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車用側面安全氣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機動車的安全氣囊,尤其是涉及一種車用側面安全氣囊。
背景技術:
在汽車側向碰撞中,普通汽車胸腹式側氣囊展開時幾乎同時充滿胸部和腹部氣袋,對胸部和腹部同時作用,但是當某些車車身結構原因造成側面碰撞時,普通形式的側氣囊并不能很好的平衡乘用者胸部和腹部受力。因此,有發(fā)明人提出了各腔室順序充氣的方式,以有利地允許充氣壓力和腔室充氣順序被設計為在側面碰撞事件期間提供改進的乘坐者的緩沖。例如名為“用于機動車的 多腔室安全氣囊”(公開號CN 1792680A)的公開技術,即是此方面的改良技術,其在每個腔室與乘坐者的頭部,肩部,胸部,或骨盆區(qū)域相關聯(lián);隔離器設置在相鄰的腔室之間;腔室可以被充氣到不同的壓力并且以各種順序充氣。該公開技術雖可順序充氣、增加緩沖深度,但結構復雜,不易加工,成本較高。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易于制作、成本較低的可順序充氣的車用側面安全氣囊。本發(fā)明的上述技術問題主要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的一種車用側面安全氣囊,包括氣體發(fā)生器和氣袋,該氣袋具有腹部氣室和胸部氣室,該氣體發(fā)生器的出氣口位于腹部氣室內;其特征在于腹部氣室與胸部氣室之間設有可被腹部氣室內的氣體壓力撕裂的腔體分隔結構,該腔體分隔結構包括將氣袋兩側的袋片縫合的縫紉線或設于氣袋內的阻尼布片;氣體發(fā)生器對腹部氣室充氣,至腹部氣室與胸部氣室之間的氣壓差增大到一定程度時,氣體撕裂腔體分隔結構而充滿胸部氣室。本方案的機理是在胸腹部交界處,即在氣囊腹部氣室與胸部氣室之間,設置一條可撕裂縫紉線或者一個可撕裂的阻尼布片,氣體發(fā)生器充氣頭在腹部氣室內,先充腹部氣室,當來壓力增大時,可撕裂腔體分隔結構,即撕裂縫紉線或阻尼布片,氣體開始充滿胸部氣室,從而實現(xiàn)順序充氣;排氣孔設在胸部氣室上,促使氣袋整個充氣過程中腹部先充氣,且壓力大于胸部氣室,從而加大對乘用者腹部的作用力。在氣囊袋體上設置可撕裂的腔體分隔結構,結構簡單,易于制作,對于大批量生產制造而言,成本可有較大幅度的降低。作為優(yōu)選,所述腔體分隔結構為氣袋呈扁平狀態(tài)時通過縫紉線將袋體中部貼靠的兩袋片縫合于一體的隔離結構。在袋體扁平狀態(tài)下縫合,使袋片易于縫合、降低加工難度,還使袋體整體易于保持保持較小的體積,利于節(jié)省存放空間,更適于車內使用。作為優(yōu)選,所處于縫紉線的相鄰針腳間的袋腔形成可通氣的間隙??稍诟共繗馐页錃獾臅r候,部分氣體可通過該間隙進入胸部氣室,在縫紉線撕斷前,為胸部氣室提供一定量的氣體,避免腹部氣室和胸部氣室之間壓差過大,使得撕斷后氣流較為穩(wěn)定地進入胸部氣室,利于胸部氣室展開的速度、對外保護的沖擊強度;控制該間隙的大小,可起到氣流的阻尼作用。作為上述腔體分隔結構方案的等同方案,所述腔體分隔結構為縫合于氣袋內腔側壁的阻尼布片;在阻尼布片的長度方向上設有若干個成列排布的撕裂段,該撕裂段為凹槽或孔結構,該凹槽的槽深不小于阻尼布片厚度的1/3。凹槽或孔結構,使該處的強度較低,在一定的壓差下易于斷開。凹槽的槽深不小于阻尼布片厚度的1/3,可保障凹槽能斷開。作為優(yōu)選,所述撕裂段至少設置一列。撕裂段呈列設置,使各個撕裂段易于連續(xù)斷開,其中之一斷開強度稍大,也可被相鄰的撕裂段帶動而撕裂。一列以上時,在在其中一列失效時,可由其他撕裂段斷開,提高整體的可靠性。作為上述腔體分隔結構方案的另一個等同方案,所述腔體分隔結構為縫合于氣袋內腔側壁的阻尼布片;該阻尼布片長度方向上設有若干個貫通帶體的孔,相鄰孔之間設有撕裂段,該撕裂段為凹槽或孔結構,該凹槽的槽深不小于阻尼布片厚度的1/3。這種結構,具有較高的可撕裂的可靠性,通過撕裂段的撕裂而將兩氣室完全導通。腹部氣室通氣時,部分 氣體可通過孔進入胸部氣室,當兩氣室的氣壓差達到一定程度時,撕裂段撕裂。作為上述腔體分隔結構方案的再一個等同方案,所述腔體分隔結構為在氣袋呈扁平狀態(tài)時將袋體中部貼靠的兩側袋片粘結于一體的袋體粘結段;袋體粘結段內的粘結部由若干粘結點構成,相鄰粘結點之間的袋體內腔構成氣體通道。這種粘結的結構,結構簡單,成本較低,易于在氣壓差下斷開。作為優(yōu)選,氣袋的袋體為兩相疊的袋片在邊緣縫合而成的結構。便于制造,是氣囊整體結構體積較小,節(jié)約車內使用空間。因此,本發(fā)明具有結構合理、易于制作等特點,尤其是具有結構簡單、易于制作、可較大幅度地降低大批量生產的制造成本的特點。
附圖I是本發(fā)明的一種結構示意 附圖2是本發(fā)明的另一種結構示意 附圖3是本發(fā)明的第三種結構示意 附圖4是本發(fā)明的第四種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通過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具體的說明。實施例I :一種車用側面安全氣囊,附圖I、附圖4所示,包括氣體發(fā)生器I和氣袋2,該氣袋2具有腹部氣室21和胸部氣室22,該氣體發(fā)生器I的出氣口位于腹部氣室21內;其特征在于腹部氣室21與胸部氣室22之間設有腔體分隔結構3,該腔體分隔結構3包括將氣袋2兩側的袋片縫合的縫紉線6 ;氣體發(fā)生器I對腹部氣室充氣,至腹部氣室與胸部氣室之間的氣壓差增大到一定程度時,氣體撕裂腔體分隔結構3而充滿胸部氣室。氣袋2的袋體為兩相疊的袋片在邊緣縫合而成的結構。腔體分隔結構3為氣袋2呈扁平狀態(tài)時通過縫紉線6將袋體中部貼靠的兩袋片縫合于一體的隔離結構。處于縫紉線6的相鄰針腳間的袋腔形成可通氣的間隙。實施例2 :如附圖2所示,腔體分隔結構3為縫合于氣袋2內腔側壁的阻尼布片5 ;在阻尼布片5的長度方向上設有若干個成列排布的撕裂段51。撕裂段51為凹槽或孔結構,該凹槽的槽深不小于阻尼布片厚度的1/3。撕裂段31至少設置一列。其余同實施例I。實施例3 :如附圖3所示,腔體分隔結構3為縫合于氣袋2內腔側壁的阻尼布片5 ;該阻尼布片5長度方向上設有若干個貫通帶體的孔52,相鄰孔52之間設有撕裂段51。撕裂段51為凹槽或孔結構,該凹槽的槽深不小于阻尼布片5厚度的1/3。其余同實施例I。實施例4 :腔體分隔結構3為在氣袋2呈扁平狀態(tài)時將袋體中部貼靠的兩側袋片粘結于一體的袋體粘結段;袋體粘結段內的粘結部由若干粘結點構成,相鄰粘結點之間的袋體內腔構成氣體通道。其余同實施例I。
使用時,氣囊卷繞收合,置于座椅上,位于乘用者之側;當汽車出現(xiàn)激烈碰撞時,氣體發(fā)生器I對腹部氣室充氣,至腹部氣室與胸部氣室之間的氣壓差增大到一定程度時,氣體撕裂腔體分隔結構3而充滿胸部氣室,使氣囊順序展開腹部氣室和胸部氣室。
權利要求
1.一種車用側面安全氣囊,包括氣體發(fā)生器(I)和氣袋(2),該氣袋(2)具有腹部氣室(21)和胸部氣室(22),該氣體發(fā)生器(I)的出氣口位于腹部氣室(21)內;其特征在于腹部氣室(21)與胸部氣室(22)之間設有腔體分隔結構(3),該腔體分隔結構(3)包括將氣袋(2)兩側的袋片縫合的縫紉線(6)或設于氣袋(2)內的阻尼布片(5);氣體發(fā)生器(I)對腹部氣室充氣,至腹部氣室與胸部氣室之間的氣壓差增大到一定程度時,氣體撕裂腔體分隔結構(3)而充滿胸部氣室。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車用側面安全氣囊,其特征在于所述腔體分隔結構(3)為氣袋(2)呈扁平狀態(tài)時通過縫紉線(6)將袋體中部貼靠的兩袋片縫合于一體的隔離結構。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車用側面安全氣囊,其特征在于處于縫紉線(6)的相鄰針腳間的袋腔形成可通氣的間隙。
4.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車用側面安全氣囊,其特征在于所述腔體分隔結構(3)為縫合于氣袋(2)內腔側壁的阻尼布片(5);在阻尼布片(5)的長度方向上設有若干個成列排布的撕裂段(51)。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車用側面安全氣囊,其特征在于所述撕裂段(51)為凹槽或孔結構,該凹槽的槽深不小于阻尼布片厚度的1/3。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車用側面安全氣囊,其特征在于所述撕裂段(31)至少設置一列。
7.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車用側面安全氣囊,其特征在于所述腔體分隔結構(3)為縫合于氣袋(2)內腔側壁的阻尼布片(5);該阻尼布片(5)長度方向上設有若干個貫通帶體的孔(52),相鄰孔(52)之間設有撕裂段(51)。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車用側面安全氣囊,其特征在于所述撕裂段(51)為凹槽或孔結構,該凹槽的槽深不小于阻尼布片(5)厚度的1/3。
9.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車用側面安全氣囊,其特征在于所述腔體分隔結構(3)為在氣袋(2)呈扁平狀態(tài)時將袋體中部貼靠的兩側袋片粘結于一體的袋體粘結段;袋體粘結段內的粘結部由若干粘結點構成,相鄰粘結點之間的袋體內腔構成氣體通道。
10.根據(jù)權利要求I或2或3或4或5或6或7或8或9所述的一種車用側面安全氣囊,其特征在于氣袋(2)的袋體為兩相疊的袋片在邊緣縫合而成的結構。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車用側面安全氣囊,其包括氣體發(fā)生器和氣袋,該氣袋具有腹部氣室和胸部氣室,該氣體發(fā)生器的出氣口位于腹部氣室內;腹部氣室與胸部氣室之間設有可被腹部氣室內的氣體壓力撕裂的腔體分隔結構,該腔體分隔結構包括將氣袋兩側的袋片縫合的縫紉線或設于氣袋內的阻尼布片;氣體發(fā)生器對腹部氣室充氣,至腹部氣室與胸部氣室之間的氣壓差增大到一定程度時,氣體撕裂腔體分隔結構而充滿胸部氣室。在氣囊袋體上設置可撕裂的腔體分隔結構,可實現(xiàn)順序充氣,結構簡單,易于制作,對于大批量生產制造而言,成本可有較大幅度的降低。
文檔編號B60R21/233GK102745166SQ20121006035
公開日2012年10月24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3月9日
發(fā)明者劉衛(wèi)國, 吳成明, 尹高紀, 趙福全 申請人: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