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及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汽車安全領域,尤其是一種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及方法。
背景技術:
在公共汽車、其他交通工具發(fā)生緊急狀況需要快速擊碎車窗玻璃逃生的情況下,乘客一般使用安全錘來擊碎汽車玻璃逃生,但是該產品存在著以下缺點,使得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頻頻出現(xiàn)問題:1、安全錘容易遺失、被盜;2、緊急情況下難以被迅速找到;3、一般車上配置的數(shù)量較少,難以同時擊碎多塊玻璃逃生;4使用過程中需要一定的姿勢和力量,在擁擠的情況下更加難以迅速擊碎玻璃逃生;5、安全錘敲碎玻璃產生的玻璃碎片容易對乘客造成傷害。上述缺點使得許多車輛在事故發(fā)生后,乘客或駕駛員無法在短時間內打破密封的玻璃窗,從而延誤逃生時間,甚至錯過最佳逃生時機。綜上,一種能實現(xiàn)下述功能的玻璃破碎裝置是被急需的:能在火災、地震、交通事故(包括汽車落水)等突發(fā)災害發(fā)生時,可方便、快捷地擊碎玻璃門窗,幫助人們迅速逃離危險現(xiàn)場,保護人們生命安全。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及方法,以避免緊急狀況出現(xiàn)時乘客無法打破汽車車窗逃生或在逃生過程中被玻璃碎片傷害的情況的發(fā)生。為達到此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包括:牽引線,內嵌于車窗玻璃中;牽引線收卷裝置,用于:將所述牽引線從所述車窗玻璃中抽出;定向爆破裝置,用于:向車窗外方向爆破所述車窗玻璃。優(yōu)選的,所述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包括:翻車傳感器,用于:檢測汽車傾側角度,且在所述汽車傾側角度超過第一閾值時發(fā)出翻車信號;和/或碰撞傳感器,用于:檢測碰撞強度,且在所述碰撞強度超過第二閾值時發(fā)出碰撞信號;和/或水位傳感器,用于:檢測汽車在水中行駛時的水位高度,且在所述水位高度超過第三閾值時發(fā)出水位信號;控制器,用 于:在接收到所述翻車信號、所述碰撞信號、所述水位信號中的任意一個時,啟動所述牽引線收卷裝置,且在所述牽引線從所述車窗玻璃中抽出后,啟動所述定向
爆破裝置。優(yōu)選的,上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中,所述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可以包括:第一手動啟動裝置,用于手動啟動所述牽引線收卷裝置;和/或第二手動啟動裝置,用于手動啟動所述定向爆破裝置。
優(yōu)選的,上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中,所述牽引線沿所述車窗玻璃邊緣分布。優(yōu)選的,上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中,所述定向爆破裝置的數(shù)量至少為一個,且所述定向爆破裝置位于所述車窗玻璃的至少一個角。優(yōu)選的,上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中,所述翻車傳感器包括向路面發(fā)射信號的發(fā)射器及接收路面反射信號的接收器。優(yōu)選的,上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中,所述發(fā)射器為紅外信號發(fā)射器或超聲信號發(fā)射器。優(yōu)選的,上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中,所述牽引線為鋼線。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方法,包括:步驟一,將牽引線內嵌于車窗玻璃中;步驟二,通過牽引線收卷裝置將所述牽引線從所述車窗玻璃中抽出;步驟三,通過定向爆破裝置向車窗外方向爆破所述車窗玻璃。優(yōu)選的,上述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方法在所述步驟二之前,還包括:檢測汽車傾側角度,且在汽車傾側角度超過第一閾值時發(fā)出翻車信號;和/或檢測碰撞強度,且在碰撞強度超過第二閾值時發(fā)出碰撞信號;和/或檢測汽車在水中行駛時的水位高度,在水位高度超過第三閾值時發(fā)出水位信號;接收所述翻車信號和/或所述碰撞信號和/或所述水位信號;判斷是否接收到所述翻車信號、所述碰撞信號、所述水位信號中的一個或多個,是則執(zhí)行所述步驟二,否則結束流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至少具有如下技術效果:I)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包括牽引線、牽引線收卷裝置、定向爆破裝置。其中牽引線內嵌于車窗玻璃中,牽引線收卷裝置可以將牽引線從車窗玻璃中抽出,定向爆破裝置可以向車窗外方向爆破所述車窗玻璃。這種設計使得牽引線被牽引線收卷裝置從車窗玻璃中抽出后,車窗玻璃的結構強度減弱,更為容易被定向爆破裝置打碎;且定向爆破裝置可以使乘客不必用安全錘手動敲擊車窗玻璃,定向爆破裝置提供的打碎玻璃的力更穩(wěn)定,不會出現(xiàn)因乘客力氣不足或操作方式錯誤而導致車窗玻璃無法打碎的狀況。2)根據(jù)本發(fā)明,所述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還可以包括翻車傳感器、碰撞傳感器、水位傳感器中的一種或幾種,使得汽車的傾側角度、碰撞強度或涉水時水位的高度達到閾值時,牽引線收卷裝置在控制器的破碎玻璃指令下啟動,且在所述牽引線從所述車窗玻璃中抽出后,啟動所述定向爆破裝置。這種設計使得當汽車發(fā)生翻車或者嚴重碰撞致使車門難以打開或者涉水深度到達危險狀態(tài)時,牽引線收卷裝置自動啟動且定向爆破裝置自動啟動,能在第一時間內自動打破玻璃,使得乘客能 順利逃生,避免了翻車或碰撞造成車內乘客嚴重受傷卻因車門難以打開而延誤最佳救護時機的情況的發(fā)生,也避免了汽車涉水過深時車窗難以打開造成車內乘客窒息的情形的發(fā)生。3 )根據(jù)本發(fā)明,所述牽弓I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還可以包括用于手動啟動所述牽弓I線收卷裝置的第一手動啟動裝置;和/或用于手動啟動所述定向爆破裝置的第二手動啟動>J-U ρ α裝直。這種設計使得當上述危險情況發(fā)生時,因傳感器、控制器故障或線路故障使得上述牽引線收卷裝置及定向爆破裝置未自動啟動時,乘客能夠手動啟動牽引線收卷裝置和定向爆破裝置,及時打破車窗玻璃,以便進行逃生。另外,在發(fā)生其他緊急情況需要從車窗逃生時,乘客也可通過第一手動啟動裝置、第二手動啟動裝置啟動牽引線手機裝置和定向爆破裝置來打破車窗、進行逃生。4)根據(jù)本發(fā)明,所述牽引線可以沿所述車窗玻璃邊緣分布。這種設計使得牽引線被抽出后,車窗玻璃邊緣部分的結構強度減弱,此時若定向爆破裝置作用在車窗玻璃邊緣部分,即可輕易的使邊緣處的玻璃破碎,從而使車窗玻璃遠離邊緣的玻璃被完整取下,在減少玻璃利邊產生機率的同時也減少了碎片的產生,降低了玻璃利邊及玻璃碎片對乘客造成傷害的機率。根據(jù)本發(fā)明,所述定向爆破裝置的數(shù)量至少為一個,且所述定向爆破裝置位于所述車窗玻璃的至少一個角。這種設計使得位于邊緣的牽引線被抽出后,位于車窗玻璃一個到四個角上的定向爆破裝置可以輕易打破車窗玻璃邊緣處的玻璃,從而使車窗玻璃遠離邊緣的玻璃被完整取下,減少了碎片的產生,降低了玻璃碎片對乘客造成傷害的機率。另外,上述牽引線安裝于玻璃邊緣,定向爆破裝置安裝于玻璃的角上,避免了遮擋駕駛員的視線。5)根據(jù)本發(fā)明,所述牽引線為鋼線。鋼線的強度較大,其堅韌程度足以使得牽引線被牽引線收卷裝置從玻璃中拉出而不發(fā)生牽引線斷裂現(xiàn)象。上述說明僅是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發(fā)明的技術手段,而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并且為了讓本發(fā)明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夠更明顯易懂,以下特舉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下。
圖1為本發(fā)明所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的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發(fā)明所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的一個實施例的牽引線、牽引線收卷裝置及定向爆破裝置的安裝位置示意圖。附圖標記說明如下:翻車傳感器101 碰撞傳感器102水位傳感器103 控制器104牽引線收卷裝置105定向爆破裝置106弟一手動啟動裝直107弟_■手動啟動裝直108牽引線2Ol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作詳細闡述。圖1為本發(fā)明所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的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包括: 牽引線201,內嵌于車窗玻璃中;
牽引線收卷裝置105,用于:將所述牽引線201從所述車窗玻璃中抽出;定向爆破裝置106,用于:向車窗外方向爆破所述車窗玻璃。這種設計使得牽引線201被牽引線收卷裝置105從車窗玻璃中抽出后,車窗玻璃的結構強度減弱,更為容易被定向爆破裝置106打碎;且定向爆破裝置106可以使乘客不必用安全錘手動敲擊車窗玻璃,定向爆破裝置106提供的打碎玻璃的力更穩(wěn)定,不會出現(xiàn)因乘客力氣不足或操作方式錯誤而導致車窗玻璃無法打碎的狀況。在圖1所示的實施例中,本發(fā)明所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還包括下列裝置:翻車傳感器101,用于:檢測汽車傾側角度,且在所述汽車傾側角度超過第一閾值時發(fā)出翻車信號;碰撞傳感器102,用于:檢測碰撞強度,且在所述碰撞強度超過第二閾值時發(fā)出碰撞信號;水位傳感器103,用于:檢測汽車在水中行駛時的水位高度,且在所述水位高度超過第三閾值時發(fā)出水位信號;控制器104,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翻車信號、所述碰撞信號、所述水位信號中的任意一個時,啟動所述牽引線收卷裝置,且在所述牽引線從所述車窗玻璃中抽出后,啟動所述定向爆破裝置。在本發(fā)明的另外的實施例中,翻車傳感器101、碰撞傳感器102、水位傳感器103可以單獨存在,也可以只有任意兩個共存。這種設計使得當汽車發(fā)生翻車或者嚴重碰撞致使車門難以打開或者涉水深度到達危險狀態(tài)時,牽引線收卷裝置105自動啟動且定向爆破裝置106自動啟動,能在第一時間內自動打破玻璃,使得乘客能順利逃生,避免了翻車或碰撞造成車內乘客嚴重受傷卻因車門難以打開而延誤最佳救護時機的情況的發(fā)生,也避免了汽車涉水過深時車窗難以打開造成車內乘客窒息的情形的發(fā)生。在圖1所示的實施例中,本發(fā)明所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還包括用于手動啟動所述牽引線收卷裝置105的第一手動啟動裝置107,和用于手動啟動所述定向爆破裝置106的第二手動啟動裝置108。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手動啟動裝置107和第二手動啟動裝置108可以單獨存在。這種設計使得當上述危險情況發(fā)生時,因傳感器、控制器104故障或線路故障使得上述牽引線收卷裝置105及定向爆破裝置106未自動啟動時,乘客能夠手動啟動牽引線收卷裝置105和定向爆破裝置106,及時打破車窗玻璃,以便進行逃生。另外,在發(fā)生其他緊急情況需要從車窗逃生時,乘客也可通過弟一手動啟動裝直107、弟_■手動啟動裝直108啟動牽引線手機裝置105和定向爆破裝置106來打破車窗、進行逃生。圖2為本發(fā)明所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的一個實施例的牽引線201、牽引線收卷裝置105及定向爆破裝置106的安裝位置示意圖。在圖2所示的實 施例中,所述牽引線201沿車窗玻璃邊緣分布。這樣不會對乘客或駕駛員的視線造成不利影響。另外,這種設計使得牽引線201被抽出后,車窗玻璃邊緣部分的結構強度減弱,此時若定向爆破裝置106作用在車窗玻璃邊緣部分,即可輕易的使邊緣處的玻璃破碎,減少了玻璃利邊的產生;同時也使車窗玻璃遠離邊緣的玻璃被完整取下,減少了碎片的產生,降低了玻璃碎片對乘客造成傷害的機率。在圖2所示的實施例中,每片車窗玻璃上有一個定向爆破裝置106,且位于車窗玻璃的角上。這種設計使得定向爆破裝置106不會對乘客或駕駛員的視線造成不利影響,且在牽引線201被抽出后,能夠在玻璃的強度較為薄弱的地方進行爆破,較為容易將玻璃爆破。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定向爆破裝置106為4個,且恰好位于所述車窗玻璃的四個角上。這種設計除了視線方面的考慮,還能夠在牽引線201抽出后,從玻璃的四個角落爆破,在爆破強度恰當?shù)那闆r下,能夠使得玻璃被牽引線201環(huán)繞的部分完整脫落,避免了玻璃碎片飛濺致人受傷的狀況發(fā)生。在本發(fā)明的其他實施例中,所述定向爆破裝置106的數(shù)量至少為一個,且所述定向爆破裝置106位于所述車窗玻璃的至少一個角。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翻車傳感器101包括向路面發(fā)射信號的發(fā)射器及接收路面反射信號的接收器。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發(fā)射器為紅外信號發(fā)射器或超聲信號發(fā)射器。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牽引線201為鋼線。鋼線的強度較大,其堅韌程度足以使得牽引線被牽引線收卷裝置105從玻璃中拉出而不發(fā)生牽引線201斷裂現(xiàn)象。在本發(fā)明的其他實施例中,牽引線201的材料為抗拉性強的材料。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方法,包括:步驟一,將牽引線201內嵌于車窗玻璃中;步驟二,通過牽引線收卷裝置105將所述牽引線201從所述車窗玻璃中抽出;步驟三,通過定向爆破裝置106向車窗外方向爆破所述車窗玻璃。優(yōu)選的,在所述步驟二之前,還可包括:檢測汽車傾側角度,且在汽車傾側角度超過第一閾值時發(fā)出翻車信號;和/或檢測碰撞強度,且在碰撞強度超過第二閾值時發(fā)出碰撞信號;和/或檢測汽車在水中行駛時的水位高度,在水位高度超過第三閾值時發(fā)出水位信號;接收所述翻車信號和/或所述碰撞信號和/或所述水位信號;判斷是否接收到所述翻車信號、所述碰撞信號、所述水位信號中的一個或多個,是則執(zhí)行所述步驟二,否則結束流程。上面結合 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了示例性描述,顯然本發(fā)明具體實現(xiàn)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發(fā)明的方法構思和技術方案進行的各種改進,或未經(jīng)改進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牽引線(201),內嵌于車窗玻璃中; 牽引線收卷裝置(105),用于:將所述牽引線從所述車窗玻璃中抽出; 定向爆破裝置(106),用于:向車窗外方向爆破所述車窗玻璃。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翻車傳感器(101),用于:檢測汽車傾側角度,且在所述汽車傾側角度超過第一閾值時發(fā)出翻車信號;和/或 碰撞傳感器(102),用于:檢測碰撞強度,且在所述碰撞強度超過第二閾值時發(fā)出碰撞信號;和/或 水位傳感器(103),用于:檢測汽車在水中行駛時的水位高度,且在所述水位高度超過第三閾值時發(fā)出水位信號; 控制器(104),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翻車信號、所述碰撞信號、所述水位信號中的任意一個時,啟動所述牽引線收卷裝置,且在所述牽引線從所述車窗玻璃中抽出后,啟動所述定向爆破裝置。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手動啟動裝置(107),用于手動啟動所述牽引線收卷裝置; 和/或 弟~■手動啟動裝直(108),用于手動啟動所述定向爆破裝直。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線沿所述車窗玻璃邊緣分布。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向爆破裝置的數(shù)量至少為一個,且所述定向爆破裝置位于所述車窗玻璃的至少一個角。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車傳感器包括向路面發(fā)射信號的發(fā)射器及接收路面反射信號的接收器。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射器為紅外信號發(fā)射器或超聲信號發(fā)射器。
8.如權利要求1、2、6、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線為鋼線。
9.一種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驟一,將牽引線(201)內嵌于車窗玻璃中; 步驟二,通過牽引線收卷裝置(105)將所述牽引線從所述車窗玻璃中抽出; 步驟三,通過定向爆破裝置(106)向車窗外方向爆破所述車窗玻璃。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步驟二之前,還包括:檢測汽車傾側角度,且在汽車傾側角度超過第一閾值時發(fā)出翻車信號;和/或檢測碰撞強度,且在碰撞強度超過第二閾值時發(fā)出碰撞信號;和/或檢測汽車在水中行駛時的水位高度,在水位高度超過第三閾值時發(fā)出水位信號; 接收所述翻車信號和/或所述碰撞信號和/或所述水位信號; 判斷是否接收到所述翻車信號、所述碰撞信號、所述水位信號中的一個或多個,是則執(zhí)行所述步驟二,否則結束流程。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及方法,涉及汽車安全領域。所述牽引式車窗玻璃破碎裝置包括牽引線,內嵌于所述車窗玻璃中;牽引線收卷裝置,用于將所述牽引線從所述車窗玻璃中抽出;定向爆破裝置,用于向車窗外方向爆破所述車窗玻璃。這種設計避免了緊急狀況出現(xiàn)時乘客無法打破汽車車窗逃生或在逃生過程中被玻璃碎片傷害的情況的發(fā)生。
文檔編號B60R21/02GK103223914SQ20131012132
公開日2013年7月31日 申請日期2013年4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4月9日
發(fā)明者高君杰, 束萍萍, 高冬仙, 李國林, 李宏華, 李功賦, 趙福全 申請人: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