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車輛中的后座的頭枕的斜倚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車輛中的后座的頭枕的斜倚裝置,其包括:斜倚馬達、承載架和連桿模塊,所述斜倚馬達可操作地聯(lián)接至一體絲杠;所述承載架以螺紋緊固至所述一體絲杠;所述連桿模塊構造為將來自所述承載架的操作力傳輸至頭枕模塊,其中通過來自所述承載架和所述連桿模塊的操作力在向前/向后方向上調節(jié)所述頭枕模塊的角度。
【專利說明】用于車輛中的后座的頭枕的斜倚裝置
[0001]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請要求2012年12月12日在韓國知識產權局提交的韓國專利申請N0.10-2012-0144948的優(yōu)先權,該申請的全部內容通過引用納入本文。
【技術領域】
[000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后座的頭枕的斜倚裝置,更特別地涉及一種用于車輛中的允許調節(jié)頭枕的角度的后座的頭枕的斜倚裝置。
【背景技術】
[0004]普通車輛中的常規(guī)后座I構造為使得座椅靠背Ia和座椅座墊Ib固定而不能移動,如圖1所示。不幸地,當乘客長時間坐在座椅上時,這導致乘客體驗不適。
[0005]在試圖解決與后座I相關的該問題時,已為一些昂貴車輛開發(fā)了具有斜倚功能的后座2,所述后座2允許座椅座墊2b向前滑動,并調節(jié)座椅靠背2a相對于座椅座墊2b的移動的角度,如圖2所示。然而,根據(jù)常規(guī)技術的后座2,頭枕2c可僅向上或向下移動,并且角度不能向前/向后調節(jié),從而在斜倚座椅靠背2a之后,在頭枕2c與乘客的頭部之間形成空間Cl,且頭枕2c無法充分支撐乘客的頭部。因此,后座2仍然具有導致乘客不適的缺點。另外,在斜倚座椅靠背2a之后,乘客必須完全向后擱置他/她的頭部以用頭枕2c支撐頭部,當乘客希望放松并同時從事向前看的活動(如閱讀、觀看監(jiān)視器等)時,這是不方便的。
[0006]此外,應注意到如上提供的描述僅為了協(xié)助理解本發(fā)明的背景,不應被解釋為承認的現(xiàn)有技術。
【發(fā)明內容】
[0007]本發(fā)明已努力解決與常規(guī)技術相關的上述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車輛中的后座的頭枕的斜倚裝置,其允許向前/向后調節(jié)頭枕的角度,使得乘客的頭部可總是被舒適地支撐而不用斜倚座椅靠背,由此改進了乘客的便利性和舒適度,也改進了車輛的商業(yè)價值。
[0008]為了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如上目的,提供了一種用于后座的頭枕的斜倚裝置,其包括通過來自斜倚馬達的動力而操作的承載架和連桿模塊,其中支撐乘客頭部的頭枕模塊通過來自所述承載架和連桿模塊的操作力而以向前/向后的角度進行調節(jié)。
[0009]所述斜倚裝置包括:斜倚馬達、承載架和連桿模塊,所述斜倚馬達固定至座椅靠背框,并具有旋轉的一體絲杠;所述承載架以螺紋緊固至絲杠,并可沿著旋轉的絲杠向上/向下移動;所述連桿模塊設置為將所述承載架的操作力傳輸至所述頭枕模塊,并向前/向后旋轉所述頭枕模塊,從而在所述承載架向上/向下移動時調節(jié)所述頭枕模塊的角度。
[0010]所述頭枕模塊包括:支柱引導件、頭枕支柱和頭枕,所述支柱引導件與所述連桿模塊連接;所述頭枕支柱可通過所述支柱引導件而沿著所述支柱引導件移動;所述頭枕一體連接至所述頭枕支柱的上部。
[0011]所述連桿模塊包括:連桿支架、下連桿和上連桿,所述連桿支架具有固定至所述座椅靠背框的上部的一端和向下突出的另一端;所述下連桿具有可旋轉連接至所述承載架的一端、可旋轉連接至所述頭枕模塊的另一端,和可旋轉連接至所述連桿支架的中間部分;所述上連桿設置于所述下連桿的上方,并具有可旋轉地連接至所述連桿支架的一端和可旋轉地連接至所述頭枕模塊的另一端。
[0012]所述斜倚裝置還包括引導框,所述引導框具有固定至所述座椅靠背框的上部的一端和在所述座椅靠背框前方向前突出的另一端,且當向前/向后調節(jié)所述頭枕模塊的角度時,所述頭枕支柱可通過所述弓I導框豎直設置以被引導。
[0013]限制所述頭枕模塊的向前移動的向前擋塊與所述引導框一體形成,且所述引導框的一端所聯(lián)接的所述座椅靠背框的部分為限制所述頭枕模塊的向后移動的后擋塊。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現(xiàn)在將參照由所附附圖顯示的本發(fā)明的某些示例性實施方案來詳細地描述本發(fā)明的以上及其他特征,這些附圖在下文中僅以說明的方式給出,因而對本發(fā)明是非限定性的,在這些附圖中:
[0015]圖1和圖2為示出了常規(guī)技術的后座的視圖;
[0016]圖3為顯示了在操作之前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后座的頭枕的斜倚裝置的視圖;
[0017]圖4為圖3的后視圖;
[0018]圖5和圖6為顯示了在操作之后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頭枕的斜倚裝置的視圖;
[0019]圖7為比較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頭枕的斜倚裝置的操作前后的狀態(tài)的視圖;以及
[0020]圖8為顯示了使用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斜倚頭枕的乘客的視圖。
[0021]應當了解,所附附圖不非一定是按比例的,其顯示了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的說明性的各種優(yōu)選特征的略微簡化的畫法。本文所公開的本發(fā)明的具體設計特征包括例如具體尺寸、取向、位置和形狀將部分地由具體的預期應用和使用的環(huán)境來確定。
[0022]在這些圖形中,貫穿附圖的數(shù)個圖形,附圖標記引用本發(fā)明的相同的或等同的部分。
【具體實施方式】
[0023]應當理解,本文所用的術語“車輛”或“車輛的”或其他類似術語一般包括機動車輛,例如包括運動型多用途車輛(SUV)、公共汽車、卡車、各種商用車輛的乘用汽車,包括各種舟艇和船舶的船只,航空器等,并且包括混合動力車輛、電動車輛、燃燒可插式混合動力電動車輛、氫動力車輛以及其他替代性燃料車輛(例如源于非汽油的能源的燃料)。
[0024]本文所用的術語僅為了描述特定的實施方案的目的,不旨在限制本發(fā)明。如本文所用,單數(shù)形式“一種”和“所述”旨在同樣包括復數(shù)形式,除非上下文明確相反指出。還應了解,當在本說明書中使用時,術語“包括”和/或“包含”是列舉所述的特征、整數(shù)、步驟、操作、零件和/或元件的存在,但不排除一種或多種其他特征、整數(shù)、步驟、操作、零件、元件和/或其組合的存在或添加。如本文所用,術語“和/或”包括一種或多種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全部的組合。
[0025]除非特別聲明或從上下文顯而易見,如本文所用的術語“約”應理解為在本領域的正常公差的范圍內,例如,在2倍平均標準偏差內?!凹s”可理解為在所述值的10%、9%、8%、7%、6%、5%、4%、3%、2%、1%、0.5%、0.1%、0.05%或0.01%內。除非從上下文清楚可知,否則本文提供的所有的數(shù)值均由術語“約”修飾。
[0026]本文提供的多個范圍應理解為在該范圍內的所有值的簡寫。例如,I至50的范圍應理解為包括任意數(shù)字、數(shù)字的組合,或選自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或50的子區(qū)間,以及在前述整數(shù)之間的所有中間小數(shù)值,例如
1.1、1.2,1.3,1.4,1.5,1.6,1.7、1.8和1.9。對于子區(qū)間,特別預期了從范圍的任一端點延伸的“嵌套的子區(qū)間”。例如,I至50的示例性范圍的嵌套的子區(qū)間可包括在一個方向上I至10、I至20、I至30和I至40,或者在另一方向上50至40、50至30、50至20和50至10。
[0027]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用于后座的頭枕的斜倚裝置參照所附附圖在下文詳細描述。
[0028]如圖2至圖8所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示例性實施方案的用于后座的頭枕的斜倚裝置包括承載架30和連桿模塊50,以及頭枕模塊40,所述承載架30和連桿模塊50由來自斜倚馬達20的動力所操作,所述頭枕模塊40支撐乘客的頭部,并可由來自承載架30和連桿模塊50的操作力以向前/向后角度調節(jié)。
[0029]S卩,所述斜倚裝置包括:斜倚馬達20、承載架30和連桿模塊50,所述斜倚馬達20固定至座椅靠背框,并具有旋轉的一體絲杠21 ;所述承載架30通過螺紋緊固至絲杠21,并可沿著旋轉的絲杠21向上/向下移動;所述連桿模塊50設置為將承載架30的操作力傳輸至頭枕模塊40,并向前/向后旋轉頭枕模塊40,從而在承載架30向上/向下移動時調節(jié)頭枕模塊40的角度。
[0030]頭枕模塊40包括支柱引導件41、頭枕支柱42和頭枕43,所述支柱引導件41與連桿模塊50聯(lián)接;所述頭枕支柱42通過支柱引導件41形成,并可沿著支柱引導件41移動;所述頭枕43 —體聯(lián)接至頭枕支柱42的上部。
[0031]此外,連桿模塊50包括:連桿支架51、下連桿52和上連桿53,所述連桿支架51具有固定至座椅靠背框11的上部的一端和向下突出的另一端;所述下連桿52具有可旋轉聯(lián)接至承載架30的一端、可旋轉聯(lián)接至頭枕模塊40的另一端,和可旋轉聯(lián)接至連桿支架51的中間部分;所述上連桿53設置于下連桿52的上方,并具有可旋轉聯(lián)接至連桿支架51的一端和可旋轉聯(lián)接至頭枕模塊40的另一端。
[0032]下連桿52可通過第一鉸鏈銷61可旋轉聯(lián)接至承載架30的一側,通過第二鉸鏈銷62可旋轉聯(lián)接至構成頭枕40的支柱引導件41,并且通過第三鉸鏈銷63可旋轉聯(lián)接至連桿支架51。
[0033]上連桿53可通過第四鉸鏈銷64可旋轉地聯(lián)接至連桿支架51,并通過第五鉸鏈銷65可旋轉聯(lián)接至構成頭枕模塊40的支柱引導件41。
[0034]當斜倚馬達20驅動以旋轉絲杠21,且承載架30可沿著絲杠21在座椅靠背框11上移動時,下連桿53旋轉,使得第一鉸鏈銷61相對于第三鉸鏈銷63向上移動,且第二鉸鏈銷62相對于第三鉸鏈銷63向下移動。
[0035]當下連桿53旋轉時,包括支柱引導件41的頭枕模塊40移動,使得頭枕43向前突出并同時相對于座椅靠背框11旋轉,即下連桿53通過旋轉頭枕模塊40而使頭枕43向前突出。
[0036]此外,當頭枕模塊40由下連桿53旋轉時,通過第五鉸鏈銷65而與支柱引導件41連接的上連桿53圍繞第四鉸鏈銷64旋轉,使得包括支柱引導件41的頭枕模塊40向下移動。
[0037]S卩,當頭枕43可通過下連桿53的旋轉而移動以向前突出時,頭枕43可同時向下移動,并同時通過上連桿53的旋轉力而先前突出。
[0038]如上所述,借助上連桿53的旋轉力而向下移動頭枕43可為:在座椅靠背2a斜倚之后將頭枕43移動至乘客的頭部,這允許乘客的頭部能容易地被頭枕43支撐。
[0039]此外,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頭枕的斜倚裝置還可包括引導框70,所述引導框70具有固定至座椅靠背框11的上部的一端和在所述座椅靠背框前方向前突出的另一端,且當向前/向后調節(jié)頭枕模塊40的角度時,頭枕支柱41可通過所述引導框70豎直設置以被引導。
[0040]限制頭枕模塊40的向前移動的向前擋塊71與引導框70 —體形成。此外,限制頭枕模塊40的向后移動的后擋塊為座椅靠背框11的一部分,引導框70的一端聯(lián)接至該部分。
[0041]下文描述本發(fā)明的一個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操作。
[0042]圖3和圖4顯示了在斜倚之前頭枕43沒有向前突出的狀態(tài)。例如,當斜倚馬達20通過使用者的開關操作而被驅動時,絲杠21旋轉,承載架30沿著絲杠21在座椅靠背框11上向上移動,如圖5和圖6所示,頭枕模塊40的頭枕43突出并且同時通過下連桿53的旋轉而向前旋轉,頭枕43通過下連桿53的旋轉而向下移動。即,如圖7所示,處于操作之前的狀態(tài)Pl下的頭枕43在通過連桿模塊50的旋轉操作之后向下移動,并同時向前突出至狀態(tài)P2 (箭頭Ml)。
[0043]如上所述,頭枕43已通過向前旋轉下連桿52而突出,并通過上連桿53而向下移動,其向乘客的頭部移動,且后座80的座椅座墊81向前滑動,座椅靠背82通過座椅座墊81的移動而向后傾斜,從而在斜倚之后頭枕43可充分支撐乘客的頭部。
[0044]因此,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頭枕的斜倚裝置可通過調節(jié)頭枕43的角度而在后座80中支撐乘客的頭部以保持舒適,從而有可能顯著地改進乘客的便利性,并相應地改進車輛的商業(yè)價值。
[0045]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用于后座的頭枕的斜倚裝置,有可能通過調節(jié)頭枕的角度而在后座支撐乘客的頭部以保持舒適,從而有可能顯著改進乘客的便利性,并相應地改進車輛的商業(yè)價值。
[0046]本發(fā)明已參照其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而詳細描述。然而,本領域技術人員將了解,在不偏離本發(fā)明的原理和精神下,可對這些實施方案進行改變,本發(fā)明的范圍在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形式中限定。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后座的頭枕的斜倚裝置,其包括: 斜倚馬達,所述斜倚馬達可操作地聯(lián)接至一體絲杠; 承載架,所述承載架以螺紋緊固至所述一體絲杠;以及 連桿模塊,所述連桿模塊構造為將來自所述承載架的操作力傳輸至頭枕模塊, 其中通過來自所述承載架和所述連桿模塊的操作力在向前/向后方向上調節(jié)所述頭枕模塊的角度。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后座的頭枕的斜倚裝置,其中所述頭枕模塊包括: 支柱引導件,所述支柱引導件與所述連桿模塊連接; 頭枕支柱,所述頭枕支柱可通過所述支柱弓I導件而沿著所述支柱弓I導件移動;以及 頭枕,所述頭枕一體連接至所述頭枕支柱的上部。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后座的頭枕的斜倚裝置,其中所述連桿模塊包括: 連桿支架,所述連桿支架具有固定至所述座椅靠背框的上部的一端和向下突出的另一端; 下連桿,所述下連桿具有可旋轉連接至所述承載架的一端、可旋轉連接至所述頭枕模塊的另一端,和可旋轉連接至所述連桿支架的中間部分;以及 上連桿,所述上連桿設置于所述下連桿的上方,并具有可旋轉連接至所述連桿支架的一端和可旋轉連接至所述頭枕模塊的另一端。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后座的頭枕的斜倚裝置,其還包括: 引導框,所述引導框具有固定至所述座椅靠背框的上部的一端和在所述座椅靠背框前方向前突出的另一端,且當向前/向后調節(jié)所述頭枕模塊的角度時,所述頭枕支柱可通過所述弓I導框豎直設置以被引導。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后座的頭枕的斜倚裝置,其中構造為限制所述頭枕模塊的向前移動的向前擋塊與所述引導框一體形成,且所述引導框的一端所聯(lián)接的所述座椅靠背框的部分為構造為限制所述頭枕模塊的向后移動的后擋塊。
【文檔編號】B60N2/48GK103863161SQ201310209311
【公開日】2014年6月18日 申請日期:2013年5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2月12日
【發(fā)明者】權美善, 許準烈, 車周炫, 俞廷相, 羅善彩, 金學均, 鄭燦浩, 樸贊旭, 徐鎮(zhèn)浩, 金潤浩, 金明燮 申請人:現(xiàn)代自動車株式會社, 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 現(xiàn)代岱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