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及具有其的車輛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包括:儀表板;副駕駛頂部氣囊,副駕駛頂部氣囊設置在儀表板內,副駕駛頂部氣囊包括:第一氣囊袋和第一氣體發(fā)生器;副駕駛中部氣囊,副駕駛中部氣囊設置在儀表板內且位于副駕駛頂部氣囊的下面,副駕駛中部氣囊包括:第二氣囊袋和與第二氣體發(fā)生器,第二氣體發(fā)生器包括一級氣體發(fā)生器和二級氣體發(fā)生器;約束結構,約束結構設置成在一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約束第二氣囊袋朝向副駕駛彈出的最大距離、且在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解除對第二氣囊袋的約束。根據本發(fā)明的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具有改進的氣囊彈出方式,可以有效對副駕駛進行保護。
【專利說明】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及具有其的車輛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車輛【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和具有該儀表板組件的車輛。
【背景技術】
[0002]相關技術中,安裝在儀表板上且對應于副駕駛位置的氣囊袋為單一氣囊。但是氣囊直接爆開作用在人體頭頸部,對乘客傷害較大,而且在推開乘客時推力較大對人體傷害較大。
【發(fā)明內容】
[0003]有鑒于此,本發(fā)明旨在提出一種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該儀表板組件具有改進的氣囊彈出方式,可以有效對副駕駛進行保護。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xiàn)的:
[0005]一種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包括:儀表板;副駕駛頂部氣囊,所述副駕駛頂部氣囊設置在所述儀表板內,所述副駕駛頂部氣囊包括:第一氣囊袋和與所述第一氣囊袋相連的第一氣體發(fā)生器;副駕駛中部氣囊,所述副駕駛中部氣囊設置在所述儀表板內且位于所述副駕駛頂部氣囊的下面,所述副駕駛中部氣囊包括:第二氣囊袋和與所述第二氣囊袋相連的第二氣體發(fā)生器,所述第二氣體發(fā)生器包括一級氣體發(fā)生器和二級氣體發(fā)生器;約束結構,所述約束結構設置成在所述一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約束所述第二氣囊袋朝向副駕駛彈出的最大距離、且在所述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解除對所述第二氣囊袋的約束。
[0006]進一步的,所述約束結構設置在所述第二氣囊袋上。
[0007]進一步的,所述約束結構構造為可撕裂式拉帶。
[0008]進一步的,所述可撕裂式拉帶為長條形。
[0009]進一步的,所述可撕裂式拉帶的中間位置設置有撕裂線。
[0010]進一步的,所述撕裂線的一側設置有撕裂豁口。
[0011]進一步的,所述可撕裂式拉帶的兩端分別固定在所述第二氣囊袋的氣體進口處。
[0012]進一步的,在所述車輛發(fā)生碰撞且滿足氣囊彈開條件時,所述第一氣體發(fā)生器和所述一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以使所述第一氣囊袋適于貼附在所述副駕駛的頭頸部處且所述第二氣囊袋適于貼附在所述副駕駛的胸部,且在上述點火起爆結束后所述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以使所述第一氣囊袋和所述第二氣囊袋共同向后推動所述副駕駛。
[0013]進一步的,所述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包括:儀表板;副駕駛頂部氣囊,所述副駕駛頂部氣囊設置在所述儀表板內,所述副駕駛頂部氣囊包括:第一氣囊袋和與所述第一氣囊袋相連的第一氣體發(fā)生器;副駕駛中部氣囊,所述副駕駛中部氣囊設置在所述儀表板內且位于所述副駕駛頂部氣囊的下面,所述副駕駛中部氣囊包括:第二氣囊袋和與所述第二氣囊袋相連的第二氣體發(fā)生器,所述第二氣體發(fā)生器包括一級氣體發(fā)生器和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長條形的可撕裂式拉帶,所述可撕裂式拉帶的兩端固定在所述第二氣囊袋的氣體進口處,所述可撕裂式拉帶的中間位置設置有撕裂線,且在所述撕裂線的一側設置有撕裂豁口,其中所述可撕裂式拉帶設置成在所述一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約束所述第二氣囊袋朝向副駕駛彈出的最大距離、且在所述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所述可撕裂式拉帶從所述撕裂線處被撕裂以解除對所述第二氣囊袋的約束。
[0014]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本發(fā)明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具有以下優(yōu)勢:
[0015]通過設置在儀表板上的副駕駛頂部氣囊和副駕駛中部氣囊,而且副駕駛中部氣囊可以進行二次點火起爆,這樣第一氣囊袋可以對乘員的頭頸部進行保護,在一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時,第二氣囊袋可以和乘員的胸部大面積貼合,進而降低第二氣囊袋對乘員胸部造成的傷害,而且提升第二氣囊袋對乘員胸部的保護。
[0016]第一氣囊袋和第二氣囊袋分散承擔人體頭部和胸部的載荷,減輕對人體頭頸部的傷害。而且,在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第一氣囊袋和第二氣囊袋可以同時作用將離位的乘員水平向后推開,可以大大降低由于車輛碰撞對乘員的傷害。
[0017]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出一種車輛,該車輛包括上述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所述車輛與上述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所具有的優(yōu)勢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8]構成本發(fā)明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fā)明的進一步理解,本發(fā)明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19]圖1為第一氣囊袋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2為安裝有可撕裂式拉帶的第二氣囊袋的結構示意圖;
[0021]圖3為可撕裂式拉帶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4第一氣囊袋和第二氣囊袋的工作狀態(tài)圖。
[0023]附圖表及說明:
[0024]1-第一氣囊袋,2-第二氣囊袋,3-可撕裂式拉帶,31-撕裂線,32-撕裂豁口,
[0025]4_儀表板,100-儀表板組件。
【具體實施方式】
[0026]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0027]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fā)明。
[0028]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100包括:儀表板4、副駕駛頂部氣囊、副駕駛中部氣囊和約束結構。
[0029]車輛內設置有儀表板4,儀表板4設置在駕駛員前方,上面一般配有行駛里程表、車速里程表、發(fā)動機轉速表、燃油表以及警告燈等燈光信號指示燈等。儀表板4的設置可以直觀地為駕駛員提供汽車的運行狀態(tài),提升駕駛員駕駛車輛的安全性。而且儀表板4上還可以設置有空調口和影音播放器,提升駕駛員和乘員的舒適性。
[0030]儀表板4內可以設置有副駕駛頂部氣囊和副駕駛中部氣囊??紤]到副駕駛頂部氣囊和副駕駛中部氣囊設置在儀表板4上,對儀表板4的美觀性和車輛內部整體美觀性產生影響,可選地,儀表板4可以為無縫氣囊儀表板。
[0031]副駕駛頂部氣囊可以設置在儀表板4內且鄰近儀表板4的上表面。副駕駛頂部氣囊包括第一氣囊袋1和第一氣體發(fā)生器。第一氣囊袋1和第一氣體發(fā)生器相連接,具體地,第一氣體發(fā)生器可以設置在第一氣囊袋1的底部,但不限于此。
[0032]在第一氣體發(fā)生器接收到點火起爆指令時,第一氣體發(fā)生器可以點火對第一氣囊袋1進行充氣,從而在極短的時間內將第一氣囊袋1充滿氣體,促使第一氣囊袋1從儀表板4的上表面彈出,進而對坐在副駕駛的乘員進行頭頸部的保護。
[0033]副駕駛中部氣囊設置在儀表板4內,而且位于副駕駛頂部氣囊的下面。具體地,副駕駛中部氣囊可以設置在儀表板4內且鄰近儀表板4的前表面,可以理解的是,儀表板4的前表面與坐在副駕駛的乘員的胸部位置相對應。
[0034]副駕駛中部氣囊包括第二氣囊袋2和第二氣體發(fā)生器。第二氣體發(fā)生器與第二氣囊袋2相連接,而且第二氣體發(fā)生器設置在第二氣囊袋2的底部。在第二氣體發(fā)生器接收到點火起爆指令時,第二氣體發(fā)生器可以點火對第二氣囊袋2進行充氣,從而在極短的時間內將第二氣囊袋2充滿氣體,促使第二氣囊袋2從儀表板4的前表面彈出,進而對坐在副駕駛的乘員進行胸部的保護。
[0035]具體地,第二氣體發(fā)生器包括一級氣體發(fā)生器和二級氣體發(fā)生器。一級氣體發(fā)生器在接收到點火起爆指令時點火起爆,使得第二氣囊袋2沖出儀表板4的前表面上,由于一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爆的藥量較小,只能夠促使第二氣囊袋2將儀表板4撕開并沖出儀表板4,這樣可以避免對乘員的胸部造成傷害,而且第二氣囊袋2可以和乘員的胸部大面積貼合,可以提升第二氣囊袋2對乘員的保護。
[0036]在一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開始點火起爆時,由于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爆的藥量相對較大,會產生較多的氣體充入第二氣囊袋2內,進而第二氣囊袋2會產生較大的推動作用,進而作用在副駕駛人員的胸部位置。此時,第一氣囊袋1和第二氣囊袋2同時作用將離位的副駕駛乘員水平向后推開,大大降低了由于車輛碰撞對乘員的傷害。
[0037]儀表板組件100還包括約束結構,約束結構設置成在一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約束第二氣囊袋2朝向副駕駛彈出的最大距離、且在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解除對第二氣囊袋2的約束。
[0038]可以理解的是,在一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約束結構可以約束第二氣囊袋2朝向副駕駛彈出的最大距離,也就是說乘員坐在副駕駛座位上時,約束結構可以防止第二氣囊袋2迅速膨脹產生較大的推動力,這樣約束結構對第二氣囊袋2的充氣膨脹起到了一個緩沖限制作用,進而可以減輕對離位的副駕駛乘員產生傷害。
[0039]而且在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約束結構解除對第二氣囊袋2的約束。也就是說約束結構不再限制第二氣囊袋2,第二氣囊袋2在二級氣體發(fā)生器的充氣作用下,將會膨脹增大產生較大的推動作用,進而和第一氣囊袋1 一起水平向后推出,可以大大降低由于車輛碰撞對乘員的傷害。
[0040]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100,通過設置在儀表板4上的副駕駛頂部氣囊和副駕駛中部氣囊,而且副駕駛中部氣囊可以進行二次點火起爆,這樣第一氣囊袋1可以對乘員的頭頸部進行保護,在一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時,第二氣囊袋2可以和乘員的胸部大面積貼合,進而降低第二氣囊袋2對乘員胸部造成的傷害,而且提升第二氣囊袋2對乘員胸部的保護。
[0041]第一氣囊袋1和第二氣囊袋2分散承擔人體頭部和胸部的載荷,減輕對人體頭頸部的傷害。而且,在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第一氣囊袋1和第二氣囊袋2可以同時作用將離位的乘員水平向后推開,可以大大降低由于車輛碰撞對乘員的傷害。
[0042]在本發(fā)明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100的一些示例中,約束結構的作用主要對第二氣囊袋2約束和解除對第二氣囊袋2的約束,具體地,約束結構可以設置在第二氣囊袋2上,這樣結構簡單、作用明顯。
[0043]考慮到在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第二氣囊袋2將會繼續(xù)充氣膨脹,為了防止約束結構對第二氣囊袋2出現(xiàn)約束過大的現(xiàn)象導致第二氣囊袋2在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無法正常充氣膨脹的發(fā)生,可選地,約束結構可以為可撕裂式拉帶3。由于可撕裂式拉帶3是可以撕裂的,這樣可以提高約束結構正常工作的可能性。
[0044]具體地,可撕裂式拉帶3可以為長條形。長條形的可撕裂式拉帶3結構簡單、作用明顯,而且有利于提升可撕裂拉帶3的正常工作性能。而且作為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可撕裂式拉帶3的中間位置設置有撕裂線31。撕裂線31的設置可以便于可撕裂式拉帶3在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時迅速撕裂開,可以節(jié)約時間,進而可以提升第二氣囊袋2對乘員的保護性。
[0045]而且撕裂線31設置在可撕裂拉帶3的中間位置,這樣在可撕裂拉帶3解除對第二氣囊袋2的約束后,氣體可以迅速均勻分布在整個第二氣囊袋2內,有利于提升第二氣囊袋2對乘員的保護。
[0046]進一步地,撕裂線31的一側設置有撕裂豁口 32??梢岳斫獾氖牵诙墯怏w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第二氣囊袋2迅速充氣膨脹,由于撕裂豁口 32的設置,撕裂線31可以迅速沿著撕裂豁口 32斷裂開,也就是說可撕裂式拉帶3可以迅速解除對第二氣囊袋2的約束作用,由于車輛碰撞反應時間極短,所以縮短第二氣囊袋2的二次充氣膨脹的時間,也就是在提升第二氣囊袋2安全性能。
[0047]在本發(fā)明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100的一些示例中,在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時,二級氣體發(fā)生器對第二氣囊袋2進行二次充氣,氣體壓力主要集中在進氣口處,也就是說在第二氣囊袋2的進氣口處壓力較大,所以可選地,可撕裂式拉帶3的兩端分別固定在第二氣囊袋2的氣體進口處。這樣,可撕裂式拉帶3的兩端受到拉力較大,有利于縮短撕裂可撕裂式拉帶3的時間,提升第二氣囊袋2對乘員的保護性能。
[0048]而且可撕裂式拉帶3的兩端分別固定在第二氣囊袋2的氣體進口處,可以便于可撕裂式拉帶3對第二氣囊袋2的第一次充氣進行約束,這樣有利于減輕第二氣囊袋2充氣膨脹對乘員胸部造成的傷害。
[0049]根據本發(fā)明第二方面實施例的車輛包括第一方面實施例的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100。而且車輛還可以包括前保險杠防撞梁。前保險杠防撞梁設置在車輛的車頭位置,具體地,強保險杠防撞梁與車架縱梁相連接。前保險杠防撞梁是汽車被動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可選地,前保險杠防撞梁可以設置成鋼板沖壓而成的U形結構的防撞鋼梁,防撞鋼梁是吸收和緩和外界沖擊力、防護車身前部的重要安全裝置。
[0050]在本發(fā)明車輛的一些示例中,車輛可以包括傳感器單元和E⑶(電子控制單元)。傳感器單元可以設置在前保險杠防撞梁上,傳感器單元可以采集車輛正面碰撞信息傳遞給E⑶,EOT對傳感器單元傳遞過來的碰撞信息進行處理,判斷是否達到第一氣體發(fā)生器和第二氣體發(fā)生器的點火起爆點。
[0051]進一步地,為了使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100更為詳細具體,下面對車輛正面碰撞后,車輛內各部件的狀態(tài)進行描述。
[0052]當發(fā)生正面碰撞的車輛運行車速大于或者等于25km/h時,汽車前保險杠防撞梁吸收和緩和外界沖擊力。安裝在汽車前保險杠防撞梁上的傳感器單元可以采集到車輛碰撞信息傳送給ECU,ECU通過自身算法計算(當碰撞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5km/h點火起爆,當碰撞速度小于25km/h不點火起爆),判斷是否點火起爆第一氣囊袋1和第二氣囊袋2。
[0053]當碰撞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5km/h時,第一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使得第一氣囊袋1從儀表板4的上表面彈出,進而對坐在副駕駛的乘員進行頭頸部的保護。第二氣體發(fā)生器的一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促使第二氣囊袋2完成第一次充氣膨脹,從而從儀表板4的上表面沖出??伤毫咽嚼瓗?起作用促使第二氣囊袋2與乘員胸部最大面積貼合,避免了第二氣囊袋2是單級點火起爆時,第二氣囊袋2直接彈出對乘員胸部造成的傷害。
[0054]當一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結束后、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時,第一氣囊袋1剛好作用到乘員頭部,此刻乘員的胸部和頭部同時受到第一氣囊袋1和第二氣囊袋2水平向后的推力,避免了傳統(tǒng)的氣囊袋直接作用乘員頭頸部,可以極大降低車輛正面碰撞對乘員的傷害,從而起到減輕乘員傷害的目的。
[0055]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100),其特征在于,包括: 儀表板⑷; 副駕駛頂部氣囊,所述副駕駛頂部氣囊設置在所述儀表板(4)內,所述副駕駛頂部氣囊包括:第一氣囊袋(I)和與所述第一氣囊袋(I)相連的第一氣體發(fā)生器; 副駕駛中部氣囊,所述副駕駛中部氣囊設置在所述儀表板(4)內且位于所述副駕駛頂部氣囊的下面,所述副駕駛中部氣囊包括:第二氣囊袋(2)和與所述第二氣囊袋(2)相連的第二氣體發(fā)生器,所述第二氣體發(fā)生器包括一級氣體發(fā)生器和二級氣體發(fā)生器; 約束結構,所述約束結構設置成在所述一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約束所述第二氣囊袋(2)朝向副駕駛彈出的最大距離、且在所述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解除對所述第二氣囊袋(2)的約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約束結構設置在所述第二氣囊袋(2)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約束結構構造為可撕裂式拉帶(3)。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撕裂式拉帶⑶為長條形。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撕裂式拉帶(3)的中間位置設置有撕裂線(31)。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撕裂線(31)的一側設置有撕裂豁口(32)。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撕裂式拉帶(3)的兩端分別固定在所述第二氣囊袋(2)的氣體進口處。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100),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車輛發(fā)生碰撞且滿足氣囊彈開條件時,所述第一氣體發(fā)生器和所述一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以使所述第一氣囊袋(I)適于貼附在所述副駕駛的頭頸部處且所述第二氣囊袋(2)適于貼附在所述副駕駛的胸部,且在上述點火起爆結束后所述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以使所述第一氣囊袋(I)和所述第二氣囊袋(2)共同向后推動所述副駕駛。
9.一種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100),其特征在于,包括: 儀表板⑷; 副駕駛頂部氣囊,所述副駕駛頂部氣囊設置在所述儀表板(4)內,所述副駕駛頂部氣囊包括:第一氣囊袋(I)和與所述第一氣囊袋(I)相連的第一氣體發(fā)生器; 副駕駛中部氣囊,所述副駕駛中部氣囊設置在所述儀表板(4)內且位于所述副駕駛頂部氣囊的下面,所述副駕駛中部氣囊包括:第二氣囊袋(2)和與所述第二氣囊袋(2)相連的第二氣體發(fā)生器,所述第二氣體發(fā)生器包括一級氣體發(fā)生器和二級氣體發(fā)生器; 長條形的可撕裂式拉帶(3),所述可撕裂式拉帶(3)的兩端固定在所述第二氣囊袋(2)的氣體進口處,所述可撕裂式拉帶(3)的中間位置設置有撕裂線(31),且在所述撕裂線(31)的一側設置有撕裂豁口(32),其中所述可撕裂式拉帶(3)設置成在所述一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約束所述第二氣囊袋(2)朝向副駕駛彈出的最大距離、且在所述二級氣體發(fā)生器點火起爆后所述可撕裂式拉帶(3)從所述撕裂線(31)處被撕裂以解除對所述第二氣囊袋⑵的約束。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車輛的儀表板組件(100) O
【文檔編號】B60R21/2342GK104442676SQ201410596587
【公開日】2015年3月25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0月29日
【發(fā)明者】王振強, 蔣斌慶, 鞠春賢, 岳國輝, 陳現(xiàn)嶺, 張凱 申請人: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