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根據本實用新型公開的ー個實施例,涉及汽車制造行業(yè),具體涉及ー種用于汽車駕駛室前擋風玻璃粘結安裝固定裝置。
背景技術:
汽車制造領域中,特別是卡車駕駛室前擋風玻璃安裝時,普遍采用的是在前擋風玻璃四周涂上粘結膠,再將前擋風玻璃與駕駛室框粘結貼合在一起,在駕駛室前擋玻璃粘結后,需要一定的固化凝固時間,以防止玻璃下墜改變位置。目前玻璃的固定方式一般都是用一個較大的剛性支架把前擋玻璃固定在駕駛室上,雖然這種方式也能達到固定的作用,但該裝置存在以下缺點⑴固定支架體積大,結構較復雜W)需要兩人同時操作,安裝效率低;⑶該固定裝置由于體積大,較笨重,周轉放置、使用過程中占用工作場地大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克服了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解決現有固定裝置體積大、笨重的問題??紤]到現有技術的上述問題,根據本實用新型公開的ー個方面,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安裝固定裝置,包括兩個吸附裝置和連桿,所述兩個吸附裝置各自包括吸盤,所述吸盤具有弾性,所述吸盤通過拉桿與扳手連接;壓蓋,所述吸盤在被拉起的情況下,所述壓蓋的周邊與吸盤接觸,并用于固定吸盤;吸盤復位彈簧,所述吸盤復位彈簧套在所述壓蓋內的拉桿上,用于吸盤的復位;連接支座,所述連接支座套在所述拉桿上,并位于所述壓蓋與所述扳手之間;連桿,所述連桿的兩端分別連接在所述兩個吸附裝置的連接支座上。為了更好地實現本實用新型,進ー步的技術方案是作為優(yōu)選,所述吸盤為橡膠。作為優(yōu)選,所述吸盤為圓形。作為優(yōu)選,所述壓蓋與吸盤接觸的邊緣為圓形,所述壓蓋中部向上凸起以形成一個容納所述在被拉起情況下的吸盤的空腔結構。作為優(yōu)選,所述拉桿與扳手通過螺栓連接。作為優(yōu)選,所述壓蓋與連接支座固定連接。作為優(yōu)選,所述扳手與拉桿的連接點到所述扳手在轉動過程中和連接支座接觸的各點的距離至少存在兩處不一致,所述扳手在轉動情況下,使得所述拉桿與連接支座存在相對移動。作為優(yōu)選,所述扳手與拉桿通過螺栓連接。作為優(yōu)選,所述連桿的兩端分別通過螺栓與所述兩個吸附裝置的連接支座連接。[0020]本實用新型還可以是作為優(yōu)選,所述靠近扳手一端的連接支座上設置有調整帽,所述調整帽上設置有一個腔體,所述腔體內設置有壓緊彈簧,所述壓緊彈簧壓在所述連接支座的臺階上。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之ー是本實用新型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具有體積小、質量輕、占用工作場地小,操作技術人員勞動強度小、無需多人操作的優(yōu)點。
為了更清楚的說明本申請文件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 或現有技術的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的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是對本申請文件中一些實施例的參考,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情況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得到其它的附圖。圖I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圖2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另ー個實施例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其中,附圖中的附圖標記所對應的名稱為I 一連桿,2 —吸盤,3—吸附裝置,4 一拉桿,5 一扳手,6 一連接支座,7 —壓蓋,8 —
吸盤復位彈簧,9 ー調整帽,10 —腔體,11 ー壓緊彈簧,12 —臺階。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ー步地詳細說明,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不限于此。圖I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參考圖I所示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的實施例,包括兩個吸附裝置3和連桿1,所述兩個吸附裝置3各自包括吸盤2,所述吸盤2具有弾性,可以是橡膠,所述吸盤2通過拉桿4與扳手5連接;扳手5與拉桿4可通過螺栓連接,所述扳手5與拉桿4的連接點到所述扳手5在轉動過程中和連接支座6接觸的各點的距離至少存在兩處不一致,所述扳手在轉動情況下,使得所述拉桿I與連接支座存6在相對移動,并最終使得,所述吸盤2在被拉起的情況下,所述壓蓋7的周邊與吸盤2接觸,并用于固定吸盤2。吸盤復位彈簧8,所述吸盤復位彈簧8套在所述壓蓋7內的拉桿4上,用于吸盤2的復位。連接支座6,所述連接支座6套在所述拉桿4上,并位于所述壓蓋7與所述扳手5之間,所述壓蓋4與連接支座6可以是固定連接,固定的方式可以有多種。連桿1,所述連桿I的兩端分別連接在所述兩個吸附裝置3的連接支座6上。連接的方式可以是,連桿I的兩端分別通過螺栓與所述兩個吸附裝置3的連接支座6連接。所述壓蓋7與吸盤2接觸的邊緣為圓形,所述壓蓋7中部向上凸起以形成ー個容納所述在被拉起情況下的吸盤2的空腔結構8。[0036]參見圖I所示,扳手5在基本豎直方向的位置時,可以是吸盤2在被拉起的情況,用于吸附住物體;扳手5在基本轉動到橫向的位置(圖I中未示出)時,可以是將吸盤2與被吸附物體脫離。所述靠近扳手5 —端的連接支座6上設置有調整帽9,所述調整帽9上設置有ー個腔體10,所述腔體10內設置有壓緊彈簧11,所述壓緊彈簧11壓在所述連接支座6的臺階12上。參見圖2,示出了所述吸盤2為圓形的情況。根據以上實施例所述的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主要用在汽車駕駛室前擋風玻璃粘結安裝的技術領域上,當然并不局限于此。利用真空吸附原理,一個吸附裝置3將駕駛室前擋玻璃吸附住,另ー個吸附裝置3 同樣也用真空吸附原理吸附在駕駛室車身本體上,從而將前擋玻璃與車身的相對位置固定住,以達到固定相對位置的作用。其具體的操作方式可以是將ー個吸附裝置3上的吸盤2與汽車前擋玻璃貼合,扳動扳手5,通過拉桿4將吸盤2拉起,這樣就在前擋玻璃與吸盤2之間形成了一個相對真空區(qū),從而將前擋玻璃吸住,同理,通過連接支座6和連桿I連接的一個吸附裝置3上的吸盤2吸附在車身上,從而達到固定前擋玻璃與車身的相對位置關系的作用;待前擋玻璃與車身之間粘膠凝結固化后,需要取下本安裝固定裝置吋,則再次向相反方向扳動扳手5,在吸盤復位彈簧8的作用下,吸盤2復位,即吸盤2與前擋玻璃之間相對真空區(qū)消失,即可取下吸盤2。調整帽9起調整拉桿4行程的作用,壓緊彈簧10主要起到壓緊連接支座6的作用,壓蓋7主要對吸盤2周邊起固定作用,以便行成一個相對真空區(qū)。本說明書中各個實施例采用遞進的方式描述,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它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相似部分相互參見即可。在本說明書中所談到的“ 一個實施例”、“另一個實施例”、“實施例”、等,指的是結合該實施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或者特點包括在本申請概括性描述的至少ー個實施例中。在說明書中多個地方出現同種表述不是一定指的是同一個實施例。進ー步來說,結合任一實施例描述ー個具體特征、結構或者特點時,所要主張的是結合其他實施例來實現這種特征、結構或者特點也落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盡管這里參照本實用新型的多個解釋性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描述,但是,應該理解,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設計出很多其他的修改和實施方式,這些修改和實施方式將落在本申請公開的原則范圍和精神之內。更具體地說,在本申請公開、附圖和權利要求的范圍內,可以對主題組合布局的組成部件和/或布局進行多種變型和改進。除了對組成部件和/或布局進行的變型和改進外,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其他的用途也將是明顯的。
權利要求1.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兩個吸附裝置和連桿,所述兩個吸附裝置各自包括 吸盤,所述吸盤具有弾性,所述吸盤通過拉桿與扳手連接; 壓蓋,所述吸盤在被拉起的情況下,所述壓蓋的周邊與吸盤接觸,并用于固定吸盤; 吸盤復位彈簧,所述吸盤復位彈簧套在所述壓蓋內的拉桿上,用于吸盤的復位; 連接支座,所述連接支座套在所述拉桿上,并位于所述壓蓋與所述扳手之間; 連桿,所述連桿的兩端分別連接在所述兩個吸附裝置的連接支座上。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盤為橡膠。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盤為圓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壓蓋與吸盤接觸的邊緣為圓形,所述壓蓋中部向上凸起以形成一個容納所述在被拉起情況下的吸盤的空腔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桿與扳手通過螺栓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壓蓋與連接支座固定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扳手與拉桿的連接點到所述扳手在轉動過程中和連接支座接觸的各點的距離至少存在兩處不一致,所述扳手在轉動情況下,使得所述拉桿與連接支座存在相對移動。
8.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扳手與拉桿通過螺栓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的兩端分別通過螺栓與所述兩個吸附裝置的連接支座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I至9任意一項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近扳手一端的連接支座上設置有調整帽,所述調整帽上設置有ー個腔體,所述腔體內設置有壓緊彈簧,所述壓緊彈簧壓在所述連接支座的臺階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包括兩個吸附裝置和連桿,所述兩個吸附裝置各自包括吸盤、壓蓋、吸盤復位彈簧、連接支座和連桿,所述吸盤具有彈性,所述吸盤通過拉桿與扳手連接;所述吸盤在被拉起的情況下,所述壓蓋的周邊與吸盤接觸,并用于固定吸盤;所述吸盤復位彈簧套在所述壓蓋內的拉桿上,用于吸盤的復位;所述連接支座套在所述拉桿上,并位于所述壓蓋與所述扳手之間;所述連桿的兩端分別連接在所述兩個吸附裝置的連接支座上。本實用新型的汽車前擋風玻璃固定裝置,具有體積小、質量輕、占用工作場地小,操作勞動強度小、無需多人操作。
文檔編號B60J1/02GK202641319SQ20122031840
公開日2013年1月2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7月3日
發(fā)明者何操, 李明亮, 劉勇 申請人:中國重汽集團成都王牌商用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