒童約束包括兒童保持裝置,包括兒童座椅殼體和殼體支撐基座,所述殼體支撐基座被形成為包括第一帶支撐墊和第二帶支撐墊,所述第二帶支撐墊被設置為處于與所述第一帶支撐墊間隔開的關系以在所述第一帶支撐墊與所述第二帶支撐墊之間形成帶接收通道,所述殼體支撐基座適于安置在所述車輛乘員座椅上并且被設置為將所述兒童座椅殼體以靜止形態(tài)支撐在所述殼體支撐基座上;錨固帶,被設置為位于所述第一帶支撐墊和第二帶支撐墊上面并且與位于所述第一帶支撐墊與第二帶支撐墊之間的帶接收通道相聯(lián),所述錨固帶包括條狀件,具有相反的兩端部和中央部,所述中央部使相反的兩端部互連并位于所述第一帶支撐墊和第二帶支撐墊上以形成跨過所述帶接收通道的橋接件;以及連接器,所述連接器聯(lián)接至每個端部,在所述錨固帶被初始安裝在所述殼體支撐基座上以處于剛被安裝形態(tài)以及當在初始帶張緊測試過程中所述錨固帶被帶張力測量計測量時使所述錨固帶產生初始張力測量之后,所述連接器適于與錨固安裝件之一聯(lián)接,從而當所述條狀件位于所述第一帶支撐墊和第二帶支撐墊上時建立所述錨固帶相對于所述第一帶支撐墊和第二帶支撐墊的帶路徑,并且每個連接器與錨固安裝件中配對的一個相配;帶張緊器,聯(lián)接至所述殼體支撐基座并且被配置為包括帶推動器,設置為位于所述條狀件的中央部的跨過所述帶接收通道的一部分上方并且相對于所述殼體支撐基座在形成于所述殼體支撐基座中的引導件中上下移動;以及帶路徑改變裝置,在所述兒童座椅殼體聯(lián)接至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基礎件之前以及當包括在所述錨固帶中的連接器被聯(lián)接至所述錨固安裝件且所述錨固帶與所述第一帶支撐墊和第二帶支撐墊保持接觸時,所述帶路徑改變裝置用于向所述帶推動器施加向下的力,以使所述帶推動器在所述引導件中在向下的方向上移動從而與所述錨固帶的中央部接合,使所述錨固帶相對于所述第一帶支撐墊和第二帶支撐墊的帶路徑改變從而建立第一改變帶路徑,以增加所述錨固帶中的張力,進而當在隨后的第二帶張緊測試過程中被所述帶張力測量計測量時產生大于所述初始張力測量的預定張力測量,使得所述殼體支撐基座以及聯(lián)接至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兒童座椅殼體相對于下面的車輛乘員座椅的移動根據預定規(guī)格受到限制,其中,所述帶路徑改變裝置包括致動器杠桿,所述致動器杠桿被安裝為在所述殼體支撐基座上繞致動器樞軸線進行從與對應于所述錨固帶的剛被安裝形態(tài)的初始帶路徑相關聯(lián)的無作用形態(tài)樞轉運動到與所述錨固帶的第一改變帶路徑相關聯(lián)的作用形態(tài);以及力傳遞裝置,聯(lián)接至所述致動器杠桿以能夠繞安裝樞軸線進行樞轉運動并且聯(lián)接至所述帶推動器,并且所述力傳遞裝置被配置為響應于所述致動器杠桿繞所述致動器樞軸線相對于所述殼體支撐基座從所述無作用形態(tài)樞轉運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向所述帶推動器施加向下的力,其中,所述力傳遞裝置包括在所述安裝樞軸線處聯(lián)接至所述致動器杠桿的上端以及相反的下端,并且所述帶推動器包括推板,被設置為與所述錨固帶的條狀件的中央部接合;以及推桿,被設置為從所述推板起向上延伸以與所述力傳遞裝置的下端接合,并且其中,所述致動器杠桿被形成為包括內部區(qū)域,所述力傳遞裝置被設置為當所述致動器杠桿移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時位于所述致動器杠桿的內部區(qū)域中。
30.如權利要求四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致動器杠桿被形成為包括底部開口,所述底部開口向形成于所述致動器杠桿中的內部區(qū)域開放并且當所述致動器杠桿移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時朝向所述殼體支撐基座的背部,從而在所述致動器杠桿繞所述致動器樞軸線從所述無作用形態(tài)樞轉運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的過程中,允許所述力傳遞裝置通過所述底部開口穿行到形成于所述致動器杠桿中的底部區(qū)域中。
31.如權利要求四所述的兒童約束,其中,所述推桿的一部分被設置為當所述致動器杠桿移動到所述作用形態(tài)時延伸到形成于所述致動器杠桿中的內部區(qū)域中。
專利摘要兒童約束包括基座、座椅、和錨固帶。錨固帶將基座保持就位在車輛的乘員座椅上。座椅安裝在基座上并且將在基座上方對乘坐該車輛旅行的兒童或嬰兒進行支撐。通過根據本公開的兒童約束,使兒童約束與位于車輛中的乘員座椅的聯(lián)接得到了改進。
文檔編號B60N2/26GK202038195SQ201020662980
公開日2011年11月16日 申請日期2010年12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5月4日
發(fā)明者喬·蘭利, 埃里克·海曼, 安德魯·W·馬斯鄧, 沃爾特·S·貝贊紐克, 沃德·弗里茲 申請人:克斯克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